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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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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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
发帖数: 43471
1
美国打这种官司基本90%都和解了,诽谤在美国和中国其实还真挺像的,被告是需要承
担举证责任的。英美法系其实根本不像你想的那么重视新闻自由。香港艺人打周刊成功
率>50%
g****3
发帖数: 1760
2
被告是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的 -- I don't think so
T******e
发帖数: 18290
3
不知道啊,反正不一定是人类活动引起的
你变暖教想证明是人类活动引起的,举证责任在你,我只管挑你的毛病
f*****n
发帖数: 12752
4
作为一个前生物工作者,我当然支持对是否变暖的正常科研。同样,以一个前科学工作
者的基础,我不得不遗憾地认为这样的正常科研是很难进行的,而现在有的这些时间尺
度不足数百年,无法把太阳辐射等显著影响因子去除的所谓“科研”基本不靠谱
要证明变暖和否定变暖证据所要求的证据力度是不同的,比如说你要证明某人诚实,必
须举出一系列支持的论据,而反对者只要举出一件某人说谎的例子,就基本可以完破你
的论证,你的任务就变成了要证明某人没说过谎或者即使说了但还是诚实的,换句话说
,你要证明一个更困难的论点。反对者不需要证明某人从来没说过实话,反变暖教者也
不用证明变暖现象绝对不可能存在。他们只需要证明你没有证据证明某人诚实或变暖就
行了,能理解吗?这就是俗话说的“谁主张,谁举证”。现在是变暖教要搞社会实践,
就和让大家吃转基因食物一样,有举证责任
科学理论,更不要说用来支持社会政策的科学结论,是不能用“反正你也不能证明我一
定错”这种借口的
你真的,真的,要补一下基本逻辑。或者再刷刷gre
m****i
发帖数: 159
5
来自主题: Belief版 - 可怜的焦大 可怜的方舟子
发信人: danial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信区: Philosophy
标 题: 可怜的焦大 可怜的方舟子
发信站: 南大小百合 (Mon Nov 13 21:37:40 2000) , 转信
可怜的焦大 可怜的方舟子
转贴网上某掐架贴,话相当的糙,理相当的不糙:)
可怜的焦大 可怜的方舟子
--读方舟子《无神论者是什么?(初稿)》所产生的联想
真由美
首先要对方舟子荣膺“20世纪国际反伪科学十大斗士”表示热烈
的祝贺!
曾经读过方舟子的一篇文章,题目叫做《科学是什么?》,从那
篇文章看,
方舟子是一个典型的逻辑实证主义者,对于逻辑实证主义目前实在已
经用不着花
费笔墨来进行批判了,因为这是一种早已过时的破烂货。可是最近看
到网易社区
“自然科学”栏目的jasper_chen (碧海听潮声)、 jeter (云胡不归
) 诸君对方
舟子必恭必敬追捧之至,于是,跑到网易自然科学栏目的精华区拜读
到了方舟子
的一篇文章《无神论者是什么?(初稿)》。读罢此文,不禁产生出
一个联想,
就是由方舟子不得不联想到了贾府的焦大。方舟子与那个贾府的焦大
有什么联系
吗?鲁迅先生说过:“... 阅读全帖
s*******g
发帖数: 535
6
如果要认定是留言,那也要先拿证据否认我的观点才行。
你如果要玩“严肃处理”,举证责任就到你这里了。
T*******r
发帖数: 333
7

体。
请提供证据表明“进化论的成功在个别点上”,“进化论的Fail却是大范围普遍的在整
个面上”。这种话谁都会说,但是口说无凭啊。
我说过了,我毫不介意你个人有你自己定义的不用化石证据的BHistory的进化论。我也
完全同意:"BHistory的进化论”是错误的。但是,"BHistory的进化论”错误并不能引
申为“进化论”错误。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东西。如果我们证明了“BHistory的进化论
”错误就说“进化论”错误,那么我们就犯了偷换概念(俗称打到稻草人)的逻辑错误。
而证明“BHistory的进化论”和“进化论”相同的举证责任并不在我,而在你身上。你
自己最了解“BHistory的进化论”,你自己最清楚"BHistory的进化论”的种种证据。
所以,由你来说明:"BHistory的进化论”和“进化论”是同一个东西。
因此,当你宣称“进化论的Fail却是大范围普遍的在整个面上”的时候,我的理解是“
(BHistory的)进化论的Fail却是大范围普遍的在整个面上”,对此我表示同意。如果
你认为你说的不是你自己定义的进化论,而是(主流的)进化论,那么你一定可以从文
献资料中找到证... 阅读全帖
T*******r
发帖数: 333
8
“阴谋论”本身是一种逻辑错误,本质上就是循环论证。
为什么反对进化论的证据在学术界找不到?因为学术界对进化论的研究有Bias.
