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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鱼换话题: 违法话题: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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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
发帖数: 22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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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KER (稻客) 于 (Sun Oct 31 16:58:22 2010, 美东) 提到:
今天午后钓鱼回来的路上,感觉都饿昏了。就顺路去了一家我喜欢的餐馆想吃个便饭,
顺便送条黑鱼给餐馆。也就我一个人,所以就想吃个便饭就回家。所以就ORDER了一个
能快上的夫妻肺片。 一个酸辣汤,一碗白饭。过一回儿,WAITRESS 送上葱油面饼加鸭
片, 说是老板特地作了送我的。嘿嘿,还蛮高兴得, 就请WAITRESS打包带回。买单时
,WAITRESS告诉我账单全免了。非要付钱,老板娘出来了,说不要客气,我们都是朋友
啥的, 以后带鱼来就免费吃饭咯。我脑子猛地一胀, 这送鱼咋便成了换食品了哈?看
来以后送鱼和吃饭不能同一天发生,好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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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tifin (道气功成) 于 (Sun Oct 31 17:01:09 2010, 美东) 提到:
沙发,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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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不换钱就可以,应该没有问题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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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KER (稻客) 于 (Sun Oct 31 17:03:57 2010, 美东) 提到:
你不敢回答,哼,鄙视一下!还自称啥都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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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tifin (道气功成) 于 (Sun Oct 31 17:07:12 2010, 美东) 提到:
我敢回答,你鄙视早了。
还有就是你听谁说我啥都懂,同鄙视一下胡诌的人,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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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KER (稻客) 于 (Sun Oct 31 17:13:17 2010, 美东) 提到:
原来你还在做功课啊!
你的学问高深几人不知?
今天找钓点到了全美第一家HOSPICE,风景如画~~~~,没敢在那海边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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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KER (稻客) 于 (Sun Oct 31 17:16:45 2010, 美东) 提到:
那换汽油票可以吗,那个更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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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oG (pumpkin) 于 (Sun Oct 31 18:33:44 2010, 美东) 提到:
be careful.
it would not do harm to you, but to the restaurant.
an old post told us a story happened last year. A chinese restaurant that
bought
fish from an angler was fined by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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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zzle (米粥) 于 (Sun Oct 31 19:43:45 2010, 美东) 提到:
bought和given不是一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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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tifin (道气功成) 于 (Sun Oct 31 20:57:19 2010, 美东) 提到:
看来我是几人了,真不知道,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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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ailanqiu (我怎么还是新用户) 于 (Sun Oct 31 21:11:00 2010, 美东) 提到:
我猜哈:
都是自愿,又没有金钱交易,没啥不可以的吧。。。
就好比你送邻居一条鱼,在邻居家蹭顿饭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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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zzle (米粥) 于 (Sun Oct 31 21:12:45 2010, 美东) 提到:
可以引申思考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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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ailanqiu (我怎么还是新用户) 于 (Sun Oct 31 21:15:30 2010, 美东) 提到:
我考,刚意识到这话确实比较容易让人遐想啊,,,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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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sfish (源姒少康) 于 (Sun Oct 31 21:17:19 2010, 美东) 提到:
你可以换给他, 但他不能拿来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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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tifin (道气功成) 于 (Sun Oct 31 22:26:46 2010, 美东) 提到:
说一个关于老美钻空子的真事。
INDY500赛车有很多票贩子倒票。票贩子倒票违法,要被抓判刑的。结果他们取巧的办
法是买一个路边拣的小石头,用这个买卖商量价格,票属于附赠品。这个就不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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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oG (pumpkin) 于 (Sun Oct 31 22:32:00 2010, 美东) 提到:
the difference is the given fish will be used for profit
by the restaurant.
I knew a case similar to this. The restaurant's owner
was fined by $1000 though he claimed
he was given the fish.
note: you can give fish to neighbor but be careful when
giving it to restaur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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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oG (pumpkin) 于 (Sun Oct 31 22:32:31 2010, 美东) 提到:
that is the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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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anghe (老刘) 于 (Sun Oct 31 22:34:41 2010, 美东) 提到:
刀客好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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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KER (稻客) 于 (Sun Oct 31 23:09:40 2010, 美东) 提到:
有你们这样解释我就心平了很多,我曾经在餐馆打过工,比较能和餐馆工友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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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0987 (n/a) 于 (Tue Nov 2 15:25:41 2010, 美东) 提到:
no big deal, they like to eat your fish. I don't think they are going to
sell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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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z80 (雨过天晴) 于 (Tue Nov 2 15:41:24 2010, 美东) 提到:
LZ大概是住在乡村? 我在CT那会路过某个小村的TAKE OUT, 那里边的人见到我就开始用
中文聊天, 说那山里很少见到中国人.
