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 发帖数: 2026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Detective 讨论区 】
发信人: nile (nile), 信区: Detective
标 题: 大陪审团制度是美国司法黑洞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Feb 27 10:47:56 2015, 美东)
大陪审团制度源于聯邦憲法的權利法案,以保障普通公民的權利不受政府權力的侵犯。
憲法第5條修正案規定,除非大陪審團提起公訴,人民不受死罪或其它不名譽罪的審判。
所谓的陪审团(Jury),其实就是“公民审判团”,这些公民中没有受过专业法律训练
,也没有多少与断案有关的专业知识,但法律却赋予他们判案的权力,决定一个嫌疑人
是否有罪。联邦大陪审团(grand jury)由16至23名陪审员组成。根据法律规定,所有
联邦法院起诉的重罪,都必须经过大陪审团这一关;许多州也规定重大刑事案件应当经
过大陪审团的审议,只有少数州规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大陪审团的审议。
大陪审团的主要作用是听取检察官的报告,检视证据,决定是否起诉被告。对于重罪(
felony)的指控,必须通过大陪审团的审查,决定是否以该指控的罪名起诉嫌疑人。嫌
疑人也可以放弃这个权利,直接要求进入审判程序,相当于放弃免予起诉的机会。
大陪审团的是保审理过程是保密的,只有当事人、法官检察官和证人参加,外人不得入
内。在大陪审团就是否起诉表决时,检察官也不得在内。大陪审团只听取公诉一方的证
据和意见,而不听取辩护人的意见,所以,检察官只要说服大陪审团,案件就可以顺利
进入起诉程序。在弗格森枪击案中,地方法院的大陪审团通过审查,否决了检察官的起
诉意见,所以,嫌疑人至少目前不用上法庭了,也就谈不上有罪了。
从大陪审团法律机制中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问题是审判可以由检察官一人操纵。如果
检察官意图庇护当事人,完全有可能利用其对案件事实资源的掌控对大陪审团产生影响
,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所以弗格森枪击案的当事人其实是逃脱了法律审判。而纽
约梁警官则是面临本来就应该接受的法律审判。
一个警察在黑暗中打出一枪子弹击中受害人。他理当受到起诉经过法庭辩论决定是否有
罪。那么在光天化日下面对受害者连发数枪将其击毙的警察免于起诉就非常不合理。而
这就是大陪审团的存在造成的奇怪现象。大陪审团制度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制造了一个
制度性的法律黑洞,成为美国警察滥用警力公器私用的庇护所。 |
N*******M 发帖数: 3963 | |
k**o 发帖数: 15334 | 3 哥们儿你在美国做过陪审员没有?我做过一次之后,感觉陪审员制度下,
制造冤案不能说100%不可能吧,大概几率也就1-2%的那样。毕竟所有陪审员
都是傻叉的几率太小了。只要其中一个反对,就不能给嫌疑人定罪。
证据确实是非常overwelming,才有可能说服所有陪审员定罪。
但是同时缺点就是,比较容易让确实有罪的人walk。 |
A*****i 发帖数: 494 | 4 也就1~2%。。这么严肃的事情上,你觉得1%的概率很小么。。
【在 k**o 的大作中提到】 : 哥们儿你在美国做过陪审员没有?我做过一次之后,感觉陪审员制度下, : 制造冤案不能说100%不可能吧,大概几率也就1-2%的那样。毕竟所有陪审员 : 都是傻叉的几率太小了。只要其中一个反对,就不能给嫌疑人定罪。 : 证据确实是非常overwelming,才有可能说服所有陪审员定罪。 : 但是同时缺点就是,比较容易让确实有罪的人w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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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 发帖数: 22013 | 5 如果陪审员都是像楼主nile那样的,那确实容易出冤案。
楼主以己推人,自然就觉得肯定到处是冤案了。
幸好这个世上还是正常人多,所以冤假错案也不常见。
【在 k**o 的大作中提到】 : 哥们儿你在美国做过陪审员没有?我做过一次之后,感觉陪审员制度下, : 制造冤案不能说100%不可能吧,大概几率也就1-2%的那样。毕竟所有陪审员 : 都是傻叉的几率太小了。只要其中一个反对,就不能给嫌疑人定罪。 : 证据确实是非常overwelming,才有可能说服所有陪审员定罪。 : 但是同时缺点就是,比较容易让确实有罪的人w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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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发帖数: 5258 | 6 陪审员的筛选很严格的,我的一个美国同学曾经被招去做陪审员,报道的时候法院问有
没有看过相关媒体报道,他说当然了我很关心这个案子……然后就被刷下来了。 |
d**********r 发帖数: 24123 | 7 陪审员的筛选第一关是过被告这一关。这时候一般被告都会选对自己有利的陪审员。然
后才是原告来筛选。这和美国的无罪推定是一个源头。
就是另可放走坏的,不可错杀一个。 |
k**o 发帖数: 15334 | 8 我觉得没有更好的制度下,目前这个制度很不错了。如果有坏检察官试图
制造100个冤案,只能成功一两次,制度上很理想了。我觉得在中国如果
公检法系统铁了心要制造冤案,100次能成功至少99次。
