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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World版 - 海内外156位学人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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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公知们围攻菊花看出肘子多么严谨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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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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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内外156位学人
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2041670102e5mc.html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暨刘迎秋院长、黄晓勇书记:
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
2002年毕业生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
了该事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
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案加以查处,不仅事关刘菊花本人,而且关系到贵院、中国研究生与学位教育质量、人
文社会科学界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界在海内外的学术信誉。然而,半年多时间过去了,刘
菊花硕士论文抄袭事件迄今仍未见到处理结论。因此,我们决定给贵院及主要负责同志
写这封公开信,以表达我们对这一事件的严重关注。
据媒体报道,刘菊花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原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在阅过有关举报材料后,业已指出刘菊花硕士学
位论文“得算抄袭”。根据对网上公布的“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资料大全”的
仔细阅读和认真分析,我们完全同意陈力丹教授的上述判断,即该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
重抄袭。
如果说我们已经对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行为深感遗憾的话,那么,我们对
作为当事人的刘菊花对待此问题的态度则尤为感到震惊。2011年4月28日,亦即抄袭案
被媒体披露的次日,刘以“方舟子妻”之名,在新语丝等网站发表了《问心无愧》一文
。正如该文章题目所示,她不仅对其涉嫌剽窃行为没有丝毫的忏悔和羞愧之意,而且还
对揭发者和检举人进行了恶意的嘲讽和谩骂,甚至连她自己的老师陈力丹教授也不放过
。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抄袭剽窃者业已猖狂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
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案,之所以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除了她是“方舟子妻”
、现任新华社记者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其硕士学位为贵院所授予。众所周知,中国社会
科学院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最高学术研究机构,全国上下和海内外学界因此对其所属的
研究生院一直寄予厚望。贵院过去三十多年来在培养高端人才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在
人文社会科学各学术领域也拥有许多著名的学术带头人和专家学者。正因为如此,广大
学界人士一直将贵院视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主要基地之一。
诚如贵院党委书记黄晓勇先生所说,“学生的地位决定学校的地位。”事实上,一所学
府的声誉和地位,并非仅仅由校友之中的佼佼者的卓越成就所决定,同时也会被其中的
少数败类所损害。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贵院新闻学系毕业的刘菊花硕士
论文涉嫌抄袭案不能得到严肃处理,那么,此案必将给贵院研究生培养带来持久的负面
影响。我们不希望看到贵院无数精英学子数十载孜孜努力所赢得的良好学术声誉,因刘
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而受到败坏。
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案,虽说已经严重玷污了贵院的学术声誉,但它也给贵院
提供了整顿学风、加强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教育的机遇。如果贵院能秉公、公开、依法
严肃处理该事件,那么,这不仅将向海内外学界昭示贵院无数莘莘学子的学术清白,而
且还将体现贵院坚守中国学术清誉、开中国千年学术文化传承的学术新风。
我们希望,贵院能排除一切调查处理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的干扰因素,严
肃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国务院学位管理条例和学界公认的学术伦理与学术规范,
尽快对轰动海内外的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作出处理,并向海内外公布贵院
的查处结果和处理结论。
我们,一批海内外学人,抱怀对贵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殷切期望、秉持维护中国学界
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共同体形象的强烈愿望,谨向贵院发出这封公开信,建议贵院依法、
严肃处理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为此,吾等特此郑重签名如下(含姓名、工作单位、学术职称/职务):
(以下签名学人,按姓氏汉语拼音为序排列)
白 琰: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蔡际洲:武汉音乐学院教授
曹德和:安徽大学文学院教授
曹明华:旅美学者、作家
陈宝成:记者(北京)
陈 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陈景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
陈 力: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兼执行主任、律师
陈满华: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
陈武钟: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亚南: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硕士研究生
陈永舜:北华大学语文现代化研究中心教授(吉林)
程汉大: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丁香年: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方广錩:上海师范大学教授
冯志英: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交流学院讲师
傅德志: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
甘任远:美籍华人学者
高书贵: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副教授
高 爽: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葛 莘:美籍华人学者
顾海兵: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顾秀林:云南财经大学社会与经济行为研究中心教授
郭 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郭 红: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副教授
郝荣斋:河北人民出版社编审
何 慧:华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胡 桥: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晓进: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胡晓研: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语言学教研室主任
胡振宇: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贾红柏:东北林业大学生物学博士
贾 宁: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播音与主持艺术系主任
蒋 寅: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古代文学研究室主任
蒋永伟:北京黄埔大学副校长
姜锡东: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暨历史学院教授
姜恩庆:天津商业大学中文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井建斌:天津行政学院副教授
居其宏:南京艺术学院教授、音乐学研究所所长
李传桐:山东工商学院经济学院教授
李大鹏: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李恭忠: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
李 华:嘉兴学院教授(浙江)
李剑鸣: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李青松: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懋: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教授
李绍章:上海政法学院教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李世洞: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李铁燕: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醒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自然辩证法通讯》杂志前主编
