c*m 发帖数: 836 | 1 不容易呀,恭喜。我的PD比你还早一个月,我的PERM是在关闸之后一个星期批的,这一
等就是四年半。想起atlanta center就来气。08年的时候还没意识到形势的严峻,天
天在这个版上灌水,骂p838, 后来的同学可能不知道,那个什么vertical spill/
horizontal spill的名词就是我发明的,当时还用visio画了个图来表示我的理解。到
09年上半年年,开始意识到没戏了,也不看移民版了,也不关心排期了,那个时候的
分析都很恐怖,一竿子就捅到十年以后了,所以也懒的想这事儿了,基本上就是爱谁谁
的心态。
当年觉得遥遥无期的,不知不觉也就这么过来了。虽然有很多小同学说,其实我不急着
绿,能交上去排队就行了。只能说你们把现实想的太轻松了,当年PWMB和成千上万的0
7PD'er们,其实就这么点小小的愿望嘛,有这么简单就好了。关于这个提前提交48
5的admin fix的建议,都推动无数次了,现在基本上可以肯定是被法律条文绊住了,
没有什么灰色地带可以play。现在我觉得移民局是相当友好的,法律条文的灰色地带,
基本上能可严可松的地方,都尽量松。但是从移民法的角度看,...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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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 发帖数: 3922 | 2 工作日志:
NIU宣传小组工作日志
日期 执行人 行动 具体内容
时间 负责人 行动 具体内容
2011.06.10 weiqing W*加入NIU W* 曾在NIU工作过,在法律和与O联系过程
中发挥过作用。
2011.06.09 J* K* 加入宣传小组 与 K*通电话,他擅长网站开发,愿意为
网站改版尽力。
2011.06.08 J*n S* 加入NIU 与 S* 通电话,他希望为法律组工作。
2011.06.04 J* J* 加入宣传小组 与 J* 通电话,他擅长IT,也愿意从事秘
书处的工作。
2011.06.03 weiqing poise加入NIU 与poise联系,加入NIU,他目前在
houston,非常希望在那里建立一个分会。
与j*联系,他空余时间较多,由于他EB23版主...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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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 发帖数: 12782 | 3 ☆─────────────────────────────────────☆
ourname (ourname) 于 (Wed Oct 12 18:32:01 2011, 美东) 提到:
感觉这是我个人的教训吧,特别是对于米国的法律条文,这点真的太重要了,有好多时
候大家是因为assume too much,导致最后的遗憾。仅以个人经历,供这位看客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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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eeGe (三个代表:水表电表煤气表) 于 (Wed Oct 12 18:37:21 2011, 美东) 提到:
看不出您在说啥。
您是支持,反对,还是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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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rname (ourname) 于 (Wed Oct 12 18:43:23 2011, 美东) 提到:
呵呵,因为还清楚具体的内容,无法具体下结论,
只是鉴于自己的经历,提醒我们大家,在分析这个bill的时候,
还是多冷静些更好,如果把过多的assume加到分析中,
很可能会得...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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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 发帖数: 12782 | 4 ☆─────────────────────────────────────☆
liverpoo (kkk) 于 (Fri May 24 15:10:14 2013, 美东) 提到:
本人潜水已久,最近这个版如其他id指出的那样,快变成水版菌斑了。唯一和那些版的
区别在于一两个人和一群人的矛盾。meask常常打着提供反面意见的幌子去搅和一个个
别人很有兴致的讨论,我看大家不痛打是没有道理的。鲁迅先生讲过这个故事:一户人
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欢欣鼓舞。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
头。“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一个说:‘这孩子
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有些负面的东西不用你讲出,来这
个版上的大多成人,心中都会明白任何事情都有risks包括CIR。
任何一个版面设立的目的应该是对人有所帮助,给人以希望,很多讨论也许本质就是大
家焦急等待期间的相互宽慰。但meask的问题在于别人发任何利好的消息,他总会去
search反面的消息去反驳,这无异于soft的挑衅,遭到合力的痛打也是正常的。版主看
看帖子list一大堆...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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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发帖数: 252 | 5 这个论坛发言不需要什么身份
大家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AILA的memo和法律条文摆在那
不是我说什么就算数的
另外我也没说不能降级,只是说降了以后eb2的140就没了,被修改成eb3了
我发的帖子不长,里面的英文也不是晦涩的law code
花上20分钟都能看明白
我现在也没说EB2降了一定就丢了老140
我是让大家回去问自己的律师,他们如果说能保留,让他们把法律条文和根据拿出来
新手请教: 这里好像只有Banfer一直说不能降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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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发帖数: 51 | 6 我在美国加州,现在有个政府部门认定我犯了罪,要求我提供事实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想说这个政府部门违反了无罪推定的原则,可是在网上查不到相关的法律条文。
请有法律经验的高手指点!
