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 发帖数: 109 | 1 我生在中国,无论有幸还是不幸。小时候,在温饱勉强解决的中度过,喊着阶级斗争
,喊着毛主席万岁长大。所谓生在文革中,长在斗争里。但我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
母都善良、勤劳、忍让。
小学四年级时,赶上改革,分田到户,过着半工半读的生活,但温饱彻底解决。教
育正常化了,上了初中,重点班;初二又上了重点中学,高中上了地区重点。有幸考了
个大学,不行没有进入自己的理想学校。毕业分了个相对好的工作,但赶上邓小平南巡
,勇敢地跳入实体潮。
几乎被淹死,感觉没有法律,经商就会处处陷阱。考了个法律双学位,毕业没找到
单位接受,做了律师。
经过数次心灵的煎熬,彷徨过,孤独过,失望过。因为别无选择,因为爱好读书,
因为喜好针砭时弊,喜欢思想,喜欢开庭,享受辩论,终于有了一帮难离难散的朋友,
有了彼此交心的哥们,才有了比较稳定的收入。
孩子好多次问我,爸爸,你什么时候当领导?我告诉他,我这辈子永远当不了领导
,永远是最低层的老百姓,我渺小,但我不自卑;我不富有,但我不空虚,因为我有心
爱的事业。男怕入错行,有几个人能进入到一个自己心爱的自由职业,没有人对你颐指
气使,也没有人对你毕恭毕敬;比谁也不高,比谁也不... 阅读全帖 |
|
f****o 发帖数: 8105 | 2 消息人士披露,郭伯雄案或已由军事法院秘密审讯,或者即将开审;习近平当局已下令
在军中清理与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后、令计划有关的将官。(网络图片)
中共前军委副主席郭伯雄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消息人士日前向外披露,郭案或已由军事
法院秘密审讯,或者即将开审;习近平当局已下令清查郭伯雄、徐才厚在军中的影响;
“新四人帮”的黑手伸入军队,要清理与之有关的将官。
传习近平要消除“新四人帮”军中势力
4月5日,中共官媒通报,郭伯雄案已被侦查终结,并被移送审查起诉。通报称,郭伯雄
利用职权,通过本人和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郭伯雄对涉嫌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
讳。
中共官媒未提及郭案何时开审及是开庭或内部审讯,但外界认为,郭伯雄是中共军委常
委副主席,曾主管中共军权十多年,掌管了中共军事机密(郭主管前军委总参、总装,
都是要害部门),相信本案不会公开审理,而将由军事法庭秘密审讯。
博闻社4月26日援引军方消息人士说,中央军委近日下发了一个通知,要求全军在郭伯
雄案审结后,立即传达军委的通报精神,要组织“揭批式、反思式”交流讨论等。
军方消息显示,不排除郭伯雄案已经开审,或者即将开审。
消息称,徐... 阅读全帖 |
|
c*********n 发帖数: 90 | 3 【大纪元2016年0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唐风温哥华报导)六四事件以来,中国大陆
被判处新刑法取代“反革命”罪名为“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以后的第一位受刑者——前
福建审判长李建峰。曾是铁杆拥护共产党的他,如今认清了中共的本质和江泽民的罪大
恶极,李建峰不但声明退出了曾加入过的中共组织,日前还加入到控告江泽民的大潮中。
2002年2月李建峰被福建省公安厅逮捕,2004年2月被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
家政权、非法持枪”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13年4月出狱以后,李建峰处于“妻
离子散、身心疲惫”的状况。通过美国的“中国人权组织”掌握的信息,“对华援助协
会”决定组织对李建峰开展救援。2015年9月23日他被国际社会营救到加拿大,现居温
哥华。
曾获“福建省十大优秀青年”称号
李建峰从小学到大学一直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大学校团委委员,20岁在大学入党。
他曾把入团和入党誓言当做自己的精神支柱和行动指南,那时的李建峰可以说是铁杆拥
共。
李建峰曾经担任过大学教师、律师,并于1994年考入福建省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担任助
审员、正科级审判员、审判长等职务,曾经获得“福建省十大优秀... 阅读全帖 |
|
c****s 发帖数: 5892 | 4 加拿大邮务公司密西沙加市拣信中心一名员工﹐要求处理来自日本邮年时使用辐射探测仪﹐却遭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以拖慢工作进度为由﹐以及加拿大卫生局认为日本邮件对员工不构成危险为由而拒绝。该员工现已停止处理日本邮件﹐而有关事件已交由加拿大劳工部审裁﹐估计日内将有结果。
据了解﹐温哥华及满地可均先后有邮务工人对处理来自日本邮件时的安全问题﹐表达关注。但暂时两地都没有工人因此而要求调任其他职务。
日本东北地区一个月前发生大地震及世纪海啸﹐导致该处的福岛核电站严重破坏﹐造成核泄漏﹐核电站职员虽已尽力抢救﹐但至今仍未解决辐射外泄的危机。
位于密市以东狄斯路的Gateway拣信中心一名不愿透露身分的员工﹐关注自己在处理来自日本邮件时﹐会否影响自身安全﹐故早于个多星期前已提出要求使用核辐射探测仪检测日本邮件﹐却遭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拒绝﹐理由是此举会拖慢工作。