李学智:天津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李 毅:北京市天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李逸津: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李有华: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李志刚: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廉 立:天津市廉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梁曼丽: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超民:云南大学教授、前副校长
刘 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授、副院长
刘常熟: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道玉:武汉大学教授、前校长
刘恩强: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凤霞:青岛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刘豁然: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冀湘: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利祥: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 实:美国国家环保局科学家
刘曙光:《北京大学学报》编辑部编审
刘先志: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成都)
刘卫东: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刘志琴: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路宝君:中国传媒大学文学院教授
罗 丽:烟台大学人文学院教师
马庆株: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
马志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研究所所长
毛 翰:华侨大学文学院教授(福建)
孟 国: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教授
孟宪生:北京市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潘 荣: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彭卫民:西南政法大学政治学所研究人员
彭泽润: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仇方迎:《科技日报》社高级记者(北京)
邱 凯: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任 丁:澳大利亚天然制品有限公司高级化学师
单月英: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研究生
尚丽丽: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沈登苗:历史文化地理学者、自由撰稿人(浙江)
时煜华:鲁迅博物馆党组书记、研究员(北京)
宋兴晟:天津商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苏麓垒:俄亥俄州立大学东亚语言文学系博士研究生(美国)
孙海峰:深圳大学传播系副教授、副主任
孙桂平:集美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厦门)
孙士桢: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孙新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孙 燕:全美贸易公司总经理
谭汝为: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教授
万学仁:内江师范学院副教授(四川)
王寒松: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加丰:浙江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王嘉川: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王立杰:天津商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王 庆: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王晓元: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王耀凯:美国系统自动化公司高级工程师
王业奇:天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王银宏:中国政法大学、维也纳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王运涛:郑州广播电视大学讲师
翁昌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
吴稼祥: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北京)
吴量福:伊利诺依州道纳斯格罗夫市CIO、北伊利诺依大学兼职教授(美国)
吴励生:冰心文学馆特聘研究员(福建)
吴世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机械储运工程学院副教授
武 戈: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肖 园: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 波:《世界知识》杂志主编、编审(北京)
徐友渔: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薛国中: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严春友: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
杨 帆: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
杨宏玉: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 林: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杨玉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仲凯: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姚选民: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
于 琪: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俞荣根: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重庆社会科学院前院长
余元洲:江汉大学教授(湖北)
苑 平: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袁钟瑞: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
张 枫: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红萍: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张继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聚国: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
张三夕: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研究所所长
张曙光: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
张晓丽: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豫: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政: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宗正:朱拉隆功大学文学院客座教授(泰国)
赵法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赵国君:艺术独立论坛秘书长、中国律师观察网总编辑(北京)
赵 虹:《社会科学论坛》杂志社社长、主编
赵 华:自由影视编剧(上海)
郑 东:《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编辑部副编审
赵建忠: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赵健伟: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北京)
郑铁生:天津外国语大学教授
郑显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周保欣:浙江财经学院中文系教授
周 林: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周祥森:河南大学《史学月刊》编辑部编审
周伟良:杭州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教授
朱光烈:中国传媒大学高级编辑、《现代传播》原副主编
朱彦民: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祝国光:全欧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主席(芬兰)
左少兴: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说 明:
一、以上签名学人,计156人。除自由撰稿人外,签名者分属中国、美国、芬兰、澳大
利亚、泰国近百家教学、科研和文化机构。本《公开信》签名截止时间:2012年2月29
日17:00(北京时间)。
二、本《公开信》,由中国学术评价网(www.2250s.com)、学术批评网(www.
acriticism.com)、科学诚信网(www.academeintegrity.com),于2012年2月29日晚
(北京时间)同步首发。
三、本《公开信》还将2012年3月1日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主送中国社会科学
院研究生院院长刘迎秋先生,并抄送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
部学位与教育管理司、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
2012年2月29日
