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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tgui (bxtgui) 于 (Thu Jun 6 08:49:50 2013, 美东) 提到:
请看方舟子博士是怎样给“朱令案唯一嫌疑人”孙维当辩护人的?
(2013-06-06 0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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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朱令案 朱令事件 铊中毒 孙维 孙释颜 贝志城 方舟子 平安北京
请看方舟子博士是怎样给“朱令案唯一嫌疑人”孙维当辩护人的?
姚有为
我首先做四个声明:1、我是应朱令的一个大学同班同学的恳切请求写此文的。我们的
国度是一个神奇的国度,没有最神奇,只有更神奇,所以每时每刻网民的眼球都会同时
被N个热点事件吸引,朱令事件就是当前热点的事件之一。在网上输入“朱令事件”检
索,能找到很多帖子,其中百度百科的“朱令事件”中介绍的比较详细。我写此文主要
是为了满足朱玲同学的请求,也算是对朱令及其家人的一个声援。朱令案惨绝人寰,但
真相至今石沉大海,没有真相的社会任何人都没有安全感,声援朱令也是声援自己。最
接近真相的应该是朱令的家人和同班同学,朱令太惨了,我写该文也是鼓励朱令的同班
同学,希望有更多的朱令的同班同学以各种方式帮助朱令。2、本文纯从化学的角度剖
析方舟子博士的无知无耻,让网友看清方舟子博士的丑恶嘴脸,但对朱令案不做任何议
论。3、我为自己说的每一句负责。我是一个实名作家(学者),网友在百度、谷歌等
搜索引擎中输入我的名字检索,就能立即找到一些经销我的著作的网上书店和储藏我的
著作的网上图书馆。我1985年毕业于师范大学化学系,所以算是个老化学了。拙作《水
.生命.健康》和《人.成语.环境》是与化学和环境科学有关的科普作品,我是以严谨的
科学态度创作的,我写本文也坚持严谨的科学态度,所以任何学者和网友都可以对我的
观点直言不讳地批评指正,如果我认为你说得对,会立即更正。4、更欢迎方舟子博士
实名反驳,不过我断言方舟子博士没有能力实名反驳,充其量再组织新语丝网络暴徒采
用网络昵称或匿名谩骂,但是我已经习惯了新语丝网络暴徒的谩骂,我不会再生气。特
此声明。
先介绍一下方舟子博士:方舟子算是网络“名人”、博客“大师”,在网上输入“方舟
子”检索,就会找到他的很多博客。百度百科“方舟子”中有他的自吹自擂的介绍,他
自诩网络学术“打假斗士”、科普作家等。
再简要介绍一下朱令案。简言之,朱令案是一个沉冤19年的悬案。1994年清华化学系女
生朱令被投毒,造成严重铊中毒,从此终身残废,不能自理生活。1997年朱令的同班、
同宿舍女生孙维被北京警方作为“唯一嫌疑人”审讯8小时后释放,从此案件不了了之
至今。2013年5月3日,朱令案上了美国白宫请愿网(we the people)。白宫请愿网是
美国总统奥巴马于2011年9月1日推行的请愿网站。2011年9月1日,美国白宫宣布白宫官
网将开设一项“网络问政”的新功能,美国公民可在一个名为“我们人民”的白宫子网
页上,根据自己关心的重要议题提交请愿书,参政问政。白宫请愿网平台为美国人提供
了一个创造、分享和签名请愿的新途径,美国人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传达自己对政府政策
和行为的意见与建议。请愿可针对美国面临的任何重大问题。该网站规定,在请愿发出
30天内达到10万人签名的,就可得到白宫回复。2013年5月3日该网站出现关于朱令案的
请愿,请愿称:孙维有动机、有途径获取铊、导致朱令瘫痪,此后更名并通过“婚姻欺
诈”赴美,并“请求政府调查并驱逐她”。至5月6日16时04分,签名量已突破10万人。
对这个特殊的请愿,白宫虽然没有回复,但是引起了美国等很多西方媒体的关注,从而
使朱令案成为举世关注的案件。西方媒体关注反过来引发了很多国内媒体的关注,从而
使朱令案成为近来最热点的事件。
自从10多年前从媒体得知朱令案后,我就特别关注朱令案,也许主要原因有三:一是,
我与朱令的专业相同。二是,朱令案是我国首例铊投毒案。三是,中毒后的后朱令非常
悲惨,可谓惨绝人寰,惨不忍睹!