事情是这样:
我原来在政府部门A工作,后来有政府部门B的工作人员来调查我,找我做笔录。具体细
节不谈,反正人家怀疑我也是有一定的原因。
调查过程中,政府部门A就按照我真的犯罪的情况,在政府部门A内部做了相应处理,并
且把我开除了。
然后,调查了将近两年,政府部门B也没有起诉我,更不提审判和定罪了。而且,政府
部门B在调查后,按照我没有犯罪、完全清白的情况,在政府部门B内部做了相应处理,
并且给予我相应的福利。
现在,我回头找政府部门A讨说法,当然我也不打算回政府部门A工作,也不打算索要精
神损失费,只是希望按照没有犯罪的情况得到相应的福利。
政府部门A理直气壮的说:既然有关领导过去认为你犯了罪,俺们这边一般都是维持原
判,除非你能证明你清白。我还真的试图自证清白,但是人家政府部门A的办事人员说
我提供的材料不够充分,不够强,不足以推翻原判。可是我的涉嫌犯罪的事已经过去很
久,证据大都不在了。
我现在想要和政府部...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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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 发帖数: 11251 | 7 你并没有看到Ohio关于你所说的那个所谓规定的原文。你的根据就是去BMV问过,去大学
法律顾问那里问过,BMV和大学法律顾问都给了相同的回答。隐含假设是他们具有权威性
,或者他们超过或者等于法律条文,或者他们100%了解法律。
你没有给出关于那个持有中国驾照可以在Ohio合法开车一年的revision code。注意在
违背法律条文的情况下,即使是President Obama或者Gov. Kasich 给出不符合法律的
解释,他们的解释也是无效和不合法的。
关于在Ohio使用外国驾照的规定,在Ohio那个BMV的小册子里面有。具体操作是
1. 适用于来美国的合法旅游者,
2. 旅游者驾驶所在国的车辆,使用所在国的牌照,
3. 旅游者所在国提供Ohio居民对等对待。
这个权利的基础是1949年在日内瓦签署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在中国休过国庆假期的都知道1949年中国没法签这个条约,中国后来也没有加入,目前
也没有加入。
附原文如下:
HOLDERS OF A FOREIGN DRIVER LICENSE
Motorist...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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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7 发帖数: 10 | 8 golem说的没错,按照顺序招待确实没有具体法律条文,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才更能够
体现个人的素质。法律是来自于社会规则的。在没有具体法律条文的领域,还有社会规
则约束。如果说这种领域是完全“强势说话”。那么人人都去做黑社会好了。
我们就是信任rosetea的人遵守正常的社会规则,所以才按照规矩先和店家交涉。我们
一开始根本没有时间考虑犯规的是白人还是华人,如果犯规的是华人,我们同样也会这
样做。无论是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本质推崇强者为尊。“强者”并不指一遇到事情
就持强硬态度,呱呱乱叫的人。难道狗咬了你一口,你也要追在他屁股后面狂奔十条街
誓死要把它咬回来?我们可能做法和有些人不一样。但不代表我们软弱或者我们回避和
白人交涉。如果
rose tea是白人开的,我们同样会用我们能想到的方式告诉所有人:这件店有种族歧视!
但是没有文化可能有人不会这样做,但我们是我们。难道当然可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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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7 发帖数: 10 | 9 golem说的没错,按照顺序招待确实没有具体法律条文,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才更能够
体现个人的素质。法律是来自于社会规则的。在没有具体法律条文的领域,还有社会规
则约束。如果说这种领域是完全“强势说话”。那么人人都去做黑社会好了。
我们就是信任rosetea的人遵守正常的社会规则,所以才按照规矩先和店家交涉。我们
一开始根本没有时间考虑犯规的是白人还是华人,如果犯规的是华人,我们同样也会这
样做。无论是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本质推崇强者为尊。“强者”并不指一遇到事情
就持强硬态度,呱呱乱叫的人。难道狗咬了你一口,你也要追在他屁股后面狂奔十条街
誓死要把它咬回来?我们可能做法和有些人不一样。但不代表我们软弱或者我们回避和
白人交涉。如果
rose tea是白人开的,我们同样会用我们能想到的方式告诉所有人:这件店有种族歧视!
但是没有文化可能有人不会这样做,但我们是我们。难道当然可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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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 发帖数: 204 | 10 判国罪名是不好推翻,涉及到对德国法律条文的解释。但是,和平奖不是德国的奖,
carl的行为就算是叛国,他是叛的纳粹
德国,他的叛国是对人类的和平有贡献的,那他当然该得和平奖。我认为评委会还是作
出了正确得选择的。到刘的得奖,共
党得一个论调是刘是罪犯,所以不该得奖。先不讲刘的审判和法律条文的合理性,刘只
是中国共党认为的罪犯,诺贝尔评委
会认为不民主的中国是对人类和平的威胁,因而把奖发给主张民主的刘,也是无可厚非
。毕竟评委会不受中国共党约束吗。
从历史记录来看,诺贝尔奖的可信度和可靠性还是很强的,至少比中共的reputation强
得多了。所以这次这么闹腾,国际上
到底看谁是小丑,谁更心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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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发帖数: 51 | 11 我在美国加州,现在有个政府部门认定我犯了罪,要求我提供事实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想说这个政府部门违反了无罪推定的原则,可是在网上查不到相关的法律条文。
请有法律经验的高手指点!