为什么学术界对进化论的研究有Bias?因为反对进化论的证据在学术界找不到。
通过这种方式,你回避了自己的举证责任。但是,这也让你的论点成了自说自话的空谈。
s******l
发帖数: 6898
9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反驳老七“赞美”和“抹油”
那好,谁主张,谁举证吧。
我不想反驳“绝大多数人的良知会认为屠杀婴儿是邪恶的。”,但是我也不认同,理由
就是没证据。
所以我没有举证责任。
A********t
发帖数: 251
10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用倪的异端标准, 召会内部互定异端
貌似你有举证责任啊
你不能学嘁里喀嚓 “追着人家屁股 闻 300遍”
A********t
发帖数: 251
11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用倪的异端标准, 召会内部互定异端
你有举证责任因为是你提出来的
你提出一个个本不存在的谣言然后去问人家,人家干嘛鸟你啊,对不对?
而你拿不出证据,这个就可以说是造谣
x***m
发帖数: 298
12
@GWM 你不要上他的当,他在推卸举证责任。约定俗成的“基督徒”这个概念是他抛出
来的,你让他举证,举证义务在他那边。相信我他拿不出来的,他要能拿出一个来,我
肯定能找到反例。
S**U
发帖数: 7025
13
来自主题: Wisdom版 - 世亲菩萨谤大乘法之前后
你说世亲菩萨听过如来藏,举证责任在你不在我。就好像你若主张火星上有高等生物,
不举证的话谁信你?
印度论师对他们听过的重要主张都会决择,例如龙树没听过唯识经论,所以龙树作品无
一字评论唯识。他听过的有部见解、般若、十地经、阿弥陀经,都有决择。世亲著作不
提如来藏,恰显示他没听过。
s********h
发帖数: 63
14
HEHE,非常好的帖子。猫猫同学已经指出正义(1)是程序正义,(2)是举证责任的分
配。我就“弱势群体”说几句。任何人相比强大的起国家机器而言,都是弱势群体。
对公民的合法权益而言,最大的危险不是来自坏人,而是来自国家。刘涌就算他能
耐再大,能杀几个人?十个?壹佰个?而国家迫害起公民来,就是成百万上千万地
迫害。文革就是很好的例子。因此任何正义的刑事制度必须给予被告最大的保护来
避免国家对公民的迫害。
要想保证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国家的侵犯,一个社会就必须愿意把最好的保护给予
最坏的人。否则任何国家机器都可以指着一个人说“他是坏人”,不用接受严格的
检验就可以迫害公民。说刘少奇是最大的人渣应该不会有多少异议吧。此君靠拍老
毛的马屁起家,文革以前任何一次政治迫害,他都是老毛的急先锋。但是如果在他
受迫害时,法律对他进行了保护,文革就不会闹的这么厉害,许许多多的好人就会
得救。
换一个角度说,那些公安检察院,他们代表了人民对刘涌进行起诉,他们拥有强大
的国家资源,他们难道就不能干得漂亮一些,不刑讯逼供来取得证据吗。刑讯逼供
取得的证据,就应该统统无效。而且因为DOUBLE JEOPARDY,
h*d
发帖数: 19309
15
☆─────────────────────────────────────☆
Areyousure (magic) 于 (Wed Nov 24 13:42:38 2010, 美东) 提到:
我的女儿今年快八岁了。她生在美国,长在美国,但现在却无法回到美国,回到她
亲生母亲的身边,因为她的亲生父亲:赵春林,一个留美博士,为了达到逃避女儿在美
国抚养费的目的,扣着她的美国护照,不让她回到我的身边。
我和赵春林是在美国认识的,生有一女:赵君怡。他在芝加歌读商学院的MBA时,
两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全是我负担。为了要付他巨额的学费,当时处在怀孕期间的我不管
身体多么不适都不敢请一天假。我女儿是剖腹产,刚满月的第二天我就去上班了.整个家
由我一个人支撑着,每个月的工资都用光,读MBA实习期间他和朋友决定回国创事业,就
不顾年幼的女儿(才四个月)一个人回到中国和合伙人在上海开了一家公司,女儿以后一
直都是我一个人带大的,有时我年老多病的父母也来美国帮帮我,由于他与合伙人开的公
司不景气,一年后他又回美国,继续读MBA,毕业后他在中国、美国到处找工作,就是不在
家庭所在地---纽约找... 阅读全帖
z*l
发帖数: 763
16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 原文由 HupK 所发表 】
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青年话题」
1999年12月17日 星期五
“老爹”不能再给“儿子”作证
泸州中院裁定医院负有举证责任引发讨论