纽约FLUSING的餐馆就非常不NIC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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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pider (弃卒) 于 (Wed Nov 3 11:54:47 2010, 美东) 提到:
对学者,研究一下法律,也许这些案子有点小用。对于一般人来说,这类结果奇怪的案
子没有任何用处。
一旦官司缠身,自己先脱一层皮。在案子最终结果没有出来时,很难说哪方会赢。法官
不是傻子。你说的这个例子,我非常怀疑真实性,多半是夸大了事实情节。
开个玩笑,如果某个妓女真的卖套子,然后售后服务,就真的不犯法吗?
回到一开始拿鱼换饭的事,我看偶然为之不要紧。但如果经常这样,就难说了。不把官
司干到底,谁也不知道这种擦边球结果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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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pider (弃卒) 于 (Wed Nov 3 12:01:54 2010, 美东) 提到:
我个人认为这个分析过于简单化了。
卖和换在钓鱼法之下,是否有区别,很难说。钓鱼法是为了保护鱼的,法律禁止卖鱼就
是为了让钓鱼的人享受钓鱼乐趣,同时无法得到其它经济利益。拿鱼换物,比如吃饭,
对鱼的伤害和卖没有什么差别。甲卖得10元,乙换得10元的物品,丙卖得10元,然后用
这十元吃饭,法律为什么要区分对待?为什么换东西就不在鱼法的“卖”的概念之下?
参见我上面的妓女-套子笑话。
我看这是灰色地带。真要有警察叫板,最后法官怎么说很难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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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sfish (源姒少康) 于 (Wed Nov 3 12:28:35 2010, 美东) 提到:
LZ 遵守法律,limit 之内 钓了条鱼,自己不想要了, 给了一个人,这人正好是餐馆
老板, 送他一顿饭, 又不是每天都这样, 哪来打法律擦边球之说?
按你的逻辑联想一下,你钓了条鱼做了吃了,省了一顿饭, 等于商家少卖了$10 东西
给你,所以你这条鱼等于卖给你自己 $10,死心眼警察叫板, 法官不是傻子,判罚款$
1000, 入狱10天,..... 秀才依次为题, 雄文“一条鱼引起的血案”问世, 哈哈哈,
你可真能联想!连妓女送套都可以和钓鱼联系上, 佩服,佩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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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tifin (道气功成) 于 (Wed Nov 3 12:34:36 2010, 美东) 提到:
我也非常怀疑你非常怀疑真实性的真实性,呵呵。
何必把自己不知道的都当作假的呢?这个事情我从不同人口里听说过几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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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rock (Rock) 于 (Wed Nov 3 12:37:24 2010, 美东) 提到:
老外拿东西换打猎的鹿多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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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pider (弃卒) 于 (Wed Nov 3 12:39:40 2010, 美东) 提到:
你在这里也算老ID了,说话这么阴阳怪气的干什么?你要吵架,出门左转,不送。
你上来就是LZ遵守法律,屁股已经先歪一边了,但这是LZ的问题。你列了一串他没有违
法limit的规定等,并没有回答别人问题。别人问换鱼是否会被当作卖鱼,从而违法。
我的答案已经给出了。不再重复。
至于你自己胡乱引申我的例子,我姑且认为你不过阴阳怪气,不是智力问题,不再指出
你的逻辑漏洞了。
款$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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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pider (弃卒) 于 (Wed Nov 3 12:42:46 2010, 美东) 提到:
偶然为之我不认为是违法,我原贴里就是这样说的。但如果一个老外总是拿打来的猎物
换东西,我看危险。所以我说如果总是拿鱼换饭,是否违法很难说。结果有个ID就不高
兴了。
高速上几乎人人超速,被抓的很少,但我们显然不能回答别人说在美国超速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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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sfish (源姒少康) 于 (Wed Nov 3 12:44:32 2010, 美东) 提到:
讨论问题, 犯不着恼羞成怒, 扣帽子吧。 你说我哪句说错了? 我改。
我倒是觉得有人自以为是, 屁大的事, 还没屁大呢, 就要上纲上线, 打官司,脱
层皮, 妓女送套。 你倒是说说, 这都哪是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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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sfish (源姒少康) 于 (Wed Nov 3 12:49:44 2010, 美东) 提到:
--你更老ID了, 6666, 你鱼版经验丰富
--你的屁股在哪边, LZ 违规了? 既然哪法律说事,好, 法律是疑罪从无, 我认为LZ 守法有错吗?
