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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stInJesus版 - 《蛮横的甲方》与《愚顽的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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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耶和华话题: 甲方话题: 圣经话题: 上帝话题: 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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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篇文章出自同一人之手(作者老酷,来自宁夏,现居北京,传道人,作家。),实在
是见证了神奇妙的作为!邀请大家阅读、转发,或许你的朋友圈里,正有人需要这样的
信息。
2015-01-30 TrustinJesus版曾经贴过老酷的【我为什么要信上帝?】
讲述他的生命见证,六年之间,如何会有这样的变化,引起极大反响。
《蛮横的甲方》这篇文章写于1998年冬至1999年春。至今还被收录在方舟子的新语丝网
http://www.xys.org/xys/netters/others/essays/manheng_jiafang.txt
蛮横的甲方
在人们大谈西方文明,并极力引进基督教文化,希望以此改造国人灵魂的时候,我重新
读了一遍《旧约全书》。遗憾的是,这部人类有史以来拥有读者最多的经典,丝毫不能
给我安慰,却使我的心情格外沉重。《旧约》原是犹太教经典,基督教产生以后,《旧
约》延袭了下来。基督徒把自己的经典《新约》和《旧约》,两部书订在一起,也把西
方人的灵魂订在一起。
按照《旧约》的说法,人是上帝造的,这位无所不能的上帝名叫耶和华。他造出人之后
,多次跟人类订立契约,规范天人关系,规范宇宙秩序。所谓契约,按理说应该是建立
在双方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之上的一种约束规范,如果任何一方一厢情愿地要订立合同
,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在法律上都不能成立。订约时,双方的责、权、利都要周
密考虑,而且最重要的是,在订约双方之间要有第三方,过去叫“中保”,现在称“公
证”。契约只有满足上述条件时才具有法律效力。一份周密的契约,还必须具备违约处
罚条款,当契约的执行过程中发生理解歧义时,以违约条款规定为准。但是在几千年代
代相传的《旧约》里,这些重要的内容不是残缺不全,就是含糊其词。契约的草率成章
,说明背后有一个蛮横的甲方,由于这位甲方自称是乙方的创造者、父亲、主人甚至牧
人,人类就只能是孤立和被动的,契约也就没有什么平等可言。
首先双方责权利十分含糊,责方面的条款都是针对乙方也就是针对人类的,条款十分复
杂,时不时还要来些“最新指示”作为补充和修改,名目繁多,应接不暇,越改越使乙
方处于不利地位,而对于甲方耶和华来说,自始至终几乎没有什么责任可言,他只是权
利的享受者。这份契约虽然换过几个“保”,但是挪亚、亚伯拉罕和摩西根本没有中保
的公正性和威慑力,只能是偏袒甲方的“托儿”,稍不卖力,连中保也会遭到处罚,这
样的中保形同虚设。如果发生纠纷,强者一方可以解释一切,仲裁一切,“解释权在甲
方”。
至于违约条款,契约文本中倒是一直都有规定,原来只有几句,后来多如牛毛,可惜的
是,违约条款都是针对乙方的。立约完毕,剩下的事就是人类如何遵守或不遵守,神如
何惩罚或不惩罚了。在宏大的军事语境中,“万军之王耶和华”挖空心思要给违约者点
颜色瞧瞧。打开《旧约全书》第一页就是《创世记》。《创世纪》中首先出场的人物是
耶和华,他是开天辟地的创造者,没有他就没有人类,属于绝对英明、永远正确、一句
顶一万句的人物。耶和华极容易让人想起那些大言不惭的政党、团体和个人。
这个创造者结束了自己的工作后,忽然心血来潮,造了一个男人,给他取名亚当,怕他
一个人待着寂寞,又抽了他的一根肋骨,为他造了一个女人夏娃。假如这个故事真能成
立的话,那么创业初期的耶和华还算善解人意,关心群众生活。面对亚当、夏娃这两个
蒙昧的造物,耶和华当即约法三章,宣布了自由政策,这是神人之间第一次立约,这是
天堂共和国的早期宪法。在乐园里,你们可以自由享用,耶和华慈眉善目地告诉他们。
只是这样的自由不是出于自发,而是出于别人的恩赐,所以也就谈不上真正的自由。但
是赤身裸体的愚昧者怎么知道这些呢?当听到“一切东西你们都可以吃”时,他们感激
啼零还来不及呢。也许是发现把自由这样轻易交给他们是在冒险,上帝后悔了,他迟疑
了一下,自相矛盾地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死
”(创世记第二章)!