事情是这样:
我原来在政府部门A工作,后来有政府部门B的工作人员来调查我,找我做笔录。具体细
节不谈,反正人家怀疑我也是有一定的原因。
调查过程中,政府部门A就按照我真的犯罪的情况,在政府部门A内部做了相应处理,并
且把我开除了。
然后,调查了将近两年,政府部门B也没有起诉我,更不提审判和定罪了。而且,政府
部门B在调查后,按照我没有犯罪、完全清白的情况,在政府部门B内部做了相应处理,
并且给予我相应的福利。
现在,我回头找政府部门A讨说法,当然我也不打算回政府部门A工作,也不打算索要精
神损失费,只是希望按照没有犯罪的情况得到相应的福利。
政府部门A理直气壮的说:既然有关领导过去认为你犯了罪,俺们这边一般都是维持原
判,除非你能证明你清白。我还真的试图自证清白,但是人家政府部门A的办事人员说
我提供的材料不够充分,不够强,不足以推翻原判。可是我的涉嫌犯罪的事已经过去很
久,证据大都不在了。
我现在想要和政府部...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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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发帖数: 22634 | 12 理论而言,case close 也看是在哪级法院 case closed。是不是有上诉机会。
美帝法律本身很复杂。是不是有漏洞可攻击很难说。但是不值得为这小事花精力
是真的。低收入者时间不值钱,闲着也是闲着。但马工显然不是。
另外就是月嫂市场本来就是有缝蛋,你拿一个有缝蛋的 case 去打,估计
成功率也不行。
不过单单就理论探讨,brainstorm 法律而言,且不说一大堆判例。单单就
法律条文字面本身:
(1)29 CFR 552.106 相对于 29 USC 213(a)(15) 的字面(companionship
的定义),也不一定就是那么肯定到了理论上滴水不漏的地步。(是不是有判例,
俺不知道,懒得查)。
(2)另外 DOL 是不是存在一点点过度执法的可能(判的钱稍微多了点?),
是不是可能影响 fair market,有没有可能触及联邦宪法的 the commerce clause
(Article 1, Section 8, Clause 3 of the U.S. Constitution)(具体要查判例)。
O 编辑好像也没给出啥观点,不过人在 DOL 工作,估计不像...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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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 发帖数: 11154 | 13 这个话题,4年前版上就讨论过,当时好像有人和ATF核实过,得出的结论就是现在ATF
给出的官方说法:
http://www.atf.gov/publications/download/p/atf-p-5300-18.pdf
你说你的解读和这个说法不同。那很简单,你可以通知ATF让他们修改他们的官方说法
。本人不是律师,也没时间去逐条翻看法律条文,但是你可以给ATF写信要求他们提供
具体法律条文。ATF有做ruling的行政权力,同一条条文,如果你的解读和ATF不符,你
可以挑战ATF,但是ruling没有被取消之前,是有效的法律。
上面这个link前半部分明确说了有打猎执照可以和FFL购买枪;后面说了不能和
nonlicensee购买。如果这是“猜测”的话,那咱们不用继续讨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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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 发帖数: 4115 | 14 天朝讲个鸡毛法律
去超市肯定被暴打一顿轰出门,敢还手的话说不定还能搞个“寻衅滋事罪”
依照天朝法律条文,15厘米以内刀刃长度、不带血槽的直刀,不属于管制刀具。
但谁敢拿着这样的刀上街给警察看看?
依照天朝法律条文,杀猪刀、西瓜刀大都属于管制刀具,需要申请“特种刀具购买证”
,全中国能有几个有这证的杀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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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 发帖数: 2856 | 15 武器安全的课程以及持枪自卫的法律条文,都是非常必要的,也不是去几次射击场就能
代替的。
你老公真的要是满地打滚的话 ,不建议买枪,因为他不够成熟。
你怀孕的话,不可以去靶场,也不要接触子弹,因为有含铅的可能性较大。你可以和你
的产科医生确认。
千万不要拿BB gun去吓唬强盗。到你要出枪的时候,就是生死攸关之时,不是吓人的时
候。
真枪和CS、COD等游戏不同,所以要上课,学习法律条文。
It is not a game nor movie. It's people's life at stake he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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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发帖数: 11983 | 16 这世界已经很让人受不了,自从南京抚老事件之后,无数的恶劣老人以及家属
让国人恶心。不知道雷锋遇到这些恶人会怎么样。反正如果是我,我绝对不会去扶这些
老头老太太。
************************
解放军士兵扶老人被迫赔3千 部队讨回公道
凤凰网 2011-09-28 15:16:35
“测绘战士走天涯,五湖四海处处为家……”广州军区某测绘大队常年有数百名官兵分
散在千里测量线上,用双脚丈量中南大地的坐标。野外作业的官兵常年奔波,更需要掌
握法律知识,提高解决涉法问题的能力。
7 月初,海南某镇。该大队下士小刘完成测绘任务后,骑自行车返回宿营地途中,看到
一位老大爷晕倒在路边,急忙拨通120急救电话,与医护人员一起将老大爷送到医院,
使老大爷转危为安。不料,老大爷的亲属赶来后,硬说小刘是肇事者,不但要求他赔偿
医药费,还扬言到部队告他。小刘担心激化矛盾,影响军民关系,只好从银行卡中取出
3000多元付了医药费。
得知此事,该大队领导立即指派法律骨干进行走访调查,寻找目击证人,证实了小刘确
属见义勇为。听了目击证人的证言,老大爷的亲属诚恳地向小刘道歉,当场退还了医药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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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发帖数: 141625 | 17 如果是的话就为了逃税太亏了啊。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Headline/31841203.html
英达涉洗钱在美被起诉 "认罪书"上都写了啥
继周立波之后,又有一名中国演艺界人士在美国惹上麻烦。
2月24日下午,媒体从美国当地律师处获得两份司法文书,其中内容显示,一名居住在
美国康涅狄格州的北京居民“Da Ying”,因“刻意规避申报要求”等违规存款行为,
涉嫌洗钱犯罪被起诉并已认罪。
当天,重案组37号探员从与中国内地导演、演员英达相识的人士处求证,“Da Ying”
确实为英达本人,涉嫌犯罪也确有其事。探员获取的文件还显示,根据法律规定,英达
所涉罪行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和50万美元罚款,且不包括法庭还可能在刑期结束时采取
