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g 发帖数: 82 | 1 我个人和吴法天没有过什么接触,只在什么聚会上见过一面。印象中个头不高,体格不
壮,少言寡语,看着有些落落寡合。那次回来我们同乘一辆车,他先到的地方,我出于
礼貌想跟他道个别,他头都没扭就下车了。
知道他在政法大学教书,还知道他是位“五毛狗”——有位很知性的女性朋友发给我的
短信,就是这么称呼吴法天他们的。前些时在网上见这位副教授跟某“著名评论家”在
什么加油站附近“约架”,先是奇怪中国这是怎么了,接着便纳闷约架的怎么是他呢,
不像啊。约架是文革时期“大喇叭”“牛屁股”之流的勾当,都断档四十年了。
这次吴法天在公园门口遭群殴,我看了几个视频。视频中他被打翻在地,爬起来后说要
跟人家“辩论”;再被打翻在地,被拉起来后仍说要跟人家“辩论”;再被打翻在地,
被架起来后口口声声还要跟人家“辩论”。看到这里,感觉人都有点恍惚,仿佛自己的
灵魂荡悠悠出窍,去附他的身体。附体后,“我”先将舌头咬断嚼碎,再从肋骨间扯下
一根最古老的矛,然后爬起身,走进红色的雨里……
这段内心活动让我楞了一阵。我在想,何为“勇”?谁是“勇者”?
视频里,当那位大胡子打吴法天时,满场的男士“爷们——爷们——”地欢声雷动。大... 阅读全帖 |
|
W******2 发帖数: 1453 | 2 目前大法弟子都在做三件事,我认为三件事不是走形式,不是用人心来看待,应该站在
大法基点上,按照大法标准,用修炼人的心态做三件事,在三件事上实修心性,净化自
己。
大法弟子以法为师,学好法是根本,很多同修都在背法,我背《转法轮》坚持了十几年
的时间了,目前合上书能背,集体学法是别的同修念一段,我接着背下一段。有时我背
一讲,同修帮我看有无错字,背得虽然很熟,但不能达到一字不差,还在继续背,这是
我个人的学法方式。
大法是指导我们修炼的,我觉的如果记住师父的原话,平时随时可以指导自己修炼。背
法并不难,关键是持之以恒,不是背几遍或几十遍,就算能背法了,和书上一字不差,
才算真正背法。刚开始背的慢,可以先通读一讲,然后一段一段背,背几遍后,就可以
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连起来背,这样记的牢,法背的再熟,几个月不背也会忘记,不过再
背的时候会快。
背法刚开始,是苦其心志的,背熟以后乐在其中,越背越喜欢背,越背悟到的法理越多
,背法是我最快乐的事,状态好时,全身舒服,美妙,全身细胞都象溶在法里。当然要
无所求而自得。
有的同修不会找自己的执著,我们在常人中千百年来形成了很多观念、习惯、思维方式
等,自... 阅读全帖 |
|
l****8 发帖数: 38 | 3 “人不要選錯了方向”這句話單從字面理解一點都沒錯,但出自一個非常人的宇宙“主
佛”之口就使人犯暈糊塗了。
5月3日明-H-網發表了自稱“宇宙主佛”李-H-志(以下稱“主佛”)的《選擇》新經文
,文中稱“大法徒與受難的覺者有什麼兩樣?人不要選錯了方向,討好邪政會上魔鬼的
當。”然而之前,也是這個“主佛”在其多篇經文和講法中再三強調大法徒是非常人,
因為常人是在宇宙的最低層也就是垃圾層,大法徒在“主佛”的傳法修煉下是上層次直
至“圓滿”的非常人。現在怎麼在《選擇》中將常人和非常人混為一談呢?並有違背之
前大法“不參與政治”之嫌。曾幾何時“主佛”曾一再告誡大法徒如果不精進修煉,業
力加重是要掉下去的。也就是會往下掉到最低層為常人。但是十幾年過去了使大法徒失
望的是他們中間沒有一個上層次而“圓滿”。而“主佛”口口聲聲答應的帶精進大法徒
一起“圓滿”也成了一片“浮雲”。
在《選擇》中“主佛”又說“大法從中國已傳向西方,瞭解真相才是得救的希望!”說
實話在洪傳大法中,許多精進大法徒下了很大的功夫,其中不乏有耗盡了畢生的精力。
他們在傳播真相這不可以說不瞭解真相吧,但他們並沒有得到“主佛”無數法身的... 阅读全帖 |
|
x*********o 发帖数: 208 | 4 索达吉堪布
问(5):我认识一位信徒,她曾经接触了一些不同的上师,有的上师说她可以修这个
法,有的上师又说她不能修这个法,结果使她感到无所适从。那么,在藏传佛教中,什
么人可以修什么样的法,是否有具体的标准?
答:我们首先应明确一条基本原则,即并非所有佛教徒的话都百分之百地可信,因一些
所谓的佛教徒根本就不深钻佛教教义,他们也从不按佛陀的教导切实次第实修。在这些
人异想天开的白日梦中,似乎只要依止一位上师就可以解决一切修行上的事情。在他们
的眼目中,个体的解脱、往生的希望、摆脱轮回的梦魇,所有这些需要修行者自己励力
去做的事情,仿佛统统都可以交给上师代劳。其实藏地的大成就者华智仁波切早就说过
,上师再好,也不可能像抛石块一样把你扔到清净刹土,最主要还是要靠你个人的努力
修行。
对这位无所适从的信徒来说,我个人认为,如果某个上师说她不能修某个法,那就似乎
意味着她本人可能不具备修这个法门的根基,也即她的根器不能适应这个法的要求。
不过一般说来,一个上师是不应该限定弟子修某些法的,因弟子的根基千差万别,正是
为了因材施教,释迦牟尼佛才随宜开演出八万四千法门以救度不同根性的众生。如果一
个修... 阅读全帖 |
|
j*******1 发帖数: 182 | 5 济群法师问(5):
我认识一位信徒,她曾经接触了一些不同的上师,有的上师说她可以修这个法,有的上
师又说她不能修这个法,结果使她感到无所适从。那么,在藏传佛教中,什么人可以修
什么样的法,是否有具体的标准?
索达吉堪布答:
我们首先应明确一条基本原则,即并非所有佛教徒的话都百分之百地可信,因一些所谓
的佛教徒根本就不深钻佛教教义,他们也从不按佛陀的教导切实次第实修。在这些人异
想天开的白日梦中,似乎只要依止一位上师就可以解决一切修行上的事情。在他们的眼
目中,个体的解脱、往生的希望、摆脱轮回的梦魇,所有这些需要修行者自己励力去做
的事情,仿佛统统都可以交给上师代劳。其实藏地的大成就者华智仁波切早就说过,上
师再好,也不可能像抛石块一样把你扔到清净刹土,最主要还是要靠你个人的努力修行。
对这位无所适从的信徒来说,我个人认为,如果某个上师说她不能修某个法,那就
似乎意味着她本人可能不具备修这个法门的根基,也即她的根器不能适应这个法的要求。
不过一般说来,一个上师是不应该限定弟子修某些法的,因弟子的根基千差万别,
正是为了因材施教,释迦牟尼佛才随宜开演出八万四千法门以救度不同根性的众生。如
... 阅读全帖 |
|
p******1 发帖数: 177 | 6 上师应为弟子传何法
问(5):我认识一位信徒,她曾经接触了一些不同的上师,有的上师说她可以修这个
法,有的上师又说她不能修这个法,结果使她感到无所适从。那么,在藏传佛教中,什
么人可以修什么样的法,是否有具体的标准?