耶和华的理由是雄辩的,但也是站不住脚的,为什么他们必死?因为他们吃了善恶树上
的果子;为什么吃了善恶树上的果子就必死?因为他们必死!不懂逻辑学的耶和华又深味
逻辑学的奥妙,他用结果推出前提,用前提推出结果,循环论证一圈,结论是:你必死
!斩金截铁、毫不含糊。亚当和夏娃也就听话地执行了,因为他们怕死。这没有中保、
没有仲裁者的契约,也没有对于甲方违约的惩罚,无形中成了亚当和夏娃以及他们的子
子孙孙的卖身契,他们以后注定永远在约的迷宫里周而复始。
但是当蛇(也就是撒但)出现以后,上帝的西洋镜才算被拆穿,“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
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能如一样知道善恶”(创世记第三章)。夏娃
动心了,她忍不住吃了果子,并劝说亚当也尝了一颗。只这么一尝,亚当就明白了许多
道理,他发现自己一直赤身裸体无耻地活着,羞耻感使他用树叶把下体遮了起来。当耶
和华视察时,他们躲在树丛里。他们的行为惹得耶和华龙颜大怒了。震怒的原因表面看
,是因为他们违反了政策,其实不然。略通心理分析的人都知道,蛇往往是性器官的象
征,也就是说夏娃显然是受了性诱惑,这是耶和华震怒的首要原因;其次,那果子是食
物,除非耶和华给他们,否则是绝对不能吃的。“食色,性也”,耶和华也像中国古圣
先贤一样“存天理灭人欲”,要是人类的欲望觉醒了,那会成何体统!尤其是那果子是
颗智慧果,人嘛,就该傻里傻气,像动物、像机器一样,怎么可以跟神一样平起平坐、
明辩善恶、甚至知道羞耻呢?无耻地活着岂不更好,这两个人是太不知好歹了!“那人已
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创
世记第三章),显然,耶和华喜欢与自己不一样的顺民,喜欢人在他的愚民政策下生活
,这一心理独白,亚当和夏娃是不可能听到的,还是蛇把这一秘密告诉了他们,他们的
缔造者实际上根本不希望启蒙。
于是,从性欲——食欲—— 求知欲的三段论开头,耶和华开始了对人类的压制和摧残
,自由、民主、平等、人权、法制都是他所极力反对的,伟大的叙事快感或许能够使他
满足于造物的幻觉吧。到了中世纪,这个三段论,被罗马教廷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
,教皇规定,凡是各类修会的修士和修女都要恪守不移,这就是“发愿”或称“三绝誓
愿”,即神贫愿、贞洁愿和听命愿,神贫愿的意思是要人绝财,不置私产,贞洁愿是要
人绝色,不结婚,听命愿是要人“绝意”,绝对地、无条件地服从长上。
不难看出,“三绝誓愿”其实就是赤裸裸的禁欲主义、蒙昧主义和权威主义,未被驯服
的早期人类是不可能轻易服从的。由于亚当夏娃的胆大妄为,第一次契约被执行,他们
失去了乐园的居住权,虽然这样的执行实际上宣告了约的废除,但是耶和华对此视而不
见,仿佛约还存在似的。离开乐园并不意味着亚当夏娃可以得到自由,若干年后,第一
代公民死了,他们的子孙后代一直安居乐业。平白无故地有一天,“耶和华见人在地上
的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世纪第五章),于是乎,他要将一切造物都从
地上除灭。耶和华所谓的“恶”并没有一个客观标准,只要他不喜欢的行为都在此列,
而且思想定罪也不符合法律程序,为文明人所诟病,然而耶和华还是一意孤行,“凡有
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创世纪第六章),他要让他们“无一不死”。耶和华
以“违约”为名,惩罚了人类的“违约”行为,四十天滔天的洪水淹没了人类,只有“
义人”挪亚一家幸免。
既然如此,第一次的契约也就被耶和华单方面废除了,需要第二次订约。这一次耶和华
对挪亚许诺,洪水之灾将一去不复返,“我与你们和你们的后裔立约”,“凡有血肉的