【在 A*****i 的大作中提到】 : 也就1~2%。。这么严肃的事情上,你觉得1%的概率很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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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发帖数: 380 | 9 是啊,在批评目前的制度的时候,如果能提出更优的改进意见,这样在才算是言之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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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 发帖数: 7321 | 10 没错!
见神探聂海芬
【在 k**o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没有更好的制度下,目前这个制度很不错了。如果有坏检察官试图 : 制造100个冤案,只能成功一两次,制度上很理想了。我觉得在中国如果 : 公检法系统铁了心要制造冤案,100次能成功至少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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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 发帖数: 19309 | 11 这个适用于所有国家
【在 n*********g 的大作中提到】 : 是啊,在批评目前的制度的时候,如果能提出更优的改进意见,这样在才算是言之有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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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 发帖数: 10466 | 12 属实。
而且中国冤案多不说,也放走了大量坏人,比如nile的主子孙维。
【在 k**o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没有更好的制度下,目前这个制度很不错了。如果有坏检察官试图 : 制造100个冤案,只能成功一两次,制度上很理想了。我觉得在中国如果 : 公检法系统铁了心要制造冤案,100次能成功至少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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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 发帖数: 16092 | 13 你们都没农清楚, Nile这次批判的是Grand Jury大陪审团 不是一般的Jury, 大陪审
团作用是决定是否起诉(indiction) ,不是有罪无罪 ,其process 是保密的,确实有
问题, SB Nile 这次终于有点sense ,但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已经提出过了
【在 k**o 的大作中提到】 : 哥们儿你在美国做过陪审员没有?我做过一次之后,感觉陪审员制度下, : 制造冤案不能说100%不可能吧,大概几率也就1-2%的那样。毕竟所有陪审员 : 都是傻叉的几率太小了。只要其中一个反对,就不能给嫌疑人定罪。 : 证据确实是非常overwelming,才有可能说服所有陪审员定罪。 : 但是同时缺点就是,比较容易让确实有罪的人w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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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 发帖数: 9453 | 14 那就 100% 好了, 这样罪犯基本不能被定罪。
你觉得下次罪犯断你头的时候, 需要 x% 的证据?啥事都是平衡, 你要来极端肯定倒
霉。
【在 A*****i 的大作中提到】 : 也就1~2%。。这么严肃的事情上,你觉得1%的概率很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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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 发帖数: 12955 | 15
判。
你是傻X啊。大陪审团的任务是决定是否起诉,和最后的审判结果毫无关系。检察官能
搞定大陪审团只是第一步而已,搞不定陪审团还是屁用没有。倒是嫌犯一方能搞定大陪
审团好处多多。
【在 n**e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Detective 讨论区 】 : 发信人: nile (nile), 信区: Detective : 标 题: 大陪审团制度是美国司法黑洞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Feb 27 10:47:56 2015, 美东) : 大陪审团制度源于聯邦憲法的權利法案,以保障普通公民的權利不受政府權力的侵犯。 : 憲法第5條修正案規定,除非大陪審團提起公訴,人民不受死罪或其它不名譽罪的審判。 : 所谓的陪审团(Jury),其实就是“公民审判团”,这些公民中没有受过专业法律训练 : ,也没有多少与断案有关的专业知识,但法律却赋予他们判案的权力,决定一个嫌疑人 : 是否有罪。联邦大陪审团(grand jury)由16至23名陪审员组成。根据法律规定,所有 : 联邦法院起诉的重罪,都必须经过大陪审团这一关;许多州也规定重大刑事案件应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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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 发帖数: 16092 | 16 但是检查官可以操纵大陪审团 使罪犯不被起诉,对受害者和亲属来说同样是injustice.