代表全国海关及移民部职员的工会副主席Jason McMichael表示﹐公司内早已添置了辐射探测仪﹐工人亦曾受训使用探测仪﹐资方要做的﹐只是容许工人开探测仪工作﹐好让他们安全而已。
他又批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单凭卫生部表示﹐邮件不构成健康威胁﹐... 阅读全帖 |
|
|
A*******e 发帖数: 12486 | 6 不符合事实。法官不用打招呼,审判士审员本来就一言不发,和美国的一样 |
|
w********e 发帖数: 8594 | 7 http://club.mil.news.sohu.com/r-shilin-3254988-0-7-900.html
在一些西方国家的报道里,苏联“共妻”说曾持续多年。对于这一敏感而离奇的事件,
苏联史学界观点并不统一。一些苏联史学家要么三缄其口,要么只是一笔带过。直到上
世纪80年代末,《星火》、《论据与事实》等苏联中央媒体才先后披露一个事实:在
1918年,在许多地方报纸上,出现了一道伪造的“共妻法令”。那些吃白饭的好色之徒
将这一法令当作护身符,并将其一直实践到了1930年。
冒险家的奇想
年6月底,莫斯科米亚斯尼茨基街的交易所大厦,正在进行的法庭审判已经进入尾
声。
庭审中的被告名叫赫瓦托夫,原本为一家布匹店的小老板。赫瓦托夫被指控涉嫌编
撰《俄国少女及妇女公有法令》,擅自在莫斯科的大街小巷大肆张贴,组织无政府主义
者非法团体。该伪造“法令”由19段文字组成,通篇号召劳苦大众争取性享受的权力,
在“法令”开篇这样写道:“所有绝色佳人皆成为资产阶级的笼中鸟,严重扰乱了人类
在地球上的正常延续。”
这一真假难辨的法令颇具煽动性地宣告:从1918年5月1日起,所有17至32岁的女性... 阅读全帖 |
|
d****e 发帖数: 251 | 8 这新闻是标题党啊。被抽中了,只不过是履行手续去法庭过一下场而已,这只是选择陪
审员的第一步,大部分人都是在那里吃顿中饭就回来了,又不是最后一步已经被选中了。人也是一
样,你不会英文那天还是得出庭的。 |
|
r*******i 发帖数: 133 | 9 关键在于陪审团。陪审员即使有与他人相左的意见,需要提供reanonalbe doubt。如果
没有,一般说来要服从大多数人的意见。
而大多数人的意见的形成则非常简单,在此案中我想就是没有直接证据==无罪。挑选陪
审员的时候法院会强调一些陪审员需要遵循的法律常识。
偶尔会有无法说服的死硬分子,让官司打得旷日持久,但需要一个非常有力的理由才行。 |
|
h**********e 发帖数: 2973 | 10 议会听证就是这个形式,美国自己的国防部长,国土安全部长这样的高官也经常遭到议
员很严厉的质询。你看看平时他们在国会听证时的视频就知道了。
华为和中兴如果不想听证,没有人强迫他们来。这和审案不一样,不要大惊小怪。 |
|
c**********u 发帖数: 7276 | 11 拉到吧,唯一接触固体铊盐,同一宿舍,就这两点足够了。
还记得李天乐案吗? 不也是她能接触到固体铊盐,老公铊中毒。很多给孙维辩护的,
也一样这样给李天乐辩护。所以李天乐也咬死,自己务罪,被冤枉。最后就看法庭和陪
审员怎么说呢。 |
|
c**********u 发帖数: 7276 | 12 按照孙粉的辩论方法,发现又怎么样,属于直接证据吗? 还不是。最终的情况还是陪
审员根据概率判李是不是凶手。当然估计现在fbi在和李谈条件,认了吧,我们给你
减刑。 |
|
C***J 发帖数: 7594 | 13 在8月29日庭审过程中,证人李某到庭作证,回答了各方提出的问题。公诉人继续就指
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
、视听资料等证据,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分别对公诉
人出示的证据发表了相关意见。随后,各方就辩护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公诉人、被
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没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
,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法庭调查结束。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
人、被告人、辩护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充分发表了意见,并相互辩论。其中,4名
被告人的辩护人作有罪辩护,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当庭道歉。部分被告人的法定
代理人已经明确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法庭辩论终结后,公诉人、部分辩护人、人民陪
审员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各未成年被告人对法庭教育均表示接受。随后,
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将对案件进行评议,择期
宣判。庭后,合议庭安排未成年被告人和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情会见。 |
|
w*********g 发帖数: 30882 | 14 中国女留学生柳乾被杀案 华裔入陪审团全部被拒(组图)
文章来源: 综合新闻 于 2014-03-22 09:59:02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
不代表本网立场!
