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 发帖数: 29846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aterWorld 讨论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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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Zimmerman案始末(长,慎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ul 14 16:27:19 2013, 美东)
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
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
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他了。所以应该是黑
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
他行使正当防卫。先动手的一方不能行使正当防卫,但先动口就无...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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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662 | 2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isdom 讨论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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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转: 若离恶口,即得成就八种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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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jdh.com/article/2009/12/19361995673.html
“若离恶口,即得成就八种净业”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5日
来源:山药社区 心理咨询 2009-12-11 作者:净空老法师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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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次龙王。若离恶口。即得成就八种净业。】
佛说十善业道经 (第五二卷)
2000/08/13 新加坡净宗学会 档名:19-14-052
诸位同学,大家好!请看《十善业道经》第九面第一行:
【复次龙王。若离恶口。即得成就八种净业。何等为八。一。言不乖度。】
经文很明显,意思无尽的深远。佛在此地告诉我们如何成就净业。特别是对念佛法
门而言,大家都知道念佛法门是修净业,净业从哪里修?先净其口。我们在《无量寿经
》上读到的,佛教我们修行的基本法是善护三业。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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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 发帖数: 9649 | 3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aterWorld 讨论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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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Zimmerman案始末(长,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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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
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
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他了。所以应该是黑
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
他行使正当防卫。先动手的一方不能行使正当防卫,但先动口就无...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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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 发帖数: 7948 | 4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aterWorld 讨论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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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Zimmerman案始末(长,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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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
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
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他了。所以应该是黑
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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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 发帖数: 29846 | 5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aterWorld 讨论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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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
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
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他了。所以应该是黑
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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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4 发帖数: 498 | 6 转载。
theislander1 (Peace de Wars) [1 楼]
Sun Jul 14 16:27:19 2013, 美东回复|编辑|...
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
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
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他了。所以应该是黑
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
他行使正当防卫。先动手的一方不能行使正当防卫,但先动口就无所谓,先跟踪只要不
违法就更无所谓了。警察局调查完毕,觉得此事不值得起诉,就让ZIMMERMAN十万美元
取保回家。他在家平静地呆了两...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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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12753 | 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aterWorld 讨论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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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
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
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他了。所以应该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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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 发帖数: 17839 | 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aterWorld 讨论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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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
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
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他了。所以应该是黑
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
他行使正当防卫。先动手的一方不能行使正当防卫,但先动口就无...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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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h 发帖数: 23 | 9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在法律的角度解释这个问题,我从中国的刑法角度对宋的正房是否犯
罪进行解释:
宋的正房可能涉及的罪名是故意伤害和过失致人重伤两种罪名,由于我国法律不承认
fetus具有生命,所以不涉及故意杀人和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
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要求主观有故意,客观有结果,在刑法上量刑分为故意致人轻
伤和重伤两个量刑等级,这里边要判断宋的正房是否主观上有故意让海藻堕胎的故意,
如果没有而只是在搏斗中误伤海藻,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过失致人重伤是刑法制裁的罪行,而过失致人轻伤不属于刑法制裁的罪行范围内,而是
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如宋的正房是过失导致海藻流产,则要看是否达到过失致
人重伤的标准,这方面我没有见过相关的判例,但是凭认知来看可能不构成这一程度,
我国法律对重伤的标准非常的高,比如砍断一个人的胳膊这种行为才够得上重伤。
因此,宋夫人的行为可能不够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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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w 发帖数: 1325 | 10 ☆─────────────────────────────────────☆
Landsend (错误的参数) 于 (Mon Jan 4 15:28:21 2010, 美东) 提到:
连续奋战两天终于看完了35集的蜗居. 关于蜗居的道德讨论已经很多了, 这里只想讨论
一下宋思明的正室在最后一集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个法律问题.
在最后一集里宋思明的妻子找到二奶, 产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 导致二奶流产死胎子
宫摘除...大奶固然处在被同情的地位, 二奶固然受到报应, 但是, 大奶这样的所作所
为应该是刑事犯罪吧? 怎么这二奶后来毫不追究呢?
做二奶偷别人老公固然令大奶生气, 可是在中国大陆, 二奶触犯的是道德而不是法律,
中国法律没有就"偷人"这事本身来追究二奶的任何责任的法律条文, 而宋思明妻子去找
二奶理论并诉诸暴力就是触犯法律了, 包括非法入室, 人身侵害, 以及造成流产则是二
级杀人...当然, 这是按照美国的法律了, 呵呵.
在中国小偷可以被打死, 大奶可以暴力袭击二奶不受法律追究...