监外看管。
美国华裔律师刘龙珠向媒体提供的检方指控书及当事人认罪协议,两份文书加盖有美国
联邦司法部公章,由康涅狄格州联邦检察官出具。
指控书内容显示,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现年56岁的男子“Da Ying”与妻子通
过在四家银行开设6个账户,并且在存入现金时刻意将每笔交易控制在1万美元以下,以
此规避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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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5251 | 18 法制不光包含法律覆盖的内容,还包括执行的强弱。
专制下的媒体司法垄断造成即使法律条文存在,但由于黑箱操作,信息不透明,也不能
够保证按法规执行.执行的公平性往往需要有互相牵制抗衡的政治力量来保证。所以民
主竞争要参与帮助保证法制的建设。
有利的东西肯定有代价。法制的代价是需要处理繁琐条款。但法制带来的公平性是文明
秩序的社会赖以发展的基础。 如同越是人多车多繁忙的道路越离不开严格执行各项交
通规责。不能因为等红绿灯麻烦就试图否定交通灯的意义, 由某个值班交警的喜怒爱乐
来指挥。
何况文字处理的速度会日益被科技上的优势简化。现在许多网站都提供免费的法律条文
的检索免费咨询服务。
"靠不断修正法律条款就能提供更好的公正性吗?"难道停止修正条款能提供更好的公
正性?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有完美的法律,但人类社会从来没停止改善优化法制来试图
追求社会公平化。
缺乏公平秩序的社会,也许有一部分人能得到眼前利益。但最终人人都想逃离这么一个
无序的环境。看看那些纷纷移民的高官的后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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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 发帖数: 2379 | 19 http://news.sina.com.cn/s/2011-09-29/025823234234.shtml
战士扶昏倒老人被指为肇事者并赔款3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9日02:58 解放军报
“测绘战士走天涯,五湖四海处处为家……”广州军区某测绘大队常年有数百名官
兵分散在千里测量线上,用双脚丈量中南大地的坐标。野外作业的官兵常年奔波,更需
要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解决涉法问题的能力。
7月初,海南某镇。该大队下士小刘完成测绘任务后,骑自行车返回宿营地途中,
看到一位老大爷晕倒在路边,急忙拨通120急救电话,与医护人员一起将老大爷送到医
院,使老大爷转危为安。不料,老大爷的亲属赶来后,硬说小刘是肇事者,不但要求他
赔偿医药费,还扬言到部队告他。小刘担心激化矛盾,影响军民关系,只好从银行卡中
取出3000多元付了医药费。
得知此事,该大队领导立即指派法律骨干进行走访调查,寻找目击证人,证实了小
刘确属见义勇为。听了目击证人的证言,老大爷的亲属诚恳地向小刘道歉,当场退还了
医药费。
此事虽然得到妥善解决,但该大队领导却从中认识到,当官兵的合...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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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发帖数: 977 | 20 原来如此。还贴出法律条文,狂抽自己的脸。给它指出,马上换个话题,把自己说的话
加在我头上,和我硬敖。然后把法律条文给删掉了。够分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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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 发帖数: 2550 | 21 方舟子打甘任远是假打。
先攻击别人的身份,这个虽然不太高尚,但这里不作更多评价。
其次,方舟子对美国国会大厦有关政治示威的理解是不正确的:
甘任远的反驳方舟子上一篇文章的文章写的:
“ 方舟子又说: “不仅是美国国会大厦,像美国最高法院、美国国会图书馆,也
都是禁止政治示威的,有关法律条文的措辞都一模一样.” 关于禁止在国会大厦内部示
威的法律, 是国会专门的立法,叫做STATUATE. 美国国会警察委员会的具体规定
REGULATIONS和相应的解释 INTERPRETATIONS. 都是针对国会建筑物的具体情况作出的.
方舟子说的 “一模一样”是指国会的立法呢, 还是指那些具体规定和解释? ”
甘文举了下面的判例:
“As the seat of the legislative branch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 the
inside of the Capitol might well be considered to be the heart of the nation
’s expressive activity and exchange o...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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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 发帖数: 20567 | 22 本帖最后由 方舟子的师祖 于 2014-4-19 17:11 编辑
3. 谎言怒斥
兄弟在CFC贴的:主事者的退款说明更是令人吃力费解哭笑不得!你们发起募捐时定了
上限定了时限了吗?为什么捐款没有时限但退款定期7天,凭什么?你们的退款公告除
了贴在CFC,还在别的地方公告了吗?请问如果有要退款的人碰巧这7天内有事不能上网
看不到你们的说明该怎么办呢?如果人家不上CFC又或者看不懂中文,你们说怎么办?
刘越治丧委员会公告:刘越遗孀卜凡雁女士将在两位志愿者的陪同下,于四月八日飞往
古巴首都哈瓦那将刘越先生的骨灰亲自迎回加拿大安葬
俺“亲自”问:不“亲自”将骨灰迎回来飞去古巴干什么?用善款再去哈瓦那休
个闲度趟假?俺一天内多次“亲自”上厕所多次“亲自”洗手多次“亲自”吸烟还“亲
自”发不少帖子呢!
刘越治丧委员会公告:在此我们谨对两位志愿者以及为此在外交方面多方努力的其他志
愿者和加拿大领事馆的大力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俺“亲自”问:去“亲自”领回骨灰要志愿者陪同,去度假时有没有志愿者陪呀
?顾名思义,志愿者去古巴的费用自己掏的腰包,对吗?领回骨灰要加拿大领事馆的大
力帮...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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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 发帖数: 2939 | 24 ☆─────────────────────────────────────☆
mynight (一束星光) 于 (Mon Jun 29 11:46:07 2015, 美东) 提到:
美国最高法院作出了同性婚姻合法的司法判决,同时也点燃了一场大讨论,同性婚姻到
底该不该上升到法律定义去确立它的合法地位?
