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发帖数: 169 | 1 上师日记-依静---索达吉堪布
于此末法时代,如果自己相续尚未成熟,就应依于寂地修持。龙钦巴在《窍诀宝藏
论》中云:“自己尚未获得自在前,令他自在矛盾又可笑;尚无成办自利能力时,想成
他利矛盾又可笑;自尚不具弟子之法相,想作上师矛盾又可笑;自如干燥皮革不调柔,
想调他心矛盾又可笑;自忙今生无有证悟见,教他修法矛盾又可笑;自尚未断庸俗之行
为,令他如法矛盾又可笑。”在修行的初期,若自不量力地想摄受弟子,最终不但一事
无成,只会落到被人耻笑的结局。
吉衮巴在《善法明灯论》中也说:“任何修行人都应像野兽一样,不依止其他地方
而应到寂静地,这样利益众生的事自然能成办。到城市讲经、赐窍诀是不合理的。佛法
兴盛时,不缺少佛法。在五浊恶世,虽然缺少佛法,但众生刚强难调,不思维意义,只
耽著词句。初学者想以讲法调服众生不如隐身匿迹。你与他们交谈,他们却嗤之以鼻;
你往回返,他们则亦步亦趋;你躲藏起来,他们又四下找寻。你需要供养时,他们不予
理睬;你不需要时,他们却强行给予。有邪见的众生很难调服,因此应依于寂地,象野
兽一样。这样,也能持如来教法,成为具信人之商主。即使是野蛮人,在看见住山之人
时,也会...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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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发帖数: 98 | 2 恭敬录自《前行广释》索达吉堪布 传讲
http://www.zhibeifw.com/cmsc/list.php?fid=750
丁三、依止其他威仪:
作为听法者,还要认真依止其他威仪。如《毗奈耶经》云:“不敬勿说法,无
病而覆头,持伞杖兵器,缠头者勿说。”其中讲了对几种人不能传讲佛法,我们也应依
此观察,看自己是不是合格的法器。
对哪几种人不能传法呢?
1、不敬:对不恭敬的人,不能说法。世间人学习文化知识,尚且要懂得尊师重道,出
世间佛法更需要恭敬才能获得。
2、无病而覆头:除非是有病而特殊开许,没有病的话,以披单等盖着头的人面前,不
能传讲佛法。
3、持伞:天气炎热或者下雨时,撑着伞听课也不行。当然,如果上师特殊开许倒可以
,否则,不管太阳再强、雨再大,也最好不要持伞。以前上师如意宝讲经,大家在草地
上听课时,有时上师开许持伞,有时不开许,故意让弟子苦行。记得以前在五台山东台
顶,上师如意宝讲《文殊大圆满》,有一天中午,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当时上师不开
许打伞,说:“现在是夏天,小麻雀在外面都不会冻死,你们最好不要打伞,也不要用
披单蒙头。这样听法,...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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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发帖数: 10330 | 3 立院共识 我求偿应与中国脱鉤
| 2014-05-17
〔<<自由时报>>记者曾韦禎/台北报导〕立法院昨发表共同声明,要求行政院就越
南所爆发的反中抗争殃及台商,成立应变小组,且向越南政府交涉赔偿事宜时,应与中
国脱鉤处理,据理力争。
立法院朝野党团昨发表共同声明,要求行政院就越南反中抗争殃及台商,成立「行
政院因应越南暴动事件应变小组」,进行跨部会协调。政府应立刻调查需求,视需要派
遣加班专机,让台商能平安回家。
声明盼政府出面要求越南政府保护台商,并於交涉赔偿事宜时,除应与中国大陆脱
鉤处理外,更该据理力争,追讨台湾所受之损失。政府亦应要求现有贷款银行,不得抽
取受害台商银根;亦要求政府安排必要的融资服务,例如透过信保基金提供受害台商优
惠贷款。
声明最后表示,无论从歷史、地理及国际法而言,南沙、西沙、中沙、东沙群岛及
周遭水域是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及水域,主权属於中华民国;相邻的南海周边各方都应依
国际法原则与精神,避免採取任何影响南海地区和平稳定的片面措施,并自我节制,透
过多边协商对话和平解决南海争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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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 发帖数: 50 | 4 本解序文
大乘无量寿经解 第一卷
壹、前言
贰、概要
一、教起因缘
二、本经体性
三、一经宗趣
四、方便力用
五、所被根器
六、藏教所摄
七、部类差别
八、译会校释
九、总释名题
叁、正释经义
(壹)序分(第一至第三品)
法会圣众第一
德遵普贤第二
大教缘起第三
大乘无量寿经解 第二卷
(贰)正宗分(第四至第四十二品)
法藏因地第四
至心精进第五
发大誓愿第六
必成正觉第七
积功累德第八
圆满成就第九
皆愿作佛第十
大乘无量寿经解 第三卷
国界严净第十一
光明遍照第十二
寿众无量第十三
宝树遍国第十四
菩提道场第十五
堂舍楼观第十六
泉池功德第十七
超世希有第十八
受用具足第十九
德风华雨第二十
宝莲佛光第二十一
决证极果第二十二
十方佛赞第二十三
三辈往生第二十四
往生正因第二十五
礼供听法第二十六
歌叹佛德第二十七
大士神光第二十八
愿力宏深第二十九
大乘无量寿经解 第四卷
菩萨修持第三十
真实功德第三十一
寿乐无极第三十二
劝谕策进第三十三
心得开明第三十四
浊世恶苦第三十五
重重诲勉第三十六
如贫得宝第三十七
礼佛现光第三十八
慈氏述见第三十九
边地疑城第四十
惑尽见佛第四十一...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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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发帖数: 1799 | 5 文章来源:多识仁波切
我们从萧平实的《狂密与真密》一书可以看出,用吃奶的功夫所使出的招数也只是“信
口开河”四个字。可笑之处是,评头论足别人时,却完全暴露了自己孤陋寡闻的致命弱
点;使出的杀人武器,却成了自杀性的武器,对别人毫毛未损,对自己伤得十分狼狈。
——摘自本书
序言
他们把藏汉佛教界善知识的宽容忍耐的高风亮节,变成他变本加厉、推销谬论的商机,
竟然大言不惭地叫嚣:“没有一个人敢和我对辩,印顺等人不敢和我对辩,藏传佛教的
喇嘛、法王、活佛没有一人敢和我辩论。”
——题记一
世界上只有最愚蠢的蚊蝇,才会把自己想象成展翅遮天的大鹏
——题记二
本来我想多做一些理论研究和经典精品的译介工作,不愿把宝贵精力浪费在和邪魔外道
的无聊的辩论上,但这个保护圣教理论环境的“清洁工”的工作得有人来做,在这种情
况下只好见义勇为了。
——题记三
我在2001年写的《密乘是非分辨论》中说了如下这样一段话:“本来显宗般若乘和密宗
金刚乘是大乘教的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密宗是显宗理论的进一步升华,走向更透
彻的必然产物。犹如从小乘有部的诸法实有,逐步走向大乘唯识的境空识有、到中观的
万法性空一样...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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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26222 | 6 [日期:2010-12-10]
[字體:大 中 小]
第1条 为规范及管理政治献金,促进国民政治参与,确保政治活动公平及公正,健全民
主政治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2条 本法用词,定义如下:
一、政治献金:指对从事竞选活动或其它政治相关活动之个人或团体,无偿提供之动产
或不动产、不相当对价之给付、债务之免除或其它经济利益。但党费、会费或义工之服
务,不包括在内。
二、政党:指依人民团体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备案成立之团体。
三、政治团体:指依人民团体法规定经许可设立之政治团体。
四、人民团体:指依人民团体法规定经许可设立之职业团体、社会团体及政治团体。
五、拟参选人:指于第十二条规定之期间内,已依法完成登记或有意登记参选公职之人
员。
第3条 本法之主管机关为内政部。
第4条 受理政治献金申报之机关为监察院。
监察院得委托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办理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四款所定拟参选人之
政治献金申报与专户许可、变更及废止事项。
前项委托所需费用,由监察院支付之。
第5条 得收受政治献金者,以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为限。
第6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上之权力...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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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26222 | 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smokinggun (硝烟),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台湾法令:政治献金法-民国99年01月27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Nov 25 01:21:01 2011, 美东)
[日期:2010-12-10]
[字體:大 中 小]
第1条 为规范及管理政治献金,促进国民政治参与,确保政治活动公平及公正,健全民
主政治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2条 本法用词,定义如下:
一、政治献金:指对从事竞选活动或其它政治相关活动之个人或团体,无偿提供之动产
或不动产、不相当对价之给付、债务之免除或其它经济利益。但党费、会费或义工之服
务,不包括在内。
二、政党:指依人民团体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备案成立之团体。
三、政治团体:指依人民团体法规定经许可设立之政治团体。
四、人民团体:指依人民团体法规定经许可设立之职业团体、社会团体及政治团体。
五、拟参选人:指于第十二条规定之期间内,已依法完成登记或有意登记参选公职之人