换到美国, 二奶一个911, 回头再申请个禁制令, 大奶都没有靠近二奶的可能...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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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662 | 1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isdom 讨论区 】
发信人: baofoen (喜悦), 信区: Wisdom
标 题: 转: 若离恶口,即得成就八种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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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离恶口,即得成就八种净业”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5日
来源:山药社区 心理咨询 2009-12-11 作者:净空老法师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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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次龙王。若离恶口。即得成就八种净业。】
佛说十善业道经 (第五二卷)
2000/08/13 新加坡净宗学会 档名:19-14-052
诸位同学,大家好!请看《十善业道经》第九面第一行:
【复次龙王。若离恶口。即得成就八种净业。何等为八。一。言不乖度。】
经文很明显,意思无尽的深远。佛在此地告诉我们如何成就净业。特别是对念佛法
门而言,大家都知道念佛法门是修净业,净业从哪里修?先净其口。我们在《无量寿经
》上读到的,佛教我们修行的基本法是善护三业。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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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发帖数: 571 | 12 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
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
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他了。所以应该是黑
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
他行使正当防卫。先动手的一方不能行使正当防卫,但先动口就无所谓,先跟踪只要不
违法就更无所谓了。警察局调查完毕,觉得此事不值得起诉,就让ZIMMERMAN十万美元
取保回家。他在家平静地呆了两个月,期间黑人也没有抗议。
但是,奥巴马手下是有一批人专门发掘种族仇视话题的,觉得此事是个富矿,奇货可居
。所以,黑人被立即挑动上街闹事,他们控制的自由派媒体业也...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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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 发帖数: 19244 | 13 牛逼
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
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
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他了。所以应该是黑
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
他行使正当防卫。先动手的一方不能行使正当防卫,但先动口就无所谓,先跟踪只要不
违法就更无所谓了。警察局调查完毕,觉得此事不值得起诉,就让ZIMMERMAN十万美元
取保回家。他在家平静地呆了两个月,期间黑人也没有抗议。
但是,奥巴马手下是有一批人专门发掘种族仇视话题的,觉得此事是个富矿,奇货可居
。所以,黑人被立即挑动上街闹事,他们控制的自由派...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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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14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rustInJesus 讨论区 】
发信人: jmsma2007 (James),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成为勒住舌头的智慧人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Dec 16 14:42:25 2013, 美东)
成为勒住舌头的智慧人
——舌头是火,生死在舌头权下
“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
自己的全身。”—— 雅各书3:2
雅各书是教导基督徒如何过合神心意生活的智慧书,而且也是非常实际易懂的话语。林
长老风趣地说到,很多人读不懂《圣经》所以不能照着遵行,而有的人读懂了却做不到
。雅各书、主要强调的是行动,带着信心去做,就能得着神的赏赐,不去做什么都得不
着。《圣经》的话语是最真实可信的,因为能存到永远,真正的敬虔首先是“勒住自己
的舌头”。
林长老围绕雅各书3章1-8节分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勒住舌头的意义 (雅各书3:1-2)
人的话语非常的重要,像双刃剑,能救人,也能杀人,神要我们做完全人,像天父完全
一样,首先要在舌头上做完全人。因为话语是一个人生命的表达,是一...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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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662 | 15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isdom 讨论区 】
发信人: baofoen (喜悦), 信区: Wisdom
标 题: 转: 若离恶口,即得成就八种净业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Sep 13 00:53:33 2011, 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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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十善业道经 (第五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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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很明显,意思无尽的深远。佛在此地告诉我们如何成就净业。特别是对念佛法
门而言,大家都知道念佛法门是修净业,净业从哪里修?先净其口。我们在《无量寿经
》上读到的,佛教我们修行的基本法是善护三业。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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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16 成为勒住舌头的智慧人
——舌头是火,生死在舌头权下
“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
自己的全身。”—— 雅各书3:2
雅各书是教导基督徒如何过合神心意生活的智慧书,而且也是非常实际易懂的话语。林
长老风趣地说到,很多人读不懂《圣经》所以不能照着遵行,而有的人读懂了却做不到
。雅各书、主要强调的是行动,带着信心去做,就能得着神的赏赐,不去做什么都得不
着。《圣经》的话语是最真实可信的,因为能存到永远,真正的敬虔首先是“勒住自己
的舌头”。
林长老围绕雅各书3章1-8节分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勒住舌头的意义 (雅各书3:1-2)
人的话语非常的重要,像双刃剑,能救人,也能杀人,神要我们做完全人,像天父完全
一样,首先要在舌头上做完全人。因为话语是一个人生命的表达,是一个人生命结出的