本报记者 李利群
  一名6岁儿童在医院种卡介苗时,由于医生违反操作规定,产生了
异常反应,又因医生的错误诊断、错误手术而贻误病情。孩子的父亲
无力负担3万元医疗费,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跳楼自杀。家属四处投诉,
当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不受理。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
此案,原告得到了民事赔偿、死亡补偿费和精神损害赔偿。泸州中院
的依据是他们刚刚出台的一
M***3
发帖数: 3221
17
请你原谅我
作者:文雨
杨守诚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是最近生活的最佳写照。
上星期陪客户吃饭,多喝了几杯,微微有些醉意,出门后被人撞了一下,等到反映
过来,手里的手机已被人夺走。抢走手机事小,重要的是手机里储存的那些姓名和联络
方式,是他生存并游离于这个世界的网。
他找到最近的公用电话,拨通自己的手机,手机响过一声之后,马上有人接听。
“你拿了我的手机。”杨守诚用拿而不是刺激的偷,或是抢这样的字眼作为开头。
“是,不错的款式,这样吧,哥们今天心情好,也不多要,就整三千。”对方说。
杨守诚觉得让一个街头混混爬到他头上作威作福,是不能容忍的,他挂断了电话,
并且第一时间赶到电信局打算办理停机事宜。
停机之前,他顺便打印了这几个月的电话详单,在此之前,他对电信赋予百分百信
任。
但他发现了陌生的信息费。
他问电信局的客服小姐,“这是什么费用?”
客服小姐只瞟了一眼,就用肯定的微笑告诉她,“您订了两款包月的信息服务,一
款二十元每月,两款一共是四十元。”客服小姐的微笑在告诉他,订了就承认吧。
杨守诚总算明白过来,原来他手机里时不时蹦出来的无聊笑话,每月侵吞着他四十
块大洋。
“我没订过任何短信... 阅读全帖
g********r
发帖数: 4248
1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thread23 (noname),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至今为止对Zimmerman案最公正的解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Jul 15 23:25:34 2013, 美东)
Zimmerman案始末(长,慎入)
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
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
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他了。所以应该是黑
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
他行使正当防卫。先动手的一方不能行使正当防卫... 阅读全帖
a****o
发帖数: 1786
19
来自主题: Biology版 - 美国变态PI列表 转载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每回忆一次不都是对自己的折磨吗
把经过尽量可观的写出来
会有更多的人从中受益
他的方向是好的
但过于情绪化反而引起某些人(可能只有我)的反感
做人要包容
即使你的观点是无比英明正确的
每个人经历不同
和你的看法不一样不也很正常吗
你的实验很有趣,我最近太忙,没时间做,如果你做了,不妨把结果告诉我,
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
a*****x
发帖数: 901
20
来自主题: Biology版 - 我觉得应该这样
谁都有权质疑,但是当事人可以完全不理,质疑的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当事人出示任何证
明。但是雇主或者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有权分析举证责任,要求质疑方以及当事人出示
相关证据。如果证明质疑方是错的,要根据造成影响程度追究其诬告责任, 反之则追
究当事人责任。
d*******g
发帖数: 8992
21
最后一个回帖,你们需要学点逻辑什么的,还有举证责任什么的。
还有别自己树个靴子,打得很HIGH。
谁提出什么要求找谁去,我的观点是研究不够(没下结论毒性是强或弱,也没说监管要
比农药更严格什么的)
c**********r
发帖数: 891
22
