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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 发帖数: 1 | 1 见过老百姓举报房地产开发商无证销售的,但没有见过房地产开发商举报自己无证销售
、并到法院起诉业主,指称业主不该在其没有预售许可证情况下买房的。可天下之大,
无奇不有,这种事在现实中的的确确发生了。对此,真想先说一句,见过不要脸的,没
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然后,再说这一房地产开发商不仅“不要脸”,从报道看,
其一系列行为还涉嫌欺诈!
这事要追溯到2016年。据媒体报道,当年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紫杉庄园
项目,在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内部认购的名义,一次性付全款打七折的优
惠条件,和部分购房者达成了购买协议,并履行了有关手续。据买主证实,当时开发商
告知,预售许可证“最多三个月就会拿下来,这个证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且,购房
者也明白,“当时应该是开发商缺钱”,才通过这种方式,让购房者必须得全款付。
让这些交了款、期望能以优惠价位买到房子的购房者没有想到的是,今年年初,开发商
通知他们,因为当时履行购房手续时,没有预售许可证,购房者购买的房子要被清退,
提出按当时交款额年息20%给予补偿。这一突变,立马遭到预付全款购买房子的人的反
对。因为,按当时优惠交的购房款均价才7000多元,而现在,该项目房子售卖的均价已
达25000元。
由于以优惠条件购买房子的购房者不答应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并坚持要房子。这家
房地产商则想出一招,以签订合同时,原被告双方均明知闻天公司开发建设的紫杉庄园
项目没有预售许可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双方签订的合
同为无效合同,将12名购房者起诉至当地法院,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内部认购合同无效。
根据房地产开发商起诉的理由,双方当时签订合同时均知没有预售许可证,应将认购合
同判做无效,青锋上网搜索了一下,认为开发商当时明知自己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不能
售卖房屋,还以七折优惠的条件诱使购房者签订并付全款购买房子,其实是一种欺诈。
有关专业人士指出,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
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更专业地说,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象、掩盖真象,致使对方陷于错误而为的民
事行为。从有关报道所述的当事人陈述看,开发商当时开出了七折优惠的条件,并告知
预售许可证最多三个月就会拿下来,说明开发商掩盖了某些真相,西安这一开发商的行
为就是典型的欺诈。
可以认定房地产开发商涉嫌欺诈的事实还有,2016年8月,西安市长安区房管局曾对闻
天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书,要求该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停止销售,并对无证
销售的房屋进行清退。但以优惠价格办理购房手续的购房者此时并没有得到任何信息。
而且,西安市长安区房管局市场科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证实,2016年就紫杉庄园
项目存在的违规销售问题进行过处罚后,开发商曾回复称已经进行了整改清退。据此,
完全可以认定,开发商同时对内部价购买房子的消费者和房管局都隐瞒了实情。
综上,房地产开发商的有关行为,有故意制造假相、隐瞒事实真相并可能使他人误解上
当的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八
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
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西安这一开发商已经涉嫌欺诈。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12名购房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
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甚至可依《消法》及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
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开发商给予双倍甚至三倍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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