果子,所以认识舌头的作用,乃是进入完全的智慧。靠着人自己无法控制舌头,只有祈
求圣灵的能力帮助掌管我们的舌头。
勒住舌头的前提——不要好为人师:有的人总是喜欢教导别人,当自己学了一点就想要
做别人的师傅,殊不知作师傅的要受更重的判断,不要像法利赛人一...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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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 发帖数: 867 | 17 寺院本身和出家人的生活,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陌生的,往往会跟神、怪什么的联系
在一起。
也难怪,社会发展变化,人的思考和想象也是千奇百怪,所以就乱了。
这多半年,学修中,偶尔会听一些师兄讲一些比较神异的事情,大多数时间都是做着一
个努力-----改习气。
最初,也是有幻想的,睡前作完功课,睡下后,总是希望会有一些神异的梦境,但一直
都未遂,直到有一次,闭上眼睛,忽然眼前一亮,心里很振奋,想,哎呀,来境界了。
睁眼一看,原来是上铺的师兄在用手电,晃了我的眼睛。
再有一次,快睡着的时候,依然是眼前一亮,一看,是旁边铺的师兄打手电晃了我的眼
睛。
这一下,彻底死心了,学修不是靠幻想和妄想来的,确实要靠改自己的习气毛病来获得
身心上的某些超越。
这里指的习气毛病,表面上看,类似贪吃啊、贪睡啊、咬指甲啊、歪着肩膀走路啊等等
。这些是外在的,好改,真的难改的是内在的,看不到的,完全是心上的、思维上的东
西。
没有人指导,不靠出家学修,确实是难以发觉,连找都找不到,何谈改掉它。
我尝试把出家做沙弥后的一个我认为很重要的一个体会用文字讲清楚。
僧团里有很多人,人与人之间在一起相处,难免就有摩擦,上位和...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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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662 | 18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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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十善业道经 (第五二卷)
2000/08/13 新加坡净宗学会 档名:19-14-052
诸位同学,大家好!请看《十善业道经》第九面第一行:
【复次龙王。若离恶口。即得成就八种净业。何等为八。一。言不乖度。】
经文很明显,意思无尽的深远。佛在此地告诉我们如何成就净业。特别是对念佛法
门而言,大家都知道念佛法门是修净业,净业从哪里修?先净其口。我们在《无量寿经
》上读到的,佛教我们修行的基本法是善护三业。善护三业里面一开头就教我们“善护
口业,不讥他过”,就是此地所说的。由此可知,修净土是从善护口业开始。我们知道
了,应该明了这一段教诲的重要性。
什么是“恶口”?这两个字的意思一定要搞清楚。恶口是说话粗鲁,音声、态度、
词句都令人家难以入耳,现在...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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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发帖数: 5466 | 19 ☆─────────────────────────────────────☆
dobby (friend) 于 (Sun Jul 17 17:06:26 2011, 美东) 提到:
请大侠指点。当有嗔念起的时候,怎么能够控制自己。
平时容易着急。meditate大概有两年。
今天因为家里人之间一点小冲突,清楚的看见自己的嗔念。
因为宝宝不肯好好吃饭,老公就板起脸。我最不喜欢看老公板起脸训宝宝的样子。能够
感觉到自己很生气。但是一开始还能很好的控制自己。我在边上用电脑,能够看到有念
起,想把电脑,扔到地上。但是克制住了。又有念起,想把瓷的菜碗扔到地上,也克制
住了。
我当时知道自己如果离开家,冷静一下就好了。但是穿着睡衣,也没吃午饭,觉得这样
就走了也不太好。心里想,既然能看到念起,应该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
这时候,看到宝宝可怜巴巴的看着我,咳嗽。 宝宝说,“妈妈我喉咙不舒服,喝点汤
就好了。” 我就走到大餐桌前给宝宝盛汤。
一边再犹豫了一会儿是不是离开家冷静一会儿,忽然,好像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似的,发
现自己已经把一个小的塑料碗扔在地上了。
宝宝叫了一声,我一下子就清醒过来了...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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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 发帖数: 14369 | 20 四十招教你修忍辱
1.如果瞋心是凡夫的天性,则没有什么好瞋的,因为他的性格就是这样子,所以一个人
对你瞋心的话,你为什么也生瞋?没有必要,因为他的性格就是这样。
2.平常这个人本质是善良的,遇缘对你瞋心,也不用对他瞋,他平常是善良的,只是因
为遇缘让他心情想不开,情绪不稳定等等因素,让他生气了,你不必为他的生气而生气
,因为他的本质是善良的。
3.棍子打我,直接让我痛苦的是棍子,应该瞋棍子;可是棍子是由人拿的,应该瞋人;
可是人是因烦恼所使的,所以应该怪烦恼不应该怪人。从受苦的因,一层一层推出烦恼
。一个人骂你的时候,你不要瞋音声,因为你听那声音不舒服,所以你讨厌那音声,往
前推是人骂的,人是烦恼令他骂的;话说回来,是烦恼的问题。
4.别人瞋心损害我,是我以前已经造的业报,从大处整个国际社会,小处到个人的业报
,根源主要是往昔业因所致,所以别人骂你的时候,你要有业报观、消业想。
5.别人用刀子跟棍子伤害你的时候,你会痛苦,然而这痛苦只是刀子与棍子带给你的吗
?因为你的身体很容易落入痛苦的苦性中,你的身体本身就是苦性,如果你今天身体是
铁的话,棍子打了怎么会痛呢?不会痛你就不会瞋心。事实...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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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 发帖数: 13923 | 21 http://user.qzone.qq.com/1395015380#!app=2&via=QZ.HashRefresh&p
“广说”里讲了27种非法心态,当我们产生这些时,要以正知正念来管制自己,像大
树一样如如不动。作为修行人,如果生起猛厉的烦恼,应让这种情绪稍微缓和一下,像
树一样不动安住。树扎根于大地,无论狂风暴雨、自然灾害,都是静静地屹立,不会有
剧烈变动。真正的修行人也应如是,任凭烦恼违缘的冲击,决不屈就而造作恶业,暂时
不言不行让心先安住下来,这是非常好的一个教言。
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生起贪心或嗔心,理应自我警醒:若让贪心爆发造作恶业,后果必定
不堪设想;若放纵嗔心肆意妄行,结局也是无法想象。因此,言语行为应暂时停止,如
树一样安住不动。嗔恨心用慈悲心来对治,贪心以不净观来对治,愚痴心以缘起空性来
对治,嫉妒心用平等心或自他交换[ 此处的“自他交换”,是指观一切众生的嫉妒心都
积聚在自己的相续中,自己去承受嫉妒心所带来的痛苦,使众生永远摆脱这种折磨。]
来对治,傲慢心以摧毁我执来对治。
我们发了菩提心的人,如果没有抓住这两点——励力对治自己的染污心、好行无义心,
根本...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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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 发帖数: 1865 | 22 应成中观
中观总义 益西彭措堪布这么说 :
『如果嗔心是由自他共同引生,那就同时有自生和他生的过失。
一念心生起,不是从自己来,不是从他来,不是从自、他共同来,不是无因来,本来无
来处。』
.........,
看了很明显的发现其中无因论的矛盾,「本来无来处」,其实并不能圆满说明「不是无
因来」,看起来是玩弄文字的粉饰之词,为掩无因的过失而说。无就是没有,就是断灭
,所有蕴处界现象没有无因而起的现象。「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
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 是 佛陀在阿含圣教所开示。而主文的「本来无来处」
,并不能解释「不是无因来」,不应当成因,并不合因明逻辑。把「本来无来处」成许
「不是无因来」为因的连贯,正正是那句 “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是
为粉饰无因过失的强说词.