打印本新闻 (被阅读 39130 次)
1
图为柳乾生前照。(世界日报资料照片)
●柳乾父母(左和中)已经抵达多伦多。(世界日报资料照片)
涉嫌杀害约克大学中国留学生柳乾的嫌犯迪克森(Brian Dickson)21日拒绝承认被指
控的一级谋杀罪,表示愿意承认判刑较轻的非预谋杀人罪(Manslaughter),却立刻遭
到检控官的拒绝。
这起命案发生於2011年4月15日,当时23岁的柳乾是约克大学英语预科班学生,租用约
克大学附近27 Aldwinckle Heights的一间地库房间,当天深夜,柳乾正在与远在中国
的孟姓男友视讯聊天,期间男友目睹一名白人男子敲门进入柳乾的房间,儘管柳乾不断
说「不」,却仍纠缠柳乾,隨后视频设置被人切断,柳乾次日早晨被发现半身赤裸死在
自己房间內。
该案將於下周一正式开庭,预计三至四周完成。柳乾父母现已抵达多伦多,將全程参加
案件审判。
迪克森21日在律师的陪同下参加了陪审团的... 阅读全帖 |
|
v*******e 发帖数: 11604 | 15
我要是在那陪审团便不给他定罪。主要问题就是没有老中陪审员!无代表不纳税!无陪
审员我们不服 |
|
h******k 发帖数: 15372 | 16 舆论和陪审团完全两回事,因为陪审团所看到的和舆论看到的不一样,陪审团想的和舆
论想的也不一样。
正因为第一条不成立所以才定位误杀罪,否则就是谋杀了。而第二条在陪审团那里最大
的区别是,他可以合法扣动扳机,那么扳机的重量区别只是一个量的区别,你让一个陪
审员来试,律师如果问他你有没有把握在那种情况下能确信感到枪和电击枪的区别,肯
定会有陪审员认为自己没有那个把握,这就没有“超过合理怀疑”之外的证据。而走火
是一个有和无的质的区别,因为陪审员认为那种情况根据条例根本就不能开枪,所以根
本就不应该去扣扳机,这个时候就不是一个可能判断错误的量的问题了,而是陪审团判
断当时是否扣动了扳机的有和无的质的问题,是不是认为只有扣动扳机枪才会响,本案
中所有陪审员经过实验都认为一定是扣动了扳机子弹才发射出去的,有“超出合理怀疑
”的证据证明梁警官确实扣动了扳机,所以走火不成立。
所以法庭上律师的辩护技巧和角度非常重要,要看说服力可能性的大小,而不是找“情
节严重”与否。梁警官吃亏就吃在律师太差,找错了辩护方向上了。 |
|
p********7 发帖数: 18007 | 17 刚刚收到的原告的陈述如下:
麻烦帮我们也贴在你的帖子下,我没有账号,现在帖子发不出,谢谢
受害人说关于亚特兰大搬家公司张师傅性侵案件
我是受害人的妈妈,现在提笔写这篇文章,我的心情是极度痛苦和愤怒的。如果你
不能理解,请想象一下,如果你的女儿遭受这样的性侵害,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一次
又一次请假全家坐飞机回亚特兰大作证,不仅影响工作,而且每一次作证都要回忆一次
那些痛苦的过程,这一年多来,我们数次想过放弃,我们只想让我的女儿忘记,让我们
也忘记,事发后数周我都控制不住经常落泪,我们从不讨论这件事,可是几个月后作证
,仍然发现每个细节都记得那么清楚。你们能想象我们的痛苦吗? 为了忘记我们想过放
弃这个诉讼,唯一支持我们继续下去的原因只有一个:被告(你们所谓的张师傅,原谅
我没办法这么称呼他,我只想叫他禽兽)能在那种开放的环境,那么短暂的时间,对一
个小女孩强制做出这种事情,他的胆子有多大?我们内心相信他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了,
如果我们不站出来作证,他以后还会伤害多少小孩?