不再被洪水灭绝,也不再有洪水毁坏地了”(创世纪第九章)。订约双方的不平等性又一
次强调:他们是不可能平等的,而只能是神人关系、父子关系、主仆关系、男女关系,
是牧人与牲畜的关系,这样的意思后来还要几百次地强调。人类就是健忘,他们也太不
知天高地厚了。挪亚的后代又造起了通天塔,真是反了,现在能造通天塔,以后可以为
所欲为了!耶和华满怀妒意地说,“我们下去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
”(创世记第十一章)。由于神的破坏,通天塔不了了之,倒是留下了塔的名字,巴别塔
(巴别是变乱的意思),神制造的变乱成了人类的宿命。
第二次的契约名存实亡,需要新的契约拟订出来。耶和华又跟亚伯兰(后改为亚伯拉罕)
立约,耶和华慷慨地许诺,要把迦南赐给后者,并向他预言了后代受苦四百年的寄居
命运。为了让人们记住立约,他定下了割礼制度,这是立约的证据。但是人们还是不守
规矩,有一天,耶和华一怒之下,降下天火,把所多蚂和蛾摩拉两座城市化为废墟,幸
免者只有一家:听话的义人罗得。然后耶和华又跟以撒签约,许下土地和子孙兴旺;第
五次立约是跟雅各,要将雅各所躺着的那片土地给他,并许以后代兴旺发达。这三次立
约都没有什么大的实质性意义。
值得耐人寻味的是耶和华跟人类的第六次立约,也就是著名的“西乃之约”,它是人类
早期宪法修正案。这一次耶和华图穷匕现,撕破了温情脉脉的包装,公开把他与人的关
系说成是“诫”。在汉语里,“诫”是警告和命令的意思,“约”与“诫”的概念置换
,赤裸裸地说明了它的本质。通过摩西,这一敢怒不敢言的中保,耶和华向以色列人颁
布了十诫。他开宗明义地交代了基本原则,“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
之家带出来”(《出埃及记第二十章》)。真有些“没有耶和华,就没有犹太人”、“耶
和华是人民的大救星 ”的味道。紧接着,大救星又发话了,“除了我你不可有别的神
”,没有信仰自由、没有言论自由,“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神的”,把排他的说
成忌邪的,真是前所未有的诡辩大师。“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
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这一二元对立模式造成的
封闭体系,使它对外界世界一概排斥,甚至对于内部的其他派别,也一概打成异端,进
行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
什么是天下?我即天下!什么是法律,我即法律!这就是耶和华的逻辑。虽然耶和华明确
告诫犹太人,“打人以致其死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但这貌似公
正的条文,只是治人不治己,他毁掉整座的城市,毁掉整个人类都可以找到名正言顺的
借口,人类才打死一个人他却动起了恻隐之心,真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拐带
人口,或是把人卖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这难
道是保护人权吗? 不,它只是神学时代的“人口专卖垄断制度”而已! 严刑峻法之外,
当然要有些轻松的内容。《出埃及记》其实有两大部分,一是“刑法” ,一是“礼仪
法”。耶和华特别感兴趣的是用繁琐的文字订下各种各样繁琐的律例,最引人注目的是
关于各种宗教仪式的记载,为了放下约柜,耶和华可谓殚精竭虑,日理万机。从造柜、
造桌、造灯台、造幕幔、幕板隔圣所,到圣所幔子、祭坛、会幕外院、燃灯、圣衣、胸
牌、外袍、祭司的衣冠、香坛、圣膏、圣香,都各有详细的说法(出埃及记第三十九章)