那位反对的首席大法官,从婚姻的历史定义,阐述了为何同性婚姻“不合法”。 但是
可笑的是,如果婚姻在当今社会,真的要遵从它的历史定义的话,请大法官先生先恢复
“通奸罪”作为它必须的“有益补充”, 要知道,父母通奸对于儿童心理上的伤害远
远大于单亲,如果异性恋婚外情可以大行其道而不受惩罚,比如加州就奉行“无过错离
婚”, 就是由于出轨造成的婚姻破裂不可以申诉惩罚性财产分割, 那么婚姻其实早就
沦落成只是保护共同经济利益的工具而已,那么同性伴侣, 作为人类的一分子,他们
一样有权利要求法律赋予同样的经济利益保护, 现代社会法律的意义在于它应该平等
的惠及“所有适用公民”, 而不是选择性地基于宗教,信仰和个人道德偏好把某些人
的相关利益排除在外。
在我看来,同性婚姻合法,是人类文明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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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 发帖数: 34 | 25 6月10日,河北省鹿泉市一男子趁工友的妻子熟睡施暴,事后想要回被对方扣做证据的
手机和钱,到派出所报警被抓。
一男子趁工友的妻子熟睡施暴,事后想要回被对方扣做证据的手机和钱,于是报警——
6月10日,鹿泉市公安局李村派出所破获一起强奸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投罗网。
当日天刚亮,在派出所值班的民警薛德政准备出门锻炼,当走到派出所门口时看见一青
年男子心神不宁地在派出所门口徘徊,于是走上前询问:“需要帮助吗?有困难就说,
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你的。”警官一句话打消了该男子的顾虑。
该男子迟疑了片刻说道:“我想咨询一下,强奸罪重还是抢劫罪重?”薛警官没想到该
男子会问出这样的话来,可能另有隐情,于是急中生智地回答了一句:“你想知道清楚
,就跟我到办公室查查法律条文就明白了。”说完就带着这位男子来到办公室。薛警官
详细讲解了有关法律条文后,该男子突然激动地说出了一句:“我要报案,我的手机和
100元钱被一个妇女抢走了。”随后说出了案情的详细经过。
原来,该男子叫赵某(28岁,河北省清河县人),在李村镇某砖厂打工。6月9日晚上,
他在手机上看了一段黄色视频后,在场内的宿舍门前转来转去,看见同村老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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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12486 | 26 6月10日,河北省鹿泉市一男子趁工友的妻子熟睡施暴,事后想要回被对方扣做证据的
手机和钱,到派出所报警被抓。
一男子趁工友的妻子熟睡施暴,事后想要回被对方扣做证据的手机和钱,于是报警——
6月10日,鹿泉市公安局李村派出所破获一起强奸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投罗网。
当日天刚亮,在派出所值班的民警薛德政准备出门锻炼,当走到派出所门口时看见一青
年男子心神不宁地在派出所门口徘徊,于是走上前询问:“需要帮助吗?有困难就说,
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你的。”警官一句话打消了该男子的顾虑。
该男子迟疑了片刻说道:“我想咨询一下,强奸罪重还是抢劫罪重?”薛警官没想到该
男子会问出这样的话来,可能另有隐情,于是急中生智地回答了一句:“你想知道清楚
,就跟我到办公室查查法律条文就明白了。”说完就带着这位男子来到办公室。薛警官
详细讲解了有关法律条文后,该男子突然激动地说出了一句:“我要报案,我的手机和
100元钱被一个妇女抢走了。”随后说出了案情的详细经过。
原来,该男子叫赵某(28岁,河北省清河县人),在李村镇某砖厂打工。6月9日晚上,
他在手机上看了一段黄色视频后,在场内的宿舍门前转来转去,看见同村老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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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z 发帖数: 12020 | 27 个人觉得法律条文还是经过推敲的,美国的法律条文更绕。
比如这个没有使用“不得”,说明法律上只对行为的后果进行规范,就是说法律并不决
定你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但是你要是做得不对,就只好接受惩罚。在这里,你自己是
规范你行为的主体。如果条文里加上“不得”,就变成法律是规范你行为的主体。这有
可能和宪法有冲突。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理解,有可能不对。希望懂法的人说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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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发帖数: 43926 | 2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Daos (刀丝斋),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今天有一集law and order故事有意思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Feb 19 06:51:10 2017, 美东)
发信人: Vasilii (瓦西里同志), 信区: USANews
标 题: 今天有一集law and order故事有意思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Feb 19 00:26:59 2017, 美东)
一个纽约系列杀人犯在美加边境偷了一个农户的皮卡,闯入加拿大境内被抓。纽约的检
察官要求加拿大引渡,加拿大的人权律师上诉到高院要求法官不予引渡,理由是纽约州
有死刑,罪犯引渡回去会被判死刑。
法官问律师:不引渡不是会把加拿大变成重案犯的庇护所了?