好不容易案件判了,我们决心全家遗忘这件事情,结果我们接到了无数朋友的电话,询
问是不是我们。为了保护我女儿,我... 阅读全帖 |
|
H**T 发帖数: 3007 | 18 美国的律师不接老张的案子就说明问题了。
要想脱罪实在太难。估计还是国人的思维,没有严肃对待这个事件的严重性,准律师朋
友推荐的美国著名律师不愿接案子,他也没找一下更著名的律师,而是随便找了一个愿
意为他辩护的。殊不知,那个著名律师不愿接案子,就是因为证据很强,很难辩护,官
司打不赢,接个屁案子。
以下转自友站:
下面是亚城一位从业律师对案情的分析。
我是律师,张师傅在十年前和五年前各帮我们搬过一次家,还因为其他原因与他们一家
有过接触。张师傅出事第一天就以朋友身份联系了我,但当时我还没有考执照,也不做
刑事案件,只帮他们介绍了一位我们律所推荐的Forsyth county非常好的辩护律师。但
这类案子辩护有多难在美国律师行内众所周知,著名律师不愿接案子。后来因我工作家
务繁忙,没有特别跟进他的案子。而且他被charge的第一项是重罪,案子进展非常没有
控制余地,他的辩护律师明显经验不够。再加上案件发生地在Forsyth,对他有利的陪
审员的选取非常困难,陪审员持不同意见,相持不下,有一位认为张师傅无罪的陪审员
甚至心理struggle到restroom哭,被法院人员看到。我看了和听了部... 阅读全帖 |
|
j****i 发帖数: 68152 | 19 搬个家都能卷入性攻击案,亚城华人被判25年
据亚特兰大华人生活网报道,张先生是一位50岁的中国男子,在亚特兰大经营一家小小
的搬家公司。他原本想通过这份小生意来帮助25岁的儿子完成医学院的学习,可是现在
他的愿望不仅要落空,自己还摊上了大官司 -- 面临25年的监牢!
2014年12月30日,有一李姓家庭自租一辆uhal要从亚特兰大搬去纽约,雇佣张先生为其
装车。据说李家夫妇在国内都是律师,到美国后一年多,都无业在家。
雇主李家有一6岁的女孩和一个1岁半的男孩也在搬家现场。根据张先生叙述,当日在二
楼主卧室里与两个工人搬动家具时,他不小心碰到了自己的阴部,因患有附睾炎的毛病
(事发后,医院检查证实),他疼痛难忍,立即进主卧室的卫生间脱裤查看。从卫生间
出来,他看见6岁的小女孩站在门外面,也没太在意,就接着干活了。
没想到,一个小时后,警察突然出现,通过线上中文翻译告知张先生,李家夫妇告他性
侵犯小女孩。张先生不谙英文,不明就里,告知警察自己曾进厕所,出来发现小女孩站
在门外;还有2个小孩曾经躺在床下玩儿,小男孩趴在小女孩身上;为了搬床张先生将1
岁半的小男孩从床下抱出来,小女孩自己从床... 阅读全帖 |
|
D***e 发帖数: 48486 | 20 【 以下文字转载自 Georgia 讨论区 】
发信人: Drake (1954), 信区: Georgia
标 题: 在美国当陪审员 – 劝你不要逃避(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Apr 2 19:40:54 2016, 美东)
作者:园子
虽然人人都知道当法庭陪审员如同报税一样是每一个美国公民的义务,但是似乎人人都
怀着尽量能逃避就逃避的心态,因为那毕竟是与自己忙碌的日常生活毫不相关的事情,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些人甚至为此不去参加选举登记,以求名不在册。
2006年11月里的一天,本人‘有幸’被乔治亚州Fulton县法院召去当陪审员, 经过1天
半的漫长过程,尽管在一般性提问中为了逃避被选上,我宣布自己‘听英文有困难’,
可是在48位待选人中我还是被莫名其妙地选进了最后的12人陪审团,只好留下来继续参
加一个刑事案件的审理。整整3天时间却给第一次经历此类事件的我上了美国司法程序
的宝贵一课,先前满怀的“算我倒霉”的感觉也随之而去。
一.法庭的程序
1. 陪审团的产生过程
整个过程是这样的。当天召去的二,三百位公民,根据案件的不同需要被分成4-5个组
。我这... 阅读全帖 |
|
r*****9 发帖数: 2080 | 21 麻痹的,摆个摊打气球赚点养老钱居然是情节严重,那老邢身为公检法一员知法犯法串
供4人一起做伪证那岂不是情节极其恶劣应该当场枪毙。
这情节是不是严重全凭法官一张嘴?难道不应该有个定量标准。 |
|
|
t***o 发帖数: 19256 | 23 有毛用
是什么结果还不是看上头意思
[在 saturnV (土星五号) 的大作中提到:]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丁小溪、罗沙)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
7日下午高票表决通过人民陪审员法。该法明确,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
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 记者27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人民陪审员