如果万法能无因而起,那么是不是说阿含经里的圣教讲错了? 这个就是本质为外道无
因论的应成中观为掩无因过失的文字.
另外主文说 :『如果嗔心是由自他共同引生,那就同时有自生和他生的过失。』阿含
经里更明白开示 :〝意,法为缘生识〞,那么嗔心显然是缘生,说非自生是正确的。
但既是诸缘所生,说成是他...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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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发帖数: 5466 | 23 ☆─────────────────────────────────────☆
GWZW (GWZW) 于 (Sat Sep 8 23:45:39 2012, 美东) 提到:
以下 from Mr.簫平實
应成派中观的三大盲点
一. 无因论的业种自存说
应成派中观的法义, 重点在于专讲:「诸法缘起性空,不立一法、专破他法。」并自详
是佛法中最胜妙的中观,认为无人, 无其他法能比之更了义. 但是当他们自以为不立一
法时,其实已经是建立了「不立一法」的法了。
应成派中观见的矛盾很严重,近代学者的代表者, 便是印顺老法师. 近年多有大乘见道
之学人不断质疑印顺老法师的应成派中观的邪见;评论他的法义不正确,都无法得到正
面的回应。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就只简单地讨论应成派中观三个不能自圆其说的严重
问题所在。
第一个问题就是 :
『应成派中观的思想是属于业种自存的无因论』;虽然他们仍然承认业种是存在的,因
果律也是存在的,但问题是:当他们把执持业种的如来藏砍掉、否定之后,还有哪一个
心能执持业种?没有了!没有常住心持种,就会使得因果律成为虚妄说,就等于是在否
定因果律。可是因果律明明...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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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 发帖数: 182 | 24 自我教言略解
华智仁波切 造颂
索达吉堪布 译/讲解
11. 莫作之事有三种:切莫自大与傲慢,
切莫暗中说他过,于谁亦莫作轻毁。
修行人一定不能做的事情有三种:
一是“切莫自大与傲慢”,如果自己觉得自己非常了不起,就看不到别人的功德,也见
不到自己的缺点,因此也就很难得到传承上师的加持,从历来高僧大德的论著及日常言
行中,都体现出内在谦虚的美德。我们却往往会生起粗大或细微的傲慢心,比如认为这
个教言很简单、那个法我听过几次了、这件事情我肯定比别人做得要好等等,而没有时
常以法来对照、衡量自己。古印度的一位大成就者曾三十七世中修学五部大论,上师如
意宝一生中听闻过一百多次《佛子行》,这些大德大成就者都是如此的谦虚好学,像我
们这些初学者有什么理由傲慢自大!寂天菩萨也教我们:“愿如细柔棉,敬当彼等仆。
”《格言宝藏论》中也说:“大者无须自傲慢,劣者傲慢有何用?真宝不用语夸赞,假
宝再夸亦谁买?”所以,没有必要傲慢,慢如高山法水不注,修行人,切记!
二是“切莫暗中说他过”,即不要在背后说别人的过失,暗中说过戒律中也是遮止的。
我们现在都是修学人,不是佛,每个人都有各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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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发帖数: 311 | 25 前面已经讲完了忏悔三种身恶业,今天开始讲忏悔四种语恶业。
壬二、忏悔四种语恶业:
妄语离间绮恶语,发露忏悔语四罪。
无始以来,我们曾说过无数的妄语、离间语、绮语、恶语,因此在阿弥陀佛及其眷属前
发露忏悔这四种语罪业。
我们首先讲忏悔妄语罪业。妄语分为四种:上人法妄语、大妄语、中妄语和小妄语。
上人法妄语是指本来没有见到本尊、鬼神等却说已经见到了,本来未曾获得证相、神通
、授记等却说已经获得了。现在有些人特别喜欢说大话:有的人在拜见上师时,本来没
有见到什么,却说见到上师的身体显现为普贤王如来、释迦牟尼佛、阿弥陀佛、莲花生
大士、坛城等,而且还绘声绘色地描述自己“见到”的景象;还有的人本来没有任何功
德,为了骗取别人的供养,却常说自己有种种功德;诸如此类都是上人法妄语。
一般来讲,真正的佛教徒不应该说上人法妄语,但有些人可能是不相信因果,经常大胆
地说这种妄语。其实,说上人法妄语的过失非常大。戒律中讲得很清楚:出家人说此妄
语破根本戒,居士说此妄语破五戒中的不妄语戒。有些人即便有一定的境界,也见到了
一些景象,但也不能随便说,否则,如果是比丘也会犯下一个堕罪。
大妄语是指对上师三宝恶语中...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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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发帖数: 98 | 26 恭敬录自《山法宝鬘论》 札嘎仁波切 著 索达吉堪布 译
http://www.zhibeifw.com/ssfb/dxb/shanfabml/default.php
八、弃离恶友
总的来说,要断绝眷属仆人等所带来的一切愦闹,尤其是绝对不能亲近像毒物
般的恶友。大善知识博朵瓦的传记《美丽的莲花》中写道:“破戒毁誓着魔及女人,见
行不同追求现世利,秉性恶劣愚笨贪欲大,亲友等诸恶友当弃离。”意思是说,破戒者
、与上师和道友背道而驰的破誓言者、鬼使神差被魔左右者、亲近女人者、见解行为不
相一致者、唯一贪图今生不求来世利益者、秉性极其恶劣难以和睦相处者、过于愚笨自
心不向正法者、自私自利心极大之人以及亲友等全部属于恶友。如果与他们进行交往,
则罪业自然增长,善心必然丧失。除此之外,根本也不存在张着大口、獠牙毕露、双目
圆睁、手持利刃的其他恶友。
其一、不能与破戒者交往,因为破戒之人,他自己最初不重视戒律,行为放荡
不羁,长期串习而导致戒律沾染过患。诸如他们平时就违犯四根本戒,作恶多端,根本
不警惕劣行;口中也是说说笑笑,谈论歌舞、冲突、经商、君主、大臣、...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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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发帖数: 17520 | 27 又和人谈到runsun, 想到了这个---
某帖中, 曾说过时间, runsun 说是一维, 后来又说是
和空间一样是“同一”的2个侧面。。。
然后说佛教对时空的认知差地很远。。。
贴2个以前看过的, 对于“时间”, 中论是这么说的
其实中论中
觀有無
觀縛解
觀業
觀法
觀時
觀因果
觀成壞
很多现象对我们来说似乎很有逻辑, 其实是时间造成的假象, 时间本身也是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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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
觀時品第十九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應有時以因待故成。因有過去時。則有未來現在時。因現在時。有過去未來時。
因未來時。有過去現在時。上中下一異等法。亦相因待故有。答曰。
若因過去時 有未來現在
未來及現在 應在過去時
若因過去時。有未來現在時者。則過去時中。應有未來現在時。何以故。隨所因處有法
成。是處應有是法。如因燈有明成。隨有燈處應有明。如是因過去時。成未...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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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 发帖数: 4248 | 2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thread23 (noname),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至今为止对Zimmerman案最公正的解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Jul 15 23:25:34 2013, 美东)
Zimmerman案始末(长,慎入)
