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case好像比较复杂,又或许是我不懂,所以请教各位大侠:
我在OPT期间A公司帮我提交绿卡EB2 perm申请,后来身份转成F2,并且在F2期间(2016
年8月)提交了I-140,由于此时H1B(part time)还没有approved,所以把H1B (part
time) recipet 与I-140表格一起提交。现在I-140已经批准,H1B part time也已经批
准。但近期看到网上很多信息说H1B part time的工作不能办理employee base 的绿卡。
求解:1)我这种情况的(H1B part time),对未来的I-485有影响么?
2)如果现在有B公司给我offer可以办一个全职的H1B,我可否在保留A公司
part time H1B职位的同时再得到B公司full time 的H1B职位呢?会对未来的I-485有什
么影响么?会不会因为这个B公司的工作而被RFE呢?
3)如果可以同时保留A公司的part time H1B和 B 公司的full time H1B,
那我是否可以继续以A公司part time 的H1B 来sponsor 我后面的绿卡申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