答:我们首先应明确一条基本原则,即并非所有佛教徒的话都百分之百地可信,因一些
所谓的佛教徒根本就不深钻佛教教义,他们也从不按佛陀的教导切实次第实修。在这些
人异想天开的白日梦中,似乎只要依止一位上师就可以解决一切修行上的事情。在他们
的眼目中,个体的解脱、往生的希望、摆脱轮回的梦魇,所有这些需要修行者自己励力
去做的事情,仿佛统统都可以交给上师代劳。其实藏地的大成就者华智仁波切早就说过
,上师再好,也不可能像抛石块一样把你扔到清净刹土,最主要还是要靠你个人的努力
修行。
对这位无所适从的信徒来说,我个人认为,如果某个上师说她不能修某个法,那就似乎
意味着她本人可能不具备修这个法门的根基,也即她的根器不能适应这个法的要求。
不过一般说来,一个上师是不应该限定弟子修某些法的,因弟子的根基千差万别,正是
为了因材施教,释迦牟尼佛才随宜开演出八万四千法门以救度不同根性的众生。如果... 阅读全帖 |
|
x*********o 发帖数: 208 | 7 索达吉堪布
问(5):我认识一位信徒,她曾经接触了一些不同的上师,有的上师说她可以修这个
法,有的上师又说她不能修这个法,结果使她感到无所适从。那么,在藏传佛教中,什
么人可以修什么样的法,是否有具体的标准?
答:我们首先应明确一条基本原则,即并非所有佛教徒的话都百分之百地可信,因一些
所谓的佛教徒根本就不深钻佛教教义,他们也从不按佛陀的教导切实次第实修。在这些
人异想天开的白日梦中,似乎只要依止一位上师就可以解决一切修行上的事情。在他们
的眼目中,个体的解脱、往生的希望、摆脱轮回的梦魇,所有这些需要修行者自己励力
去做的事情,仿佛统统都可以交给上师代劳。其实藏地的大成就者华智仁波切早就说过
,上师再好,也不可能像抛石块一样把你扔到清净刹土,最主要还是要靠你个人的努力
修行。
对这位无所适从的信徒来说,我个人认为,如果某个上师说她不能修某个法,那就似乎
意味着她本人可能不具备修这个法门的根基,也即她的根器不能适应这个法的要求。
不过一般说来,一个上师是不应该限定弟子修某些法的,因弟子的根基千差万别,正是
为了因材施教,释迦牟尼佛才随宜开演出八万四千法门以救度不同根性的众生。如果一
个修... 阅读全帖 |
|
G**W 发帖数: 1865 | 8 我很高兴您能引出 世亲菩萨 《俱舍论》
因近几十年来, 不断有所谓修习佛法的弟子诽谤大乘妙法, 诸如大乘非佛说啦, 如来藏
是外道等. 然这些人并不知道世亲菩萨修行着书立论的两个过程,希望您能花点时间看
看末学以下回覆,不要把这些当成唾沬之争,
在第一因中, 常有人引用世亲菩萨所着《俱舍论》中的论点抨击大乘法所述如来藏。
如引用《俱舍论》卷六所说:“一因生法,决定无有。” 来说于佛法中并没有如来藏
这样的一切法等依因, 没有第一因.
您会这样引用, 其实不了解 世亲菩萨回心大乘前所造《俱舍论》的時候,并未完全符
于佛陀三乘圣教,彼时只知只信二乘罗汉蕴处界法而不信大乘法,所以曾毁谤大乘法中
的主轴-如来藏。后来其兄圣无着菩萨施设方便而令知大乘法的殊胜,才知小乘法并非
是究竟,所以后来回心大乘。
世亲菩萨在了解诽谤大乘的极大过失后,欲割舌以谢其罪。圣 无着菩萨乃劝其言:「
你用口舌谤法,难道将舌割去就能消去此地狱罪业吗?你应该以谤法的口舌用来赞叹你
先前所诽谤的大乘法,并加以注释丶弘传,用这样的方法来忏悔先前的罪过」。
世亲菩萨听从圣无着菩萨的建议,所以不断注释且弘传大乘妙法,终成「千部论... 阅读全帖 |
|
f******i 发帖数: 38 | 9 《反分裂国家法》十周年-告中国人民、世界人民书
2015年是《反分裂国家法》立法十周年,假如没有2002年1月28日本人提出《国家统一
法》,假如没有2002年到2005年《国家统一法》持续的立法进程以及2005年3月14日《
国家统一法》立法(只是在立法的最后关头改名称为《反分裂国家法》),那么今天中
国局势、世界局势会是怎么样?
提出《国家统一法》深刻影响中国大陆及台湾的意识形态以及政治形态、经济形态,对
两岸和平以及两岸政治形势、经济形势产生积极重要影响,对世界和平产生积极重要影
响;2005年4月29日中国国民党连战主席访问大陆,2008年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先生
当选台湾领导人,2010年6月29日通过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与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协议,两岸关系进入历史上最好时期,2005年至2015年也是中国大陆经济发展最好的时
期。《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本身是世界上一种新型法律,为中国国家带
来巨大的声誉、利益;《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具有世界性影响,《国家
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是国际知识产权案件。
就是这样重要的知识产权成果,为什么... 阅读全帖 |
|
z****n 发帖数: 1933 | 10 今年9月初,业内专家们比较一致地认为,翟田田案的检方将不会向大陪审团申请起诉
,让这个案子“安乐死”。对于这种见解我很不以为然。9月4日发表于互联网上的《翟
田田之案峰回路转的玄机》(以下称《一评》)一文中,我介绍分析翟田田案时,不经
意间包含了三点预测:(1) “如果以为检方就这样算了,让翟案过了起诉期后自动撤
销,未免太天真了” ,检方一定会向大陪审团申请起诉翟田田恐怖威胁罪。(2)但是
检察官实际上并不想让(庭审)陪审团来裁决翟田田,所以“估计此案大陪审团会按检
方希望,把罪名降级(行为不检人士罪)后发回镇法院审理。”(3)而在镇法院层次
,“会找个技术性理由,把行为不检人士罪的案子撤销。”
翟田田案的最新发展基本上符合这三点预测。
中国省的行政体制分为省、专区、县三级,而城市一般划归省直辖。美国的州有类似的
行政划分,分成州、县、市三级,这里的县相当于中国的专区级别,而市是属于县管辖
的小城市,如果是人口众多的大城市,就归州直辖了。新泽西州在县一级设的法院称为
高等法院(Superior Court),在县属城市设的法院称为Municipal Court,中文可译
为市政法院或... 阅读全帖 |
|
l*********1 发帖数: 2971 | 11 时任重庆市委书记的薄熙来人大会议期间
北京一名高校女教师两度以实名公开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要求依法与人
大代表薄熙来见面,并呼吁中共依法治国。不过,有关方面已经预约要同她“面谈”。
自从薄熙来3月中旬被宣布停止高层职务之后,北京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师王铮两度致
函吴邦国,对当局以薄熙来严重违反党纪为由处理薄熙来的做法提出质疑,并要求依法
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
美东时间星期六上午,王铮对海外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观察人士说,有关单位已经“预
约”,下星期一为“谈话”时间。她说,在发表第一封公开信之后,有关单位已经请她
“谈话”。
图为发表在零八宪章信息发布平台上的公开信
她在再度发出的公开信中写道,“宪法从没有规定‘依党治国’,从没给共产党任何特
权…执政党带头不守法,社会管理必定无序,国家必然混乱”。她表示,如果一个执政
党对其党员的处理不依据国家法律,那么就与黑社会、邪教组织无异。
王铮在信中说,薄熙来可能违反党纪,但并不违反国法。她写道,“如果薄熙来代表在
党内有‘篡党夺权’之嫌,可能会违反党纪,但并不违反国法,甚至相反,这种做法会
有利于依法治国的落实。”
王铮要求依法... 阅读全帖 |
|
y********e 发帖数: 3 | 12 導言:雖然很多年都不再練法輪功了,但法輪功對我心理上的戕害一天都沒有消
減。移居加拿大之後,我感到不少仍在習練法輪功的朋友還沒有解開十幾年前的心結。
對照自己的過去,我斷斷續續寫了些反思性的文章,聊做一種精神上的排遣。在寫作過
程中,我更加清晰地感受到李洪志先生和他創立的法輪功才是眾多家庭和個人悲劇命叩
氖甲髻刚撸钕壬鷮斗ㄝ喒α暰氄叩募雍π袨閺奈赐V埂7ㄝ喒γ襟w不斷地通過
“講真相”、“勸三退”和“訴江”等活動把中國國內的習練者推向對抗政府的前臺,
慫恿他們從事污損人民幣、恐嚇小學生等違法行為。法輪功媒體完全成了反華的政治工
具!