An Open Letter to the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Regarding the Alleged Plagiarism Case of Its Graduate Ms. Liu Juhua
(Signed by 156 Chinese scholars with their affiliations1)
The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GSCASS)
Dr. Liu Yingqiu, Dean of GSCASS
Prof. Huang Xiaoyong, Secretary of CCP Committee at GSCASS
Since last April, one of the most intriguing pieces of news among Chinese
scholars around the world has been the alleged plagiarism committed by Ms.
Liu Juhua, a 2002 graduate of GSCASS, in her Master’s degree thesis.
According to an incomplete survey, this case has been reported by China’s
authoritative media outlets, including China Central Television, Central
People's Broadcasting Station, Xinhua News Agency, etc. Moreover, it was
widespread through internet. Further, the English report by China Daily has
made the scandal known to the world.2 Therefore, GSCASS’s proper review and
handling of this case is not only on the concern of the person being
accused, but more for the honor of GSCASS, the reputation of China’s
graduate education system, the trustworthiness of China’s academic degrees,
and for the integrity of China social sciences community, as well as the
stand of China academia within the international arena. However, we have
seen no conclusion about the case from GSCASS so far. That is why we have
decided to write this letter to GSCASS and its leaders.
According to a media report, Mr. Chen Lidan, the Chairman of Ms. Liu’s
Master’s thesis committee and the professor of Journalism School at Remin
University of China, had already read the allegation materials and
considered Liu’s thesis as plagiarism. After carefully reviewing “The All-
inclusive Information about the plagiarism in Liu Juhua’s Master’s Thesis,
” which is available on the internet, we agree completely with Professor
Chen’s assessment.
If the severity of Ms. Liu’s alleged plagiarism (90% words were copied from
other sources) surprised us, her attitude toward the exposure of the case
astonished us. On April 28, 2011, the day after the news was reported by the
media, Ms. Liu, using the penname of “Fang Zhouzi’s wife,” published an
article on New Threads, a website solely controlled by her husband Fang
Zhouzi, entitled “No Shame At All.” Just as the title indicated, Ms. Liu
not only showed no shame whatsoever for her alleged plagiarism activity, she
also attacked the whistle blowers with malicious language, even ridiculing
her professor Mr. Chen Lidan. All of this demonstrates how unscrupulous the
plagiarists in China have become.
In addition to Ms. Liu’s being “Science cop's wife” and Xinhua News
Agency’s reporter, the main reason that this case has attracted Chinese
scholars’ attention around the world is that her Master’s degree was
awarded by GSCASS. It is well known that CASS is the most prestigious
academic institution in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so Chinese
people and Chinese scholars all over the world have high expectations
towards its graduate school. Indeed, in the last 30 years, GSCASS has
achieved so much that many of your graduates are the leaders in their
respective areas. That’s why we consider GSCASS as one of the fundamental
bases of China’s graduate education, and value the degrees you have
conferred.
As secretary Huang Xiaoyong once said, “a school’s status is determined by
its graduate’s status.” We totally agree with Mr. Huang’s vision. The
fact is, a school’s status is determined not only by its best graduates,
but also by its worst ones. As the saying goes: one ant-hole may cause the
collapse of a thousand mile dike. Therefore, if Ms. Liu’s case is not dealt
with seriously, it will definitely have a long-lasting negative impact on
your graduate education. It will be regretful to see that the excellent
reputation built on decades of hard working by thousands of GSCASS alumni
will be damaged by this single plagiarism case.
On the other hand, although the case has tarnished GSCASS’s reputation, it
also provides you with a unique opportunity to re-emphasize academic ethics.
If you investigate the case thoroughly, seriously, and make the proper
decision based upon the investigation results, then the whole world knows
that your numerous alumni are decent, your institution deserves its
reputation, and in fact you would breathe a fresh breath into the Chinese
academic tradition that has lasted for thousands of years.
We hope that GSCASS will not be deterred by any external pressures when
dealing with such a case. We hope that the infamous case will be prosecuted
as soon as possible and as strictly as possible according to the nation’s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s, the State Council’s releva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regarding academic degrees, and the ethics and standards well
established and recognized by the academic community. We also hope that
GSCASS will reveal to the public the results of your investigation and your
conclusion of the case.
Thus, we, scholars from China, America, Australia, and Europe, with our
sincere wish for your better graduate education, and with the strongest
desire to uphold the reputation and image of Chinese academia, write this
letter to you, asking you to prosecute the case promptly and properly.
Note:
1.Please see the original Chinese version for signees.
2.For background information, please see China Daily report: Science cop's
wife called plagiarizer. Link: [www0.chinadaily.com.cn])
G*********s
发帖数: 6786
2
为什么要搞个英文稿?