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
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
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他了。所以应该是黑
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
他行使正当防卫。先动手的一方不能行使正当防卫...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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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 发帖数: 39279 | 29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aterWorld 讨论区 】
发信人: theislander1 (Peace de Wars),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Zimmerman案始末(长,慎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ul 14 16:27:19 2013, 美东)
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
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
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
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
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他了。所以应该是黑
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
他行使正当防卫。先动手的一方不能行使正当防卫,但先动口就无...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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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 发帖数: 7963 | 30 五、行政机关的追偿权
【案例简介】
原告:张某。被告:某市工商局。
张某是某市东岭市场的个体摊贩,租用本市工商局的摊位经营百货。1996年初,工
商局的黄某为给自己的熟人调一个好的摊位,强迫张某移动摊位,张某没有答应,同年
3月12日,黄某再次强迫张某移动摊位,张某仍旧没有答应。黄某恼羞成怒,随后在未
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张某正在营业的富康百货商店查封,换掉门锁,贴了封条,
对张某被封的商品也未清点记录。此后,该被封的商店两次被盗。不久,张某向市人民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工商管理局的查封决定,并赔偿因查封商店所造成的损失
和被盗现金2500元及丢失货物的折价款5000余元。
【问题提出】
本案涉及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和行政机关的追偿权等法律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二)项、第七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一款。
【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
在法庭审理中,针对张某的赔偿请求,被告工商管理局辩称:查封商店是其工作人
员黄某的个人行为,不是公务行为,故本案不应以工商管理局为被告,工商管理局也不
承担赔偿责任。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黄某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被告查封张某...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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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 发帖数: 42149 | 31 杰克逊私人医生提出新证据否认过失杀人
北京时间2月23日,据来自美国娱乐媒体的消息称,已故流行天王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的私人医生、被法庭裁定因过失杀人罪导致杰克逊死亡的康拉德·莫里(Dr. Conrad Murray),近日已经正式上诉否认自己有罪。在向法庭递交的申诉材料中,莫里提出一个新的观点——迈克尔·杰克逊的财政问题。
据美国娱乐网站TMZ报道,在向法庭递交的上诉材料中,康拉德·莫里特别强调迈克尔·杰克逊逝世前正处于财务困境。莫里的律师表示:“杰克逊先生当时的债务额高达4.4亿美元,所以他迫切需要履行在伦敦召开演唱会的合同。当时他正处于失去所有个人财产的边缘,这种压力不但导致他失眠,而且为了能够早日开始表演,他的排练都是高负荷的。”
莫里的律师表示,就是因为财政上的极度窘迫,这才导致迈克尔·杰克逊在情绪上出现绝望的可能,同时也让他在思维判断上出现了偏差。该律师表示,如果法庭将这个重要的证据排除在杰克逊的死因之外,那将是非常错误的。
美国当地时间2009年6月25日,一代流行天王迈克尔·杰克逊突然逝世,检方认为其私人医生康拉德·莫里违规注射镇静剂过量导致...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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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发帖数: 39120 | 32 下半身受伤的70多岁老人马运年,被送到舒城县人民医院后,因为害羞的女医生拒绝治疗,最终丢掉了性命。昨天,记者从舒城县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认定,医院存在明显过失,应赔偿近10万元。
在医生眼中,病人本应没有男女之分。然而,当下半身受伤的70多岁老人马运年,被送到舒城县人民医院后,因为害羞的女医生拒绝治疗,最终丢掉了性命。昨天,记者从舒城县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认定,医院存在明显过失,应赔偿近10万元。
女医生称“不方便检查”
2011年10月13日,六安市舒城县的马运年与邻居发生纠纷,被打伤下身,他的家人赶紧将其送往舒城县人民医院急救。
急诊科医生说要先照彩超,查清损伤情况。家人又将老人送到彩超室,发现彩超室锁着门,经过紧急联系后,一位女医生赶了过来。简单了解后,医生对老人的家人说:“你父亲下身被踢,我不方便给其做彩超……”并建议先将病人送到胸外科检查。
无奈之下,家人只得带着老人在胸外科拍片、抽血化验。其间,马运年肚子疼痛难忍,就让女儿央求医生赶紧做手术,可医生说:“还要再观察观察,先吊水,必须让他疼,疼才知道是怎么回事……而且患者要做剖腹勘察术必须有手术指征。”
老人死于感染性休克
直到当...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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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 发帖数: 42149 | 33 下半身受伤的70多岁老人马运年,被送到舒城县人民医院后,因为害羞的女医生拒绝治疗,最终丢掉了性命。昨天,记者从舒城县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认定,医院存在明显过失,应赔偿近10万元。
在医生眼中,病人本应没有男女之分。然而,当下半身受伤的70多岁老人马运年,被送到舒城县人民医院后,因为害羞的女医生拒绝治疗,最终丢掉了性命。昨天,记者从舒城县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认定,医院存在明显过失,应赔偿近10万元。
女医生称“不方便检查”