律师:我们不该推测这种假设的情况,要根据现有法律条文判。
法官问纽约检方:纽约是不是有死刑?有,我就只能判不引渡。
纽约检方:纽约有死刑,但我们检方只起诉他偷了别人财产,一辆皮卡只值5千刀,这
个小案按加拿大法律应该予以引渡。
人权律师:反对,他们回去是要起诉他...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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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发帖数: 9656 | 29 来自主题: ChineseClassics版 - 瞎侃水浒 http://my.cnd.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27504
·风中的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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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但我少年时代最喜爱的小说却是《水浒》。水浒
讲述朝廷、民间和江湖(或曰黑社会)三种势力之间的矛盾与对抗,其中代表江湖势力
的梁山集团,在其全盛期,战斗力非常旺盛。官军多次进剿,好汉们仗着水泊的地形之
利,每次都能反围剿成功,打死、俘获众多文臣武将。梁山好汉们号称四海皆兄弟,貌
似平等,实则等级森严。梁山集团由头领和喽啰组成,头领分为36天罡72地煞,天罡中
又有宋卢吴三大头领,而站在塔尖上的是老大黑三郎宋江。梁山每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
议,喽啰当然是不能参加的,而大小头领们依次序坐好,在无比热烈的掌声中欢迎三大
头领按顺序入场,在主席台正襟危坐。军委主席宋江发言:“弟兄们,现在我们造反的
形式一片大好。我们刚刚粉碎官军的第500次围剿,他们胆敢再来,我们就粉碎他们的
第501次围剿……”
许多人认为梁山好汉大都是被逼无奈才投奔梁山的。其实不然,真正逼上梁山的,寥寥
无几,倒是有好多被梁山逼过来的英雄,比如卢俊义...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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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发帖数: 596 | 30 你仔细看看,这个和你刚才的论点完全不一致啊。你刚才说的是欧洲对人兽交进行公投
,我看这里大部分国家的状态都是“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表示禁止”,所以被默认是“合
法”。这和20世纪早期美国的同性恋情况一样,法律也没有明文禁止。实际上中国目前
也没有法律条文禁止兽交,你认为这也是因为中国的道德败坏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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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 发帖数: 789 | 31 我来说两个真实的案例。第一个案例发生在国内。一家医院的住院部有晚上锁门的规定
。有一次一个病人外出,错过了时间,回来的时候门已经锁了,门卫不肯开门。病人突
然发病,倒在地上苦苦挣扎。门卫仍然不肯开门,眼睁睁地看着病人死去。后来这个门
卫还振振有词地说他是在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
第二个案例去年在美国引起过不小的哄动。一个亚裔的女中学生家境不好,需要一边上
学一边打两份工,所以经常会逃课,违反了《反逃学法》。法官下了court order,命
令她不准再逃课。可是由于实在太累,早上起不来,女学生还是逃课了。法官把她传召
上法庭,当庭就把她扔进监狱关了一个晚上。这件事经媒体报道后许多人包括一些政要
纷纷谴责法官不近人情。有个民间组织还在网上为这个女学生募捐。刚开始法官还顽固
地坚持说他是按照法律条文做事,后来终于迫于舆论压力撤销了对女学生的指控。
第一个案例应该不会有什么争议。第二个案例争议比较大。也有不少人赞同法官的做法
,认为违反了法律和court order就应该受到惩罚。对于这个问题一个网友的评论很有
道理,大致意思是这样:A judge's duty is to use his d...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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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9 发帖数: 74 | 32 1.已咨询有关部门,正等答复。就算没有法律条文,自己想想,没学过医,没经过临床
实践,甚至也没跟过师父,(悟性高,自学成才?)就可以开中药看病了?有什么证据
证明你合格呢?又何来自信自认高明呢?如何保障病人受到伤害后的补偿呢?国内中医
医生也是有考试,有执照,有进修的。北美即便没有法律条文,又何必打这擦边球呢?
2.何必断章取义呢?“望闻问切,四诊合参”,中医最基本的吧? “望”、“闻”“切
”网上做得到吗?“问”也不一定实吧,你如何确定网友说的是实情,有签字了吗?还
有“讳疾忌医”,“避重就轻”之词呢?“四诊合参”都做不到,这是中医之“精”,
之“诚”?既无照,在现代何以自谓“医”?
3.我举个个例“盲人”,泛指医盲看医,你把个方药放那,医盲何异于盲人,怎知判断
能不能吃,治不治病?病人看病不就是“照方抓药”吗?你的方在网上,网友是吃呢,
还是不吃?网友要自己判断吧?回到原点。
如果硬要认为网上无照可以开药,是呀,愿打愿挨,两厢情愿。哑口无言。但是对于真
正的中医来说,是滥竽充数,是抹黑中医。(我也已不是真正的中医了,说了已改行,
但我不再show已过期的执照给人看病,这是我的自知之...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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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发帖数: 51 | 33 我在美国加州,现在有个政府部门认定我犯了罪,要求我提供事实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想说这个政府部门违反了无罪推定的原则,可是在网上查不到相关的法律条文。
请有法律经验的高手指点!
事情是这样:
我原来在政府部门A工作,后来有政府部门B的工作人员来调查我,找我做笔录。具体细
节不谈,反正人家怀疑我也是有一定的原因。
调查过程中,政府部门A就按照我真的犯罪的情况,在政府部门A内部做了相应处理,并
且把我开除了。
然后,调查了将近两年,政府部门B也没有起诉我,更不提审判和定罪了。而且,政府
部门B在调查后,按照我没有犯罪、完全清白的情况,在政府部门B内部做了相应处理,
并且给予我相应的福利。
现在,我回头找政府部门A讨说法,当然我也不打算回政府部门A工作,也不打算索要精
神损失费,只是希望按照没有犯罪的情况得到相应的福利。
政府部门A理直气壮的说:既然有关领导过去认为你犯了罪,俺们这边一般都是维持原
判,除非你能证明你清白。我还真的试图自证清白,但是人家政府部门A的办事人员说
我提供的材料不够充分,不够强,不足以推翻原判。可是我的涉嫌犯罪的事已经过去很
久,证据大都不在了。
我现在想要和政府部...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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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 发帖数: 22178 | 34 早在1941年,邓小平就曾对“以党治国”论提出严肃批评。粉碎“四人帮”邓小平再
次复出后,他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提出要对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进行改革
,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他在最后一次“南巡”谈话中,更明确提出:“还
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反映了邓小平
的遗愿。然而,他所反对的“以党治国”论,却始终阴魂不散。鉴此,考察一下“以党
治国”论的来源、演变及其危害,不无现实意义。
一、“以党治国”论的提出与演进
列宁创建了俄国共产党(后改称“联共[布]”),开展暴力革命,推翻了沙俄帝制
,创立了党政军高度统一、党权高于一切的“党化国家”体制。孙中山在领导中国革命
屡受挫折后,改奉“以俄为师”,将苏俄“党化国家”的体制引入中国,提出和推行了
“以党治国”论,这便是“以党治国”的发端。
早在1915年,孙中山就明确指出:“吾人立党,即为未来国家之雏形”。1920年,
他更强调党是民国的根本,郑重声明:“本总理向来主张以党治国”。1924年1月,在
国民党“一大”改组期间,孙中山解释说:“我从前见得中国太纷乱,民智太幼稚,国
民没有正确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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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 发帖数: 432 | 35 问:总共有多少新H-1B名额?