【在 b****i 的大作中提到】
: 海内外156位学人
: 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2041670102e5mc.html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 暨刘迎秋院长、黄晓勇书记:
: 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
: 2002年毕业生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
: 了该事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
: 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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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靠,连吃完被告吃原告的律师都敢称学人。
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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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是文盲就算

【在 s*****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靠,连吃完被告吃原告的律师都敢称学人。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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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帮垃圾
c******k
发帖数: 8998
6
我靠,点进去一看,发起人是刘实

【在 b****i 的大作中提到】
: 海内外156位学人
: 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2041670102e5mc.html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 暨刘迎秋院长、黄晓勇书记:
: 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
: 2002年毕业生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
: 了该事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
: 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G*********s
发帖数: 6786
7
那一帮子也够可笑的,
还有一些炮灰

【在 c******k 的大作中提到】
: 我靠,点进去一看,发起人是刘实
s*****n
发帖数: 1794
8
不爷们,下作啊,搞人家老婆。
一帮天津律师干这种事,可以想象他们看见钱时候的眼神儿。
a*****s
发帖数: 2663
9
想在老外那边厢出出肘子的丑,降低肘子的杀伤力,这样亦明这样的技术员才能壮着胆
再披个(副)教授头衔行骗啊。

【在 G*********s 的大作中提到】
: 为什么要搞个英文稿?
r*******s
发帖数: 308
10
估计方开始到处找这些人的论文. 这东西真是大杀器呀.

【在 b****i 的大作中提到】
: 海内外156位学人
: 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2041670102e5mc.html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 暨刘迎秋院长、黄晓勇书记:
: 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
: 2002年毕业生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
: 了该事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
: 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相关主题
156个人渣骗子事迹介绍,欢迎补充公知们围攻菊花看出肘子多么严谨的一个人
肘子自己绽放菊花,还惦记着别人菊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刘迎秋院长回应“百人致函社科院要求调查刘菊花事件”
方子舟抄人家的东西,怎么办?百人联名上书社科院 请求调查方舟子之妻涉嫌论文抄袭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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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
发帖数: 931
11
WOW!这么多“著名学人”大动干戈去查处一个若干年前毕业的小硕士生的毕业论文,
也算是中华帝国在二十一世纪的雄伟壮举了。
p*r
发帖数: 5516
12
基本都没听说过的人,