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同法官有同等权利并非首次。在现行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相关决定中都有类似规定,此次通过的人民陪审员法再次确认了
这一原则。
: 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
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
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说,七人合议庭是这次改革的一个创
新。实践表明,对一些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组成包括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在内
的七人合议庭来审理更为慎重,更能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阅历比较丰富、对社情民意比... 阅读全帖 |
|
g***x 发帖数: 1587 | 24 中国的合议庭由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审判员有法律资质,可以给人民陪
审员提供法律咨询。合议庭不全由业余人士构成也保障了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严肃性。
出了错这些审判员是要负责的。其次合议庭只要工作不是看法官、被告、律师、公诉人
和证人们的法庭表演,而是认真阅读卷宗,给出事实认定的意见。合议庭也是一人一票
,多数表决。有重大分歧要上报。最后所有陪审员都要给出书面的意见书。陪审员不量
刑,只认定事实。 |
|
发帖数: 1 | 25 具有历史意义的总统川普弹劾审理16日正式展开,美国联邦参议院议员进行宣誓担任陪
审员。
将主持这项审理的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兹先进行宣誓仪式,接着由议员宣誓成
为陪审员。
罗伯兹说:“你愿意隆重立誓,在所有有关美国总统川普的弹劾审理情事中,你会根据
宪法及法律公正审判?上帝保佑你。”
接着参议员回答“我愿意”,并且签名确认誓言。
参院100名议员中有99人一个接着一个签下同意书。共和党议员殷荷菲的办公室指出,
他在家乡奥克拉荷马州陪伴一名接受医疗的家庭成员,但今天稍后会签名。
美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罗伯兹主持宣誓仪式。
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桑德斯签名确认誓言 |
|
|
f****o 发帖数: 8105 | 2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大陆审判长从铁杆拥共到舍身反共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Feb 27 09:55:52 2016, 美东)
李建峰认为:控告江泽民,最后审判江泽民,能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遏制中华民族道
德的大滑坡。(唐风/大纪元)
六四事件以来,中国大陆被判处新刑法取代“反革命”罪名为“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以
后的第一位受刑者——前福建审判长李建峰。曾是铁杆拥护共产党的他,如今认清了中
共的本质和江泽民的罪大恶极,李建峰不但声明退出了曾加入过的中共组织,还加入到
控告江泽民的大潮中。
2002年2月李建峰被福建省公安厅逮捕,2004年2月被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
家政权、非法持枪”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13年4月出狱以后,李建峰处于“妻
离子散、身心疲惫”的状况。通过美国的“中国人权组织”掌握的信息,“对华援助协
会”决定组织对李建峰开展救援。2015年9月23日他被国际社会营救到加拿大,现居温
哥华。
曾获“福建省十大优秀青年”称... 阅读全帖 |
|
l****z 发帖数: 29846 | 28 2011-09-27 23:19:46
在前“世界货币基金”总裁卡恩的“性侵案”吸引世人眼球之际,埃及前总统穆巴拉克
被公审。从美、法两国民众对卡恩案的不同看法,到中东人对穆巴拉克被关进笼子受审
的反应,可以看出美国、欧洲、中东三地法律的差异,而这些差异的背后,反映出的是
个人权利、人类文明等重大值得探讨的问题。
从大的轮廓来看,中东的法律属于东方体系,跟中国比较接近。对比来看,美国等西方
法系强调“法治(Rule of Law)”重视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的管理者不凌驾
于百姓之上。而中国等东方体系强调“法制(Rule by Law)”,虽一字之差,却有本