员。
第3条 本法之主管机关为内政部。
第4条 受理政治献金申报之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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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 发帖数: 22303 | 8 佛教网摘站:辨破《楞严百伪》——释愍生法师辨(1)
作者简介--释愍生
愍生法师,一九二六年出生。二十岁出家;早年亲近上海下仁老法师。一生专研三
藏,致力弘扬佛法,兴办佛教教育,培植人材。历任宝觉佛学院院长、住持,香港佛教
联合会义务司库。教学之余,常于海内外弘法,讲经说法四十年,辩才无碍,为教界所
称誉。对《楞严经》造诣尤深,曾讲述《楞严经》先后达十三次之多。今以法师精研《
楞严》之心得,驳斥吕澄作“楞严百伪”之谬说,堪称护法卫教之雄辩。
序
佛本无法可说,以有四悉檀因缘故,随机应说。若以无法可说而言,佛于四十九年
未说一字,以名言无实故。如以有法可说而言,离经一字使同魔说,以藉假修真故。无
论有说无说,主旨欲令众生,入佛知见也。由此可知,一切皆是佛法,又复皆非佛法,
以法无自性,故法不定法。《金刚经》云:“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又云:“法尚
应舍,何况非法?”若明此理,何需于鸡蛋里挑刺?
诸大乘经,皆以一实相理,即证其说。诸小乘经,以三法印,印定无误。试问《楞
严》何处乖违大小乘印?吕澄全以是非之心、庸俗之念、妄想分别,刻意制造过失,引
人随落深渊,诚乃罪过无边!况经四依说:“依...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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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发帖数: 3920 | 9 第四节 转依论
在玄奘所传唯识学中,心体与理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理体即清净法界,亦即真如、法
性;心体即第八阿赖耶识,即藏识、种子识。第八识之中蕴藏的无漏种子既是众生解脱
的根据,也是连接心体和理体的中介。唯识学的“三性”、“三无性”学说,一方面是
对“识”之体性的描述,另一方面又具有联结心体与理体的特别意义。“三性”中依他
起性最为关键,在某种意义上依他起之最终的根据是阿赖耶识,此识体所蕴藏的有漏、
无漏种子正是遍计所执性与圆成实性之所以形成的根源。通过依他起性,唯识宗将心体
与离言之心性(真如)之转依关系揭示了出来。同样,“相名五法”,一方面是对世间
诸法所作的一种分类说明,另一方面此五法之间的关系也蕴含了心体与理体之间的差别
与联系。与中土的“性宗”相同,唯识宗同持不可言诠的“离言真如”立场,窥基创发
的“四重二谛”,其目的正是试图以此将心体与理体紧密地联系起来。
“转识成智”是唯识宗将其心性论落实于解脱论层面的必然结果。凡夫不知外境非实、
离心无境的道理,若明了“唯识无境”之理,并且转变所依,就可实现“转识成智”而
解脱成佛。唯识宗以四缘论证“转识成智”如何可能,前二属于主观方...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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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10 第一节 学密者的省思
学密宗多年,各种开示都指称:密宗的戒定慧、见修行果、信解行证都较显教超胜
,利根精进者甚至可以即身成佛,比起显教需一大阿僧祇劫才能入初地,三大阿僧祇劫
才能成佛,差距实在难以想象。藏密强调自己观成佛菩萨的果位观修,来自历代成就上
师的灌顶与加持,因此精进求法修持,上焉者心契空乐明,证悟大手印;中焉者本尊观
想坚住,佛慢坚固;下焉者每天观修咒念不断,严戒精进,坚信临终时,必能光明解脱
或往生本尊刹土。
藏密典籍开示、观行知见,许多与显教不同;遇到戒律开遮持守、修学知见显密恰
好相反时,强调应依止胜妙的果地金刚乘见解,舍弃下劣的因地般若乘知见。“藏密超
胜显教”如果是事实的话,则密续开示、口诀导引开示,都应超胜或等同 释迦牟尼佛
的经典开示;藏密祖师证量,亦都应超胜或等同显教祖师证量。但为什么学了大手印、
大圆满、诵观空咒、入无分别平等住多年,执意识心不起妄念即是佛地真如,能离于三
界系缚,住于涅槃之境,即是轮涅不二,即身成佛;却连流通最普遍的《心经》都弄不
通,只知道“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在讲十八界的根源──第八识如来藏
,整篇《心经》都在描述第...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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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发帖数: 5466 | 11 ☆─────────────────────────────────────☆
GWZW (GWZW) 于 (Sat Sep 8 23:45:39 2012, 美东) 提到:
以下 from Mr.簫平實
应成派中观的三大盲点
一. 无因论的业种自存说
应成派中观的法义, 重点在于专讲:「诸法缘起性空,不立一法、专破他法。」并自详
是佛法中最胜妙的中观,认为无人, 无其他法能比之更了义. 但是当他们自以为不立一
法时,其实已经是建立了「不立一法」的法了。
应成派中观见的矛盾很严重,近代学者的代表者, 便是印顺老法师. 近年多有大乘见道
之学人不断质疑印顺老法师的应成派中观的邪见;评论他的法义不正确,都无法得到正
面的回应。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就只简单地讨论应成派中观三个不能自圆其说的严重
问题所在。
第一个问题就是 :
『应成派中观的思想是属于业种自存的无因论』;虽然他们仍然承认业种是存在的,因
果律也是存在的,但问题是:当他们把执持业种的如来藏砍掉、否定之后,还有哪一个
心能执持业种?没有了!没有常住心持种,就会使得因果律成为虚妄说,就等于是在否
定因果律。可是因果律明明...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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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发帖数: 5846 | 12 (一九五○年八月四日政务院第四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布)
一、为了正确地实施一九五○年六月三十日中央人 民政府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改革法,特公布本决定。
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认为一九三三年瑞金民主中央政府为着正确地解决土地问
题而公布的两个文件,即“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改革中一些问题的决定”
,除开一小部分现时已不适用外,其余全部在现时的土地改革中是基本上适用的。这两
个文件在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五日曾经中共中央重新公布,并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加以应
用,已证明其在现时的土地改革中是适用的。因此,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特将这两个文
件稍加删改并加以补充后,再行公布,作为今后正确解决土地问题的文件。在这两个文
件中,凡系本院所补充决定者,均加上“政务院补充决定”字样,并于这两个文件外,
增补“政务院的若干新决定”。
三、由本决定所公布之文件,其文字解释如有与土改革法相抵触者,均按土地改革
法执行。
四、各省人民政府得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和本决,定公布之文件所规定的原则,
颁布划分阶级的补充文件。但这些文件应呈报本院备案。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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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发帖数: 14447 | 13 解放后对划分地主富农成分,是有着非常详细的规定的。错划的可能性极低。你的自述
其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尽管你家100多亩地,最后不是还是改成中农了吗?地主作为整
个阶级,对贫苦农民的压迫,是血淋淋的,不然土改不会有那么多农民起来响应。就连
蒋介石,到了台湾一样是要搞土改的。
下面就是当年对划分成分的具体规定。
甲、怎样分析农村阶级
一、地 主
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为生的,叫做地主。地主剥
削的方式,主要是以地租方式剥削农民,此外或兼放债、或兼雇工、或兼营工商业,但
对农民剥削地租是地主剥削的主要方式。管公堂及收学租也是地租剥削一类。
有些地主虽已破产了,但破产之后有劳动力仍不劳动,而其生活状况超过普通中农
者,仍然算是地主。
军阀、官僚、土豪、劣绅是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是地主中特别凶恶者(富农中亦
常有小的土豪、劣绅)。
帮助地主收租管家,依靠地主剥削农民为主要生活来源,其生活状况超过普通中农
的一些人,应与地主一例看待。
政务院补充决定:
(一)向地主租入大量土地,自己不劳动,转租于他人,收取地租,其生活...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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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 发帖数: 570 | 14 宗喀巴大师 造颂
谭影 译颂
堪布索达吉 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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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道颂》
敬礼诸至尊上师!