不用跟楼主提什么举证责任。丫就是来放嘴炮过嘴瘾的,根本不是来探讨转基因的科学
和社会问题的。
还什么“请受过正规生物学训练的回答。”又说什么“受过正规生物学训练的都不会质
疑...Bt比农药潜在毒性更大" 这是个标准的rhetoric question。敢情不同意楼主的人
都是没受过正规生物学训练的。不要说这个版上99%都是生物皮挨着地,连艳阳天作为
AP,照楼主的意思都没受过正规生物学训练了。
Anyway,”受过正规生物学训练"又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好事。不晓得楼主得瑟个什么
劲。
t*******3
发帖数: 2005
23
来自主题: Biology版 - 谢张鲁事件谁赢谁输?
生物流氓们多学点法:
借别人的钱或者用别人给的钱购买彩票、摸奖中奖了,奖金归谁?律师表示,奖金归谁
主要是明确摸奖的“本钱”是谁的。这个问题涉及借贷、赠与、委托等关系。
■借别人的钱摸奖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借款行为中,标的物的转移意味着标的物所有
权也随之转移。通常来说说,谁占有金钱谁就取得钱的所有权。
对于借钱,出借人把钱给了借款人,则借款人即占有拥有这笔钱,可以对这笔钱作
出处分。所以,借别人的钱摸奖,若幸运中奖了,那么奖金就该属于借款人。借款人只
需将所借的“本钱”归还给出借人即可。
■用别人给的钱摸奖
用别人给的钱摸奖涉及赠与以及委托。
○赠与:根据规定,只要赠与人将摸奖的钱给予受赠人,并且明确是赠与,不用还
的,则成立口头的赠与合同,成立赠与关系。那么,摸奖的钱的所有权则转移给受赠人
。受赠人利用该笔金钱摸到奖,奖金该属于受赠人。
○委托:别人给钱的时候明确表示“代买彩票”“代替摸奖”的,则一般成立口头
的委托合同。若中奖,则奖金应该属于委托人。
但是在实践中,对于证明委托合同是否成立有效等都存在困难。根据规定,代买彩
票委托人应当对代买彩票委托合同的订立和生效... 阅读全帖
R****4
发帖数: 71
24
作为一个从2004年取得RN执照的护士,我现在转发一个信息,请和律师联系。我不认识
这个律师,只是看到了这个贴,不知道你们觉得有没有用。
文章来源: http://www.visatopia.com/%E7%A7%BB%E6%B0%91%E5%B1%80%E6%96%B0%E8%A7%84%EF%BC%9A%E9%83%A8%E5%88%86%E9%AB%98%E7%BA%A7%E6%8A%A4%E5%A3%AB%E8%81%8C%E4%BD%8D%E5%8F%AF%E7%94%B3%E8%AF%B7h1b/
****************************************************************
美国移民局USCIS 于2014年7月11日发布新的政策备忘录,准许部分护士职位申请H1B。
这对于赴美学习护理专业的留学生是一个好消息。在这之前,护士一直被移民局认定为
是无法申请H1B工作签证的职业。所以学习护理专业的留学生,即使拿到了本科或者以
上学位,仍然无法通过工作签证的方式留在美国工作。与此同时,雇主如果想通过为申
请人申请绿卡从事护士工作... 阅读全帖
g********r
发帖数: 8017
25
来自主题: Statistics版 - 两分法随机模拟试验SAS Code (Part I)
证明新东西有用,举证责任在作者。
i*******r
发帖数: 377
26
发信人: Arbitrator (BBS 水木清华站仲裁委员会), 信区: Arbitration
标 题: [执行细则] 针对本站版主的仲裁、申诉、弹劾请求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hu Nov 15 01:30:02 2001)
本执行细则,为当本站用户对某版主的管理行为发生异议、或认为某版主有
严重失职行为不合适继续任职应被弹劾时,可参照的具体仲裁、申诉、弹劾
指南,由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正。
第一部分 对版主管理行为的仲裁请求
根据仲裁管理办法,本站合法用户对板主作出的职权范围内的管理行为有异
议时,可以提出仲裁请求。仲裁请求应在 Arbitration 版以书面形式提出。
仲裁请求中应明确仲裁事由、相关当事人、相关站规以及相关证据或证人。
具体格式如下:
题目:[仲裁] 提请对 XYZ 版 ABC 的管理行为进行仲裁
内容:1) 仲裁事由(说明该管理行为所发生的版面、时间),以及您为何认
为该管理行为存在异议并请求仲裁
2) 列举相关站规支持您的请求
3) 证据(关于有效证据的种类、证据提交的方法、举证责任
i*******r
发帖数: 377
27
本执行细则,为当本站用户对某站务的管理行为发生异议、或认为某站务有
严重失职行为不合适继续任职应被弹劾时,可参照的具体仲裁、申诉、弹劾