2016年1月22日《大紀元時報》蒙特利爾版789期刊載了一篇文章稱“共產黨員身分
如同納粹”(“分”是臺灣寫法,中國大陸和港澳寫作“份”)。這樣侮辱性的措辭會
傷害很多人的情感,在中國八千多萬共產黨員中絕大多數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有工
人,有農民,有教師,他們在各自的崗位上勤懇諏嵉毓ぷ鳎麄儾皇羌{粹。由於《大
紀元時報》是免費報紙,在華埠的一些餐館和商店可以隨手取到,如果我們的下一代過
多地接觸到這種片面資訊,他們會受到誤導,從而使他們將來難以發揮促進... 阅读全帖 |
|
l****8 发帖数: 38 | 13 “人不要选错了方向”这句话单从字面理解一点都没错,但出自一个非常人的宇宙
“主佛”之口就使人犯晕胡涂了。
昨天(5月3日)明-H-网发表了自称“宇宙主佛”李-H-志(以下称“主佛”)的《
选择》新经文,文中称“大法徒与受难的觉者有什么两样?人不要选错了方向,讨好邪
政会上魔鬼的当。”然而之前,也是这个“主佛”在其多篇经文和讲法中再三强调大法
徒是非常人,因为常人是在宇宙的最低层也就是垃圾层,大法徒在“主佛”的传法修炼
下是上层次直至“圆满”的非常人。现在怎么在《选择》中将常人和非常人混为一谈呢
?并有违背之前大法“不参与政治”之嫌。曾几何时“主佛”曾一再告诫大法徒如果不
精进修炼,业力加重是要掉下去的。也就是会往下掉到最低层为常人。但是十几年过去
了使大法徒失望的是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上层次而“圆满”。而“主佛”口口声声答应的
带精进大法徒一起“圆满”也成了一片“浮云”。
在《选择》中“主佛”又说“大法从中国已传向西方,了解真相才是得救的希望!”说
实话在洪传大法中,许多精进大法徒下了很大的功夫,其中不乏有耗尽了毕生的精力。
他们在传播真相这不可以说不了解真相吧,但他们并没... 阅读全帖 |
|
a**h 发帖数: 31 | 14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现代社会理应是法制社会,法律本该具有至高无上的
地位,任何党派和个人都不能超越于其上。但独裁者们不信这一套,在他们眼里,法律
充其量不过是自己的奴仆和玩偶,是用来掩盖暴政的装饰和巩固权力的工具。共产党和
纳粹的所作所为便充份证明了这一点。
——题记
(接上文:《漫话共产党和纳粹》)
1935年,时任德国司法部部长的弗兰茨·居特纳曾竭力主张对一个秘密警察高级官员和
一批冲锋队员提出控告,因为他认为已有证据清楚地证明他们犯了对一个集中营的被拘
禁者进行最骇人听闻的酷刑虐待的罪行。但当他把证据送交给希特勒后,希特勒却命令
停止起诉。
象这样的事情,倘若是在司法独立的民主国家,当然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但在纳粹德国
却不然。在这里,法律就像是希特勒的一名奴仆,必须百分之百地听命于他的旨意。换
句话讲,希特勒说什么,什么就是法律。就像纳粹“二把手”戈林所宣称的那样,“法
律和元首的意志是一回事”。或者,按照纳粹德国司法界名人更直白的说法:“希特勒
就是法律!”既然如此,高居于法律之上的希特勒当然有权使刑事诉讼程序终止进行。
希特勒自己甚至曾公开宣称他就是德国人民的“最高... 阅读全帖 |
|
f****o 发帖数: 8105 | 15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海外律师:江泽民犯国际公罪 全世界人都应控告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un 7 16:43:38 2015, 美东)
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目前在国内被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学员起诉或控告,诉江潮涌现。海外
人权律师叶宁表示,全球所有公民和团体都应该起诉江泽民。
江泽民在中国大陆被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学员所控告,出现诉江潮。有海外人权律师表示
,不仅法轮功学员可以告江泽民,所有的中国人,全世界所有人都应该站出来起诉或控
告江泽民。因为江泽民所犯的罪行是不可饶恕的反人类罪,是邪恶到超过人类想像的国
际公罪,甚至比恐怖组织ISIS的手段还要卑鄙,控告他是人类社会每一位有良知人士的
责任。
诉江潮令中共恐慌 律师:这是历史的机会
中国大陆近期出现诉江大潮,据《明慧网》统计,仅在2015年5月28日至30日的短短3天
时间内,就有十多个省的70多名法轮功学员状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6月1日一天
内,18个省55个县市的161位法轮功学员和一位法轮... 阅读全帖 |
|
b*******n 发帖数: 1267 | 16 外儒内法养猪狗---自由主义漫谈选段共5页 1 2 3 4 5 下一页 页码:作者:
专烤填鸭 提交日期:2011-01-22 10:48
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漫谈选段
文/专烤填鸭
先秦时的文化遗产
在此首先申明:对古代所有思想家,笔者都持尊敬态度,所有的批评只对思想不对
人。
再看先秦时的社会文化遗产。儒家代表人物孔子给后世留下了《论语》等四书五经
;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给后世留下了治国谋略《商君书》。而秦以前,孟子说:“杨朱墨
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虽然这话可能有些夸张,但足以证明,
那时的确是百家争鸣的社会氛围,然而儒家并不入流。
而秦国,自商鞅以后,以法家治国方略,取得了横扫六合的成就,所以,夺得天下
之后,秦国焚书坑儒,使其他学说,在秦国的政治舞台上基本绝迹了。然而,仅仅十五
年,法家所建立的家业就破产了。也就是说,诸子百家的帝王之道,都不足以维持帝王
政权的稳定,都不能使帝王的江山万年红,都不足取。
所以,灭秦以后,西汉吸取了秦王朝的经验教训。在汉初大力推行“黄老之术”,
与民休养生息的利民政策。但是,在“君弱臣强”的形势下,使诸... 阅读全帖 |
|
P****e 发帖数: 385 | 1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Europe 讨论区 】
【 原文由 Twente 所发表 】
法国今通过打击邪教法
【 明 报 专 讯 】 法 国 国 会 预 料 将 於 今 天 ( 周 三 ) 通
过 一 条打 击 邪 教 新 法 例 , 此 法 例 草 拟 期 间 已 备
受 争 议 , 有 反 对 者
声 称 它 侵 犯 人 权 自 由 , 并 有 可 能 成 为 其 他
地 方 援 引 打 压 非主 流 宗 教 团 体 和 异 见 人 士 的 不
良 先 例 , 不 过 法 国 民 意 却 普
遍 支 持 立 法 , 认 为 这 有 助 打 击 邪 教 。 法 国
曾 发 生 邪 教 徒 集 体 自 杀 事 件 。 最 近 中 国 及 香 港
等
地 都 有 人 认 为 , 可 援 引 法 国 的 做 法 , 打 压
邪 教 。
法 庭 可 颁 令 解 散 邪 教
不 过 美 国 政 府 、 宗 教 团 体 、 欧 洲 议 会 议 员 及 人
权 组 织都 极 为 关 注 法 国 将 通 过 的 《 反 邪 教 法 》
, 声 称 此 法 例 容 许
|
|
x*****3 发帖数: 89 | 18 第九回 袁守诚妙算无私曲 老龙王拙计犯天条
作者挪威龙王
(1)长安奇地聚奇人 (2)隐藏的背景让人惊讶 (3)各界生命之体系 (4)道行和档次
(5)泾河龙王之堕落 (6)天意计中计
PDF TXT订阅 PDF订阅 mp3播客 mp4播客
(1)长安奇地聚奇人
第九回题目说的是无私与自私,智慧和愚昧。但是开篇却就是在称赞这长安城。长安城
的确是个风水宝地。多少人研究风水,认为中华最大龙脉的龙尾之梢就是长安之地。唉
……其实长安是龙脉龙头口里的明珠!这不西游记中都说得明白无误:“华夷图上看,
天下最为头。”
有山走的地带肯定有地脉。反之不亦然。地脉可以走地表,也会走地下,还会游动。而
到昆仑山那里汇聚一处之后,去哪里了?进入微观的时空去了。按照中国古代的说法,
日本的国名就牵连着中国上一季的文明,日本,本是树与根的意思,日是太阳的意思。