朱令案的水太深,所以我一直没想写文章。我写该文是因为被一封偶然来信感动了。前
天我收到了一个自称朱令的大学同班同学的人的来信,他没有告诉我真名,还请求我对
某些信的内容保密。他的信写得很感人,若没有真挚的同窗之情,不可能写的那么感人
,所以我相信了他。为了保密,我只能简要介绍一下。朱令的同学偶然到了我的网站,
仔细看了我驳斥方舟子诋毁中医的文章,告诉我方舟子最近又在朱令案中搅浑水,恳请
我实名写文章驳斥方舟子。岁月的长河已经流逝了快二十年了,但是朱令的同学还在暗
中帮助她,这是人性的光辉,这是良知的光辉,所以我对此十分感动,所以我看了方舟
子的搅浑朱令案的文章之后,决定满足朱令同学的请求。
坦率地说,我与方舟子有前怨。我与方舟子结怨是因为他诋毁中医。方舟子博士诋毁中
医是打着现代科学的旗号,但是他的伎俩主要有四种:一是,玩诡辩术,胡搅蛮缠。二
是,故意撒谎,混淆视听。三是,不懂装懂,信口雌黄。四是,胡言乱语,无知无耻。
其中“胡言乱语,无知无耻”是其最显著的特点。我与方舟子交锋一年多,对他深刻了
解,他就是一个不学无数的居心叵测的网络耗子。他在化学等自然科学方面十分无知,
却道貌岸然地打着科学的旗号诋毁中医,这是他无知无耻的一个重要表现。我看了方舟
子博士搅浑朱令案的所有文章,他搅浑朱令案的文章的伎俩与诋毁中医的文章完全一样
,是故伎重演。不谦虚地说,我修理方舟子博士经验很丰富,所以决定写此文。
我现在很忙,所以不想在朱令案中与方舟子这个无赖长时间纠缠,我只想抓住他的软肋
,狠狠地踹他一脚,打掉他的丧心病狂就算了。方舟子博士在《义务为“朱令案唯一嫌
疑人”孙维当一次辩护人》(方舟子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2e7l1.html)这篇文章中表现得最狂妄、最无知、最无耻,所以我就选这篇文章再教训一下他,我在下面引用的方舟子博士的谬论都选自该文。他在该文中表现的无知主要体现在化学方面
晕以诒疚闹写渴谴踊У慕嵌绕饰龇街圩硬┦康奈拗蕹堋br />
一、方舟子博士根本不了解化学专业特点
【方舟子的无知无耻】:
此次我介入朱令案的讨论,是不满于贝志诚、童宇峰、张捷这三个“追凶英雄”长期以
来捏造、散布关于朱令案的种种谣言,搞有罪推定、网络公审,煽动网上暴民去骚扰孙
维、孙维同学好友,原先并无意为孙维做辩护。但在网上有人造谣说我拿了孙家40万替
孙维洗白,是个姓王的当中间人,如果他说假话就死全家云云。然后很多人就拼命地转
这条谣言。虽然让造谣者的家人跟着他遭殃很不人道,我还是要说这是个谣言。朱令律
师张捷则说我站在恶性案件嫌疑人的立场上是无德,说我有“鸿鹄之志”,想靠孙家的
势力当两会代表,还骂我是孙维的鸭子。原来他这只小燕雀知道的鸿鹄之志就是像娱乐
明星一样去当两会代表花瓶,而他当律师是为了去当别人的鸭子。
……
这是欺骗外行的说法。化学不是毒物学、毒理学,化学系学生并不会专门去学习某种元
素的毒性。找《无机化学》教材看看,就可知里面并不介绍铊的毒性,只是在介绍硼族
元素时会简单提一下铊盐的化学性质。化学系的学生除非有特殊的兴趣,不了解某种元
素、试剂的具体毒性,是很正常的,最多是知道某种试剂有毒。老师在指导实验时,最
多也只是告诉学生某种试剂有毒,要如何防止吸入,而不会具体讲其毒理。铊在实验中