答: 20000个。
问:什么时间开始申请?
答: 2005年3月8日之后,直到20000个名额用完为止。
问:哪些人能申请这些新H-1B 名额?
答:在美国取得硕士或以上学位的并有美国雇主支持的人。因此即将毕业但还没有
拿到硕士或以上学位的人不能申请。
问: 什么时候取得的学位可以申请?
答:什么时侯取得美国的学位关系不大。只要在2005年3月8日之前拿到学位即可。
问:取得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和目前做的工作没有关系,能不能申请?
答: 法律条文只说在美国取得“硕士学位或以上”的学位,并没有指明要和所做的
工作相关的学位。因此,从法律条文字面上解释,凡有“硕士学位或以上”的学位
的外籍员工都可以申请。 但这个解释是否有效,还待移民局发布官方细则。
问:是不是应该去申请这20000个名额?
答:不一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OPT刚过期或不久要过期,应立即准备申请。
如果OPT在十月一日之后才过期,而且工作较稳或者没有打算近期更换工作,可以等
到四月一日之后提出申请。
问: 这20000个美国硕士H-1B名额是不是算在六万五千个名额里面了?
答:不是。是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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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 发帖数: 4124 | 36 重庆这个洗脑不得了了。李庄在庭上制止自己的律师的辩护,要求自己的律师“政治挂
帅”,不要再列举事实,不要再念法律条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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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 发帖数: 2119 | 37 太新鲜了。中国的法律条文不需要了,如果下面的执法者这么有创造性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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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发帖数: 4666 | 38 从米尔克到《断背山》,美国同性恋者在过去40年里一直坚持捍卫他们自由恋爱和免遭
歧视的权利。在纽约克里斯多夫街破旧不堪的小旅馆前,是男女同性恋者聚集喝酒,跳
舞的场所,他们也在这里曾为自己的权益反抗,但是在1969年6月28日凌晨,他们的一
次抗议遭到了阻拦,与他们对抗的是附近旅馆的住户和酒吧的客人,他们之间发生了暴
力殴打事件。并且造成了为期两天的街道拥堵,一场革命在那里诞生。
在暴乱后的一个月,第一个同性恋联盟产生,他们在露天场所公开集会演讲,他们试图
用言论与行动来说服整个社会大众去接纳他们。这是一个诚恳的举动,他们举着某美国
政府官员的头像发表自己的心声,并且在大条幅上写着自己的标语“我们在这里。我们
是不公平的”。
同性恋革命的上升期,已经形成一种巨大的潮流,着重体现在20世纪70年代摇滚女皇
Anita Bryant在美国的一个理解和尊重同性恋者的公众演说,1977年她在迈阿密的周边
的一个郡举行演出,当地的法律法规对同性恋者持歧视态度。她领导的支持同性恋者的
同盟名叫---拯救我们的孩子。她说:“同性恋者应有的愿望和权力在这里的法律条文
中没有得到合理的满足,这些孩子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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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发帖数: 18158 | 39
成语典故: 深文周纳:罗织罪名。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
罪。也指不根据事实,牵强附会地给人硬加罪名。
老美给你美国护照,你必然是经过入籍宣誓的:“我在这里郑重的宣誓:完全放弃我对
以前所属任何外国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之公民资格及忠诚,我将支持及护卫美利坚
合众国宪法和法律,对抗国內和国外所有的敌人。我将真诚的效忠美国。当法律要求時
,我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当法律要求時,我会为美国做非战斗性之軍事服务,当法
律要求時,我会在政府官员指挥下为国家做重要工作,我在此自由宣誓,绝无任何心智
障碍、藉口或保留,請上帝帮我。”
如果你不以这个誓言为然,你完全可以不发这个誓言,没有人会强迫你,你可以理直气
壮的声称自己是中国人。何必先发誓后当美奸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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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 发帖数: 1793 | 40 乱伦是违法的?
你把法律条文拿出来看看?