日本的意思就是太阳升起的树,古称博桑,意思就是巨大的桑树。博桑后人讹传成了扶
桑。
中国古代文化的地域划分,从另外空间的层面来说,东边的界限是博桑,西边的界限是
昆仑。据我个人观点,博桑之外的海域,在那些空间的层面,漂浮着三座仙山,他们跟
... 阅读全帖 |
|
C****i 发帖数: 1776 | 19 第十九章 论上帝的律法
一.上帝赐给亚当一个律法,作为行为之约,用来约束他与他的后裔亲自、完全、
严格、持续地顺服;上帝应许他遵守得生,警告他违背受死;并赐给他守此律法的能力
(创1:26同2:17;罗2:14-15;10:5;5:12,19;加3:10,12;传7:29;伯28:28)。
二.在他堕落之后,此律法仍是公义的完美标准,并由上帝在西乃山颁布于十条诫命之
中,刻在两块石版上(雅1:25;2:8,10-12;罗13:8-9;申5:32;10:4;出34:1);前面
四诫包含我们对上帝当尽的本分,其余六诫包含我们对人当尽的本分(太22:37-40;出
20:3-18)。
三.除这通称为道德律的十诫以外,上帝按祂自己的美意,把礼仪律赐给以色列人这未
成年的教会,其中有若干预表性的律例,一部分是为崇拜之用,以预表基督和祂的美德
、作为、苦难和惠益(来9,10:1;加4:1-3;西2:17);一部分揭示关乎道德责任的各
种教训(林前5:7;林后6:17;犹23)。这些礼仪律在新约时代都被废止了(西2:14,16
,17;但9:27;弗2:15,16)。
四.上帝把以色列人... 阅读全帖 |
|
n****f 发帖数: 905 | 20 1類。 比如,不吃某種肉, 等等
2類。 比如,不騙人, 等等
3類。 比如,不殺人, 等等
4類。 比如,愛世人, 等等
5類。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為什麼說耶穌基督成全了律法? 因為耶穌把最完整的律法展示給大家。 這是以前所沒
有的。
某一個種族的人, 某種環境之下吃肉, 會影響人的生理, 從而相應地會去做不好的
事情。 這是制定『不吃某種肉』法律的原因;
而假如, 另一類人吃同樣的肉, 不會有類似的後果, 那麼此戒律就不適用於他。
但是, 在受持戒律, 律法的時候, 出現了特殊現象。 某類人嚴格按照上面 1類, 2
類 或者 3 類去執行, 並以為, 這樣守住了律法, 就必定得永生。 但是, 他們搞
錯了。 1類, 2類 或者 3 類的律法是 4 , 5 類的基礎, 最終要守的, 是 『盡心
、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前面的律法僅僅是基礎而已, 是為實現 5 類而
守。 因此, 耶穌基督說, 最大的律法是第五類。
假如一個人能全心全意愛人如愛己, 恭喜, 此人不用再到回頭去受持不殺人戒 --
- 為什麼, 人家境界已經超越了嗎。
所以耶穌基督說, 老的律法不能... 阅读全帖 |
|
a*****y 发帖数: 33185 | 21 论真理和错误
这几天我已经习惯于从感官里把我的精神摆脱出来,我又正好看出关于物体性的东
西有很少是我们认识得准确的,关于人的精神有更多的东西是我们认识的,关于上帝本
身我们认识的还要更多,这样,我现在把我的思维从考虑可感觉或可想像的东西上转到
考虑完全脱离物质、纯粹精神的东西上去就毫无困难了。
关于人的精神,既然它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一个没有长宽厚的广延性、没有一点
物体性的东西,那么我的这个观念当然比任何物体性的东西的观念都要无比地清楚。而
且当我考虑到我怀疑,也就是说我是一个不完全的、依存于别人的东西的时候,在我心
里就十分清楚明白地出现一个完全的、不依存于别人的存在体的观念,也就是上帝的观
念;单就这个观念之存在于我心里,或者具有这个观念的我是存在的,我就得出上帝是
存在的而我的存在在我的生命的每一时刻都完全依存于他这样的结论,这个结论是如此
地明显,以致我不认为有什么能比这件事更明确、更可靠地为人的精神所认识的了。因
此我觉得我已经发现了一条道路,顺着这条道路我们就能从深思真实的上帝(在上帝里
边包含着科学和智慧的全部宝藏)走到认识宇宙间的其他事物。
因... 阅读全帖 |
|
l**o 发帖数: 491 | 22 在佛教中,信徒是以佛、法、僧的三宝为皈信或皈敬的对象,而不是崇拜流行于民间的
诸神,故在释迦牟尼佛成道之后,最初度化在家信徒,即授三皈。所谓三皈,便是皈依
佛、皈依法、皈依僧,具体称为皈依三宝。
佛是大觉者,他是自觉、觉他而智慧与福德究竟圆满的人;法是由佛所说成佛的方法,
以及为什么要成佛的道理;僧是学佛求法,并且助佛弘化、广度众生的出家人。初成佛
道的释迦世尊,在尚未度出家弟子之前,便对两位在家弟子(商人提谓及婆梨迦)说:
“皈依佛、皈依法、皈依未来比丘僧。”因此唯有三皈具足,才能成为正信的佛教徒。
如果仅止于信佛而不信法、不信僧,那是盲目的崇拜,便和民间的神鬼信仰类似;如果
仅仅探究法义而不信佛、也不信僧,那就相当于一般的学者,看书做学问,与自己的信
仰无关;如果仅皈依僧,即与民间流行的认义父义母、拜龙头大哥等相近。唯有三宝具
足,才能学佛、修法和敬僧。
僧是住持佛法的代表,因为他们修学佛法,所以是具体地象征着佛法。在释迦佛住世时
代,僧已代佛弘法;当佛涅槃之后,更需要僧来传授佛法。僧是由出家人组成的团体,
又叫作僧团,每一个出家人是僧中之人,称为僧人;在教化的场合,僧人即代表僧团... 阅读全帖 |
|
p*****e 发帖数: 7299 | 23 法 治 与 人 权
一 立法必须依据人民的公意创制衡阳《大刚报》:“……一般对法治往往有所误解,
以为法治之极,只在要求人民守法。其实法治和非法治(人治)之分,初不在法律之有无
,亦不在人民之是否守法。真正的法治和非法治的分别,是在于这所谓法,是否最后渊
源于民主的公意?这所谓守法,是否执法机关的本身行为也须依照一定的法律?而法治之
极,则不在人民是否守法,而在执法机关的政府本身的一举一行,是否悉合法度?”“
法治的真义,不在人民是否有法为‘守’,而在政府官员之是否依法为‘治’。然则怎
样才算真正的法治?从政治学的一般的观点看来,至少有下列几点:(一)法治状态下的
所谓法,最后必依据于人民的公意而创制,故法治必须以民主为其内涵,倘法律最后决
定于个人或少数人的意思,则一切依法,便成为毫无意义……。(三)最后而最重要的一
点,即在法治之下,一切合法进行的公私行为,非依法律,绝对不能变更之。因为法治
的起码要求,在于建立合法的社会秩序,合法的社会秩序之所以能建立,在于一切合法
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障”。
二 真法治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
云南《正义报》:“所谓法治,即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度,这... 阅读全帖 |
|
p*****e 发帖数: 7299 | 24 法 治 与 人 权
一 立法必须依据人民的公意创制衡阳《大刚报》:“……一般对法治往往有所误解,
以为法治之极,只在要求人民守法。其实法治和非法治(人治)之分,初不在法律之有无
,亦不在人民之是否守法。真正的法治和非法治的分别,是在于这所谓法,是否最后渊
源于民主的公意?这所谓守法,是否执法机关的本身行为也须依照一定的法律?而法治之
极,则不在人民是否守法,而在执法机关的政府本身的一举一行,是否悉合法度?”“
法治的真义,不在人民是否有法为‘守’,而在政府官员之是否依法为‘治’。然则怎
样才算真正的法治?从政治学的一般的观点看来,至少有下列几点:(一)法治状态下的
所谓法,最后必依据于人民的公意而创制,故法治必须以民主为其内涵,倘法律最后决
定于个人或少数人的意思,则一切依法,便成为毫无意义……。(三)最后而最重要的一
点,即在法治之下,一切合法进行的公私行为,非依法律,绝对不能变更之。因为法治
的起码要求,在于建立合法的社会秩序,合法的社会秩序之所以能建立,在于一切合法
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障”。
二 真法治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
云南《正义报》:“所谓法治,即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度,这... 阅读全帖 |
|
b*****t 发帖数: 9671 | 25 2010-11-11(昨天)政府犯寻衅滋事罪,人民奈何?(zt)从 明镜博客 作者:一中李平:
政府尋釁滋事 人民奈何?