罕用,一般化学系学生对它并不了解。
【我的剖析】:
事实上我们化学专业不仅学习物质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对重要的有毒物质还要了解
其毒性。对实验用到的剧毒化学物质,不仅要充分了解其毒性,还要知道怎样防止中毒
,怎样处理各种意外事故,这些问题老师都强调得很清楚。重要的有毒物质的毒性机理
课本上说得也比较清楚,通常老师在讲课的时候还补充一些。我当过中学化学老师,方
舟子博士对有毒化学物质的理解还停留在中学水平上。比如说,学了中学化学的人都知
道一氧化碳(CO)有毒,但是不知道一氧化碳的毒性机理,中学老师也不会补充一氧化
碳的毒性机理,因为一氧化碳的毒性机理中学生理解不了。但是大学对一氧化碳的毒性
机理就讲得比较清楚了。例如,我学的《无机化学》课本对一氧化碳的毒性机理是这样
论述的:“一氧化碳之所以对人体有毒,是因为它能与血液中携带O2的血红蛋白(Hb)
形成稳定的络合物COHb。CO与Hb的亲和能力约为O2与Hb的230-270倍。COHb络合物一旦
形成后,就使血红蛋白丧失了输送氧气的能力。所以CO中毒将导致组织低氧症,如果血
液中的50%的血红蛋白与CO结合,即可引起心肌坏死……”很显然,方舟子博士根本不
了解化学专业特点,他这样的信口雌黄是对我们化学专业的污蔑,对此表示强烈愤慨!
从方舟子的这段信口雌黄来看,他也不了解朱令的专业,朱令的专业不是普通化学专业
是“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普通化学专业的四大基础课是无机化学、有机化学、
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仪器分析是分析化学的一个分支。朱令的专业是侧重仪器分析。
方舟子借朱令的专业就断言“化学系学生并不会专门去学习某种元素的毒性”,不懂装
懂。不懂装懂、信口雌黄是方舟子博士的一个显著特点,方舟子不懂中医,却诋毁中医
,所有丑态百出。他不懂化学专业,却又信口雌黄,所以又丢人现眼了。
再就是,方舟子博士的“化学系的学生不了解某种元素、试剂的具体毒性,是很不正常
的。”这句话也不是规范的化学语言,因为化学试剂包含“某种元素”,或者说“某种
元素”也是化学试剂。我想,任何学了初中化学的人看了我的分析,都能够认识到方舟
子博士的无知无耻。可见方舟子博士的化学功底实在是太差了!方舟子博士连规范的化
学语言都不会说,还以化学内行的语气对朱令案说三道四,真是无耻之尤!
由于兴趣爱好不同,一个人没有学好某门学科很正常,对化学一窍不通的人照样能成为
一个出色的歌唱家。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很多人在闲扯时表现出对化学的无知,但是我
从来不当场指出他(她)的无知,因为他的无知不会对别人造成伤害。再就是,大多数
中国人很要面子,我如果当场指出某个人在化学方面的无知,那就是伤了人家的面子。
我在这里明确指出方舟子博士在无知,是因为他以化学内行而自居,而信口雌黄。方舟
子博士的这种信口雌黄就是对化学内行的一种羞辱。假如方舟子博士是我的学生,我会
因为有这样的无知无耻的学生而深感羞愧,我会当面严厉斥责他!
