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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发帖数: 947 | 1 申请EB-1a,b及NIW除了自己本身的条件外,还要考虑一些人为的因素。而且我认为这些
人为的因素,恐怕比申请人的资格还来的重要。
什么是好的申请?简单来说法律条件配合而且证据提的出来。法律条件有广义及狭义两
类,因为每个人的状况都不同,法律不可能顾及到所有的人。因为如何解释自己的实际
状况是很重要的。再来就是资料提的出来。不要说的出来却拿不出来,到时反而伤到自
己。
什么是不好的申请? 基本上是沾了法律条件的边,但是证据却提不出来。例如很久以前
的资料现在找不到了。研究是以教授挂名,自己只是个出劳力的人。还有就是不知道怎
么表达自己。
另外我们还要考虑移民局及移民官当时的心里状态。首先因为EB-1a,b及NIW的法律是比
较活的,因此移民官的审理空间就比较大,往往不是我们能够预知或是控制的。我们建
议大家下列几点:
1. 把法律条文与自己的资格配好。
2. 不要提出一些模凝两可得东西。
3. 不要提出一些不当的辩词。
4. 考虑移民官只有15到20分钟的审理时间,因此要简洁清晰。
5. 不要寄出太多移民官无法处理或搬动的文件。寄著多并不一定好。质比量重要。
6. 不要提出一些容易砸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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