【在 j*x 的大作中提到】
: WOW!这么多“著名学人”大动干戈去查处一个若干年前毕业的小硕士生的毕业论文,
: 也算是中华帝国在二十一世纪的雄伟壮举了。

b***o
发帖数: 1862
13
其实 大可把韩的和刘的一起调查嘛
说公道话 韩还是公众人物
几百年才出一次的天才
上过时代十大的
正好还他一个清白
不过不知道上面会有几个人也签名
a**y
发帖数: 118
14
156个人中其中一个署名的叫甘任远,早就被方舟子揭露过了。
http://it.sohu.com/s2004/mgt.shtml
方舟子·
《美国政治老太太和华人“美国通”》一文发表后,招来许多人的攻击,那是在预
料之中的。好比说,许多人美滋滋买了赝品在那里欣赏、赞叹不已,我偏要大煞风景说
那是假货,自然会有人恼羞成怒,更何况还有的人的脑袋是被屁股决定了的,自以为与
林达夫妇(丁林)是坐同一条板凳的,明知有假也要拼着老命为其辩护。在这些攻击者
中,有一位勇敢地署了真名“甘任远”,而且还公布了电子邮址。此人自称现在在美国
南加州,和我在同一个城市生活,上网就是为了骂方舟子、打方舟子的假,贴了几张大
字报质疑我的打假动机和留美身份问题,老掉了牙的攻击法,没有反响,改而替丁林辩
护,连写几篇《方舟子驳倒丁林了吗?——打假方舟子》,声称美国的确有法律“禁止
民众在国会表达自己的政见”,并非丁林的虚构,像丁林说的那样是“为了让立法者的
表达不承受压力”。甘任远大段大段引用美国法律条文和判例,虽然他自己其实看不懂
那些引文,但自称在南加州的法学院教法律,已足以吓倒同样看不懂那些引文的读者了
。据说他的批判文章要在国内报刊上发表,大概也有编辑被其吓倒了。
对这种以骂方舟子为己任的网上小混混,本来不必理睬,但看在他敢于亮出自己的
真名实姓和“身份”、且持之以恒每天不上网骂方舟子就睡不着觉的份上,就赏他一次
脸,让大家见识见识这个“在南加州的法学院教法律”的高人是何方神圣吧。在google
检索“甘任远”,只找到一条,“《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概况”提及的
该报历来编辑中,有“甘任远”的名字,据知情者告诉我,就是同一个人。此人曾经在
四川大学工作过,后来去美国了,是不是去美国的法学院教书呢?如果美国法学院竟然
要去四川大学挖人,那倒是算得上一件奇闻。可惜我把南加州各主要大学查了一遍,都
没有找到有一个当教授甚至当学生的“甘任远”。在google检索“Renyuan Gan”,只
找到两条信息:一条是甘任远登在《亚洲研究通讯》(Asian Studies Newsletter)
2001年10月号上一篇批评张纯茹《南京大屠杀》(The Rape of Nanking)一书的书评
。《亚洲研究通讯》是美国亚洲研究会的刊物,那上面的作者都写着所在大学的名称,
甘任远却是个例外,没有写自己的所在机构,只留了个yahoo的地址,也就是他在中文
网上公布过的那个。另一条更有趣,是甘任远在美国一家为“独立学者”提供网络资源
的网站(Independent Scholars)上的注册记录(根据这个记录,他在印第安纳州,而
非加州),和他于2001年4月30日他贴在该网站上的一个简短的英文贴,贴中他声称:
“我自认为是一名独立学者。我有一些项目要做。但是,我很难集中精力去做它们,因
为我为了能够支付帐单不得不每天干活。我憎恨学校,或任何为腐败而建立起来的东西
。我想知道你们是怎么处理自己遇到的难题的。”(I consider myself an indepdent
scholar. I have some projects to work on. However, it is really hard for me
to concentrate on them, as I have to work everyday to pay the bills. I hate
the school,or anything established to corrupt. I would like to know how you
guys handle your problems.)(http://independentscholars.editthispage.com/discuss/msgReader$18?mode=day)看来他自称和丁林一样“在美国的农场养过猪,放过牛,开过拖拉机”倒更符合实情,至于“在南加州的法学院教法律”,那个法学院大概是这位“独立学者”自己创建的吧,也许就在他家的床上?
对这种白天为了糊口要打工、晚上到网上当法学院教授的“独立学者”,我是没有
任何兴趣来和他探讨任何美国法律问题的,就让他当比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更深刻透视
了美国宪政精神的美国小贩好了。不过有一点需要补充说明一下。我在《美国政治老太
太和华人“美国通”》文中说,“不仅是美国国会大厦,像美国最高法院、美国国会图
书馆,也都是禁止政治示威的,有关法律条文的措辞都一模一样,这和什么害怕‘扭曲
立法’能扯得上什么关系?”这个反诘击中了丁林的七寸,因为如果美国国会大厦、最
高法院、国会图书馆都有类似的规定,有什么理由相信在国会大厦禁止政治示威是出于
特殊的考虑呢?甘任远大概也看出了这一点,因此便声称国会大厦和最高法院有关规定
的“法律关系不同”、“其措辞也大不一样”。我在前文没有列出有关法律条文,有一
位读者看了甘任远的文章后,来函要我提供我那么说的依据,我就列一下:
美国法律禁止在国会大厦示威的条文如下(US Code Title 40, 193g):
It is forbidden to parade, stand, or move in processions or assemblages
in said United States Capitol Grounds, or to display therein any flag,
banner, or device designed or adapted to bring into public notice any party,
organization, or movement, except as hereinafter provided in sections 193j
and 193k of this title.
美国法律禁止在最高法院示威的条文如下(US Code Title 40, 13k):
It shall be unlawful to parade, stand, or move in processions or
assemblages in the Supreme Court Building or grounds, or to display therein
any flag, banner, or device designed or adapted to bring into public notice
any party, organization, or movement.
美国法律禁止在国会图书馆示威的条文如下(US Code Title 2, 167e):
It shall be unlawful to parade, stand, or move in processions
orassemblages in the Library of Congress buildings or grounds, or todisplay
therein any flag, banner, or device designed or adapted tobring into public
notice any party, organization, or movement.
不必是法学院教授,只要看得懂英文字母,都看得出这些措辞是一模一样的(只有
一处用了同义词:forbidden/unlawful)。
在网络时代,既要用真名又要充大拿蒙人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稍做搜索就可使
之露出原形,所需要的,是读者们多一点警惕而已。