2011年10月13日,六安市舒城县的马运年与邻居发生纠纷,被打伤下身,他的家人赶紧将其送往舒城县人民医院急救。
急诊科医生说要先照彩超,查清损伤情况。家人又将老人送到彩超室,发现彩超室锁着门,经过紧急联系后,一位女医生赶了过来。简单了解后,医生对老人的家人说:“你父亲下身被踢,我不方便给其做彩超……”并建议先将病人送到胸外科检查。
无奈之下,家人只得带着老人在胸外科拍片、抽血化验。其间,马运年肚子疼痛难忍,就让女儿央求医生赶紧做手术,可医生说:“还要再观察观察,先吊水,必须让他疼,疼才知道是怎么回事……而且患者要做剖腹勘察术必须有手术指征。”
老人死于感染性休克
直到当...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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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34 4月16日上午,载有400余名乘客的韩国“岁月”号客轮在韩西南部海域触礁后沉没。乘客中大部分为大学生。图为救援现场。
人民网韩国珍岛4月19日电 韩国“岁月号”客轮沉没事故遇难者已升至29人,据韩联社报道,失事客轮船长李某,三级航海师朴某,舵手赵某被韩国警方拘捕。
船长有五大嫌疑:逃走船舶船长加重处罚,弃船致死,由于过失导致船舶沉没,违反《海难救助法》,违反《船员法》。另外两位嫌疑是:因过失导致船舶沉没,业务上过失致死,违反《海难救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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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失事客轮船长等3人被捕 遇难人数上升至29人
当地时间2014年4月18日,韩国西南海域,海军潜水人员开始在失事客轮上绑定气囊,用气囊助浮可防止客轮继续下沉。图片来源:东方IC 版权作品 请勿转载
中新网4月19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韩国失事客轮岁月号船长李某、三级航海师朴某、舵手等三人已被警方拘捕。此外,事故遇难人数上升为29人。
据报道,船长李某涉嫌没有尽到船长或乘务员的职责而使乘客遇难。另外,他还涉嫌遗弃致死、因工作过失导致客轮沉没、违反《海难救助法》。
根据2013年7月新增的相关法律条例,船长李某最高可能会面临无期徒刑或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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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 发帖数: 42149 | 35 妻子开车出车祸,后座丈夫严重受伤,丈夫要求离婚,还状告妻子,索赔22万。日前,这起罕见的婚内损害赔偿案在深圳龙岗区法院一审判决,法院以“夫妻间应有一定的宽容与谅解”为由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事故是被告故意所为
原告黄先生与被告蒋女士本是夫妻,原告称,2011年10月8日,被告驾车,原告在后座睡觉,被告驾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在惠盐高速坪山出口不远处,车头撞上防护栏,造成原告脾脏切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
原告认为,事故是被告故意所为,因事故发生前,双方夫妻关系不好,婚姻已走向实质性解体。事故发生时,原告受到重伤,被告未及时报警,反而拖延救治。因此,2013年3月5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19 .4万元及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
被告:夫妻间过失赔偿会造成不良影响
被告辩称,夫妻间过失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假如侵权成立,此次事故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须由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且事发后就已支付,原告要主张也只能在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主张多分割。此外,如果夫妻之间过失造成损害应赔偿,会造成很多不良的社会影响。承认夫妻间过失造成损害应该赔偿对方会造成夫妻任一方不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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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 发帖数: 863 | 36
IANAL,不会的。民事责任需要有过失。这个案子店主没有过失。
他唯一针对劫匪的动作是射击,开枪本身已经被警察认为合理了。
即使被告上民事法庭也没有什么可怕的。
换句话说,小偷在你店里滑到了,你可能有没有清洁地面的过失;
小偷被你捉住,捆在柱子上憋死了,你可能有过失;小偷冲过来,
你几拳把丫打死了,你可能有过当的过失。现在的问题很简单,
一枪毙命。这一枪或者是对的,或者是错的。警察和DA认为是
合法开枪,那么法庭里绝对没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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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 发帖数: 6760 | 37 http://news.sohu.com/20120719/n348509968.shtml
核心提示:下半身受伤的70多岁老人马运年,被送到舒城县人民医院后,因为害羞的女
医生拒绝治疗,最终丢掉了性命。昨天,记者从舒城县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认定,医院
存在明显过失,应赔偿近10万元。
在医生眼中,病人本应没有男女之分。然而,当下半身受伤的70多岁老人马运年,
被送到舒城县人民医院后,因为害羞的女医生拒绝治疗,最终丢掉了性命。昨天,记者
从舒城县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认定,医院存在明显过失,应赔偿近10万元。
女医生称“不方便检查”
2011年10月13日,六安市舒城县的马运年与邻居发生纠纷,被打伤下身,他的家人
赶紧将其送往舒城县人民医院急救。
急诊科医生说要先照彩超,查清损伤情况。家人又将老人送到彩超室,发现彩超室
锁着门,经过紧急联系后,一位女医生赶了过来。简单了解后,医生对老人的家人说:
“你父亲下身被踢,我不方便给其做彩超……”并建议先将病人送到胸外科检查。
无奈之下,家人只得带着老人在胸外科拍片、抽血化验。其间,马运年肚子疼痛难
忍,就让女儿央求医生赶紧做手术,可医生说:“还要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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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发帖数: 135 | 38 你的第一条评论,本帖第九楼:
“这个不是谋杀,而且那傻逼娘们也有过失,死缓也没啥不对”
我的理解是“这个不是谋杀”+“傻逼娘们也有过失”->"死缓也没啥不对“
这就导致了你使用女人的过失来为韩磊开脱的错误逻辑。
如果你不是这个意思,那你就没有把话说清楚。另外你要想讲理,不要动不动就叫人家
傻逼,影响读者对你的心情。顺序调整如下:
“这个不是谋杀,死缓也没啥不对。那女人也有过失。”
你后面一系列的辩解可以分为两类:1)女人也有过失;2)行为不是谋杀
目前来看,第一条可以认为你对,但不构成对你结论(死缓也没啥不对)的支持。
第二条你是google了一些东西,也算你对,但是故意伤害致死+累犯+当场逃逸,无法支
持你的结论(死缓),死刑是量刑适当的。
在你上述的辩解中,首先你的逻辑不清晰,导致你和多人无法进行有意义的沟通。其次
你数次使用辱骂的话,为你的辩解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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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g 发帖数: 11080 | 39 尼玛,过失有多种说法,多种后果,法律上完全不是一回事,比如,过失杀人,那是杀
