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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发帖数: 574 | 1 最近,工作居住大半辈子的老吴遇到一件令他极度气愤的事,自己的一处老宅突然转到
“别人”名下了。更令他难以接受的是,这个“别人”是自己的亲生小女儿。
“爸爸,你们的房子已转到我的名下了。”6月3日,38岁的独身女儿吴某致电父亲老吴
,说房子已是她的,并要挟说卖掉房子,把年老的父母赶出去。还说可以把房子“租”
给父母。吴某的母亲一直患有高血压和冠心病,一气之下病情加重,当场昏倒,被紧急
送往医院抢救。
老吴年轻时南下工作,和当地女知青在广州结了婚,辛苦打拼下,还买下了一套商品房
,成为这对老夫妻最大的一笔财产。可身份证、户口本都在自己手上,没签过任何卖房
合同或赠予协议,房子怎么会突然转到女儿名下?
这一切缘于一年前的5月初,女儿吴某突然向老吴求助,说要做生意需要一笔贷款,想
让父亲用房产作担保。当年5月14日,在女儿的多番恳求下,老吴带上房产证、身份证
等证件,前往广州某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陪同前往的还有帮女儿做贷款的两位业务员
,男业务员叫李×兵,女业务员姓陈。没想到,当日的委托书里竟然“暗藏杀机”,被
加上一份伪造的“单身证明”后,就被委托人低价“卖给”了女儿。
“当时是下午4时多,公证处10楼没有人。”老吴说,他和女儿在大厅的圆桌前坐下,
李×兵拿出早准备好的材料让老吴签名,说是做贷款的“委托书”,“还没仔细看,他
们就让我在底下签字。那个男的还帮忙去交了费。最后说搞定了,可以走了。”女儿以
“还要办贷款手续”为由,拿走了房产证原件。
最让老吴感到气愤的是,在委托书的附属材料中,一向夫妻恩爱的他成了“单身多
年”,离婚证书、单身证明一应俱全!离婚证上的相片明显是新照的,这是怎么回事?
老吴突然想起,办公证之前,有一次女儿把他拉到照相馆,说是想给父亲办一个出境旅
行证明,就照了相,没想到相片却出现在“离婚证”上。家属向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
进行核实,发现盖有该单位“印章”的“离婚证”和“单身证明”是伪造的。为此,民
政局为老吴开出了证明,以此证伪。
在家人电话逼问下,女儿吴某在书信中才说,离婚证和其他材料是李×兵和陈小姐提供
给公证处的,“拿到办好的公证书时,他们才告诉我,已办了离婚证作为‘婚姻状况证
明’”。面对被自己气病的妈妈,吴某说:“妈妈,因房产是你和爸爸的共有财产,要
你去公证处出示身份证签名,你肯定不同意……这件事爸爸完全不知情,你不要责怪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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