2010年11月11日《香港苹果日报》
從北京市民葉國柱因追討拆遷賠償在 2004年被控尋釁滋事,到河南三位年逾花甲的老
農因「非正常上訪」在 2007年被裁定尋釁滋事,再到今次趙連海被控尋釁滋事及判囚
兩年半,尋釁滋事罪已成為內地政府打壓維權和上訪人士越來越熟練的工具,對人民滋
擾之嚴重、對人民權利之侵害,恰恰說明是政府打着維穩的旗號尋釁滋事。
罪魁禍首中央政法委
所謂尋釁滋事罪,在 1979年版的中國《刑法》中原是流氓罪的一部份。內地法學界對
流氓罪的主觀意圖一向強調刺激說,即流氓罪的目的是「通過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來尋
求下流無恥的精神刺激,達到某種精神上的滿足」,以此區別於侮辱罪及聚眾擾亂公共
場所秩序罪。
趙連海被指控的四宗罪,包括在街頭接受訪問引致市民圍觀、在法院外展示 A4紙標語
、在餐廳聚會紀念毒奶粉事件一周年、替被強姦的李蕊蕊報案時在公安局外滋事,又有
哪一宗是為尋求精神刺激?只能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政府為甚麼如此打壓以趙連海為代表的毒奶粉受害... 阅读全帖 |
|
k**a 发帖数: 617 | 26 法 治 与 人 权
一 立法必须依据人民的公意创制衡阳《大刚报》:“……一般对法治往往有所误解,
以为法治之极,只在要求人民守法。其实法治和非法治(人治)之分,初不在法律之有无
,亦不在人民之是否守法。真正的法治和非法治的分别,是在于这所谓法,是否最后渊
源于民主的公意?这所谓守法,是否执法机关的本身行为也须依照一定的法律?而法治之
极,则不在人民是否守法,而在执法机关的政府本身的一举一行,是否悉合法度?”“
法治的真义,不在人民是否有法为‘守’,而在政府官员之是否依法为‘治’。然则怎
样才算真正的法治?从政治学的一般的观点看来,至少有下列几点:(一)法治状态下的
所谓法,最后必依据于人民的公意而创制,故法治必须以民主为其内涵,倘法律最后决
定于个人或少数人的意思,则一切依法,便成为毫无意义……。(三)最后而最重要的一
点,即在法治之下,一切合法进行的公私行为,非依法律,绝对不能变更之。因为法治
的起码要求,在于建立合法的社会秩序,合法的社会秩序之所以能建立,在于一切合法
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障”。
二 真法治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
云南《正义报》:“所谓法治,即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度,这... 阅读全帖 |
|
r****p 发帖数: 1854 | 27 高平陵政变后,司马氏掌控了曹魏的朝政大权。淮南军事重镇寿春的统帅先后发生三次
反抗司马氏的兵变,分别为王凌之叛(251年四月)、毌丘俭文钦之叛(255年正月)及
诸葛诞之叛(257年五月—258年二月), 史称“寿春三叛”。三次叛乱都很快被司马
氏平定, 并没有掀起太大了风浪。不过关于毌丘俭的孙女毌丘芝的后续事件,却对于
研究古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父系宗族制度下的妇女权利地位很有点启发。毌丘俭叛乱的时
间虽然是在三国时期,但却是被司马师所平定而且司马氏当时以经实际上控制了曹魏政
权,所以这一段历史被记载在《晋书 刑法志》,而不是《三国志》里面。
按当时曹魏法律规定,犯大逆罪的要诛及出嫁之女。毋丘俭之子毋丘甸妻荀氏,是大臣
荀顗(荀彧的第六个儿子)的族妹。荀顗又与司马师联姻,于是他上表于魏帝(其实是
给司马师),请保全荀氏的性命。朝廷下诏让荀氏与毋丘氏离婚,荀氏这才得以不死。
荀氏所生一女毋丘芝,已出嫁于刘氏,按上述法律也应从诛。毋丘芝此时怀孕,被关入
廷尉狱中尚未被处决。荀氏向司隶校尉何曾乞求恩典,求没自己为官奴婢,以赎女儿毋
丘芝一命。何曾很同情这一对母女,和手下的主簿程咸商量出一个更... 阅读全帖 |
|
S******r 发帖数: 4421 | 28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职位多高,
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不允许有
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任何人都不能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
法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按这标准,中国当官的还有活的吗? LOL |
|
r*****g 发帖数: 82 | 29 最近吴法天约架的视频被炒得沸沸扬扬。如果视频的内容是真实的,那思维稍微正常的
人都能分辨出其中的是非曲直。但令人遗憾的是,这并非一个正常的世界,各种混肴黑
白、颠倒是非的言论频出。
本来我只是个局外人,对打着爱国旗号的五毛党或是喊着自由民主口号的公知分子
都没有什么好感。但实在看不下去一些宵小,有辱斯文,肆意颠倒黑白以至于此。故而
,在此谈谈自己对吴法天被打一事的看法。
这些看法,也无非一普通人的普通看法,并无什么高见。只是想表明自己的想法和
公知的想法差距太大、分歧太多。也想借机提醒一些人,下一次如果还有雅兴围殴下一
个吴法天的时候,千万别代表中国人民,尤其别代表本人。本人虽是一山野匹夫,碌碌
无闻,但也还是耻与他们混为一谈。
我对吴法天被打一事看法有三。一是打人不对。公知们向来以伏尔泰的那句至理名
言奉为圭臬,然而事到自身,表现得却又如此不相称。吴法天说要辩论,可现场哪有他
辩论的空间,又有谁去誓死捍卫他说话的权利了?于是,他被打倒,一而再、再而三。
事实说明,这就是公知辩论的方式,这就是所谓的理性、客观和公正。这就是他们捍卫
异端人士人权的方式。他们不自我反思暴利的可耻,却以此翻... 阅读全帖 |
|
g***j 发帖数: 40861 | 30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istory 讨论区 】
发信人: rotvap (No, Tina!!), 信区: History
标 题: 从毌丘俭叛乱说说古代社会的“五服”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Dec 25 15:19:36 2013, 美东)
高平陵政变后,司马氏掌控了曹魏的朝政大权。淮南军事重镇寿春的统帅先后发生三次
反抗司马氏的兵变,分别为王凌之叛(251年四月)、毌丘俭文钦之叛(255年正月)及
诸葛诞之叛(257年五月—258年二月), 史称“寿春三叛”。三次叛乱都很快被司马
氏平定, 并没有掀起太大了风浪。不过关于毌丘俭的孙女毌丘芝的后续事件,却对于
研究古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父系宗族制度下的妇女权利地位很有点启发。毌丘俭叛乱的时
间虽然是在三国时期,但却是被司马师所平定而且司马氏当时以经实际上控制了曹魏政
权,所以这一段历史被记载在《晋书 刑法志》,而不是《三国志》里面。
按当时曹魏法律规定,犯大逆罪的要诛及出嫁之女。毋丘俭之子毋丘甸妻荀氏,是大臣
荀顗(荀彧的第六个儿子)的族妹。荀顗又与司马师联姻,于是他上表于魏帝(其实是
给司马师),请保全荀氏的性命。... 阅读全帖 |
|
M*V 发帖数: 3205 | 31 最近吴法天约架的视频被炒得沸沸扬扬。如果视频的内容是真实的,那思维稍微正常的
人都能分辨出其中的是非曲直。但令人遗憾的是,这并非一个正常的世界,各种混肴黑
白、颠倒是非的言论频出。
本来我只是个局外人,对打着爱国旗号的五毛党或是喊着自由民主口号的公知分子
都没有什么好感。但实在看不下去一些宵小,有辱斯文,肆意颠倒黑白以至于此。故而
,在此谈谈自己对吴法天被打一事的看法。
这些看法,也无非一普通人的普通看法,并无什么高见。只是想表明自己的想法和
公知的想法差距太大、分歧太多。也想借机提醒一些人,下一次如果还有雅兴围殴下一
个吴法天的时候,千万别代表中国人民,尤其别代表本人。本人虽是一山野匹夫,碌碌
无闻,但也还是耻与他们混为一谈。
我对吴法天被打一事看法有三。一是打人不对。公知们向来以伏尔泰的那句至理名
言奉为圭臬,然而事到自身,表现得却又如此不相称。吴法天说要辩论,可现场哪有他
辩论的空间,又有谁去誓死捍卫他说话的权利了?于是,他被打倒,一而再、再而三。
事实说明,这就是公知辩论的方式,这就是所谓的理性、客观和公正。这就是他们捍卫
异端人士人权的方式。他们不自我反思暴利的可耻,却以此翻... 阅读全帖 |
|
l****i 发帖数: 78 | 32 近日中国一个网站首页发表了一篇文章《法轮功头目李洪志系通缉犯》,惹人注意,
文章篇幅不大,也就几百字,却道出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究竟这个是通缉犯,还是弘
法的大师?
