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 发帖数: 1 | 1 批个马甲上来找兄弟姐妹请教一下.
事情是这样的,以前和公司一同事(美国人)关系挺好的(刚来公司,什么都不懂),大家打
打闹闹的,经常一起吃饭,聊天什么的,他这人就是喜欢损人,以前就当开玩笑,过了就算
拉,可是他不知分寸的乱开玩笑,有时候气不过就开回去了,久而久之,大家都不怎么理他
了.
几个月后,不知道是谁告密到HR那,说他在组里人际关系不好,大家都不喜欢他.
这下好拉,HR找组里一个一个的问话,当然也找了我,对于HR问我的关于他的事,我大部分
都承认拉,事实嘛
结果他反咬我一口,可能猜到我是外国人,不敢跟他计较,说我以前踩他的脚趾头,我的确
作过,我承认,不过当时是因为他说我坏话,我就踩了他一脚,大家都在打打闹闹
就因为这事,HR给了我一个警告,说我在办公室行为不检,30天警告,如果30天内再犯,立
即开除,而且这个警告会永远放在我的档案里
大家给我出个主意,难道我就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踩拉他的脚趾头,就一辈子背着这个
罪名,影响我升职,绿卡,换工作拉?
我想跟公司提,30天一过,表现良好的话这个处分就撤消,大家帮我出出主意 | A******7 发帖数: 1920 | | h**********k 发帖数: 168 | | c*****e 发帖数: 148 | | o*****t 发帖数: 72 | | p********a 发帖数: 5352 | | n*****g 发帖数: 4 | 7 踩脚指头可以被认为是physical assault,这种东西,可轻可重,平时可能没什么,如
果象文革时期大家互相揭发,那就不好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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