质不同;法制,是由统治者建立一套法律规定,以此管制老百姓,成为人治的工具。所
以中国古代的司法机构叫做“刑部”,是负责“上刑”拷打的。但“刑不上大夫”,也
就是说,统治者可以不受法律约束。这就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有了根本
的不同。
如果从这次卡恩案的处理和穆巴拉克被关进笼子做个比较,可以大致列出一个光谱,最
右边的是埃及把人关进笼子,最左边的是美国的无罪推论,法国属于中间偏美。
在法庭不开口才是法治
为什么说埃及... 阅读全帖 |
|
H***l 发帖数: 1936 | 29 在梁彼得案拣选陪审员的过程中,此人说谎隐瞒父亲曾被控犯罪的事实,当上了陪
审员。
但是在当天的另一案件拣选陪审员的过程中, 又承认家里有人被捕过,而且这个人就
是他爹。
梁彼得的新律师抓住了这个破绽,就看法官怎么说了。 |
|
H***l 发帖数: 1936 | 30 此人在梁彼得案拣选陪审员的过程中,虽被问到亲属中是否有被控罪,却隐瞒父亲曾被
控入狱的事实。同时在当天的另一案件拣选陪审员的过程中, 又承认家里有人被捕过
,而且这个人就是他爹。他是靠撒谎当上了的陪审员。
再联系到此人facebook上发表过反警言论,称过去几宗跟警察有关的案件,警察都应该
被定罪, 他很有可能就是带着任务来的,既有偏见又不诚实,他根本就不该被选为陪
审员。
, |
|
发帖数: 1 | 31 自1月至8月每四件申请案超过一件被驳回,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证明」。(
Pixabay)
华尔街日报19日报导,川普政府正加强严格审查工作签证申请程序和增加阻力,使企业
雇用外籍员工更加困难,预料不久后企业和移民律师将应付更多改变,而这些限制和变
更国会目前仍未立法。
根据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的数据显示,川普政府目前更严格审查高技能外籍劳工
的H-1B工作签证,自1月至8月每四件申请案超过一件被驳回,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
证明」。一年前,每五件申请案不到一件遭驳回。
移民律师说,H-1B签证工资最低者受到尤其严格的审查,有的案件政府询问申请人是否
确实具备职位所需的专门技能。移民局的一项指令,更质疑电脑程式员是否符合H-1B的
专门技能的资格。移民律师表示,许多这类申请均被否决。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行政总监强森(Ben Johnson)说:「川普政府似乎正阻扰这类
签证程序,使之停顿或减慢速度,以便透过此行动而非立法,来达到减少合法移民名额
的目的。」
移民局发言人兰斯顿(R. Carter Langston)说,该局依循政府的施政优先顺序,其中包
括「加严标准... 阅读全帖 |
|
发帖数: 1 | 32 你别以为是别人看不懂。
你知道美国国会有“涉嫌种族歧视的案件重审”吧?
洛杉矶黑人暴乱的诱因,就是白人警察被判无罪,结果发回重审,重选了一批合适的陪
审员,给定成有罪。
这有什么难的? |
|
发帖数: 1 | 33 法庭外抓了一个非法移民,点赞。那么以后非法移民都不敢出庭了,怎么办?例如民事
案件,例如现在正在交保侯审的。
ICE 何不去 DMV 外面站岗,凡是换驾照的、考驾照的非法移民,通通抓起来! |
|
l****i 发帖数: 406 | 34 你这个陪审员制度太复杂,复杂了就会有漏洞,任何一个环节都可以引发争议。比如自
愿报名而不是随机分配本身就会导致不公,没有陪审员筛选机制,万一一个人要求的陪
审员全是自己马甲呢?还有一共就那么几个陪审员,谁是几号很快就会被猜出来吧?到
时候光不停补漏就会引起许多轩然大波的。 |
|
w******n 发帖数: 13202 | 35 客观的说,citation的数量,目前越来越不受重视,所以,你先挖掘一下,你的文章被
引用的情况倒是是如何,有没有大段引用你的工作,大段评价你的工作,以及采用你的
方法等等的例子,如果这样的例子多的话,那就丝毫没有问题了。
如果引用基本都是脚注,还是有些儿水分。
如果按照半年前的标准而言,你这个是躺过,毕竟700多引用的确不少。
但是,现在看来,品审员越来越挖的很仔细。对引用和审稿的权重看得越来越低。
所以,你的背景不明的情况下,还不能做结论。
9
500
个。 |
|
w******n 发帖数: 13202 | 36 记住,一切只看有否impact的实际证据。
文章的数量,是不足做证的。
引用的数量本身,在600以内,也基本意思不大。只是,数量高么,容易找出impact的
例子来。
1作和N作,都无需指出。也无需突出。
所有一切的核心,就是围绕在你的工作的造成的实际impact,具体而言,就是:
大段引用你的工作,引用你的图,大段把你工作列为业界前沿例子之一,还有人沿用你
的工作,做很有实际影响的领域内的工作,等等。
这些才是重点。
别的,除非引用600+,随便做会议主持,杂志主编。
不然,光列举引用,列举文章数量,列举审稿数量,是一个失败的论证过程。
也许你其实不弱,但是论证失败了,不会通过的。
品审员根本不会去看你实际强弱,记住!