这则来自中国官方的公安部通缉令是这样的:1999年7月29日,中国公安部曾发布
通缉令(公缉【1999】0102号),公开通缉法轮功头目李洪志。
通缉令称,李洪志组织和利用“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宣扬迷
信邪说,蒙骗他人,致人死亡,并未经依法申请和许 可,组织、策划集会、示威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活动,涉嫌犯 扰乱公共秩序罪,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逮捕,现予以通缉。 请各地公安机关和各边防检查站接此通缉令后,立即部署查
缉工作。
公安部发言人1999年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经公安机关侦查,现已查明,李洪志组织
、利用“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宣扬迷信邪说,蒙骗他人,致人死
亡。截至1999年7月28日,据全国30个省(区、市)的不完全统计,因练法轮功致
死的743人。同时,该组织未经依法申请和许可,策划、组织集会、示威,聚众扰乱
公共秩序等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阅读全帖 |
|
S*********L 发帖数: 5785 | 33 人能不能遵守律法,实际上涉及到至少三个问题:律法的本质是什么?遵守律法到什么
程度叫遵守?遵守/违反律法的可能结局是什么?
首先简单谈一下律法的本质是什么。无论是十诫,还是耶稣提出的两条最大诫命,我们
都可以看出,做到这些要求是能够成为神国子民的标准。而进入天国和神在一起,就要
和神的本质属性和谐一致,也就是要圣洁。因此,神的律法本质就是神的本质。违背了
神的律法就不能恢复和神的关系。
因此,人能不能过遵守律法就和人的犯罪情景密切相关。在神创造人以后堕落之前,人
按照神的创造计划是有可能遵守律法而不犯罪的。遗憾的事,人事实上犯了罪。一人犯
罪,把众人都带入了罪中。这就是前面谈到的原罪。从此以后,人的状况就变成了不可
能不犯罪。不可能不犯罪,就是不可能遵守律法。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人被神救赎。人
被救赎后,生命状态有了根本的改变,但是还有犯罪的可能。同时,也有了不犯罪的可
能。后面不犯罪的可能,就等于人有了可能遵守律法。
因此,当有人说:“能。 人能够遵守律法”的时候,在两种情况下是正确的:一是亚
当犯罪前;一是基督徒重生后。亚当的情景早已经过去,所以大师的观点只适用于重生
得救的基督徒。 |
|
r******2 发帖数: 1021 | 34 通俗而言,缘起法就是所有事物现象的产生是由条件的聚集而产生,由条件的消失而消
失。也就是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或者叫做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
举例子而言,就是种子长出果子,需要多种的条件,比如土壤,雨水,阳光,这些被称
为缘(条件),而最后的果实就是结果。
很多条件具备,而造成了某现象的产生,这是宇宙万法的根本规律。
这个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它是整个佛法的根本核心。
人们对缘起法的一个很容易犯的错误就是不能究竟彻底的理解缘起法,比如一般人听到
上面的后,觉得客观世界确实是这样的,但是他忘记了,自我也是符合缘起法的,也是
缘生缘灭的,也就是说不可能有个可主宰的自我,也不可能有个恒常的自我.甚至那些
学佛的人也不能彻底的理解缘起法,它们非要搞出本心,真如这种脱离缘起法,甚至制
造缘起法的东西。
如果理解自我也是缘生缘灭的,那么就会控制主宰欲大大减少,贪嗔痴大大减少,甚至
能彻底熄灭轮回。
缘起法最关键的运用就是描述轮回的产生和熄灭,描述身心现象,也就是十二缘起的流
转和还灭。
对缘起法的证明,需要修禅定,需要修观,如实观察,见到细微的缘起现象。
我们一般人由于心念粗糙,无法见真正的缘起 |
|
a*******2 发帖数: 465 | 35 达真堪布仁波切慈悲开示:<末法时期,也要走在正法中>
(达真堪布仁波切讲述于2015年9月8日)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百日共修还有20多天就结束了,一定要坚持。百日共修期间我们主要学修的是加行
。这是成就的唯一的方法。若是想成就就要靠加行,加行的内容非常重要,若是不学修
加行或是加行学修不到位,是不会有成就的。极少数人不好说,那是极特殊的情况。肯
定有特殊情况。但是历史上也没有几个这样的人。那种上上根基的人,没有几个。一般
人都要经过加行过程。所以,不能忽略基础的加行修法。
一个实实在在的修行人,主要学修的都是加行的内容。以前噶当派的大德高僧们,
都特别有修行,都是实修者,他们主要修的都是无常、因果等加行,尤其是外加行的内
容。他们没有修空性,也没有修大圆满等。因为如果把无常、因果等加行学好修好了,
证悟空性很容易,证悟大圆满也很容易。如果这些没有学好修好,都是空中楼阁,不可
能成就的。
现在好多学佛人都好高骛远,开口就谈空性;开口就说神通、说境界。这种人是不
会有真正的修行的,他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学佛人。... 阅读全帖 |
|
s**********n 发帖数: 2343 | 36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shangzhang (shangzhang),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许志永到底犯了什么事?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Jan 23 19:02:57 2014, 美东)
为了自由·公义·爱-我的法庭陈词
你们指控我在推动教育平权,随迁子女就地高考和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的行动中扰乱公共
秩序,表面看这是一个公民言论自由与公共场所秩序的边界问题,实际上,这是你们是
否把公民的宪法权利当真的问题。而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你们心中深深的恐惧。恐惧公
开审理,公民自由旁听,恐惧我的名字出现在互联网上,恐惧一个正在到来的自由社会
。你们试图打压新公民运动,阻碍中国和平改良的民主宪政之路。虽然你们在庭审中没
有提及新公民运动,但是,案件材料中大量涉及,我想,没有必要回避这个问题,敞开
来谈,对中国社会进步是有意义的。
新公民运动倡导每个中国人堂堂正正做公民,把公民的身份当真,我们是公民,是国家
的主人,不是臣民,顺民,草民,暴民;把公民的权利当真,那些写在《世界人权宣言
》和中国宪法里的选举权、言论自由、信... 阅读全帖 |
|
s**********n 发帖数: 2343 | 3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shangzhang (shangzhang),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许志永到底犯了什么事?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Jan 23 19:02:57 2014, 美东)
为了自由·公义·爱-我的法庭陈词
你们指控我在推动教育平权,随迁子女就地高考和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的行动中扰乱公共
秩序,表面看这是一个公民言论自由与公共场所秩序的边界问题,实际上,这是你们是
否把公民的宪法权利当真的问题。而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你们心中深深的恐惧。恐惧公