佛陀至言心要义,是诸菩萨所赞道,
欲求解脱之大道,我今随力而宣说。
于三有乐不贪著,为暇满义而精进,
志依佛陀所喜道,具法缘者净意听。
无出离心无息灭,希求有海乐方法,
由欲有乐缚众生,故先寻求出离心。
暇满难得寿无常,修习能除此生欲,
业果不虚轮回苦,思维能除后世欲。
修已于轮回盛事,不生刹那之希望,
昼夜唯求解脱心,起时是生出离心。
出离若无菩提心,所持则亦不能成,
无上菩提乐因故,智者应发菩提心。
常被四瀑流所冲,难止业绳紧密系,
投入我执铁网孔,无明大暗所蒙蔽。
无边有海生又生,常被三苦所迫害,
已成如此诸母等,情状思已发大心。
不具通达实际慧,虽修出离善菩提,
不能断除有根故,应勤通达缘起法。
见世出世一切法,从因生果皆不虚,
所执之境本无者,彼入佛陀所喜道。
现相缘起不虚妄,性空离许之见二,
何时见为相违者,尚未通达佛密意。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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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 发帖数: 276 | 15 来自主题: _PathToTruth版 - 佛教圣典 佛教圣典
关世谦居士译
每个人都有迷与苦为渊源的烦恼,想从这烦恼的羁绊中挣脱,有五种方法:
第一,对事物的见地须正确,辨别它的前因与后果。一切苦的根源,是由于心中有
了烦恼,一旦烦恼祛除,就会显现出无苦境界的正知。
因为见地有错误,生起对‘我’的思虑及忽视原因与结果的法则,被这错误的思虑
所拘束而生起烦恼,陷入苦与迷的境地。
第二,抑制欲望,使烦恼镇伏。以光明正大的心,制服眼、耳、鼻、舌、身、意六
根所发起的欲望,把产生烦恼的根本斩断。
第三、使用物品须合适,思考要正当。选用衣著和食物时不要考虑是为享乐,考虑
到衣服是为防御寒冷和暑热,以及遮护羞耻;食物是维持修道的根本,是为滋养身体。
有了如此正当的思考,烦恼将无由生起。
第四,凡事都须忍耐。忍耐寒、暑、饥、渴、辱骂,毁谤更要忍耐,因为接受忍耐
可以消灭燃烧己身的烦恼之火。
第五,远离不应去的所在,远离不可交的朋友。如能做到这一点,烦恼的火焰则消
逝殆尽。(——巴利本中部二·一切漏经)
佛陀篇
第一章 历史上的佛陀
第一节 伟大的生命历程
(一)喜马拉雅山的南麓,在罗希尼Rohini河流域,释迦族老早就建都在迦毗罗
Kapila城。国...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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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 发帖数: 586 | 16 1、狡辩言藏密没有男女双身修法。
藏密究竟有没有双身修法,事实胜于雄辩,有藏密诸师的著作为证!藏密著作那洛六法
云:【密宗有四大部:一、无上密宗,二、瑜伽密宗,三、行密宗,四、作密宗是也。
除无上密宗外,其余下三部密宗,皆无抱明母之修法。】显然,藏密诸师所说无上密即
是双身修法,抱明母者即是抱女人合修淫乐之“乐空不二”法门。
而且密宗诸师谓:【若不修男女双身修法,不可能成法身佛、报身佛。】有书记载为证
:
《《上乐王之修持不止一样,末而斡(马尔巴)喇嘛、秋既喇嘛、觉洛若喇嘛所传者,
各各不同,有六十二样之上乐王,皆有坛城。上乐王与喜金刚均注重丹田火之修持,修
之以供养身内无量无数之佛。但不得上师欢心者,修之仍无悉地。修者视己身如坛城,
以丹田火供养诸佛,此层甚为紧要。并修坛城中一切轮子转的道理,起分修法系严独勇
、无成佛之望。如欲成就,必修双身;正分修丹田火,即是修双身;故起分修后,必修
正分(必修双身法),始能成就。》》(那洛六法道然巴洛布仓桑布讲述,卢以照笔录
,晨曦文化公司1994.8.初版-P52)
又云:
《《那洛空行母系「上乐佛母」,上乐王系五大金刚之一;五大金刚乃:上乐王...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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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17 四、观行蕴处界我之生起次第
次叙蕴我、处我、界我,及其生起次第,广令佛门四众可以依之实地观行而断我见
。若此界众生能断我见之人数极众者,则此界将可渐转清净,由众生之净业因缘故,可
以渐渐成就人间净土也。若佛门弟子中之多数人已断我见者,则必舍弃世相法上(广建
寺院、追求佛教界第一)之营谋,而开始注重人类心性之改善:以教导众生断除我见为
主要弘法内涵,以教导众生舍离我所(财色名食睡)之贪著为主要内涵,即可令社会清
净而不再有人干犯恶业、作奸犯科,则使国土渐转清净,人寿亦可因而渐次增长,福报
亦可因而日渐转增,从此以后,不再以建造金碧辉煌、一尘不染之寺院而可名为人间净
土也!人间净土之成就,在于心净则土净,而非泥土大地之清净故;心方是真实之土故
,众生心净则国土亦将随之渐渐清净,净业使然故。如是方是真实人间净土之建设者。
甲、五蕴我
五蕴我者,谓色蕴、识蕴、受蕴、想蕴、行蕴。蕴者何义?谓众集义、积聚义。
色蕴者,谓人类色身由四大物质所造成,经由父精母血而成就,经由四大所成之食
物而长养,是故新陈代谢、念念变异、生住异灭,由生而长,由长而变异、而老,由老
而死;有生则必有灭,是由物质...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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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 发帖数: 8107 | 18 ☆─────────────────────────────────────☆
redforres (redfor) 于 (Thu Apr 8 10:30:48 2010, 美东) 提到:
多谢大家对我的真诚帮助。理有多种, 心无二般。在此重开一贴, 一为感谢, 二再
补充一些思考供大家批评指正。
在我现在看来, 责任是人类规则的一部分。 简单来说,责任就是你的职责和任务。
比如所,小孩子生下来了, 你的职责和任务就是把他养大。 那么, 是谁为我们规定
的这些职责和任务呢? 我觉的责任是人类在漫长的进化中逐渐形成并一代一代传下来
的。 做父母的都知道, 我们平常教育孩子的时候, 让他们作为一个有责任的人是我
们的一个重要内容。 因为我们就是曾经这样被教育的, 不论是从父母那里还是从社会
那里。
这里存在这一个问题, 人类代代相传的东西是不是一定就是要坚守的? 比如说道德
这个东西, 同责任有一定的相似。 往往没有责任的人也会被这个社会定为不道德。比
如说你不赡养父母。 而道德这个东西是好是坏, 争论从来也没有停过。 就是道德和
责任本身的内涵, 也是随着时间而变化。
我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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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发帖数: 6009 | 19 在字面上还真没有,
事实上美国独立时候就有这个问题.