他们只看你的论证过程是否达标,因为这个是美国行事的程序。只关心是否符合标准里
列举出来的条款,不关心实际。因为论证过程,不是审核员的职责,而是你自己的工作。 |
|
w******n 发帖数: 13202 | 37 非独立的就不用了,我都懒的找我老板要,虽然他是业界本行业的第一大牛。
品审员根本不看的。 |
|
w******n 发帖数: 13202 | 38 准备材料,这个是你申请思路的框架,就是具体的整理的研究成果。
把所有的研究实际内容,对业界的影响,别人的沿用,引用的可以重点描述的例子,等
等。都一一整理出来。
这样才能有机的写推荐信,最后用推荐信来“客观”说服品审员。
所以,这个研究总结虽然不是最后的PL,但可以说是一切的基础,重中之重。
你要知道,律师再怎么上心,他们对你的东西也是一点都不清楚的。能够做的就是基于
这个总结上来给你组织而已。
而你,是这个材料的关键,因为只有你才能挖掘出来任何闪光的东西。
所以,整个程序就是:
研究总结----推荐信-----PL
你明白这个思路了,其实一切就很了然。如果有时间,自己DIY完全不在话下。
是不是推荐人必须引用你,也完全无关系。
虽然引用你当然是plus。 |
|
w******n 发帖数: 13202 | 39 不用气馁,给人要的时候,先声明推荐信的格式内容,注明只是为了申请绿卡用,把话
说在前头了,别人不愿意,也没关系。
继续找吧。
老板的意见不用放在心上,这个事是你自己的事,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你没有做错什么。因为这样子的claim也只会在申请绿卡时用到,你要跟你老板把话也
说清楚。请他明白过程。指出来,contribution在品审员的眼中,不是只归属于第一作
者,所以你才会那么claim。如果他还是不爽,不用理啦,你拿到绿卡,还会留在那里
么?而且,做事么,不可能让所有的人满意的。只要不是违法失德的事,就没问题。
这样的claim,还算不得什么。 |
|
w******n 发帖数: 13202 | 40 没事,一般的老板都不明白EB1的推荐信是如何情况,其实连很多律师都不懂,毕竟连
品审员也才这一年来慢慢统一了标准。
我连老板的推荐信都没有要,虽然他是业界大牛,可是对EB1类型的毫无用处。
推荐信的标题么,我就写了request for a reference letter,不必在意这个细节。
这个完全看你老板在业界的地位了。如果是大牛的话,要起来非常容易,没有人愿意和
大牛做敌人。
如果是一般老板,你就只能大撒网了。总是会有热心人给写的。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不
少热心的好人的。
, |
|
w******n 发帖数: 13202 | 41 所以我一直在说,文章和引用的数字本身是不能说明问题的。
美国做事的方式,完全看程序。
如果程序上做到了,品审员无法反驳的话,低数字一样过。
如果列举例子不足,400引用一样可能被RFE。
阿三是深得其中滋味的。 |
|
w******n 发帖数: 13202 | 42 基本就是这个意思吧。
文章么就是实际的列举数字,这个品审员基本不会挑出毛病。
contribution呢,就比较麻烦。因为文章肯定会有引用,也肯定会有影响,关键是如何
才能证明是重大影响,杰出成果。推荐信也只能指明出已经存在的实际例子,没有的话
,推荐信再怎么说有影响有contribution也是不作数的。 |
|
w******n 发帖数: 13202 | 43 第一作者虽然引用不多,不过目前还基本没有看见品审员提到这个作者次序的问题,所
以第N作者也当作一作。
引用400多,虽然不能是必然躺过,但是必然可以挖掘出10+以上的高度亮点的引用例子
了,所以是很强的案子了。
现在你虽然请了律师,但是不能只靠律师,自己也要下功夫。是力气活,你不能指望律
师给你一个一个的挖掘。
你把你老公这400个引用,一个一个的看过去,把所有的高度亮点的引用:大段引用(
reprint你老公文章图标之类),高度评价(有比如“最好”,“突破性”等等词缀的
),以及沿用了你老公文章的,重点review了你老公工作的而且review作者是业界大牛。
你收集了这些例子后,案子的强弱就一目了然。
然后,律师也就非常容易作手了,至少大方向就在你的掌控之内。 |
|
w******n 发帖数: 13202 | 44 不是第一作者也努力上吧。需要弄些review。400个引用里足够找出亮点引用了。
就是要推荐信时,估计会有点儿麻烦,因为一个第一作者也没有的话,估计最好想法子