人,要负刑责,可是过失造成事故,出现伤亡,那只能按民事赔偿,构不成犯罪,这个
车祸,如果是过失,那也只能是过失造成事故,能说是故意杀人吗?案子也没判是故意
杀人吧,说是交通肇事,尼玛,一般在道路上造成第三方人员死亡的车祸才算交通肇事
吧,她这种自己不慎开到水塘里,怎么个肇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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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发帖数: 32610 | 40 这是两三个月前才刚刚通过的,
出现在总则里面,
细节很不完善,
具体效果也有待观察
算是向好的方向在发展,
但是进步空间还很大
2016年12月,民法总则草案三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增加一条规定:实施紧
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害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今年3月8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草案在三审稿基础
上,将上述条款修改为: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
事责任。但是救助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3月12日的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建议从举证责任、是否存在重大过失等方面对救助人
特殊情况下承担责任予以严格限定,将这一条修改为: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
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助人能够证明救助人有重大过失造成自己不应
有的重大损害的,救助人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这是“好人法“条款第二次被修改。
此后,各代表团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在修改的基础上,最终形成民法总则
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称,一些代表提出,草案修改稿的后一句规定虽
作了进一步严格限定,针对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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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7 发帖数: 285 | 41 华人老夫妇被车撞这件事发生在 Maryland 这州对他们来说太不利了
这种车祸事故如果上庭的话都将会以当地的过失原则来判决责任。而这个事故发生在
Maryland 对这两位老夫妇极为不利。
美国境内只有4个州 (Maryland, Virginia, Alabama, North Carolina)加上
Washington, DC 以 “共同过失” 原则(contributory negligence) 为标准。
Maryland的最高法院真对这个原则的看法是,只要受害者本身在受害过程中有任何过失
,那么他人就不用为受害者所受的伤害付任何责任。
“Maryland’s highest court on Tuesday upheld a law that says people cannot
recover damages from an injury in a negligence case if they are found to be
partly at fault.”
https://www.insurancejournal.com/news/east/2013/07/11/...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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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发帖数: 17225 | 42 原标题:突开车门致人亡 女子获刑1年
2017年8月17日19时许,北京市通州区某村北口,杨某开车门前未观察车后情况,
导致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上车门,骑车人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昨日,杨某(女)被北京
通州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谌江涛称,法院判决没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
者主要责任的。
河南风向标律师事务所律师单艳伟认为,除接受刑事处罚外,杨某还将承担民事赔
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
定,杨某应当承担包括医疗费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
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单艳
伟称,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过失包括两种,即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本案中,杨某的行为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谌江涛称,其实这个案件最好的结果是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一方面死者家属可
以得到足够的赔偿,另一方...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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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 发帖数: 520 | 43 看到了斑竹的置顶声明,但似乎这里最近还有不少有关法轮功的文章,所以冒昧一贴,
在此仅请斑竹谅解,这帖意在劝善救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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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郑重声明
在99年七二零以后,本人由于受中共邪党的欺骗,对家人修炼法轮大法产生一些不正确
的认识,配合邪恶做出了一些有损大法的错误言行。如:1、讲了一些诽谤大法李师父
和大法的错误言论,极力阻挡家人继续修炼大法;2、毁坏了有关大法的书和相关资料
;3、给家人施加精神上和经济生活上的压力,造成了一定的坏影响和后果。近年来,
在家人(大法弟子)的不断帮助下,又观看有关大法的书和一些影像资料等,逐步明白
了真相,看清了中共邪恶的真实面目。在此,我发自内心的、真诚的向法轮功师父表示
深深的认错和忏悔,并郑重声明以前自己所说、所做、所写的一切对大法及大法师父不
利的言行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并决心从此走上修炼的道路,坚定的信师信法,
坚修大法到底。
华山 2013年12月1日
郑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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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 发帖数: 9234 | 44 "半保"就是只有liability, 就是责任险
你的过失,那你的保险就赔你的过失造成的他人的损失
其它的不管
如果对方过失你啥过失也没有,那就是对方的保险来陪你的损失,换个位思考一下
半保不保的范围就是,你自己的过失造成的你自己的损失.