但是北方各州为了拉拢南方各州,
故意没提这个问题.
下面是美国宪法和全部修正条例全文.
你看奴隶制违法那条了? (1865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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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及宪法修正案全文
序言
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
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
,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第一条
第一款 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
议院组成。
第二款 众议院应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一次之议员组成,各州选举人应具有该州
州议会中人数最多之一院的选举人所需之资格。凡年龄未满二十五岁,或取得合众国公
民资格未满七年,或於某州当选而并非该州居民者,均不得任众议员。众议员人数及直
接税税额,应按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数目比例分配,此项人口数目的计算法,应在全体
自由人民--包括订有契约的短期仆役,但不包括末被课税的印第安人--数目之外,
再加上所有其他人口之五分之三。...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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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发帖数: 1993 | 20 涅槃道大手印瑜伽法要始
西藏白教第二十四代上师白莲花造
藏德客齐达瓦桑杜喇嘛译
英美国伊文思温博士校释
三密弟子光明心译汉
敬礼顶礼宝贵白系历代上师
所造文体为方便凡俗连续之能知,使之面对圣智故,此中阐明修法引导,名曰俱生
大手印。计分为三:一 入门教言。 二 本文要义。 三 结述。
一 入门教言
(一) 世间教言
具如他处所明。
(二) 出世教言
1 归依发心与上师相应
以归依,发心,及与上师相应为发端。
2 七支禅坐
现证毗卢遮那论云:端直其身,坐金刚座,专系一缘,为大手印。备此,双足应作
佛座之式。双手平衡,置于脐下。脊柱劲挺,胸部前突。屈颈如钩状,下颚紧压喉结,
舌抵上颚。心流常随感觉而起,以感于外物者为甚,是以目勿转瞬,或勿迁动,唯应注
视一处,约当于五英尺有半之距离。上乘七支禅坐,名曰毗卢遮那七法,亦即了解心物
过程之七法。所谓调整身体以深入禅定之五重法式,即由此成立。
3 七支禅坐之果
双腿交叉,调节入息。双手平衡,体内热流分布。脊柱劲挺,胸部前突,调节脑液
,普及全身。屈颈调节出息。 舌抵上颚,目注一处,灵热入于中脉。如是五种气流,
既入中脉,专司其他机能之气流,同时亦...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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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 发帖数: 50 | 21 大乘是佛说 - 经论中的论证
一、大乘是佛说
《成唯识论》中,圣慈氏以七种因。证大乘经真是佛说。
一、先不记故。若大乘经。佛灭度后有余为坏正法故说。何故世尊非如当起诸可怖事先
预记别。
二、本俱行故。大小乘教本来俱行。宁知大乘独非佛说。
三、非余境故。大乘所说广大甚深。非外道等思量境界。彼经论中曾所未说。设为彼说
亦不信受。故大乘经非非佛说。
四、应极成故。若谓大乘是余佛说。非今佛语。则大乘教是佛所说。其理极成。
五、有无有故。若有大乘。即应信此诸大乘教是佛所说。离此大乘不可得故。若无大乘
。声闻乘教亦应非有。以离大乘决定无有得成佛义。谁出于世说声闻乘。故声闻乘是佛
所说。非大乘教不应正理。
六、能对治故。依大乘经勤修行者皆能引得无分别智。能正对治一切烦恼。故应信此是
佛所说。
七、义异文故。大乘所说意趣甚深。不可随文而取其义便生诽谤谓非佛语。是故大乘真
是佛说。
二、小乘经典,也承认大乘是佛说
《大正藏》第02册No. 0125增壹阿含经
契经一藏律二藏, 阿毗昙经为三藏;
方等大乘义玄邃, 及诸契经为杂藏。
安处佛语终不异, 因缘本末皆随顺;
弥勒诸天皆称善, 释迦文经得久存。
弥...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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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发帖数: 5846 | 22 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补充规定
(一九五一年三月七日)
近数月来各地土地改革运动的经验,证明政务院一九五0年八月十四日所通过和公布的
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是正确的、适用的。但在实践中也发生了若干新的问题,
需要对这一决定加以补充或加以解释。为此特作如下的解释和补充规定:
一、小土地出租者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均
规定:“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成
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均不得以地主论。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不超过当
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百分之二百者,均保留不动。超过此标准者,得征收其超过部分的土
地”。作这种规定的理由是:第一,这些人是因缺乏耕种土地的劳动力而出租土地的。
他们本来可以耕种自己的土地,但因有劳动力的人去当了革命军人,或已在革命斗争中
牺牲,或去从事某种其他劳动职业(对农村来讲其他职业的劳动都需要一些特殊技术),
或丧失了劳动力,或本来就缺乏劳动力,所以不得不把自己的土地出租。为了照顾这种
种情形,所以不把这些人当作地主看待。反之,如果某家既不是革命军人或烈士的家属...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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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 发帖数: 2617 | 23 ☆─────────────────────────────────────☆
KingOfMaoLun (毛轮之王) 于 (Thu Sep 18 16:19:38 2014, 美东) 提到:
还是从澳大利亚和美国大量进口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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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i (afei) 于 (Thu Sep 18 16:23:13 2014, 美东) 提到:
我国军好像直接进口武器
☆─────────────────────────────────────☆
roygreat (Light be with you.) 于 (Thu Sep 18 16:30:17 2014, 美东) 提到:
那时候管钢钉叫“洋钉”
☆─────────────────────────────────────☆
quchudalu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于 (Thu Sep 18 17:46:49 2014, 美东) 提到:
还有倭瓜,番茄,洋葱,胡箩卜.....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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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发帖数: 281 | 24 说明:以下内容仅为目前中华民国(臺湾) 护照条例施行细则第18条之内容讨论,不作
为政治考量,以下内容所述“国”为《一个中国》、《一中各表》,不喜者勿看。“一
中”: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各表”呢?①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这就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②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这就是中华民国。
签证之家无意在网上看到一则台湾护照的信息,在网上查询得知下来信息,大部分内容
归类整理,作为关心此条信息的人讨论。基础总结如下:海外大陆人申请中华民国(台
湾)护照可能吗?引用目前现行中华民国(臺湾) 护照条例施行细则第18条:
第十八条
在海外之大陆地区人民,符合下列情形者,得经驻外馆处转请主管机关依本条例第九条
但书规定许可后,持用普通护照:
一、已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当地无永久居留制度,须取得长期居留资格且能继续延长
居留者。