。不管合不合理、不管是不是符合当时人们的经济条件,耶和华对礼仪都是一丝不苟的
。每周,他还专门安排一天时间,叫作“安息日”,表面看来,是为了让人民得到休息
,其实是为了让人们朝拜他,哪怕农忙时节也得停下手头的工作来,为这位儒雅的诗人
统治者唱赞美诗。
《圣经》里,有大段大段的诗歌都是用来赞美他的。如果说礼仪只是空洞的形式主义,
没有经济效益的话,那么我们还是小瞧了这位神。虽然几条契约中对人类自由的提及比
亚当时代每况愈下,但耶和华本人的自由却无限膨胀起来。“脂油你们都不可吃……无
论何人吃了献给耶和华的脂油,那人必从民中剪除”(利未记第七章),森严的等级制度
又一次让人想起智慧果。“凡头生的都是我的;一切牲畜头生的……谁也不可空手朝见
我”(出埃及记第三十四章),“惟有金子、银子、和铜铁的器皿,必入耶和华的库中”
(《约书亚记》第六章)。骄奢淫逸与横征暴敛,达到了赤裸裸的程度。为了满足自己的
欲望,他既可以把掠夺行为巧立名目变成人们的“自愿奉献”,也可以变成严厉的惩罚
。“他们各人要为自己的生命,把赎价奉给耶和华,免得数的时候,在他们中间有灾殃
。凡过去归那些被数之人的,每人要按圣所的平,拿银子半舍客勒,这半舍客勒是奉给
耶和华的礼物”(出埃及记第三十章)。中世纪异端裁判所为了巧取豪夺,曾经大肆兜售
“免罪符”,岂不知道这一臭名昭著的作法,起源并不是裁判所的那些法官,其始作俑
者是至高无上的耶和华。在阅读中,《旧约》中还有几个问题引起了我的注意。首先是
耶和华对抗科学、拒绝进步的姿态。虽然他明令禁止人们拜偶像,但自己却心安理得充
当着唯一的图腾。为了某种兴趣,他时不时会利用巫术,行几样“神迹”,借以杀鸡儆
猴。
在《创世记》里,有一个故事耐人寻味,面对天下苍生献上的各式贡品,他有些眼花缭
乱,看来看去,还是凭着自己的集体无意识,选择了牧羊人亚伯献上的牛羊,对庄稼汉
该隐的绿色食品,却置之不理(创世记第四章),他的偏袒,挑起了犹太人的党派斗争,
当失败的该隐谋杀了亚伯之后,耶和华宛然又成了正义的化身,不仅严加训斥,还把该
隐的子子孙孙全放逐了。我们知道,比起农耕文化来,游牧文化是一种相对落后的文化
范式,但是耶和华置若罔闻。此后若干年里,他一直拒绝住进圣殿,甘愿住在会幕(会
幕类似于今天的蒙古包),早期文明的进程,就这样被耶和华的个人喜好推迟了若干年
,直到大卫时代才有所改观。
其次是耶和华的伪爱国主义,“别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从你口中说出”(出埃及记
第二十三章),发出这种号召的耶和华宛然是一个民族主义者、一个爱国主义者。但是
当耶和华对人们的所作所为不满的时候,“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
在抢夺他们的人手中”,“又将他们付与四围仇敌的手中,甚至他们在仇敌面前再不能
立站得住”(士师记第二章)。由此我想起了古今中外统治者的爱国主义宣传,想起了与
希特勒订立《苏德互不侵犯条约》时的斯大林式爱国主义,想起了与日本签订《何梅协
定》时的蒋介石式爱国主义,最大的卖国贼往往是爱国主义高调唱得最响亮的人。耶和
华可算得所有伪爱国主义者的开山鼻祖。
再次,耶和华的哲学思维也令人叹为观止。他不光是一位杰出的艺术家,还是一位卓越
的哲学家呢,在各国历代统治者当中,再也没有比耶和华更精通哲学和逻辑学的了。有
一次,他想向不顺服的人们降下灾祸,于是假惺惺地问他们:“我有三样灾,随你选择
一样,我好降与你”,具体就是:“你愿意国中有饥荒呢?是在敌人面前逃跑,被追赶
三个月呢?是在你国人有三日的瘟疫呢?”(撒母耳记第二十四章),耶和华真是一位先知
,能在数千年前就向臣民们提出这样纯粹“二十二条军规”式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
,说耶和华是黑色幽默的先驱又有何不可呢?