方舟子博士的这种无知无耻的诡辩,只能是居心叵测的表现,只能是弄巧成拙,只能是
越辩越黑。
二、孙维不知道铊的毒性、毒理才是不正常
【方舟子的无知无耻】:
清华大学化学系特殊一点,是因为在历史上有人因为吸入铊蒸汽中毒,所以据物化2班
的同学回忆,老师在课堂上曾经讲过铊有毒,但也没有具体讲其毒性、毒理(老师估计
也不懂)。有毒的元素、试剂多得是,除非是讲者无心听者有意。张捷说物化2班曾经
就铊的毒性做过培训,那是他的幻想。
孙维和一般化学系学生不同的是,她在实验课题中用到铊试剂。但是她并不是研究铊的
毒性、毒理的,其参与的实验课题是《一种奇特的流体室温磷光现象──无保护性介质
水溶液中丹磺酰氯的RTP发射》,硝酸亚铊只是实验中用到的几种试剂之一,该实验与
其毒性无关,她不知道其毒性、毒理,也很正常。这和复旦大学投毒案不同,该案嫌疑
人是医学院学生,研究的就是用于投毒的N-二甲基亚硝胺的毒性。
【我的剖析】:
铊是不常见的稀有金属,普通化学本科专业没有铊的内容,我是因为关注朱令案才查阅
了一些有关铊的资料。化学物质太多了,化学本科专业时间很有限,所以化学本科只介
绍常见的化学物质和基础化学理论,这很正常。但是只要在实验中用到某种有毒物质,
那就必须清楚有毒物质的毒性、毒理,指导教师会强调得很清楚,这是所有化学老师的
职责!
当时孙维的做课题的老师叫童爱军,他们用的是的剧毒的硝酸亚铊(TlNO3)。我坚信
童爱军老师肯定对参入课题的每一个人讲清楚硝酸亚铊的毒性、毒理,还要讲清楚意外
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比如说,硝酸亚铊万一溅到眼睛里应该怎么办?硝酸亚铊万一溅
到皮肤上应该怎么办?化学本科生给做课题研究的老师当实验助手是很平常的事,我就
给做课题研究的老师当过实验助手,所以我对此非常清楚。做任何化学实验都可能出现
意外事故。比如说,配制硝酸亚铊溶液时,要用手拿着容量瓶反复摇动。如果不小心容
量瓶掉在地上,如果酸亚铊溶液脚上……意外事故与实验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没有很大
关系,实验操作技能非常熟练的老师可能出现意外事故,全世界任何大学的化学系的老
师和学生肯定都很清楚这一点。清华大学的化学老师如果不给参与实验的学生讲清楚剧
毒化学试剂的毒性、毒理,不讲清楚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那不是天大的笑话?所
以孙维不知道铊的毒性、毒理才是不正常!
如果方舟子博士认为我的这些说法不可信,可以立即到清华询问童爱军教授。询问全世
界的任何一个指导学生用剧毒化学试剂做实验的化学教授都行。
童爱军老师也许只强调硝酸亚铊的毒性、毒理,不会给学生讲硝酸亚铊的致死量和铊中
毒症状。但是假如我想投毒的话,我会立即到图书馆查阅相关的资料。能证明孙维不知
道硝酸亚铊的毒性、毒理,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她的指导教师童爱军证明从
来没有给她说过铊的毒性、毒理;二是,有证据证明她从来没有去图书馆查阅有关资料
。谁能提供这样的证据,北京警方!如果破案警察不是很笨的话,他们会到图书馆查看
与铊有关资料,警方有办法知道谁看过或者没看过资料……
我坚信,当年童爱军老师和所有课题组的成员都是办案警察怀疑的对象,都会被警察调
查、询问,童爱军老师和其他课题组的成员绝对不会说自己不了解硝酸亚铊的毒性、毒
理,而是用充分的理由证明自己与朱令在日常生活中没有交集。
三、方舟子博士根本没看过《白马酒店》
【方舟子的无知无耻】:
在朱令案之前,至少有三个途径:一、铊投毒是推理小说中常见的题材。当时在北大力
学系上学的贝志诚自己都说过,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推理小说《白马酒店》中就有铊投
毒的描写。该书中译本是在1990年左右出版的。
【我的剖析】:
前些年我就从网上下载了《白马酒店》,小说中仅仅提到铊盐,但没有说是哪一种铊盐
,更没有说致死量是多少,不懂化学的人谁会依据这样一个摸不清楚真伪的小说去投毒
呢?就是我这样的化学专业的人,若仅仅看了这篇小说,那也不知道怎么购买铊盐,更
不知道购买多少了。现在任何网友都可以立即免费下载《白马酒店》,都把自己当作想
用铊盐投毒的人,你看了《白马酒店》后能制定一个可行的投毒方案?肯定不能!如果
方舟子博士看了《白马酒店》后能制定一个完美的投毒方案,那我立即高呼:方舟子博
士是举世罕见的投毒天才!