指南,由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正。
第一部分 对站务管理行为的仲裁请求
根据仲裁管理办法,本站合法用户对站务作出的职权范围内的管理行为有异
议时,可以提出仲裁请求。仲裁请求应在 Arbitration 版以书面形式提出。
仲裁请求中应明确仲裁事由、相关当事人、相关站规以及相关证据或证人。
具体格式如下:
题目:[仲裁] 提请对站务 ABC 的管理行为进行仲裁
内容:1) 仲裁事由(说明该管理行为所发生的版面、时间),以及您为何认
为该管理行为存在异议并请求仲裁
2) 列举相关站规支持您的请求
3) 证据(关于有效证据的种类、证据提交的方法、举证责任等的具体
规定见下)
4) 可能的证人名单(可单独写信给 Arbitrator),供仲裁委员进行
询问参考
5) 回避请求(具体规则参见有关条款)。
仲裁请求提出后,仲裁委员会执行主席应在 48
A*******s
发帖数: 9638
28
来自主题: Medicalpractice版 - 困住中国医生的11条禁锢(zz)
1.政府医疗投入不足,制度设计不合理。医护流失严重,医生长期超负荷工作,越来越
难以满足患者需求。医患纠纷只会越来越多。 2.将医疗定位为消费,误导患
者和家属,使其认为花钱就应有好的结果。一旦不如意,就会产生纠纷。 3.
全社会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从而缺乏对生命守护者的敬畏。这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关。在
中国,医生从来就不属于上流社会。 4.医疗消费个人负担比例太大。所谓“
亲兄弟明算账”,涉及到经济问题,从来没有和和气气,好商好量。 5.医闹
成本太低,甚至零成本。“小闹小赚,大闹大赚,不闹不赚”。“闹了不白闹,能赚谁
不闹”。 6.医院行政化,医院领导是官员而非职业经理人,只对上级领导负
责,不对医生护士负责。为保仕途,息事宁人。最终总是一线工作人员受伤。
7.医生非自由职业者,受严格的行政手段约束,难以凭技术水平生存。与临床无关的
科研、论文等耗费了医生的大量精力,使医疗水平难以提升。 8.医疗行业协
会软弱,名不副实。不但难以保障医疗工作者权益,还往往成为医护个人维... 阅读全帖
l*******r
发帖数: 39279
29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aterWorld 讨论区 】
发信人: theislander1 (Peace de Wars),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Zimmerman案始末(长,慎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ul 14 16:27:19 2013, 美东)
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
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
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他了。所以应该是黑
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
他行使正当防卫。先动手的一方不能行使正当防卫,但先动口就无... 阅读全帖
B*Z
发帖数: 7062
30
来自主题: _Auto_Fans版 - 求推荐两款车:funky小车+城市suv
这个不公平吧。举证责任为什么要在这边。难道你可以证明出来开wrx/sti的气质比开
其他车的差么?顶多算个说不清。
s****w
发帖数: 75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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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如何准备EB1A?看AAO 近期 EB1A 申请决定:
近来,许多EB1A 申请人收到移民局否决或“意图否决”[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EB1A 申请通知。通知中常见的理由包括: “所有研究人员都通常会发表文章,因此发
表文章并不足以证明达到杰出人才的标准;所有专业人员都经常在国际会议上发论文或
短文,因此这些文件也不足为证,…”
收到移民局否决通知的申请人给与30 天时间向移民局上诉办公室 (AAO) 提交上诉。移
民局上诉办公室对EB1A 所持态度如何?