最后一点,颇令人费解。耶和华造成了千千万万无辜者的灾难,甚至不惜灭绝他们,但
是那个撒但除了一开始受到诅咒之外,一直“打是亲,骂是爱”,在上帝眼皮底下逍遥
法外。撒但到底是何方神圣?他为什么能够得到上帝的纵容?《约伯记》里道出了这一秘
密,撒但不是别人,正是耶和华的亲信,是他派到人间监视人们言行的秘密警察。撒但
俯在他耳边告诉他,义人约伯只是在欺世盗名,他当即授权撒但,给虔诚的约伯降下了
灭顶之灾,“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约伯记第一章)。一个无辜者就这样家破人亡
了,虽然后来耶和华为约伯平反昭雪,但文中再未提到撒但的下落,想必撒但已经调动
工作,升迁高位了吧?
约既然订了下来,就要做好宣传工作,为了防止人们忘记,耶和华对约的内容可以说是
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代代讲,为了普及“西奈之约”精神,《圣经》中专门列了
一章《申命记》,意思是“重申命令”。后来在《撒母尔记》里这些清规戒律又一次重
申和强化。表面看来,神人之约一直在修订,但是人们寄予极大热望的改革只是改掉了
人们独立思考的个体精神和人性尊严。如是观之,耶和华的一切包装全都可以撕了下来
,他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神祗,也不是什么治国有方的明君,欧洲人几千年来顶礼膜拜
的只是一个朝令夕改、穷兵黩武、草菅人命、嫉妒成性、昏聩无知的暴君。然而重压之
下的人们一直沉默,亚伯拉罕、摩西和约伯都对耶和华颇有微词,但是不敢公开反对他
。除了几次拜其他部落的神以外,千百年来,人们多少次受到迫害,却一直拒绝反思,
就连那个受尽错误对待的约伯,在落实政策之后,也成了不遗余力的歌功颂德者,证明
着耶和华的永远正确。甲方永远是甲方,乙方永远是乙方。
“诫”的强制,一直无法进化为“约”的平等。平等不能指望甲方的恩赐,乙方的觉醒
才是平等的前提。然而,这些沉默的羔羊们一直没有对他的权威性提出质疑。中世纪一
千多年的黑暗就在这种禁锢中延续着,犹太人的苦难就在这沉默中发展着。什么样的民
族选择什么样的统治者,什么样的统治者教化什么样的人民。甲乙双方,虽然极不平等
,但他们还是维持着一种相依为命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看,无论是中世纪的欧洲人,
还是有着六千年悠久文明的犹太人,都绝不像善良者所想象得那样是纯洁无辜的。宽容
罪恶,就是与罪恶同谋。再看看跟犹太人几乎一样苦难一样逆来顺受的中华民族,我也
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们有一百个理由责备甲方的蛮横,但是难道就没有一
万个理由责备自己的怯懦和麻木吗?
