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一个事情很郁闷,急求帮助!!
我最近在申请一个专业执照,其中需要填写工作经历,上面写的是non-employment or
out of country employment. 我有一段两年的unpaid的part-time的咨询经历,主要是
帮朋友忙,也没有工资,也没有合同,对我申请执照没有任何帮助。我当时脑子抽抽就
填上了。
现在我搜索了一下employment的定义,发现我这个只能算volunteer,没有工资也没有
合同也不是全职,不能叫employment.
我现在这份执照申请雇主还没有交钱,所以还没有开始审核。但是我已经不能改了。大
家说我是联系申请执照的单位问问能不能重新申请,还是联系雇主,还是不管呢?
我怕联系执照申请单位人家会觉得我故意的,但不管我又觉得以后永远都得用这个不准
确的记录说不定有后患。所以请大家给我点建议,十分为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