你列了一串他没有违: 法limit的规定等,并没有回答别人问题。
--一串, 在看看,哪来一串, 半串都没有
别人问换鱼是否会被当作卖鱼,从而违法。
出你的逻辑漏洞了。
--还是指出来吧, 看看我的逻辑比你到底差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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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pider (弃卒) 于 (Wed Nov 3 12:52:38 2010, 美东) 提到:
LZ问这个问题,如果你简单回答一个不违法,他如果反复这样做,真的没问题吗?
至于上纲上线,我不知道你从哪里看出来。我原帖里说的很清楚,偶然为之,我不认为
会违法,或有任何问题。但反复做,可能难以预料结果。你意思叫别人放心大胆的拿鱼
去换东西,保证没有问题?
我的笑话,不过告诉大家,偶然在网上翻到的离奇案例,做不得依据。一旦被警察缠上
,就要引起无数麻烦。你看不懂吗?
我姑且认为你“恼羞成怒”“自以为是”不是在“扣帽子”,解释一下这本来不需要解
释的东西。
我回帖,不过随便选了一个相关的帖子,和你持相同观点的不在少数。我只是说说观点
,你犯不着因为我回来你的帖子,就盯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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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pider (弃卒) 于 (Wed Nov 3 12:55:00 2010, 美东) 提到:
你实在胡搅蛮缠了,不奉陪了。
认为LZ 守法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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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pider (弃卒) 于 (Wed Nov 3 12:56:51 2010, 美东) 提到:
我没有把这事当假的,我只是说这个案子结果很离奇,无论真实与否,不能作为将来我
们行事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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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lulu (皮皮鲁) 于 (Wed Nov 3 13:06:25 2010, 美东) 提到:
希望大家都淡定一些,就事论事,不要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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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sfish (源姒少康) 于 (Wed Nov 3 13:07:59 2010, 美东) 提到:
--你口口声声说LZ 反复这样做, 求你看看原帖, LZ什么时候反复这样做了? 我姑
且认为你还能看懂中文。
--看不懂啊, 一个钓鱼的问题怎么就和妓女送套售后服务联系在一起了, 你是否吧
任何事都往这方面联系??
解 释的东西。
-- 我不是LZ, 也没有因为钓鱼打过官司,
“也算老ID了,说话这么阴阳怪气的干什么?你要吵架,出门左转,不送。”
--你想说什么? 犯不着人身攻击, 谁“阴阳怪气” 还不清楚吗?
“你上来就是LZ遵守法律,屁股已经先歪一边了,但这是LZ的问题。”
--你这是算什么?算不算扣帽子? 谁阴阳怪气还不清楚吗?至于“阴阳怪气,不是
智力问题”, 我可以告诉你, 再说点过分的话你离被封不远了。
--啥意思? 你可以说你的观点,但我不能说我的观点,说了就是盯着你? 逻辑真够强大!!! 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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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sfish (源姒少康) 于 (Wed Nov 3 13:13:13 2010, 美东) 提到:
把 lz 钓鱼送人换了顿饭吃, 扯成个LZ 违规, 反复这样做, 连妓女卖套,打官司, 脱层皮都出来了, 谁胡搅蛮缠, 自己合计合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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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o (千万别笑) 于 (Wed Nov 3 13:16:54 2010, 美东) 提到:
息怒,眼见快到没有鱼钓的日子,是不是都开始犯愁了。随我去冰钓去/
我们这边有些老美,钓了可爱皮和白鲈,就送到亚洲店,老板就拿东西换。
有一次还问我,要不要换,我嘿嘿一笑,我钓不到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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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pider (弃卒) 于 (Wed Nov 3 13:22:27 2010, 美东) 提到:
我前面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了,表示了我的观点。既然开了头,就说清楚一点。
绝大部分法规,在禁止“sell”的同时,也会禁止“trade”,我的理解是trade包括以
物换物。如果有个具体州,我可以看看该州法律条款原文是什么。
如果某个州禁止拿鱼换物,也没有什么奇怪。我见过有的州连送鱼都违法。
至于现实中,无论法律如何规定,我觉得偶然拿鱼换饭,就和高速上超速一样,虽然理
论上可能违法,但无论从警察执行上,还是道德上,都不会有任何问题。如果总是拿鱼
换饭,就像高速上总是超速一样,在某一点,量变会引起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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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sfish (源姒少康) 于 (Wed Nov 3 13:44:12 2010, 美东) 提到:
多说一句, 别总是什么老 ID 了怎么着怎么着指责别人, 在网络上人人都是平等的
, 姑且算是“老ID”, 即便这样, 老ID 们也不欠谁的, 说话发贴用不着看别人
脸色吧, 谁规定老 ID 必须做什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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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lulu (皮皮鲁) 于 (Wed Nov 3 13:44:22 2010, 美东) 提到:
大家讨论得差不多了吧。主要就是一个合情与合法的问题,以及度的问题。这个话题先
告一段落吧,想继续的可以开新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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