【在 b****i 的大作中提到】
: 海内外156位学人
: 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2041670102e5mc.html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 暨刘迎秋院长、黄晓勇书记:
: 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
: 2002年毕业生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
: 了该事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
: 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w*l
发帖数: 2550
15
方舟子打甘任远是假打。
先攻击别人的身份,这个虽然不太高尚,但这里不作更多评价。
其次,方舟子对美国国会大厦有关政治示威的理解是不正确的:
甘任远的反驳方舟子上一篇文章的文章写的:
“   方舟子又说: “不仅是美国国会大厦,像美国最高法院、美国国会图书馆,也
都是禁止政治示威的,有关法律条文的措辞都一模一样.” 关于禁止在国会大厦内部示
威的法律, 是国会专门的立法,叫做STATUATE. 美国国会警察委员会的具体规定
REGULATIONS和相应的解释 INTERPRETATIONS. 都是针对国会建筑物的具体情况作出的.
方舟子说的 “一模一样”是指国会的立法呢, 还是指那些具体规定和解释? ”
甘文举了下面的判例:
“As the seat of the legislative branch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 the
inside of the Capitol might well be considered to be the heart of the nation
’s expressive activity and exchange of ideas. After all, every United
States citizen has the right to petition his or her government, and the
Houses of Congress are among the great democratic, deliberative bodies in
the world. But it also has been recognized that the expression of ideas
inside the Capitol may be regulated in order to permit Congress peaceably to
carry out its lawmaking responsibilities and to permit citizens to bring
their concerns to their legislators. There are rules that members of
Congress must follow, as well as rules for their constituents. To that end,
Congress enacted the statute at issue here so that citizens would be “
assured of the rights of freedom of expression and of assembly and the right
to petition their Government, “without extending to a minority “a license
. . . to delay, impede, or otherwise disrupt the orderly processes of the
legislature which represents all Americans.””
方在反驳甘文的文章中,除了列举出一系列google结果人身攻击外,还做出了下面的反
驳:
“我在《美国政治老太太和华人“美国通”》文中说,“不仅是美国国会
大厦,像美国最高法院、美国国会图书馆,也都是禁止政治示威的,有关法律
条文的措辞都一模一样,这和什么害怕‘扭曲立法’能扯得上什么关系?”这
个反诘打中了丁林的三寸,因为如果美国国会大厦、最高法院、国会图书馆都
有类似的规定,有什么理由相信在国会大厦禁止政治示威是出于特殊的考虑呢?
甘任远大概也看出了这一点,因此便声称国会大厦和最高法院有关规定的“法
律关系不同”、“其措辞也大不一样”。我在前文没有列出有关法律条文,有
一位读者看了甘任远的文章后,来函要我提供我那么说的依据,我就列一下:”
作为证据,方列出了下面的条文:
“美国法律禁止在国会大厦示威的条文如下(US Code Title 40, 193g):
It is forbidden to parade, stand, or move in processions or
assemblages in said United States Capitol Grounds, or to display
therein any flag, banner, or device designed or adapted to bring into
public notice any party, organization, or movement, except as hereinafter
provided in sections 193j and 193k of this title.
美国法律禁止在最高法院示威的条文如下(US Code Title 40, 13k):
It shall be unlawful to parade, stand, or move in processions or
assemblages in the Supreme Court Building or grounds, or to display
therein any flag, banner, or device designed or adapted to bring into
public notice any party, organization, or movement.
美国法律禁止在国会图书馆示威的条文如下(US Code Title 2, 167e):
It shall be unlawful to parade, stand, or move in processions or
assemblages in the Library of Congress buildings or grounds, or to
display therein any flag, banner, or device designed or adapted to
bring into public notice any party, organization, or movement.
不必是法学院教授,只要看得懂英文字母,都看得出这些措辞是一模一
样的(只有一处用了同义词:forbidden/unlawful)。”
方忽略的一点是,措辞确有区别,而且是关键的区别。禁止在国会大厦示威的条文是
“It is forbidden to parade, stand, or move in processions or
assemblages in said United States Capitol Grounds, ...”。而另两个条文却明确
表明“Building or grounds”。
到此应该可以明白地看出,美国法律对国会Buildings和Grounds的条文是不同的,这也
正是甘文所以表达的东西。
最后,我的结论是,方舟子的反驳出来人身攻击颇见所长,还真没有别的突出的地方。
以上全部信息可见于此链接:
http://samdeha.appspot.com/t/32311

【在 a**y 的大作中提到】
: 156个人中其中一个署名的叫甘任远,早就被方舟子揭露过了。
: http://it.sohu.com/s2004/mgt.shtml
: 方舟子·
: 《美国政治老太太和华人“美国通”》一文发表后,招来许多人的攻击,那是在预
: 料之中的。好比说,许多人美滋滋买了赝品在那里欣赏、赞叹不已,我偏要大煞风景说
: 那是假货,自然会有人恼羞成怒,更何况还有的人的脑袋是被屁股决定了的,自以为与
: 林达夫妇(丁林)是坐同一条板凳的,明知有假也要拼着老命为其辩护。在这些攻击者
: 中,有一位勇敢地署了真名“甘任远”,而且还公布了电子邮址。此人自称现在在美国
: 南加州,和我在同一个城市生活,上网就是为了骂方舟子、打方舟子的假,贴了几张大
: 字报质疑我的打假动机和留美身份问题,老掉了牙的攻击法,没有反响,改而替丁林辩

t*******y
发帖数: 21396
16
方的指责是莫名其妙的,但对于教徒来说,教主骂过此人,这点就足够安慰了。于是便把这样一篇烂文贴在这里,意思是这人已经作为无耻之尤被钉在耻辱柱上过了。
人家再怎么不济,也没给抓住抄论文的把柄嘛。抄论文的都‘问心无愧’地写“计算机预装过滤软件是保护青少年免受互联网不良信息影响”,人家甘同志自己养活自己,为什么却要得教主辱骂呢?

