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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 发帖数: 33185 | 1 归纳法怀疑论
推论可分两大类,一类演绎(deduction),一类归纳(induction)。归纳法又可再分两
大类,一类是质的归纳(qualitative induction),一类是量的归纳(quantitative
induction)。量的归纳如机率统计,质的归纳如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
的归纳、模拟归纳(Induction by analogy)和简单枚举归纳。不难想象,我们日常生活
中几乎没有不用推论的时候。更进一步说,我们在生活中几乎无可避免要用归纳推论。
为甚么我们会相 信太阳明天会从东方升起?因为我们观察到无数次太阳从东方升起,
而且从未观察到太阳于东方以外的方位升起。为甚么我们不会认为自己从高空掉到地上
还能生 存?因为我们观察到(直接或间接)许多次有人从高空掉到地面死亡,而且从
未观察到有人从高空掉到地上却没死。为甚么你打开计算机屏幕时要按那个按钮?因为
你 在过去观察到无数次按那个按钮后屏幕打开,并且从未试过按那个开关后屏幕没打
开(在有插电源的情况下,其它特殊情况不赘)。凡此种种,都是简单枚举归纳法 的
实际应用。
多年几来,人类对于归纳法的使用甚少怀疑。十八世纪中期,有一 位年轻的天才苏格
兰哲学家提出论证质疑归纳法的可靠性,在日后哲学界引起轩然大波,掀起一阵怀疑论
的风潮,在其后的二百多年,哲学家们开始热烈讨论归纳法 怀疑论。到了今日,知识
论的课本谈怀疑论或者归归法,大多亦会提到他的论证。那位年轻的天才哲学家叫戴维
休谟(David Hume,1711-1776)。
休谟把归纳法界定为「从过去推论未来」。 这是个错误的界定,因为我从已观察到的
天鹅都是白色的推论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结论包含过去我未观察到的天鹅,而不仅局
限在未来的天鹅。不过,大抵而言, 不把归纳法界定为「从过去推论未来」,休谟论
证依然能用来攻击归纳法的可靠性。简单枚举归纳法(Induction by simple
enumeration)为归纳法的基本型,以简单枚举归纳法为例,怀疑论者对归纳法的攻击大
概是这样:
归纳法以已观察到许多A类的例子是B类的例子,并且未观察过A类的例子不是B类的例
子,推论A类的例子皆是B类的例子。例如,从观察到好几次脚踩到玻璃后流 血,并且
未观察过脚踩到玻璃后没流血,推论每次脚踩到玻璃都会流血。为了方便,让我们称这
种推论方法为R(归纳法)。我们有甚么理由相信R是可靠的?显 然,R并不是先验真理
。因为过去观察到好几次A类的例子是B类的例子,加上从未观察到A类的例子不是B类的
例子,并不会蕴涵所有A类的例子是B类的例子。 例如,过去观察到好几次脚踩到玻璃
后流血,加上从未观察到脚踩到玻璃后没流血,并不会蕴涵每次脚踩到玻璃都会流血─
─因为逻辑上有可能有人皮厚肉贱就是能 踩爆玻璃而不流血。换言之,假使R是可靠的
,它的可靠性亦不会是先验的(a priori);R的可靠性仅能来自经验。但是,所有使用
经验支持R的推论都预设了R。譬如,若果你说「因为过去观察到使用R都是可靠的,而
且未发生使用 R出错的情况,所以每次使是用R都是可靠的」,你便犯了窃取论点(
begging the question)、循环论证的谬误。因为你的解释正是预设了R是可靠的:你预
设了「过去观察到某个推论方法是可靠的并且未观察到反例,于是这个推论方法 是可
靠的」这个推论方法,即是你预设了R。总的来说,R的可靠性不是来自先验,而当R的
可靠性来自经验,又无可避免会有循环论证的毛病,因此,R并不可 靠。
到目前为止,我见过两种对休谟攻击归纳法的响应。第一种回应认为休谟混淆了归纳法
的论证型式。第二种响应干脆放弃归纳法,主张所有推论都是演绎法。
当代大多哲学家是第一种回应的拥护者,其中最著名的可要算是罗素(Bertrand
Russell,1872-1970)。休谟认为归纳法的可靠性不是先验的,因为「已观察到许多A类
的例子是B类的例子,并且未观察过A类的例子不是B类 的例子」不蕴涵「A类的例子皆
是B类的例子」。然而,归纳法真正的形式不是「从已观察到许多A类的例子是B类的例
子,并且未观察过A类的例子不是B类的例 子,推论A类的例子皆是B类的例子」,而是
「从已观察到许多A类的例子是B类的例子,并且未观察过A类的例子不是B类的例子,推
论很可能(probably)A类的例子皆是B类的例子」。结论「很可能A类的例子皆是B类的例
子」容许反例──容许有些A类的例子不是B类的例子。更甚者,「从已观察到许多A类
的例子是B类的例子,并且未观察过A类的例子不是B类的例子,推论很可能(probably)A
类的例子皆是B类的例子」这个推论方法本身是先验的,它的可靠性不来自经验,因此
不会有循环论证的弊病。
第二种响应几乎对休谟采妥协态度,主张实际上没有归纳法,至于这种回应的支持者有
谁,我就不大清楚了。这种响应主张:每当我们在表面上使用归纳法时,实际上 都是
在用演绎法──假设演绎法(hypothetico-deductive method)。举例来说,我们不是透
过观察一只只的白天鹅归纳出天鹅都是白色的,相反,我们先假设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
,再去观察一只只天鹅检验假设是否 成立──检验是不是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一旦
发现不是白色的天鹅,假设便被否证;若果一直没有发现不是白色的天鹅,则暂时接受
「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的假 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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