本文根据美国移民法领... 阅读全帖
h*******e
发帖数: 5550
32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ovie 讨论区 】
发信人: MW123 (MaoWu), 信区: Movie
标 题: 电影《搜索》故事原型,曾入围鲁迅文学奖的网络小说《网逝》((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Jul 18 13:20:07 2012, 美东)
发信人: MW123 (MaoWu), 信区: Jiangsu
标 题: 电影《搜索》故事原型,曾入围鲁迅文学奖的网络小说《网逝》(又名《请你原谅我》)(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Jul 18 13:16:36 2012, 美东)
请你原谅我
作者:文雨
杨守诚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是最近生活的最佳写照。
上星期陪客户吃饭,多喝了几杯,微微有些醉意,出门后被人撞了一下,等到反映
过来,手里的手机已被人夺走。抢走手机事小,重要的是手机里储存的那些姓名和联络
方式,是他生存并游离于这个世界的网。
他找到最近的公用电话,拨通自己的手机,手机响过一声之后,马上有人接听。
“你拿了我的手机。”杨守诚用拿而不是刺激的偷,或是抢这样的字眼作为开头。
“是,不错的款式,这样吧,哥们今天心情好,也不多要,就整... 阅读全帖
A***o
发帖数: 2783
33
看新闻上说的,还说了纽黑文的消防员案子与此有关,偶理解是
倾向雇主/政府的裁决。魔胖有什么看法?
m******t
发帖数: 2416
34

Eh? Which case? I must have missed it. This week's big bummer
seems to be the DNA evidence opinion.
A***o
发帖数: 2783
35

恩,分析主要说的也是DNA,不过结束的时候提了一下,偶也没听仔细。
Supreme Court makes age-bias suits harder to win
The justices, overturning a jury award won by a 54-year-old who was demoted,
say workers bear the full burden of proof.
By David G. Savage
June 19, 2009
Reporting from Washington -- With workplace age-discrimination claims rising
rapidly, the Supreme Court made it much harder Thursday for older workers
to win in court.
The 5-4 decision reversed a long-standing rule. Many federal appellate
courts had decided that
m******t
发帖数: 2416
36
这个我也是扫了一眼,没仔细看。
呵呵,印象中高法已经很久没有7-2,6-3了,要不就是9-0,
要不就是5-4,而且不用看就知道队怎么站的。这样搞党派
很不好啊。

demoted,
rising
m******t
发帖数: 2416
37
嘿,早上没看新闻,今天出来一个选举权法的案子,居然是8-1,
而且唯一反对的居然是近来一直是秋千票的托马斯。
A***o
发帖数: 2783
38
没听明白是什么意思,什么section 5如何违宪什么的。
m******t
发帖数: 2416
39

偶也不是很熟悉,大意是Section 5点名要求南方各州县如果
要修改当地的选举法必须经过联邦批准,这些州县自然不爽,
认为联邦对地方权力的这种控制是违宪的。但是这次的判决
根本没有判违宪不违宪,只单纯判上诉的选区可以寻求
exempt from Section 5。基本上就是再一次体现了罗伯茨
主导下的高法尽量避免大规模重新解释宪法的基本原则。
A***o
发帖数: 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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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p search的案子判学区输了,这个到是听懂了。:-8
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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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黑文的白人消防队员赢了。
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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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同事的老公赢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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