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w 发帖数: 102 | 1 2007年7月移民局申请费用增加之后,私营公司递交的新H1B申请的费用上涨为$1,570(
25人以下的公司),或$2,320(25人以上的公司)。这对雇主,或由自己支付费用的雇
员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如果申请加急处理(premium processing), 雇主或雇员需要额
外支付$1,000。我们注意到,在递交H-1B申请时,申请人最为关注的主要有两个问题:
1。是否有必要申请加急。递交了加急申请,是否就“占”了一个H-1B名额。2。要求加
速处理是否会增加收到RFE的机率。
如果H1B受益人在过去的6年里曾经持有H1B身份,随后转换为其他非移民身份,如F1,
或H4,而且该受益人在获得H1B身份之后没有离开过美国,或离开美国的时间不超过一
年,他/她所递交转换H-1B的申请不需要H1B名额,但是必须在H1B批准之后才可以工作
。因此,申请人应当要求H-1B加急处理,以便尽早开始工作。
转换雇主的H1B申请没有必要加急。按照移民局的规定,一旦移民局收到H1B申请,申请
人可以立即开始为新雇主工作。但是,如果申请人为了稳妥起见,希望新的H1B批准之
后再开始工作,也可以选择递交H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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