【在 x****u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 : 你是傻X啊。大陪审团的任务是决定是否起诉,和最后的审判结果毫无关系。检察官能 : 搞定大陪审团只是第一步而已,搞不定陪审团还是屁用没有。倒是嫌犯一方能搞定大陪 : 审团好处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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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 发帖数: 12955 | 17
injustice.
警察还可以毁灭证据,法官还可以操纵审判程序。还是别上法庭,直接自己动手复仇得
了。
【在 k**********4 的大作中提到】 : 但是检查官可以操纵大陪审团 使罪犯不被起诉,对受害者和亲属来说同样是in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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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 发帖数: 16092 | 18 你说的这些即使发生也是个案, 大陪审团是制度问题主要原因是过程不公开
【在 x****u 的大作中提到】 : : injustice. : 警察还可以毁灭证据,法官还可以操纵审判程序。还是别上法庭,直接自己动手复仇得 :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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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 发帖数: 358 | 19 从大陪审团法律机制中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问题是审判可以由检察官一人操纵。如果
检察官意图庇护当事人,完全有可能利用其对案件事实资源的掌控对大陪审团产生影响
,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所以弗格森枪击案的当事人其实是逃脱了法律审判。而纽
约梁警官则是面临本来就应该接受的法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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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d more light on how did you get 所以..其实 in this context? |
x****u 发帖数: 12955 | 20
原来检察官伙同大陪审团做手脚放走罪犯不是个案,是潜规则。
你以为法律程序里面有多少是公开的?
【在 k**********4 的大作中提到】 : 你说的这些即使发生也是个案, 大陪审团是制度问题主要原因是过程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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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 发帖数: 11604 | 21 大陪审团对外匿名是必须的。所以大家也不要喷不公开了。
大陪审团的问题,和美国民主制度的问题是一样的,那就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是绝
大多数选民拥有共同的价值体系、信仰体系。这个前提在美国建国的时候是成立的。可
是现在大成问题。没有这个前提的话,大陪审团和民主制度都会崩溃。我审过个案子,
里面被告用木棍殴打了受害者。两个黑人年轻陪审员,认为这不算什么滥用武力,死也
不改口,所以只好解散陪审团以后再审。大家可以推论下,黑人年轻男人多了的话,以
后用枪打死人可能也不能定罪。 |
n**e 发帖数: 2026 | 22 检察官就不要去伙同大陪审团了。只需在证据层面上打点擦边球就足以左右这些乌合之
众了。
【在 x****u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来检察官伙同大陪审团做手脚放走罪犯不是个案,是潜规则。 : 你以为法律程序里面有多少是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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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 发帖数: 2026 | 23 搞清楚,不是匿名的问题,是不公开审理案件。没有律师参与。
【在 v*******e 的大作中提到】 : 大陪审团对外匿名是必须的。所以大家也不要喷不公开了。 : 大陪审团的问题,和美国民主制度的问题是一样的,那就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是绝 : 大多数选民拥有共同的价值体系、信仰体系。这个前提在美国建国的时候是成立的。可 : 是现在大成问题。没有这个前提的话,大陪审团和民主制度都会崩溃。我审过个案子, : 里面被告用木棍殴打了受害者。两个黑人年轻陪审员,认为这不算什么滥用武力,死也 : 不改口,所以只好解散陪审团以后再审。大家可以推论下,黑人年轻男人多了的话,以 : 后用枪打死人可能也不能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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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 发帖数: 247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