在熟人里(但是没有共同作者,不是同单位)找“独立”推荐人了。不然学界人较真,
就难。品审员倒不见得在意是不是第一作者。 |
|
w******n 发帖数: 13202 | 45 没有PhD,对EB1A来说,倒不见得是一个问题。
因为申请的过程,是完全程序工作,只要你每一条都按理合据的摆出来,品审员不会怎
么样。
你现在呢,文章数目和contribution都容易找了,因为600多个引用,挖掘出亮点证据
实在是容易不过。但是,EB1A需要至少三项证据呢,一般人都用review,因为容易努力
做到,别的都不是容易的活。
你现在要review也未尝不可,就是找一些open access的没有IF的杂志吧,甚至可以做
editor,哈哈,反正你不在学术界混的话,也无所谓。不然的话,是不能那么搞。。。。 |
|
w******n 发帖数: 13202 | 46 记住一句话: 推荐信不过是指出了证据所在。
推荐信本身的内容,如果没有事先存在的实际document来作证,并没有多少说服力。这
个事先存在的实际document,就是有亮点的引用,沿用和重点评价的例子。
你同事的推荐信,大概是没有这样的例子情况下的无奈之举。
运气好的话呢,品审员,不死扣这个,那么就无事,如果挖掘细节了,就是RFE |
|
c*****u 发帖数: 867 | 47 不好意思我之前没说清楚。我同事的 ***大段亮点*** 引用有70多个,他都打印出来而
且highlight了。但是他的的推荐信里面只是写了一句话证明了引用的存在而已。
我觉得我同事的情况恰好证明了你的论断:推荐信不过是指出了证据所在。品审员看了
他的推荐信,又看了他highlight的引用,发现了他的亮点引用、沿用、重点评价的例
子等事先存在的实际document,所以approve了。
想必RedClock也是类似的情况,推荐信言简意赅,目的仅是指出有引用证据所在,而背
后有大量的亮点支撑,这些亮点并不写在推荐信里面(我知道RedClock是牛人强case)。
“推荐信不过是指出了证据所在。”我终于明白你的意思了。
可是我翻来覆去只有5个亮点啊!我仔细挖掘多次确实挖掘不出更多的亮点了。我只好
把这五个亮点分给各个推荐信了拼一把了。我安慰自己说:我是EB1B可能要求没EB1A那
么高。请问我是不是绝对在痴心妄想?如果有五成的概率,我还是愿意拼一下的。 |
|
w******n 发帖数: 13202 | 48 如果该专利已经商业转化,那么是相当好的例子。和对方要推荐信,把对方商业转化的
效益规模陈述下,非常给力!
但是,如果没有商业转化,品审员对专利的例子非常敏感,因为专利本身么,谁都可以
申请,如果没有前人做过,什么idea都可以通过,实际并未意义,建议不要提及了。
业界 |
|
w******n 发帖数: 13202 | 49 同意你律师的意见。一作不一作,完全不必在意。品审员不关心这个,从来没有在RFE
里提到过作者次序的问题。关键是文章的实际impact。
你LD的引用那么多足够找出亮点引用了,那么contribution就非常容易。而且700+的数
字是可以很有轰击力的。
缺点就是审稿数目太低,这个很难说明有长期持续性,建议花点儿力气找找审稿。
所以,现在的作手就是:
1.挖掘700多个引用,一个一个的来,收集下所有亮点的引用:高度评价(最好,前沿
,最高等等词缀的),重点评价(大段引用,reprint图表的),沿用(在你的工作方
法,步骤基础上做出结果的)。这个工作一定要自己来做,因为contribution就是在这
个基础上建立的,律师不可能,也不懂行,所以他们来做一概不靠谱的,但是律师可以
在这个基础上总结写出好的PL,那没有问题。
2.找各种杂志的assistant editor要审稿。数字到达10+
就可以开始作手了。
找不找律师看你们的时间。虽然是基本躺过,不过找律师么,省点事,也有个第三方视
觉的好处。反正几千块钱,也无所谓了。 |
|
w******n 发帖数: 13202 | 50 从定义上而言,的确可以算。
但是如果在法庭上的论证过程来看,是熟人,是有conflict of interest的嫌疑的。
所以,如果品审员没有查出对方和你的关系呢,当然无事,查出来的话,可信度就难说
。总的来说呢,你这个推荐信是可以上的,我的师弟当初和你的情况一模一样,他就是
用了一个以前的熟人的推荐信,也过了。
所以,你这个推荐人,可以强调没有一起同事过的事实,不用强调不认识无交集的的一
面。就好了。
所以,你也没有在使用这个推荐信的时候撒谎,这个就成。
alie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