二、旅居海外四年以上;或已在取得该居留权国家连续住满二年以上;或为臺湾地区人
民之配偶,结婚已满二年或已生有子女。
三、有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侨务、宗教或人道之特殊考虑。
大陆地区人士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后,可以向臺湾驻外办事处申请中华民国海外护照,
留...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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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 发帖数: 53800 | 25 又来重复长工缺乏对战争准备的谎言?请看:
第九节、西安事变和国民政府的抗战准备
郭汝瑰 黄玉章 [中国]
[出自《中国抗日战争正面战场作战记》] 2001
一、西安事变和团结御辱局面的形成
二、国民政府的抗战准备
(一)确立国防领导体制
(二)确定和建设战略后方
(三)发展交通系统
铁路方面
公路方面
航空方面
航运方面
(四)推行征兵制和实施民众军训
(五)整编陆军和建设特种兵
(六)加强海、空军并进行战备演习
(七)整备要塞和修筑国防工事
(八)调整、扩大兵工生产
(九)制订国防作战计划
一、西安事变和团结御辱局面的形成
日本对中国的不断侵略,特别是1935年制造的华北“五省自治运动”,使中华民族
已经到了生死危亡的紧急关头。北平学生于12月9日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抗日爱国运动,
提出了“停止内战,一致对外”、“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和“反对华北自治”等口号,
举行了轰轰烈烈的示威游行。12月10日,北平各校实行总罢课。16日,学生与市民一起
集会,反对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北平学生的“一二·九”爱国运动迅速波及全国,天
津、上海、南京、武汉、杭州、西安、广...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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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发帖数: 18158 | 26 北大撕逼文,不知道房德邻有没有领到NED的狗粮
http://www.hist.pku.edu.cn/news/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
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 科研 >> 正文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收录的《尹诰》是一篇伪作(定稿)
房德邻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1]收录的《尹诰》是一篇伪作,要证明这个观点
,我得从编者为《尹诰》所加《说明》的一处错误说起。《说明》写道:“《尹诰》为
《尚书》中的一篇,或称《咸有一德》……《殷本纪》云‘伊尹作《咸有一德》’,事
在汤践位后,介于《汤诰》、《明居》之间,而孔传本及《书序》则以为太甲时,列于
《太甲》三篇之下,与《殷本纪》不合。按司马迁曾问学于孔安国,孔安国亲见孔壁《
尚书》,所说自然可信。现在简文所叙,很清楚时在汤世,伪《咸有一德》的谬误明显
。”这一段有一处错误,即说《书序》将《咸有一德》误列于《太甲》三篇之下。其实
《书序》不错,它只有一句话“伊尹作《咸有一德》”,未说作于何时。编者说它错,
可能是因为编者误把伪古...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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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发帖数: 18158 | 27 北大房顶在此
http://www.hist.pku.edu.cn/news/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
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 科研 >> 正文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收录的《尹诰》是一篇伪作(定稿)
房德邻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1]收录的《尹诰》是一篇伪作,要证明这个观点
,我得从编者为《尹诰》所加《说明》的一处错误说起。《说明》写道:“《尹诰》为
《尚书》中的一篇,或称《咸有一德》……《殷本纪》云‘伊尹作《咸有一德》’,事
在汤践位后,介于《汤诰》、《明居》之间,而孔传本及《书序》则以为太甲时,列于
《太甲》三篇之下,与《殷本纪》不合。按司马迁曾问学于孔安国,孔安国亲见孔壁《
尚书》,所说自然可信。现在简文所叙,很清楚时在汤世,伪《咸有一德》的谬误明显
。”这一段有一处错误,即说《书序》将《咸有一德》误列于《太甲》三篇之下。其实
《书序》不错,它只有一句话“伊尹作《咸有一德》”,未说作于何时。编者说它错,
可能是因为编者误把伪古文《咸有一德》正文开头的一段话当作...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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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 发帖数: 1865 | 28 应成派中观的三大盲点
二、兔无角论的缘起性空说
应成派中观见的第二个过失,是本质属于兔无角论的缘起性空说。他们认为成佛之道就
是阿罗汉所修证的解脱道,而解脱道就是一切法缘起性空,就是讲五阴、十八界(六根
、六尘、六识界)都是其性本空,不是常住法。这种说法,大家听来都不会去怀疑、也
不会去加以否定,一般人都会认同的;因为当你把《阿含经》请出来、把《般若经》或
方广唯识系列的经典请出来读,都是在讲诸法缘起性空嘛!对呀!没错呀!从表面看来
,他们的说法似乎是正确的,然而本质却是错误的。那么印顺法师弘传的应成派中观见
,问题出在哪里?出在他是兔无角论的缘起性空!
佛在「原始佛教」中说诸法「缘起性空」,说五阴十八界缘起性空,都是依无余涅槃中
的本际常住而说蕴处界缘起性空的,都是依这个「如」而说缘起性空的,不是印顺应成
派中观见的「断灭空无的空」。所以佛在阿含中处处说到「识缘名色、名色缘识」,又
说涅槃的本际、实际。
现在这个问题就出现了:从表面来看,缘起性空的说法是正确的;因为一切法、一切有
情的「蕴处界」都是缘起而性空的,但是不能把佛讲的缘起性空之前提否定了以后,再
来讲缘起性空,因为佛法是依...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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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发帖数: 311 | 29 阿弥陀佛!
第一、你问我涅槃以后,依谁为师;应依戒为师。
第三、你问我涅槃以后,恶人如何调伏,应默摈置之。
佛陀涅槃前遗训
佛陀不久进入了拘尸那迦罗城,吩咐阿难道:“你去为我在娑罗双树间敷座设床,头
在北面向西,我的教法最近可以北方宏传,未来也会盛行在西方。我于今夜将入涅槃。”
阿难和大家听了都流泪不止,后来大家商量光是这样啼哭没有甚么用,要紧的提出
有关如何使未来正法久住的问题来请示佛陀才是。经过商量以后,公推阿难请问佛陀道:
“佛陀!我们弟子大家禁不住伤感之情,有四个问题最后请示佛陀:
“第一、佛陀住世的时候,我们大家依佛陀为师,佛陀涅槃以后,我们依谁为师呢?
“第二、佛陀住世的时候,我们依佛陀安住,佛陀涅槃以后,我们依甚么而安住呢?
“第三、佛陀住世的时候,凶恶的人有佛陀调伏,佛陀涅槃以后,凶恶的人如何去
调伏呢?
“第四、佛陀住世时,佛陀的言教,大家易生信解,佛陀涅槃以后,经典的结集,
如何才能叫人起信呢?”
佛陀慈祥恺悌的回答道:
“阿难!你代表大家提出这四个问题来问我,确实非常重要。
“你们不要这么悲泣,要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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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30 美国《与台湾关系法》(中文全文)
本法乃为协助维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与稳定,并授权继续维持美国人民与在台湾人
民间之商业、文化及其它关系,以促进美国外交政策,并为其它目的。
第一条:本法律可称为「台湾关系法」 政策的判定及声明
第二条:
A. 由于美国总统已终止美国和台湾统治当局(在1979年1月1日前美国承认其为中华民
国)间的政府关系,美国国会认为有必要制订本法:
1. 有助于维持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安全及稳定;
2. 授权继续维持美国人民及台湾人民间的商务、文化及其它各种关系,以促进美国外
交政策的推行。
B. 美国的政策如下:
1. 维持及促进美国人民与台湾之人民间广泛、密切及友好的商务、文化及其它各种关
系;并且维持及促进美国人民与中国大陆人民及其它西太平洋地区人民间的同种关系;
2. 表明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及安定符合美国的政治、安全及经济利益,而且是国际关
切的事务;