的.

【在 w*l 的大作中提到】
: 方舟子打甘任远是假打。
: 先攻击别人的身份,这个虽然不太高尚,但这里不作更多评价。
: 其次,方舟子对美国国会大厦有关政治示威的理解是不正确的:
: 甘任远的反驳方舟子上一篇文章的文章写的:
: “   方舟子又说: “不仅是美国国会大厦,像美国最高法院、美国国会图书馆,也
: 都是禁止政治示威的,有关法律条文的措辞都一模一样.” 关于禁止在国会大厦内部示
: 威的法律, 是国会专门的立法,叫做STATUATE. 美国国会警察委员会的具体规定
: REGULATIONS和相应的解释 INTERPRETATIONS. 都是针对国会建筑物的具体情况作出的.
: 方舟子说的 “一模一样”是指国会的立法呢, 还是指那些具体规定和解释? ”
: 甘文举了下面的判例:

h*l
发帖数: 807
17
教主个屁。韩粉没有脑子,对着一个所谓的的公共汽车知识份子顶礼膜拜,就以为大家
都要有上帝了。

便把这样一篇烂文贴在这里,意思是这人已经作为无耻之尤被钉在耻辱柱上过了。
机预装过滤软件是保护青少年免受互联网不良信息影响”,人家甘同志自己养活自己,
为什么却要得教主辱骂呢?

【在 t*******y 的大作中提到】
: 方的指责是莫名其妙的,但对于教徒来说,教主骂过此人,这点就足够安慰了。于是便把这样一篇烂文贴在这里,意思是这人已经作为无耻之尤被钉在耻辱柱上过了。
: 人家再怎么不济,也没给抓住抄论文的把柄嘛。抄论文的都‘问心无愧’地写“计算机预装过滤软件是保护青少年免受互联网不良信息影响”,人家甘同志自己养活自己,为什么却要得教主辱骂呢?
:
: 的.

t*******y
发帖数: 21396
18
你先说说刘菊花抄了没有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教主个屁。韩粉没有脑子,对着一个所谓的的公共汽车知识份子顶礼膜拜,就以为大家
: 都要有上帝了。
:
: 便把这样一篇烂文贴在这里,意思是这人已经作为无耻之尤被钉在耻辱柱上过了。
: 机预装过滤软件是保护青少年免受互联网不良信息影响”,人家甘同志自己养活自己,
: 为什么却要得教主辱骂呢?

w*l
发帖数: 2550
19
教主弄了一个大漏勺。后面贴的证据,自打了一个大耳光。

便把这样一篇烂文贴在这里,意思是这人已经作为无耻之尤被钉在耻辱柱上过了。
机预装过滤软件是保护青少年免受互联网不良信息影响”,人家甘同志自己养活自己,
为什么却要得教主辱骂呢?

【在 t*******y 的大作中提到】
: 方的指责是莫名其妙的,但对于教徒来说,教主骂过此人,这点就足够安慰了。于是便把这样一篇烂文贴在这里,意思是这人已经作为无耻之尤被钉在耻辱柱上过了。
: 人家再怎么不济,也没给抓住抄论文的把柄嘛。抄论文的都‘问心无愧’地写“计算机预装过滤软件是保护青少年免受互联网不良信息影响”,人家甘同志自己养活自己,为什么却要得教主辱骂呢?
:
: 的.

p******g
发帖数: 498
20
用针对刘菊花硕士论文同样标准,把这156位的学士、硕士、博士论文全查一遍,估计
没有几个没“抄袭”。居然有这么多SB会跳出来要求被查。好样

【在 b****i 的大作中提到】
: 海内外156位学人
: 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2041670102e5mc.html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 暨刘迎秋院长、黄晓勇书记:
: 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
: 2002年毕业生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
: 了该事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
: 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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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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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第一炮来了:
我妻子2002年的硕士论文在引用文献时注明出处而未做改写,被徐友渔等海内外156位
流氓“学人”认定为剽窃,上书中国社科院要求处理。徐友渔获金岳霖学术奖的《哥白
尼式的革命》在大段抄录文献时往往不加引号,也不提供恰当的来源页码注释,按其标
准也是剽窃,作为社科院研究员性质更严重,请社科院处理

【在 p******g 的大作中提到】
: 用针对刘菊花硕士论文同样标准,把这156位的学士、硕士、博士论文全查一遍,估计
: 没有几个没“抄袭”。居然有这么多SB会跳出来要求被查。好样

