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 发帖数: 70 | |
T*******a 发帖数: 23033 | 2 大概是吃喝嫖赌的权利吧?
【在 y****i 的大作中提到】 : 请教各位菌斑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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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 发帖数: 9235 | 3 比如香港政府不准英国政府在英国驻香港领事馆内给英国公民举行同性婚礼,这就是。 |
y****i 发帖数: 70 | 4 是不是就是香港政府没有对基本法解释权的另一种表述啊? |
d*b 发帖数: 21830 | 5 白皮书要说的是,我鳖可以随时撕毁条约--其实中英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条约,只有一
个所谓的《中英联合声明》。因为土鳖国从来就不认为香港是殖民地,也从来不承认英
国对香港的管辖权,所谓对香港基本法的保证也只是以国内法的形式实施的。
所以你们仔细回头看看当年的种种说辞,其实对今后可能出现的状况都埋下了服笔,中
国只是默许了回收后英国在香港的利益而已。
【在 y****i 的大作中提到】 : 请教各位菌斑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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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发帖数: 21830 | 6 香港政府什么时候有这个权力了?
【在 y****i 的大作中提到】 : 是不是就是香港政府没有对基本法解释权的另一种表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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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 发帖数: 9490 | 7 所谓剩余权力,你可以参考一句著名的说法“疑点利益归被告”
基本法清楚规定,外交和国防的权力归中央政府,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而同时基本法第二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
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基本法的其他条文,详细说明了如何授权给特区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构
以上是没有争议的
现在有人提出的是“未尽事宜”应该如何处理
港独主张的人认为,如果有基本法没有规定的事情,则属于剩余权力
倘若不涉及国防外交,则“默认”为特区所享有
而中国人大则认为,基本法是一本授权法
基本法列明授权的,权力归特区,如果基本法没有列明授权的,权力归中央
基本法并没有一条说,“除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以外的权力默认授权给特区”
不过,目前来说,我也看不出来在“剩余权力”方面有什么好争议的
因为很明显,现在他们争论的并不是基本法没有写明的事情,而是基本法已经写明的
第四十五条,行政长官... 最终... 由... 提名委员会... 提名后普选产生...
港独现在闹的是不能用提名委员会,必须以基本法以外的方式提名,否则就占中
其实现在香港的法律界已经开始转弯了,他们知道在这件事情上没有办法闹
还不如老老实实回到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和提名程序上面来
看怎么样的具体设计能够保证他们喜欢的人能够获得提名
其实真正困扰扮民主派的问题是,他们历年来选举的走势非常糟糕
尽管他们天天批评立法会里面的功能团体不民主,但他们在直选议席上也只多一席
都已经从五分之四萎缩成二分之一了,搞不好下一届就失去多数地位了
连直选都选不赢的话,还有屁用啊
【在 y****i 的大作中提到】 : 请教各位菌斑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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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 发帖数: 9490 | 8 说的是基本法的“未尽事宜”又谁来决定
“剩余权力”说就认为,凡“未尽事宜”,除“国防外交”以外都归特区政府
而中央则认为,没有“剩余权力”,凡“未尽事宜”都归中央
只有明确授权给香港特区的,才属于香港特区
【在 y****i 的大作中提到】 : 是不是就是香港政府没有对基本法解释权的另一种表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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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 发帖数: 9490 | 9 基本法第十六条说香港享有行政管理权
第十七条说香港有立法权
第十八条说中国的法律在什么条件下适用于香港
第十九条说香港有司法权和终审权
第二十条,重点来了
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
这是很清楚的,香港的权力必须由中央授予
授予多少,就有多少,没有“剩余权力”的问题
【在 T*******a 的大作中提到】 : 大概是吃喝嫖赌的权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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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发帖数: 70 | |
C***3 发帖数: 1719 | |
U****d 发帖数: 115 | 12 我觉着可以这么来理解。
香港本身没有主权,主权归中央,也就是香港本身政府的行政、立法、司法权力都是中
央的。然后中央立法把这些权力授予给香港本地政府。那么如果有之前立法没有提到的
权力问题怎么办?相关权力归中央还是香港地方?因为香港没有主权,所以所有其他权
力都归中央,香港没有剩余权力。
法盲胡乱码字,等拍~ |
t***h 发帖数: 2924 | 13 解释得很清楚。thanks.
【在 l**s 的大作中提到】 : 所谓剩余权力,你可以参考一句著名的说法“疑点利益归被告” : 基本法清楚规定,外交和国防的权力归中央政府,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而同时基本法第二条规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 : 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 基本法的其他条文,详细说明了如何授权给特区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构 : 以上是没有争议的 : 现在有人提出的是“未尽事宜”应该如何处理 : 港独主张的人认为,如果有基本法没有规定的事情,则属于剩余权力 : 倘若不涉及国防外交,则“默认”为特区所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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