另外保险里面会有强制的保险来管人身伤害的,P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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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5 发帖数: 1110 | 45 姐姐,刑法里什么时候多出一条“误杀罪”。这个真不能瞎说。
你们都闭嘴,听我说吧。
先说我的建议:报警,私了是不可能的,孩子要是黑户另说。
我的法律意见:
首先,是不是犯罪要看主观,先说 LZ朋友的主观。
LZ朋友没有主观故意,且完全遵守驾驶规章的话,那么就不是犯罪,则不按刑法,按民
法赔钱就行了。问题点就在于:是否完全遵守驾驶规章,而且完全没有可能预见到可能
出现的危险。“过度自信”也是刑法主观的一种,可以构成过失杀人。
其次,这夫妇俩的主观。
如果是因为监护人没有尽到职责,而给位被监护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上的损害的话,
要分两种情况:
1、如果监护人是过失所致,则监护人可能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2、如果监护人是故意,则承担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但LZ已经说了不能证明是TRAP)
真要私了,可以用“监护人过失致被监护人死亡,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作为讨价
还价的筹码。私了的前提是:这孩子是黑户。而且公诉案件,而且这是人命案,不是想
撤就能撤的。
周围环境后都难以
谨慎的义务,就是
孩子也是因为你朋
,可以三年以下。
二,判二缓三,就
,那时你朋友也说不
轻,可以判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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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发帖数: 25 | 46 核心提示: 批评在实施中需要非常注意语言艺术的运用,一旦语言或方法使用不当,
不仅收不到理想的教育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以下是四种无效的批评,希望父母能引
以为戒。
批评情绪化
一旦孩子出现过失,家长雷霆震怒,情绪激动,如狂风暴雨的说教之词扑面而来,
将内心不满倾倒而出,忽视了孩子的感受,也忽视了这种宣泄的有效性。
批评的目的是为了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理解和接受正确的建议,以在之后的
行动中纠正。对其过失的分析和评价应该是理性的。家长态度上严肃可以理解,但变成
情绪的“发泄”就显得不够理性了。而且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批评,很可能会伤害孩子
的自尊心,因此,客观的评价问题本身并提出解决办法比过激的宣泄更有教育效果。
批评泛滥化
基于孩子当下的错误,又将其以前的过失统统数落一遍,这会让孩子觉得他在父母
面前永远无法翻身。这种把“陈年老帐”重提的做法由于牵扯的太多,冲淡了当前主题
,主要矛盾就容易被弱化和忽视,失去了批评本身的效用。因此有针对性是首要的,
另外孩子犯了错误,也不一定随即进行批评,父母如能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进行
批评、教育,会更容易达到预期目的,收到较好效果。如:放学后单独...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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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47 这个效率也怎是够低的了,很多人都快要忘记了雷洋是谁了,都多长时间了,真是无语
了。
这五个人是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的,这里说明了是玩忽职守,而不是过失杀人之
类的,这样的话,是不是罪名就轻了呢,玩忽职守最多就是开除,或者即便判刑也是比
较轻的,而过失杀人就严重的多了。
案情不用多说了,雷洋有没有嫖娼也不重要了,至少他没有犯死罪,但是却被所谓的执
法人员给弄死了,就算过失致人死亡,也是比较严重的,至少赔款就少不了。
不过比较让人不理解的是,五个人当中,有四个人是取保候审,这太轻了吧,人都死了
,居然有四个人只是取保候审而已,那也就是没啥大事了。
取保候审的,是不是只要交够了钱,就基本没事了?我不是法律系的,我是这么理解的。
另外有一个人,应该就是主犯,没说取保候审,只说是移送到公诉部门审查,具体判不
判刑,现在还不好说,只不过算是有了一点点结果吧,要是这几个人后台不硬,那可能
会判刑了,也会罚款,要是后台比较硬,那最后也许就是罚款和赔钱,至于坐牢那就可
以免去了。
只是,这与当时雷洋的尸检报告是不符合的,因为法医鉴定,雷洋是呕吐性窒息死亡的
,这个跟玩忽职守能扯上毛关系呢?
应该是这...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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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z 发帖数: 12020 | 48 文章来源: 新华网 于 2014-10-24 02:20:43
[提要] 辽宁省大连市一挖掘机司机受雇佣清理一片绿化地时,不慎将两根国防通信
光缆挖断,造成军事演习无法正常进行。因该电缆被挖断,致使正在大连地区进行的军
事演习无法正常进行,还给部队造成了经济损失。当日15时许,陆某配合部队抢修人员
将挖断的光缆断点接好。
资料图:国防光缆被挖断。
新华网沈阳10月24日电:辽宁省大连市一挖掘机司机受雇佣清理一片绿化地时,不慎将
两根国防通信光缆挖断,造成军事演习无法正常进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24日发
布这起罕见损坏军事通信设备案的一审判决书:该司机及两名雇主构成过失损坏军事通
信罪,其中一雇主还因贩卖毒品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另两人均获缓刑。
2013年5月14日8时,个体挖掘机司机陆某受雇佣,在大连保税区二十里堡街道富岭村沈
大高速公路与哈大高铁交会处附近的一片绿化地,按着王金龙、王某拉的线和画的点进
行挖坑作业。本以为是再平常不过的操作,却惹了祸。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金龙、王某未查看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是否铺设管道或者线网,
便指使陆某开始施工。陆某在施工时,未按照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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