贴具体条文,不要胡乱说几句什么犯法就当自己真的是整理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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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 发帖数: 5901 | 41 1.有人证明那个钱包是他丢的。
2.可以证明这个钱包是你捡的。
3.警察在路上发现了你的车,盘问你,你说没捡。
以上者三点成立就可以逮捕。
你要是不服就去找条文,看看说没说店里东西怎么特殊。
法律条文里规定的是个人财产被别人捡到了要交还。只要确定了是个人财产你就不能昧
下来,不管是在店里还是在街上。钱包出现在店里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谁都知道它根本
不是归店主所有的。那个女的被逮捕肯定是因为警察拦住她的时候她不承认捡到钱包了
。否则不会被逮捕的,因为当时才过了4个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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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 发帖数: 9366 | 42 你个蠢货首先要知道不是所有地方都有你说的法律条文
连这个都不知道就胡扯
跟你扯淡真他妈的丢人
你不服就去mall里商店地上捡东西去,看白鬼保安揍死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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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 发帖数: 5901 | 43 grasshopper
文章号40860
发信人: grasshopper (大肚子哥哥 (singing crickets)),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Re: 钻戒案法官判得非常准确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Aug 7 03:57:27 2010, 美东)
你个蠢货首先要知道不是所有地方都有你说的法律条文
连这个都不知道就胡扯
跟你扯淡真他妈的丢人
你不服就去mall里商店地上捡东西去,看白鬼保安揍死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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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 发帖数: 293 | 44 国与国之间任何协议,条约是实是虚,是重要还是次要,检验的标准就是一方违约会引
起另一方何种程度的反应。GCD号称中美关系基础是三个联合公报,看看这些协议有多
少斤两:
《上海公报》是关系正常化,认知PRC和ROC同属一个中国,
《中美建交公报》只是个建交公报,例行程序的过场
《八一七公报》没有停止对台售武的时间表
前两个是过场性协议,没有违反的必要,第三个美国历届总统都违反,中共的反应全在
外交部口水层面,所以这三个公报是虚的,是给中共的面子货
在看看与台湾关系法:
第二条第五款,提供台灣防禦性武器;
这是历届美国政府对台售武的法律依据,据卡特说是邓小平默许的,GCD政府都是挨了
耳光靠外交部口水解决。
这是实的:GCD唾面自干,美国人赚了银子,台湾拿到武器,
第二条第六款,維持美國之能力以抵制任何可能危及台灣人民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之武
力行使或其他形 式之強制行動。
这是96年克林顿政府在台海危机时出兵防御台湾的法律基础,江泽民就是一愣头青,根
本就没想到一个威慑性的演习会招来两个航母战斗群,美国会为一个法律条文全面开战
。李敖更没脑子,还质问国防部长李杰中共侵台美国会不会救台湾。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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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 发帖数: 2883 | 46 美国刑事案过来人从技术层面解读翟田田案件结局的形成
我在“美国刑事案过来人解读翟田田案件的结局”一文中解读了这个结局形成的深层次
政治原因,现在来从技术层面解读翟田田案件结局的形成。这个形成过程可谓扑朔迷离
,非常复杂曲折,显示了这个案子的结局的形成有一个非常困难的矛盾和选择过程。最
后的交代是大陪审团否定了检方的起诉申请,把案子驳回到下级法院起诉。看起来是美
国的民主(体现为大陪审团)和美国有良心的人民最后拯救了翟田田。实则大谬。
事实上,唯一能够实现一定程度上民主的是小陪审团,也就是trial jury,这是因为法
律有硬性规定确立了它操作方式的公开性。即使如此,也可以通过甄别陪审员等过程来
影响案件审理结果。最典型的就是1992年引发美国现代史上最大暴动的罗德里。金的案
子,一个由白人为主的陪审团裁定警察无罪。然后又有一个以黑人为主的陪审团裁定著
名球星OJ。Simpson杀妻案无罪,引发白人的极大不满。
而大陪审团却有着极大的不同。首先,其审理过程按照法律必须是保密的,任何人都不
得旁听,除非检察官法院批准。这样一个秘密的研判过程事实上就注定了大陪审团审理
演变成了一个暗箱操作...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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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 发帖数: 2883 | 47 我对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艺术史教授James Cahill的投诉证据确凿,白纸黑字没有任何
争议,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也没有任何疑义,完全是硬性规定Cahill这种宣誓作出两份相
互矛盾的证词的行为为伪证罪。但是却被美国司法当局,包括所谓地方大陪审团拒绝起
诉。
自2002年始,我在美国加州的州和联邦法庭起诉与加拿大政府勾结共谋参与对我迫
害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中国艺术史教授JAMES CAHILL。在这个诉讼过程中,CAHILL
为了逃避诉讼,声称我的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时限。但是根据加州法律,被告人在案发
之后如果没有在加州居住,则这个非居留时间不能计算在时限之内。CAHILL又声称他离
开加州是因为他和他配偶HSINGYUAN TSAO在加州之外的工作造成的,所以按案例法他的
非居留时间不能被剔除在时限计算之内。为此CAHILL向法庭递交了宣誓书陈述他和配偶
TSAO的工作和居留历史。根据这个宣誓书联邦法庭驳回了我的起诉。事后我发现他在起
诉书中严重谎造他和配偶TSAO的雇佣和居留历史,即向法庭提出证明要求推翻法庭的驳
回命令。但是虽然证据确凿,法庭拒绝我的要求。从2005九月起,我向加...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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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 发帖数: 9671 | 48 2010-10-27(3 天前)如何区分“因言获罪”和“颠覆国家政权罪”?从 一家村——
李钟琴的博客 作者:一家村主如何区分“因言获罪”和“颠覆国家政权罪”?
李钟琴
在写作《致命文字——中国古代文祸真相》一书时,我曾经为如何区分“因言获罪”和
“颠覆国家政权罪”而困惑。在中国史不绝书的文字狱案例中,有的人确实存心讥刺时
政,有的人确实故意谤讪朝廷,有的人确实心怀怨望,有的人确实具有异端思想,也有
的人确实与当时的腐朽政府为敌,撰文号召推翻现政权。特别是后者,到底应视为文字
狱,还是应视为“谋大逆”(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颠覆国家政权罪”)?
多年的灌输教育,使我在遇到困惑时习惯性地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我打开《马
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12月第一版),开篇便是马克思在1842年写的《
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这篇文章使我顿开茅塞。
当时,普鲁士政府公布了臭名昭著的“书报检查令”,其中有这么一段话:“但是对政
府的措施所发表的见解,其倾向首先必须是善良的,而不是敌对的和恶意的;为了对二
者加以区别,就要求书报检查官具有善良的意志和鉴别的能力。与此相适应,检查官也...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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