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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FanLaw版 - EB-1与CIS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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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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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到一些从Nebraska来的EB-1拒绝的申请。在很早以前我曾经讨论过,移民局对于
一个案件申请的审核标准事实上是很不一致的。每个申请人必须先掌握几个大的重点,然
后再来考虑哪一个类别的案件比较适合自己的情形。固然我们看到很多的情形里,好像EB
-1比EB-2/NIW好申请的多。但是一旦被移民局挑剔起来,EB-1比EB-2/NIW还不好回答。在
我们的经验里,EB-1的RFE比EB-2/NIW还难回答。假使我们真的读了EB-1的标准,我们会
看的很清楚EB-1的要求是很高的。但这并不表示EB-1就没有性。因为运气很重要。事实上
我们常常看到移民局对于任何一种案件的审核标准都是一阵一阵的。也就是说没一个不同
的时间,移民局对于审核某一些案件的标准与时间都不同。有一段时间EB-1比EB-2/NIW来
的好。有的时候NIW又比EB-1来的好。又有一段时间NIW的标准没有EB-1来的严。以至于我
们对于每一种案件的评估都要顺应每一个时期而有所不同。即便如此,一个永远不会改变
的大原则就是对于自己Qualification的定位。也就是说每一种类型的申请都要从自己的
资格评估为出发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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