老酷 【愚顽的乙方】 原载《生命与信仰》2005年11月号
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事,没有一个人行善。——
诗篇14:1
《蛮横的甲方——重读〈旧约全书〉》(以下简称《甲方》)一文,是我1998年冬至
1999年春写的一篇小文,收入我2000年1月出版的批评、杂文合集《林中响箭》(中国
电影出版社2000年1月出版)中。然而“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
脚步。”(耶利米书10:23)富有戏剧性的是,时隔七年,我撕心裂肺地在上帝面前认
罪悔改,并于2005年8月7日受洗,成了一名基督徒。
以基督徒的眼光来看,《甲方》当然是漏洞百出、不经一驳的,但是由于《甲方》中的
许多观点在当代国人特别是知识分子中具有一定代表性,一些朋友至今还在为《蛮横的
甲方》拍手叫好,批评现在的我“失去了战斗锋芒”,为我信主感到“惋惜”。鉴于持
这种观点的朋友不在少数,未及一一答复。我只好为此写一篇专文,作一个回应。
首先要说说《甲方》一文的标题。表面看来,《甲方》一文甚是咄咄逼人,但我自己知
道,当时的我外强中干、色厉内荏,行文中充满了浮躁和错谬。我煞有介事地把副标题
定为“重读《旧约全书》”,存在着一种潜意识,那就是想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告诉读
者,在此之前我已经完整地读过《旧约》。然而我自己知道,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真实
的情形是,我1985年读高中时买过一本《圣经故事》,此后我又有几次机会在朋友处见
过《圣经》,但我自己一直未曾拥有过一本《圣经》,我只是支离破碎、生吞活剥地读
过圣经中的一些片段。完整地读《旧约》,是根本没有机会和毅力完成的;至于读懂,
就更无从谈起了。基督徒都知道,没有信心的带领,读懂圣经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对
愚顽的我而言,更是如此。在写作《甲方》时,我像写作其他批评文字一样不负责任,
我没有完整读完旧约就匆匆落笔,而且火力猛烈。旧约总共39卷,我完整读过的只有《
创世记》、《约伯记》、《雅歌》等几卷,至于其他,我根本没读。书是借的,朋友催
讨得紧,加之书的开本比较小,是64开本的,字特别小,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哪怕是囫
囵吞枣地读完。
1995年,我又跟朋友借了一本32K的圣经,由于生存压力,我也一直未能好好读,本想
据为己有(那是我唯一一次对别人的书起过歹念),怎奈朋友多次催讨,始终不曾忘记
,我的阴谋竟然未能得逞。我拥有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圣经是在1997年。当时我和作家
刘年、小说家庞亮同逛潘家园旧货市场,见地摊上有一本《圣经》(研用本),于是花
了20元买了下来。这本圣经非常好用,不仅经文全是串珠的,后面还附有《新生命学习
纲要》和有关经文索引。这个版本的圣经是供传道人讲道用的,对于初次接触圣经的读
者来说,虽然有些深,但也容易让人接触到基督信仰的核心,实属不可多得。然而这个
版本通读起来也不方便,书虽然是32开的,但为了印刷有关串珠的经文章节标号,字体
太小,读得时间一久,就头晕眼花。我好多次试图把这本长达二百万字的厚书(圣经正
文一百二十万字、有关附录一百万字左右)读完,但是每一次都打了退堂鼓。我总是在
《创世记》、《马太福音》等几卷书里打转转,所得也难免断章取义。写作《甲方》一
文时,我读的就是这本《圣经》。
当时的我屡战屡败,悲愤交加,觉得天底下就数自己委屈,就数自己无辜,于是想好好
读读《圣经》。过去,每当心情不好,我都要读一会儿《圣经》。也许是由于《约伯记
》中约伯的自义跟我有几分相似,我对《约伯记》这一卷书爱不释手,只需读几小段,
情绪就能很快平静下来。可是这一次,我竟然无法得到安慰。花了几天时间,把《圣经
》跳着读了几十页,我就把自己的激愤与苦毒用一篇文章发泄出来了,这篇文章就是《
甲方》。
现在看来,蛮横的不是“甲方”,而是“乙方”,是我自己。我不仅蛮横,而且愚顽。
我对待一切的态度都是极不老实、极不客观的,对《圣经》也是如此。没通读过就没通
读过,却暗示读者自己在“重读”,好像自己多么博学多才似的。以理性标榜自己,以
科学涂抹自己,是我的惯伎。但从我当时对《圣经》的态度来看,我一点也不理性,一
点也不科学。我纯粹是作假见证——就像那些自以为义的知识分子们一样。上帝透过《
圣经》警示人类,“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埃及记20:16),而我给文章定这么一
个说谎的副标题,简直是作假见证陷害神了。好在上帝是慈悲怜悯的,他没有按我的罪
恶责罚我,反而赦免了我,并且赐给我属天的平安、喜乐和永生,他的名真是应当称颂
的!