3. 表明美国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之举,是基于台湾的前途将以和
平方式决定这一期望;
4. 任何企图以非和平方式来决定台湾的前途之举 -- 包括使用经济抵制及禁运手段在
内,将被视为对西太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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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31 美国《与台湾关系法》(中文全文)
本法乃为协助维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与稳定,并授权继续维持美国人民与在台湾人
民间之商业、文化及其它关系,以促进美国外交政策,并为其它目的。
第一条:本法律可称为「台湾关系法」 政策的判定及声明
第二条:
A. 由于美国总统已终止美国和台湾统治当局(在1979年1月1日前美国承认其为中华民
国)间的政府关系,美国国会认为有必要制订本法:
1. 有助于维持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安全及稳定;
2. 授权继续维持美国人民及台湾人民间的商务、文化及其它各种关系,以促进美国外
交政策的推行。
B. 美国的政策如下:
1. 维持及促进美国人民与台湾之人民间广泛、密切及友好的商务、文化及其它各种关
系;并且维持及促进美国人民与中国大陆人民及其它西太平洋地区人民间的同种关系;
2. 表明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及安定符合美国的政治、安全及经济利益,而且是国际关
切的事务;
3. 表明美国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之举,是基于台湾的前途将以和
平方式决定这一期望;
4. 任何企图以非和平方式来决定台湾的前途之举 -- 包括使用经济抵制及禁运手段在
内,将被视为对西太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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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发帖数: 18158 | 32
1949年8月12日
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
1949年4月21日至8月12日签署公约之各国政府全权代表出席
在日内瓦举行之外交会议,修订1929年7月27日在日内瓦
订立之关于战俘待遇公约,并于1949年8月12日颁布新的公约
公约的实施日期为1950年10月21日
第四部 在俘之终止
第一编 直接遣返及中立国之收容
第一百零九条
除受本条第三款之规定之限制外,冲突各方必须遵照下条第一款之规定,将经过治
疗后适于旅行之重伤与重病之战俘,不论其数目或等级如何,遣返其本国。
在战事期间,冲突各方,应依有关中立国之合作,努力商定办法使下条第二款所列
之患病及受伤战俘收容于中立国。此外,彼等并得缔结协定,俾将经过长期在俘之健壮
战俘直接遣返,或拘禁于中立国。
根据本条第一款之规定有资格被遣返之患病或受伤之战俘,在战事期间不得违反其
意志将其遣返。
第一百一十条
以下所列者,应予直接遣返:
(一)不能医治之伤者及病者而其精神与体力似已严重减损者。
(二)根据医生意见不象能在一年内复原之伤者及病者而其病况需要治疗且其精神
与体力似已严重减损者。
(三)业已复原之伤者及病者,但其精神与体力似已...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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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33 学佛法不在于说听闻熏习时即能究竟了知,乃至于说就能够成就实证的智慧;得要
能于法的义理,经过思惟、筹量、观察,才能进一步受持运用。而观察义理时,要依止
于法的究竟义、真实义,而不依止于不究竟的方便善巧法说。那么了义指的就是真实义
,不了义指的就是说是方便指引,以便能够到达真实义。佛所说的经,函盖了了义以及
不了义,佛有时祂会宣说往善趣之人天善法,有时宣说往涅槃解脱生死的四圣谛。因为
当到人间来的时候,众生善根缺乏、烦恼深重,在这种情况之下,当然 佛陀要先来让
这些善根缺乏、烦恼深重的众生,能够先避免入到、生于三恶道之苦;要能够远离三恶
道之苦,那么大家要先能够修学往人天的这个善趣去,所以要先宣说往善趣的人天善法
。之后呢,然后乐意于这个善因善果以后,再告诉大众们说,怎么样来往这个涅槃、解
脱生死的这些法是什么?
佛陀的究竟说,其实指的就是众生皆有如来藏、皆能成佛,这才是这个佛法的真实
义理。那么关于这个部分呢,我们来引用一段经文来说明,经中说:“云何了义不了义
经?谓若所说引趣于道,是不了义。引趣于果,是为了义。说世俗行,是不了义。宣说
胜义,是为了义。引趣业行,是不了义。尽业...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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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 发帖数: 993 | 34 在佛法中,如何评判是正法还是邪法? 这是学佛人都应该要面对、思惟、捡择的一个问
题。
世尊在经中(如《佛临涅槃记法住经卷1》、《佛说法灭尽经》、《楞严经卷第九》 等)
已预记末法时期,天魔波旬遣魔子魔孙披如来衣,住如来家,食如来食,坏如来法。在
此末法的现在,邪法充斥盈野也就不足为奇了。面对浩翰无边的佛法,到底那一个是
正法,那一个是邪法? 若无仔细的思惟与筛检,而将邪法误以为正法,并依之而薰习、
修学而不自知,其果报可能无法想像,甚至有比破戒(《大慧普觉禅师书》卷26)而下堕
三恶道还严重的可能,如是岂非冤枉至极? 学佛人应知佛法中,只有依佛的正法修学才
有正果可得、可证,若依邪法修学而欲得正果岂非痴人说梦。
在佛法里,何谓是正法与邪法呢? 依法修学而能成就亲证果位者即是正法,不能成就证
果的法皆是邪法。那又该如何评判呢? 佛法由释迦牟尼佛所开示、教导而传下,故正法
与邪法的分际,本就应以世尊的经律做为正邪的评判标准。亦即:如与世尊所说经律的
义理相契合的法即是正法,如有相悖者即是邪法。
例如:世尊在《阿含经》中授记当来下生弥勒尊佛,由此当知,在弥勒尊佛下生之前,
必定无应身佛住世。...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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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 发帖数: 9680 | 35 当今邪师的十九种典型表现 (学佛人一定要看)
依止善知识乃修行之必须,但行者不能盲目随便依止。若错误地依止了毫无修行证量的
邪师,反而堕落更快。末法时代邪师说法如恒河沙,因此在决定依止之前,一定要小心
抉择观察避免被邪师所骗。
邪师多是打着佛陀正法的旗号,现与正法相似的形象,其言语行为极具迷惑性,对经论
了解不多的初学佛者最易上当。那么,邪师通常有哪些表现呢?
其一,喜好浮夸:有一类邪师常让弟子编写资料,将自己吹嘘成“法王”,“活佛”“
金刚上师”“大伏藏师”,“大禅师”等,逢人便发,如世间推销做广告一般。与人相
处,不论对方根基如何,千篇一律总会将话题引到自己是某某大师转世,某某活佛与自
己关系如何密切,某某社会名流是自己弟子等方面。真正的法王,活佛,伏藏师等决不
会以此为标榜,反而会故意隐瞒自己的功德,因为他们知道这样做会障碍修行。例如藏
地大德华智仁波切宁玛派传承祖师,却经常自称“老狗”“疯狗”,以隐藏行迹证量。
另外,善知识即使为令弟子生起信心而透露自身功德,也是随缘而说,且是在弟子已经
依止后,而非在初见时。
其二,不具传承:传承是指至自己的上师,每一代皆依正法修持,而对心性...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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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 发帖数: 47 | 36 在佛法中,如何评判是正法还是邪法? 这是学佛人都应该要面对、思惟、捡择的一个问
题。
世尊在经中(如《佛临涅槃记法住经卷1》、《佛说法灭尽经》、《楞严经卷第九》 等
)已预记末法时期,天魔波旬遣魔子魔孙披如来衣,住如来家,食如来食,坏如来法。
在此末法的现在,邪法充斥盈野也就不足为奇了。面对浩翰无边的佛法,到底那一个
是正法,那一个是邪法? 若无仔细的思惟与筛检,而将邪法误以为正法,并依之而薰习
、修学而不自知,其果报可能无法想像,甚至有比破戒(《大慧普觉禅师书》卷26)而下
堕三恶道还严重的可能,如是岂非冤枉至极? 学佛人应知佛法中,只有依佛的正法修学
才有正果可得、可证,若依邪法修学而欲得正果岂非痴人说梦。
在佛法里,何谓是正法与邪法呢? 依法修学而能成就亲证果位者即是正法,不能成就证
果的法皆是邪法。那又该如何评判呢? 佛法由释迦牟尼佛所开示、教导而传下,故正法
与邪法的分际,本就应以世尊的经律做为正邪的评判标准。亦即:如与世尊所说经律的
义理相契合的法即是正法,如有相悖者即是邪法。
例如:世尊在《阿含经》中授记当来下生弥勒尊佛,由此当知,在弥勒尊佛下生之前,
必定无应身佛住世。...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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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发帖数: 1799 | 37 大乘非佛说论的由来
作者:伊藤义贤