开审理,公民自由旁听,恐惧我的名字出现在互联网上,恐惧一个正在到来的自由社会
。你们试图打压新公民运动,阻碍中国和平改良的民主宪政之路。虽然你们在庭审中没
有提及新公民运动,但是,案件材料中大量涉及,我想,没有必要回避这个问题,敞开
来谈,对中国社会进步是有意义的。
新公民运动倡导每个中国人堂堂正正做公民,把公民的身份当真,我们是公民,是国家
的主人,不是臣民,顺民,草民,暴民;把公民的权利当真,那些写在《世界人权宣言
》和中国宪法里的选举权、言论自由、信... 阅读全帖 |
|
T*****y 发帖数: 18592 | 3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istory 讨论区 】
发信人: rotvap (No, Tina!!), 信区: History
标 题: 从毌丘俭叛乱说说古代社会的“五服”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Dec 25 15:19:36 2013, 美东)
高平陵政变后,司马氏掌控了曹魏的朝政大权。淮南军事重镇寿春的统帅先后发生三次
反抗司马氏的兵变,分别为王凌之叛(251年四月)、毌丘俭文钦之叛(255年正月)及
诸葛诞之叛(257年五月—258年二月), 史称“寿春三叛”。三次叛乱都很快被司马
氏平定, 并没有掀起太大了风浪。不过关于毌丘俭的孙女毌丘芝的后续事件,却对于
研究古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父系宗族制度下的妇女权利地位很有点启发。毌丘俭叛乱的时
间虽然是在三国时期,但却是被司马师所平定而且司马氏当时以经实际上控制了曹魏政
权,所以这一段历史被记载在《晋书 刑法志》,而不是《三国志》里面。
按当时曹魏法律规定,犯大逆罪的要诛及出嫁之女。毋丘俭之子毋丘甸妻荀氏,是大臣
荀顗(荀彧的第六个儿子)的族妹。荀顗又与司马师联姻,于是他上表于魏帝(其实是
给司马师),请保全荀氏的性命。... 阅读全帖 |
|
T*****y 发帖数: 18592 | 39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istory 讨论区 】
发信人: rotvap (No, Tina!!), 信区: History
标 题: 从毌丘俭叛乱说说古代社会的“五服”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Dec 25 15:19:36 2013, 美东)
高平陵政变后,司马氏掌控了曹魏的朝政大权。淮南军事重镇寿春的统帅先后发生三次
反抗司马氏的兵变,分别为王凌之叛(251年四月)、毌丘俭文钦之叛(255年正月)及
诸葛诞之叛(257年五月—258年二月), 史称“寿春三叛”。三次叛乱都很快被司马
氏平定, 并没有掀起太大了风浪。不过关于毌丘俭的孙女毌丘芝的后续事件,却对于
研究古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父系宗族制度下的妇女权利地位很有点启发。毌丘俭叛乱的时
间虽然是在三国时期,但却是被司马师所平定而且司马氏当时以经实际上控制了曹魏政
权,所以这一段历史被记载在《晋书 刑法志》,而不是《三国志》里面。
按当时曹魏法律规定,犯大逆罪的要诛及出嫁之女。毋丘俭之子毋丘甸妻荀氏,是大臣
荀顗(荀彧的第六个儿子)的族妹。荀顗又与司马师联姻,于是他上表于魏帝(其实是
给司马师),请保全荀氏的性命。... 阅读全帖 |
|
W******2 发帖数: 1453 | 40 死寂的深夜,当沉重的铁门在身后咣当一声巨响被关上后,我看见昏暗灯光下,地上睡
满了人。这一刻才深切的感受到我已被非法绑架到魔窟里了。何时才能闯出魔窟?想着
没有完成的使命,还有好多人等着被救度,在这一刻值千金、值万金的时候,我却在这
里!真想大哭一场。
修炼到底是哪里出现了大漏呢?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在想漏在哪里呢?这样坐下来
长时间,静思自己的修炼过程,在外面几乎是没有的。每日忙于做资料,在家里有时都
得小跑,每日学法、发正念都没耽误过。(从修炼以来历来重视学法,而发正念以前没
有认识到重要性,后来认识到也重视起来了。)为什么会出事呢?找不到!联想到二零
零一年被邪恶非法劳教三年,也是没有找到漏在哪里。后来就没有再找了。
师父谆谆教诲:“少息自省添正念 明析不足再精進”(《洪吟二》〈理智醒觉〉)。
今日能有时间坐下来却找不到漏洞,如何不惊醒?这次一定要找到!找了许多执著,但
发现不是关键的。都是小执著不足以造成大错,被旧势力钻空子!这样过一段时间,有
一天突然脑中出现师父的一段法:“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相、用慈悲去洪
法与救度世人”(《精進要旨二》〈理性〉)。对就是它,我... 阅读全帖 |
|
z*********1 发帖数: 520 | 41 法轮大法是佛法
http://www.mitbbs.com/club_bbsdoc/FalunDafaistheBuddhaFa.html
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文/吉林市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二日】
一、生命走到尽头之际得遇大法救度
我是二零零九年一月份开始修炼大法的。得法前患有多种疾病,耳朵疼、心脏病、脑萎
缩、肝浮肿、胆囊炎严重的风湿病,不能洗澡,洗澡后浑身痛,夏天洗完衣服手又麻又
辣还抽筋,晚上就更厉害,毛裤缝满了皮子,一年四季垫电褥子。晚上睡觉经常憋醒,
醒后半边身是凉的,后背、腰部又凉又疼,老是缓气喝水。从记事起半侧的头嗡嗡响,
记忆力不好,非常痛苦。在二零零八年四月确诊患淋巴癌,自己觉得生命快走到尽头了
,把家中的事全部做了安排。
就在我绝望透顶的时候,同修让我炼法轮功。由于邪党的打压抹黑,加上前些年一直修
练好几种功法,心想练了好几种功法却越练越重。因不知道法轮功是佛家性命双修功法
,一直排斥,不敢走近,直到同修反复说,我才同意把师父的大连讲法请来在家中看。
六次的化疗,身体极度虚弱,浑身无力,心脏也痛,两条腿像灌铅似的沉,什么也不想
... 阅读全帖 |
|
a*****8 发帖数: 334 | 42 近日,台北市市长候选人柯文哲发表声明,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驳斥法**论**功幕后炮
制的《大屠杀》一书歪曲事实。
柯文哲办公室10月27日发表声明称:“书中所述‘与大陆官员接洽’或‘购*买*器
*官‘之情事绝非柯文哲医师本人。”“书中讲述情节与柯文哲医师实际访谈内容有极
大落差。”“柯文哲医师已正式委请律师发函该作者,要求更正书中不符事实之内容。”
在28日上午举行“柯P新政记者会”上,对于《大*屠*杀》一书指他买卖中国大*陆
*人*体*器*官,柯文哲表示:“书中讲的不是我,是穿凿附会”。柯文哲说,书中内容
三分真七分假,夸大吹牛过头。柯文哲表示,他没说过“所*有*器*官来自法**论**功
学员”。
自2006年以来,法**论**功制造了一个惊天谣言,声称中国政府大批量活*体*摘取
法**论**功人员器官。法**论**功为此勾结几名洋人参与向西方社会传播谣言。其中,
美国人葛特曼炮制《大*屠*杀》一书,继续为法**论**功推销编造中国“强摘法**论**
功学员器*官”谣言。此前,医学界普遍质疑法**论**功的相关指控,认为过于荒诞。
如, 法**论**功声称,沈阳苏*家*屯*医院的一位 ... 阅读全帖 |
|
m****a 发帖数: 9485 | 43
如此这般反对圣经的牛人还真不少呢,我到了本版不少日子了,我就不举例子了,我是
就事不就人。这样的“牛人”看圣经,全然不看圣经律法背后的精神是什么,提倡和反
对什么,律法的目的是什么,专门纠结于里面的恶略的词汇,并且归咎于制定律法的上
帝。岂不知上帝是圣洁的,就是因为他圣洁,对恶事才深恶痛绝。圣经律法是当时社会
现实的影子和镜子,没有律法,人们就不知道什么是罪。
同样道理,没有法律的制约,现在的人们的犯各种罪,危害社会和人类,岂不肆无忌惮
?难道我们能够指责国家制定法律不成?