其次,由于我未能耐心系统地读完旧约部分和新约部分,未能明白旧约是新约的影子,
新约是旧约的实体,未能明白旧约中的预言和预表,而我又好大喜功,不甘寂寞,试图
把旧约和新约割裂开来,写一篇比较“轰动”的文章。其结果是,我未能免俗,拾人唾
余,把从唯物主义者所写的历史书中学来的陈词滥调当成自己“独立思考”的成果。最
后,我也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把基督教当成人造之物。既然是人造之物,就可以随便
篡改,任意肢解。对于神所默示的、原文毫无错误的圣经,我没有完全地认知和接受,
而是任意割裂,断章取义,望文生义。
在《甲方》一文的开头,我说“《旧约》原是犹太教经典,基督教产生以后,《旧约》
延袭了下来。基督徒把自己的经典《新约》和《旧约》两部书订在一起”。这样的表述
,不仅违背历史,也造成了批判矛头的偏移,我本来是想写篇急就章式的批判基督教文
化的文章,最后却弄了篇瞄准犹太教文化的四不像。无论是批判基督教文化,还是批判
犹太教文化,我都全无资格;把基督教文化和对基督的信仰划等号,更是荒谬之极,然
而我却在荒谬中不能自拔。耶稣基督告诉我们:“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
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路加福音6:37)。即使论断一个人,那都是僭越上帝
的主权,更何况论断上帝,论断上帝的选民?可是当时的我竟不知天高地厚,凭着一支
秃笔,把自己打扮得像个战士模样,横冲直撞,疯狗般逮什么咬什么,还以为自己是多
么了不起的旷世奇才。
再次,我在行文中把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混为一谈了!这真是可笑,我这样做,纯粹出
于对基督教史的无知。对于一个基督徒而言,天主教属于广义的基督教,但是天主教的
许多教义随人意谬解圣经、歪曲圣经,就是毫无《圣经》依据。圣经明白无误地说:“
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
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
城,删去他的分。”(启示录22:19)天主教特别是中世纪成为的天主教,虽有基督教
之名,却是一种“混合主义”的大杂烩,其中既掺杂了希腊、罗马多神崇拜的内容,又
掺杂了伊斯兰教的教义,甚至还掺进了佛教杂质。而依据圣经,“我是耶和华你的神,
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
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埃及记20:2-5)“别神的名,你不
可提,也不可从你口中传说。”(出埃及记23:13)
天主教既然连上帝诫命的第一条都公然违反,而且长期不肯悔改,甚至把教皇的权威置
于耶稣基督之上,把教皇的敕命置于圣经之上,那么我们就应当把天主教会所做的一切
跟基督分开。把天主教的罪恶与错误扣在基督徒头上,甚至扣在上帝头上,不信之人都
喜欢这样张冠李戴。写作《甲方》时的我人云亦云,把罗马教廷的许多罪恶栽赃到基督
教会头上,真是愚昧之极!