对于大乘非佛说论,若无专门知识的人,恐怕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吧!所以特先解说如
下:
盖释尊一代五十年间的教法,若把人天教摄入小乘教,就可大别为:小乘教与大乘教。
就中,人天教是于迷界教人怎样生于人问或天界的法门,故以转迷开悟为目的的释尊本
怀来说,当然这是一种方便教了。
小乘教就是小人所乘的教法之意。即为:只怀小志的声闻、缘觉(又称辟支佛或独觉)
者所乘的教法。这通常称为二乘人。当然其所证的果报亦不过是小涅槃的灰身灭智而已
。因为他,并没有大志,堪忍于永劫的修行以济度众生,而期证佛果大涅槃,只一心一
意想着早一天出离三界六道的轮回,速证阿罗汉果罢了。
大乘教就是大人所乘的教法之意。这与声闻、缘觉者不同,乃矢志累积永劫的修行,渐
进菩萨的五十二阶位,至于成佛而证入大涅槃的大志者所乘的教法。如上述,释尊宛若
医师的应病与药,对小乘人即教以小乘教法,对大乘人即授以大乘教法。把这些教法笔
录成书的,即所谓的三藏经典了。这又叫做一切经、大藏经。 其卷数据「开元释教录
卷第十」的记载,至唐开元十八年,共译出了五千四十八卷。 其后更陆绩地从印度传
译了许多经本到中...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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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发帖数: 566 | 38 问:世间法讲劝人爱惜字纸,将废纸烧毁,然世间贫苦人专收废纸卖给制纸厂,稍图微
利,并且废纸,一举有两得,前后哪一种最好?(衡钰)
答:残废佛经,不能修补者,可采前法:普通字纸,可采后法。
问:敝人幼年无知,傲慢不听母诲,反出污言恶骂双亲,现已年长,自知不孝,有无量
无边之罪过,欲求忏悔,双亲已隔世远矣。悔之不及,心中十分惭愧和悲哀,未知如何
能报答亲恩?如何忏其罪?(潘玉泉)
答:每日定时诵阿弥陀经一卷,念弥陀圣号几百声,或几千声,以此功德,回向双亲,
往生极乐,此是真实之报恩,彻底之忏悔,追远者要不懈,事死者如事生,果能如是,
古人丁兰又不能专美于前矣。
问:晚一入睡,即梦幻潮涌,甚至入睡前,而梦幻已起,可说无时不梦,但晚询及他人
,都说是间有,难道独我常有,到底是间有是常有,其对心理或生理有何关系,有何方
法克制?(章普明)
答:梦境纷纭,系杂念过多,精神不能专一所致,若身体四大不调,亦能多梦。
问:常闻定业不可解,然则杀人者人定杀之,佛法所讲念佛,可以消灾免难,亦可离苦
得乐,甚至解脱证果,那么杀人的罪业,消到什么地方呢?(詹金枝)
答: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此是原则,如会佛法,则...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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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 发帖数: 8107 | 39 ☆─────────────────────────────────────☆
advancing (摧邪显正) 于 (Fri Jun 13 02:49:05 2008) 提到:
特别说明:此段楞严经与GYFM无任何关系,该FM只是借用了GY的名字,混淆视听。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唐天竺沙门般刺蜜帝译)
尔时,观世音菩萨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世尊,忆念我昔无数恒河沙劫,于
时有佛出现于世,名观世音,我于彼佛发菩提心。彼佛教我,从闻、思、修入三摩地:
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渐增,闻、所闻尽,尽闻不
住;觉、所觉空,空觉极圆,空、所空灭,生灭既灭,寂灭现前,忽然超越世出世间,
十方圆明,获二殊胜:一者,上合十方诸佛本妙觉心,与佛如来同一慈力;二者,下合
十方一切六道众生,与诸众生同一悲仰。
“世尊,由我供养观音如来,蒙彼如来授我如幻闻熏闻修金刚三昧,与佛如来同慈
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应,入诸国土:
“世尊,若诸菩萨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胜解现圆,我现佛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若诸有学寂静妙明,胜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独觉...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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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发帖数: 193 | 40 那篇记者的文章背后推手多半就是文章里提到过的吴锐。吴锐跟刘起釪关系好,不过他本人也很有意思。
抄一篇刘起釪的文章,学术上不评价,不过这里面的
“遵循备受党中央、社科院领导、学术界尊重的顾学之路”
“应该首先把先行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和党的社会科学领导同志对待顾先生学术的态
度告诉大家,当然更重要的是党中央始终尊重顾先生学术也都要告诉大家,以见出我们
从事社会科学的人,对顾先生应持什么态度才是正确的。”
“特别是他作为历史研究所所长,直接违抗胡乔木、胡绳先后两位院长重视顾学的指示
,顶着干而来的”
学术界还有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也就算了,提党中央、社科院领导,拉周恩来,胡绳,
周扬,胡乔木的大旗,有意思吗?要批李学勤应当从学术上批判,扯到“中央”,“领
导”上面,甚至有一些人身攻击,这难道就是“顶尖史学大家”应该有的风范?而且如
果这篇文章发表在60,70的文革年代,在时代的背景下,也就算了,到现在还扯这
些东西,就没意思了。还有文章后面对李学勤连一些不适合的话都出来了,这不是硬生
生地把学术研究自我贬低为江湖恩怨的水平么?
当然,一种可能是刘起釪过去曾经受到李学勤的打压,不过就算这样,阐...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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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 发帖数: 6929 | 41 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达成军队国家化政协决议案(1946年1月31日通过)
一、总则
(一)军队属于国家,军人责任在于卫国爱民。
(二)军队建制应依国防需要,并按照国家一般教育及科学与工业之进步,改进其素
质与装备。
(三)军队制度应依我国民主政制与国情实行改革。
(四)改善征兵制度,公平普遍实施,并保留一部分募兵制度,加以改善,俾符合高
度装备军队之需要。
(五)军队教育应依建军原则办理,永远超出党派系统及个人关系之外。
二、整军原则
(甲)实行军党分立
(一)禁止一切党派在军队内有公开的或秘密的党团活动,军队内所有个人派系之组
织与地方性质之系统,亦一并禁止。
(二)凡军队中已有党籍之现役军人,于其在职期间,不得参加其驻地之党务活动。
(三)任何党派及个人不得利用军队为政争之工具。
(四)军队内部的有任何特殊组织与活动。
(乙)实行军民分治
(一)凡在军队中任职之现役军人,不得兼任行政官吏。
(二)实行划分军区,其区域之范围,应尽量使与行政区不同。
(三)严禁军队干涉政治。
三、实行以政治军办法
(一)在初步整军计划完成时,即改组军事委员会为国防部,隶属于行政院。
(二)国防部长应...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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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发帖数: 9770 | 42 http://tjapi.xinhuaapp.com/News/NewsDetail?id=403185&appId=317&projectId=51
来源:钝角网-《新视角》发布时间:2019-02-10 10:12
作者:马小军 舒源
二、对中国周边陆上油气通道安全的战略分析
3.中俄能源合作与博弈中的诸多负面因素
3.1.中俄能源合作中博弈态势紧张
中俄能源战略合作涉及中俄双方重大国家战略利益,面对的地缘政治、外交、经济形势
复杂,经历的蹉跎磨难最多,其所包含的诸多负面问题也远远超出一般经济技术范畴。
回顾中俄能源合作历程,可以看到博弈态势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的情势。双方基本都以对
方的不利处境为筹码,通过博弈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在建设中俄输油管道博弈中,中方利用了俄经济发展暂时处于低谷的机遇,俄则以选择
日本、放弃中国为博弈手段。在“第一次贷款换石油合同”中,中方以俄急需资金为契
机,与俄方签订了低于国际油价的合同,之后中方又拒绝做出价格让步。这两次博弈过
程中的不妥协给出不良先例,影响到此后的双方合作。2011年1月,中方向俄提出修改
中俄管道合作的条件,要求把原...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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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4361 | 43 偈诵的解释!