耶和华为了让以色列人成圣,制定律法,为了保护,督导,引导,管教他们,就是让他
们走正路。看看旧约里面的历史书部分,比如撒母耳记,列王记,历代记等,就可以看
出,每当以色列人遵守律法,上帝就祝福,每当他们背离背弃上帝的律法,他们就按照
律法里面所说,招致因为自己不听律法的劝告而导致的恶果。上帝也多次派出先知,苦
口婆心的警告,管教,像是耶利米等先知,目的就是这样。 |
|
a*******2 发帖数: 465 | 44 达真堪布仁波切随缘开示(15年9月8日)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百日共修还有20多天就结束了,一定要坚持。百日共修期间我们主要学修的是加行
。这是成就的唯一的方法。若是想成就就要靠加行,加行的内容非常重要,若是不学修
加行或是加行学修不到位,是不会有成就的。极少数人不好说,那是极特殊的情况。肯
定有特殊情况。但是历史上也没有几个这样的人。那种上上根基的人,没有几个。一般
人都要经过加行过程。所以,不能忽略基础的加行修法。
一个实实在在的修行人,主要学修的都是加行的内容。以前噶当派的大德高僧们,
都特别有修行,都是实修者,他们主要修的都是无常、因果等加行,尤其是外加行的内
容。他们没有修空性,也没有修大圆满等。因为如果把无常、因果等加行学好修好了,
证悟空性很容易,证悟大圆满也很容易。如果这些没有学好修好,都是空中楼阁,不可
能成就的。
现在好多学佛人都好高骛远,开口就谈空性;开口就说神通、说境界。这种人是不
会有真正的修行的,他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学佛人。实实在在的学佛人,学修的就是这
些。可以这么说,空性... 阅读全帖 |
|
g**1 发帖数: 10330 | 45 联合/大陆国安法之强横恐收反效果
2015-07-04 02:08:58 联合报 联合报社论
中国大陆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国家安全法》,其中第十一条将台湾和港澳并列,规定
维护国家安全丶统一和领土完整是港澳台及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尽管该法的制定
主要是在对内宣示维稳维安之用,但先前草案公布後,经陆委会在「夏张会」中严正抗
议,最後的条文依然文风未动,让人遗憾。
这项《国安法》的制定,北京犯了三项明显的错误:第一,漠视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及
两岸互不隶属的事实,强将台湾同胞的统一义务纳入其国内法;第二,将台湾的地位与
香港丶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并列,矮化了台湾的地位;第三,习近平和两岸人士谈统一
问题时,一再强调要「心灵契合」,但此法的制订却充满强横心态,对台湾人民的感受
毫无尊重。
中国大陆《国安法》是在一九九三年通过实施,当时,是因应六四事件带来的动荡,明
定了阴谋颠覆政府等五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次年,又因应法轮功及西藏问题,
增加了「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等罪行,此後规范范围越来越广。去年香港
的占中运动,以「反假普选」为导火线掀起了一波反政府示威,明向港府,遥指北京... 阅读全帖 |
|
a*****8 发帖数: 334 | 46 2009年9月21日,武汉警方把正在聚会的法--论--功邪教组织成员关云峡、杨国莉
等16人当场抓获。经查这是一个利用邪教疯狂诈骗敛财的犯罪团伙。
这个组织是2003年在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附近组建的一个地下练功点,该练功点经
常参与秘密聚会的有三五个人,他们开展所谓的“学法”、“会功”活动。关云峡(女
,1953年2月13日出生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初中文化,三门峡棉纺厂退休工人,户籍所
在地河南省三门峡市,住武汉市武昌区千家街中南财大宿舍),2008年5月中旬开始参
与其中。由于关云峡“学法精进”,其他习练者对她产生了信赖和认同。慢慢地,关云
峡成为该地下练功点头目的,在关云峡的组织和管理下,该团伙结构严密、活动频繁,
聚合的法--论--功人员数达到二十多人。
为掩人耳目、逃避打击,在该地下组织中特意回避“师父”、“大--法”等有法--
论--功色彩的称谓,改称“爹”、“娘”、“护法神”等,他们活动方式十分诡秘,成
员姓名和活动地点都使用代号,对于新加入组织的人员,审查严格,戒备心强。
但组织学法并不是关云峡所能满足的,她的野心是控制团伙成员并且诈骗敛财。
自2008年底... 阅读全帖 |
|
d********d 发帖数: 1424 | 47 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
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保罗说,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
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借着自己造成一
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
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
也就是保罗大神认为耶稣是这么说的,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
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脱离律法”。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
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脱
离律法”
lol, 可怜的耶稣 |
|
p******n 发帖数: 2449 | 48 圣 地 法 师 从 俗 记
二十世纪末, 五台清凉界, 阳和尚座下, 新生一衲子。
其名曰圣地, 正信而出离。 此子悲愿大, 欲引法清流,
住原味正法, 利乐诸有情。 三系一味教, 此子普信受。
依瑜伽大论, 获初正见信; 开示四阿含, 为修学初业;
后依藏系教, 清净而出家。 出家为利生, 住持正法城。
十三年行脚, 于瑜伽大论, 自读劝他读, 自信令他信。
于十善业道, 自修劝他修。 为点智慧灯, 筑建正法城,
其屡败屡战, 未移其初心。 众皆曰其为 无常之化身。
艰难与艰辛, 磨炼其身心, 齿落眼欲盲, 心柔识转清。
渐渐知如实: 利生乃妄想。 无有如实智, 何能利有情?
无有清净戒, 何敢称比丘? 观末法声闻, 状相如佛言,
有过无不及, 大多趣地狱。 本为利他故, 发心正出家,
今始方觉知, 乃妄心愚痴。 无有增上戒, 岂有增上心!
慧解脱更无。 欲自利难成, 何能实利他! 但唯有意乐,
实难正加行。 故利他成妄。 若为求自利, 如法正加行,
于此末法时, 出家非方便。 若无信无戒, 定当堕地狱;
若令他谤毁, 他人亦堕狱。 虽有正发心, 实自害害他。
圣地早觉知, 己无... 阅读全帖 |
|
b********g 发帖数: 2156 | 49 对于道德律这个名词暂时没有很大的兴趣。对于这两句经文我倒是有些感触。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就象弟兄说的,在律法之前,人已活在罪中。也就是说这种“射不中靶心”的生活状态
是一直存在的。只是没有律法,就没有了标准,人也不知道自己生活在罪中。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让我联想到
另外两段经文
路加福音7章41-43节,耶稣说:「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一个欠五十两银子,
一个欠五两银子。 因为他们无力偿还,债主就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这两个人那
一个更爱他呢?」西门回答说:「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 耶稣说:「你断的不错
。」
罗马书5章21节,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
督得永生!
我想律法是一面镜子,让我们照出自己有多不堪。律法是一个标准,让我们知道自己究
竟欠了多少债。当主耶稣带着恩典而来,免了我们的债,使我们罪得赦免的时候,我们
会谦卑在神的爱里,也会更爱神。 |
|
v**e 发帖数: 8422 | 50 詐欺罪 大陸刑度較台灣重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陳亦偉台北5日電)菲律賓政府將一批跨國詐騙集團中的台灣犯
嫌交給中國大陸,引發爭議。曾受委任處理兩岸詐騙官司的中國大陸律師夏衛說,大陸
詐騙刑責重很多,最高甚至可判無期徒刑。
菲律賓和中國大陸去年12月在菲國馬尼拉地區逮捕涉及跨國詐騙的犯嫌,其中14人為台
灣籍,10人為中國大陸籍。由於受害人全為大陸民眾,且詐騙金額很高,中國大陸援引
與菲律賓之間引渡條約,將涉案人全數遣回大陸。台灣政府正尋求管道將台籍犯嫌送回
台灣。
在大陸深圳執業的律師夏衛5日接受中央社詢問表示,大陸刑法的詐騙罪,只要詐騙不
法所得超過20萬人民幣,就算數額巨大、屬於本刑10年以上重罪,最高還可處無期徒刑
,相較台灣的詐欺罪刑度屬5年以下,刑度差很多。
夏衛正受委任,在大陸重慶處理一樁同為兩岸跨境詐騙的案子,為台籍被告辯護,正因
擔心自己的當事人被重判,因此他正透過管道,盼能讓當事人遣返回台受審。
夏衛說,就他了解,這次大陸與菲國破獲的詐騙集團,受害者全是大陸民眾,且金額很
大,加上過去有跨兩岸詐騙的台灣犯嫌在台被判無罪,導致大陸受害民眾求償無門的例
子,他研判,這次大... 阅读全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