第四,《甲方》犯了一个特大错误,那就是偏离了为基督徒和现代人共同认同的政教分
离原则。在字里行间,我不仅有着借题发挥、含沙射影的写作动机,在我的思想观念深
处,还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政教不分,混淆了政治语境和宗教语境,混淆了政治
规则和宗教规则。《甲方》一文能够引起不少朋友特别是知识分子朋友的共鸣,有着深
刻的政治原因。《甲方》一文多多少少道出了国人渴望民主自由的强烈心声。在当下的
中国,你如果不在文章中进行一点民主自由的特技表演,你准会像个怪物一样被孤立。
对一个文字工作者而言,你文字中民主自由含金量的大小,与你的身价成正比。在某些
语境下、在某些场合里,政治标准如果不是唯一的标准,起码也是首要标准。而“政审
合格”的主要标志,往往以对中国文化和中国当局的批评为准。《甲方》一文正好符合
这所有的未成文标准,占了这样的便宜,我其他的批评性文字也占了些类似便宜。在谈
论其他问题时,这样处理也许并无太大不妥,但是在谈论信仰问题时,混淆政治与信仰
的分野,这是惊人无知和自相矛盾的。我在不少言论中表述了“政教分离”的思想,但
是在思考基督问题时却对政教分离原则视若无睹。
众所周知,政治问题和宗教问题是两个全然不同的问题,标准也天壤之别。不能把政治
原则运用于宗教领域和宗教语境中,即使这种原则多么正确。可惜当时的我只看出了他
人政教合一的霸权意识,却未能看出自己政教合一的霸权意识。而我又忍不住读书人那
种与生俱来、指点江山的裁判欲,才闹出了笑话。政教不分,政治情绪蔓延,政治标准
横行,把任何语境都当成政治语境,把任何领域当成政治领域,这实际上等于取消了宗
教信仰。就连许多专制统治者都至少在口头上承认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而处处标榜
自由的我,却不肯承认和尊重基督徒的信仰自由,非要给基督徒规定一个信仰的方式,
真是愚顽。如果一种信仰必须服从于无神论者,那么这种信仰就不是真信仰,它只是政
治的奴婢。
《甲方》一文中存在的错误,还有很多,一个愚昧的无神论者对上帝的狂妄谈论,比科
学盲对科学的谈论还要可笑千百倍。鉴于篇幅所限,在此暂不一一展开检讨。
“凡咒诅神的,必担当他的罪。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
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利未记24:15-
16)
按照旧约,我写《蛮横的甲方》那样悖逆的文章,是犯了亵渎上帝的大罪。而根据圣经
,“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各书2:10),更何况,对于上帝的诫命
、典章律例,我还真是犯了众条,每一条都是该死的大罪。然而感谢全能的上帝,我的
罪再大,也大不过上帝的恩典。因着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宝血,污秽不义的我
,不仅三十八年中所犯一切行为的罪、言语的罪和思想意念的罪都得到了赦免,而且还
能藉着上帝的越格之恩“因信称义”(罗马书5:1),创造天地万物的上帝实在“是有
恩典、有怜悯的神,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约拿书4:2)。
受洗以来,奇妙的上帝帮我放下了多年的骄傲和顽梗,每日读经祷告,并创办了一个查
经小组。重读七年前的旧作,圣灵引导我写出《愚顽的乙方》一文,算是对《甲方》的
一个回应和清算,同时也向所有还没有接受耶稣的朋友们传扬一个特大喜讯:“神爱世
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他的
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翰福音3:16-17)
“既然借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
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歌罗西书1:20)
哈利路亚!阿们!
作者老酷,来自宁夏,现居北京,传道人,作家。
摘自[生命与信仰]
1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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