因一切有为事相,皆是缘聚则生,缘散则灭。变化靡常,执捉不住。如梦、幻、泡
、影、露、电然,似有似无,
应于一切有为法,作如梦、幻、泡、影、露、电观。知其当体即空,不生贪著,乃能不
取也。
如上所说,本科大旨已明,兹再详细说之。
当知如如不动,是真实性。亦即所谓不生不灭之无为法。前云:一切贤圣,皆以无
为法而有差别。今不令观无为法如如不动之真性,而令观有为法缘生无实之幻相,何也
?此我世尊深知凡夫之病,特为巧开方便也。此中有二要义:
(一)凡夫之所以为凡夫者,无他。背觉合尘,向外驰求耳。何故向外驰求?无他
。分别幻相,贪著幻相耳。何故分别贪著?无他。误认一切有为法为真实耳。由是之故
,愈迷愈深,不肯回头,永被轮转矣。故今入门初步,先须令其深观一切有为之法,如
梦、如幻、如泡、如影、如露、如电,莫非虚假,一切皆空,到底一无所得。所得,唯
一苦味而已。且其苦无穷,说亦说不出。所谓万般将不去,唯有业随身,是也。果能常
作如是观,洞明皆空之理。庶几不再受骗,而能死心蹋地回光返照乎!此所以欲观无为
之真性,应先观有为之幻相也。此第一要义,必应了知者。
(二)一切凡夫性光,早被无明隐覆...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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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发帖数: 372 | 44 六、中国大审判
1、南京审判
在中华大地欢庆日本无条件投降的
锣鼓声中,从14年艰苦抗战中取得胜利的中国人民,将昔日横行中国的日本
战犯迅速尽快逮捕,可谓扬眉吐气,大快人心!
从1945年8月到1947年5月,中国各地共逮捕日本战犯2357名,
相继在北平、南京、上海、汉口、广州、太原、徐州、济南、台北、沈阳等地,设
立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经过各地的紧张审判,35名战犯被执行死刑,遣返回日
本者933名,引渡出国者27名,尚有在押战犯1137名,转移到司法机关者
100名。
为统一审判在华日本战犯,中国于1946年2月15日正式成立国防部审判
战犯军事法庭,任命石美瑜为庭长,王家楣为主任检察官,任命李波、徐乃堃、高
硕仁、施泳等为检察官,陆起、李元庆、林建鹏、叶在增、孙建中、龙钟煌、张体
坤等为审判官,统一审判由中国驻日代表团引渡和从全国各地法庭移交的日本战犯。
这又是正义与邪恶的大较量。在全国人民的强烈呼声下,中国军事法庭对屠杀
南京人民的刽子手谷寿夫、屠杀300多个中国人的乙级战犯田中军吉、在南京紫
金山下进行"杀人比赛"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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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 发帖数: 55 | 45 (本文转载自:《世界宗教研究》2005年第2期)
郭华清
[内容提要] 在国民党政府所认可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几种宗教
中,国民党政府对它们的管理政策是不同的。对佛教和道教实行的是同一套管理政策,
对伊斯兰教是一套管理政策,对基督教、天主教又是另一套管理政策。总的说来,对佛
教和道教,国民党政府的管理比较严格,管理范围也较广。对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天主
教,国民党政府的管理权很有限,对它们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对该宗教团体的管理来实现
的。
关键词:国民党政府;宗教;管理
1927年4月,国民党政府在南京建立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管理宗教,形
成了一套系统的宗教管理政策。本文简要介绍国民党政府管理宗教的一般政策以及管理
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的具体政策。
一、管理宗教的一般政策
(一)信教自由与限制信仰
国民党政府在宗教方面的政策与国民革命时期相比有所改变。不再像国民革命时期
那样对宗教动辄采取占用寺庙、没收寺产,甚至驱逐僧众等极端措施(注:如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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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发帖数: 5846 |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中央人民政府命令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草案,业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通过,应自1950年6月30日起公布施行
。
此令。
主席 毛泽东
1950年6月30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农
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第二章 土地的没收和征收
第二条 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
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
第三条 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但
对依靠上述土地收入以为维持费用的学校、孤儿院、养老院、医院等事业,应由当地人
民政府另筹解决经费的妥善办法。
清真寺所有的土地,在当地回民同意下,得酌予保留。
第四条 保护工商业,不得侵犯。
地主兼营的工商业及其直接用于经营工商业的土地和财产,不得没收。不得因没...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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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47 26年前的通告
储户26年前的存单银行
储蓄通告是否有约束力?
储户:是要约行为,应受法律保护
农行:应属宣传单,无法律约束力
1989年8月,农业银行怀宁县支行《开办“户户乐”储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注明:存款千元二十五年后可得十万元以上。
法庭上,储户说,农行当年的储蓄通告是一种要约行为,沈学仁将家中存款1000元人民币存入农行,办理了“户户乐”储蓄业务是一种承诺行为。双方签订的存单 就是合同,应受法律保护。农行辩称,当年的储蓄通告只是宣传单,是对不特定人群的广告宣传,当时的法律没有对商业广告的效力予以规定,通告属于要约邀请,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是否该按通告兑现十万元
储户:业务停办,合同仍然有效
农行:可获十万,非一定能获得
储户称人民银行责令农行停办“户户乐”储蓄业务,是对被告的管理性规定,不是对被告对外签订、履行储蓄存款合同的效力性规定。对于该案所涉25年期储蓄存款合同及利率,在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无效的情况下,不能仅根据责令停办的通知确认此案合同无效。
农行则称,《通告》是以千元为例,参考通告发布之时的三年期存款利率和保值贴补率计算25年以后的收益。由于存...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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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 发帖数: 22064 | 4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eadline 讨论区 】
发信人: Cnews (chinanews), 信区: Headline
标 题: 银行称存款千元25年后可得10万 储户兑现遭拒绝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Apr 27 20:55:09 2015, 美东)
26年前的通告
储户26年前的存单银行
储蓄通告是否有约束力?
储户:是要约行为,应受法律保护
农行:应属宣传单,无法律约束力
1989年8月,农业银行怀宁县支行《开办“户户乐”储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注明:存款千元二十五年后可得十万元以上。
法庭上,储户说,农行当年的储蓄通告是一种要约行为,沈学仁将家中存款1000元人民币存入农行,办理了“户户乐”储蓄业务是一种承诺行为。双方签订的存单 就是合同,应受法律保护。农行辩称,当年的储蓄通告只是宣传单,是对不特定人群的广告宣传,当时的法律没有对商业广告的效力予以规定,通告属于要约邀请,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是否该按通告兑现十万元
储户:业务停办,合同仍然有效
农行:可获十万,非一定能获得
储户称人民银行责令农行停办“户户乐”储蓄业务,是对被告的管理性规定,...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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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o 发帖数: 208 | 49 索达吉堪布
有人认为藏地修密者,别解脱戒并不清净,这种观念实是很大的误解。藏地虽然密法兴
盛,但僧人所行持的主要还是清净的小乘戒律。明朗仁波切也曾根据续部说:在吃毒不
致中毒时,方可行持密宗行为。无论何种续部与论典,都没有对凡夫俗子开许双运、降
伏、饮酒等。《时轮金刚》云:“凡夫人不能作瑜珈士的行为,瑜珈士不能做大成就者
的行为,大成就者不能做佛陀的行为。”阿日大班智达云:“无论声缘乘、菩萨乘与密
乘都未开许自相烦恼(即未有方便法所摄之贪嗔痴等)。”
藏王赤松德真当时作了规定:“藏地僧俗今后见解依龙树菩萨,行为依静命大堪布。”
麦彭仁波切也曾说:“希有萨霍堪布之行为,无等龙树菩萨之见解,彼二一味传承所印
持,愿盛前译胜者之教法。”在历史上,旧密的祖庭拉萨桑耶寺曾集会七千余持清净小
乘戒律的僧众,历来也经常有聚集数千持小乘戒僧众的寺院。1982年法王如意宝在整顿
四川、青海一带藏区的佛教时,教诫说:“夜空的星星虽然繁多,但启明星只有一颗,
除大瑜珈师和大成就者外,所有僧尼必须以别解脱戒律为首,破别解脱根本戒者不得与
僧团共住。”在如今的密法中心喇荣五明佛学院,六千余僧众也皆是持清净的小乘...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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