Q****s
发帖数: 1301
22
看见方狗子打假成名了,都想学,
一起上啊...
x***s
发帖数: 851
23

她硕士文凭拿掉。和韩寒父子欺骗国人13年造假成青年领袖能是一回事吗。韩寒口口声
声说方对他的质疑是公报私仇。恰恰这156个所谓的学者现在跳出来才是真正的报私仇。

【在 p******g 的大作中提到】
: 用针对刘菊花硕士论文同样标准,把这156位的学士、硕士、博士论文全查一遍,估计
: 没有几个没“抄袭”。居然有这么多SB会跳出来要求被查。好样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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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在 b****i 的大作中提到】
: 海内外156位学人
: 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2041670102e5mc.html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 暨刘迎秋院长、黄晓勇书记:
: 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
: 2002年毕业生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
: 了该事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
: 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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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很奇怪这帮牛鬼蛇神是怎么窜到一起的。

【在 b****i 的大作中提到】
: 海内外156位学人
: 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2041670102e5mc.html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 暨刘迎秋院长、黄晓勇书记:
: 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
: 2002年毕业生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
: 了该事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
: 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w*****r
发帖数: 153
26
三分之一是天津的。

【在 b****e 的大作中提到】
: 很奇怪这帮牛鬼蛇神是怎么窜到一起的。
c****e
发帖数: 322
27
“最主要的原因是其硕士学位为贵院所授予”
这句话太搞笑了。
c****e
发帖数: 322
28
还有摄影师呢。

【在 s*****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靠,连吃完被告吃原告的律师都敢称学人。
a*****d
发帖数: 4029
29


【在 b****i 的大作中提到】
: 海内外156位学人
: 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2041670102e5mc.html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 暨刘迎秋院长、黄晓勇书记:
: 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
: 2002年毕业生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
: 了该事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
: 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c****e
发帖数: 322
30
hehe
还发英文版,这不是自嘲吗。

【在 j*x 的大作中提到】
: WOW!这么多“著名学人”大动干戈去查处一个若干年前毕业的小硕士生的毕业论文,
: 也算是中华帝国在二十一世纪的雄伟壮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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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无耻榜终于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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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
发帖数: 322
31
xx,丢人现眼到国外了。
让老外看看中国的156位“学人”都是什么人。

【在 G*********s 的大作中提到】
: 为什么要搞个英文稿?
s****y
发帖数: 18685
32
要求学位颁予方进行调查嘛,
而且是在作了功课发现有很大抄袭嫌疑的基础上
很正当的要求
比单方面宣布结果严谨多了

【在 b****i 的大作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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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2041670102e5m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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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刘迎秋院长、黄晓勇书记:
: 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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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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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b****i
发帖数: 256
33
刘菊花这篇只有33页的论文,从头抄到尾。亦明经过与其他举报人多次讨论后得出结论
:刘菊花的这篇题为《国际传媒巨头对当代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的论文约31000字,
共有159个自然段,其中146个自然段(约28000字)含有来自他人的文字,但只有70个自
然段含有标明出处的"注释"。其中第二章第一节1600余字,出自刘菊花之手的文字,最
多不过118字,即只有7%的" 自主率"。(见《法治周末》4月27日)

【在 w*****r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一炮来了:
: 我妻子2002年的硕士论文在引用文献时注明出处而未做改写,被徐友渔等海内外156位
: 流氓“学人”认定为剽窃,上书中国社科院要求处理。徐友渔获金岳霖学术奖的《哥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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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也是剽窃,作为社科院研究员性质更严重,请社科院处理

m*******t
发帖数: 482
34
看在上帝的份上,原谅这帮无知的羔羊吧。老方端了人家的饭碗,就不许人叫两声?这
也算骗子们的最后疯狂了。
p*******g
发帖数: 2976
35
一群烂人
l*****d
发帖数: 359
36
刘菊花的事情早就被揭露过了,不知道那156现在再来揭露一遍有什么意思? 有新料么
?如果纯粹是为了靠压力来威逼有关部门处理这个事情,这就莫名其妙了。比如方舟子
,他只能揭露造假,并不能决定作假的人受什么惩罚,也没办法逼造假的人承认造假或
赔礼道歉。对比一下就可以看出来,156的行为本质是什么。

【在 b****i 的大作中提到】
: 海内外156位学人
: 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2041670102e5m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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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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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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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s*******k
发帖数: 1160
37
re
n*********9
发帖数: 954
38
En, it sounds so fishy though, they must hate Fang a lot.
q******5
发帖数: 1670
39
LOL
1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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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赴天津卫 (转载)名单不全啊
惊曝!天津性爱日记门副教授之妻张茹怡告状内容!156个人渣骗子事迹介绍,欢迎补充
我可能要被学校开除了,555555555肘子自己绽放菊花,还惦记着别人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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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公知们围攻菊花看出肘子多么严谨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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