事实上,方舟子博士到现在也不清楚铊的致死量问题。他在《一种致命元素的传奇》(
方舟子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2e7nh.html)一文中绘声绘色地科普铊。比如,方舟子博士在该文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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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者喜欢用铊投毒,因为铊无色无味,需要的量很少(大约一克就可致死),不容易
被察觉,而且毒发后出现的症状(肠胃反应、脱发、外周神经疾病等)容易与别的疾病
混淆,难以确诊。铊投毒也因此成了侦探小说、影视的常见题材。其中最著名的是曾经
当过药剂师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在1961年发表的《白马酒店》,由于对铊投毒方法和中
毒症状的描述相当精确,被批评是投毒教材。的确也有一些铊投毒案例案犯是因为读《
白马酒店》受到的启发。例如1988年美国佛罗里达的铊投毒案,警方在搜查嫌犯的房间
时,找到了一本《白马酒店》。日本有三起铊投毒案在侦破时,是否读过《白马酒店》
都被作为重要的证据来调查,特别是1991年的东京大学医学部案件,证人关于嫌犯读过
此书的证言甚至被当成重要证据。
《白马酒店》也曾起过正面的作用。1971年英国博温登一家工厂有大约70人出现奇怪病
症,有3人死亡。一名读过《白马酒店》的医生意识到那可能是铊投毒,联系了警方。
最终发现是一个在14岁时就投毒杀过家属的员工把铊投在茶里让大家喝。1977年,一个
19个月的婴儿因为得了怪病,从卡塔尔送到伦敦抢救。一名读过《白马酒店》的护士怀
疑是铊中毒,做了铊中毒检测后证实了其怀疑,不过不是被人下毒,而是误食含硫酸铊
的鼠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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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发表在《新华每日电讯》(2013.5.17)上了。《新华每日电讯》的某个编辑
肯定时对化学一窍不通的文科傻帽,所以把方舟子博士当作是学识渊博的学者了,当作
是《白马酒店》研究专家了,当作是精通铊的化学大师了,所以把这篇“科普大作”当
宝贝了,但是我看了一遍就发现了很多无知无耻。我从“投毒者喜欢用铊投毒,因为铊
无色无味,需要的量很少(大约一克就可致死)”这句话断言他根本就不了解铊,更不
了解有毒化学物质致死量的问题。金属铊和它的化合物都有毒,但是它的化合物有很多
种,有氧化物、氢氧化物和多种盐。不同的铊化合物的毒性也有差别,致死量也不同。
再说。铊在化合物中有两中价态:+1和+3。+3的毒性比+1的强很多。硝酸铊[Tl(NO3)3]
的毒性要比硝酸亚铊(TlNO3)强很多。在化学上致死量都是用g/kg(或者mg/kg)表示
,就是说,体重越重抗毒能力就越强。假如毒死一个50 kg的大人需要某种毒物是1g,
那么毒死一个5kg的小孩只需0.1g就足够了。很显然,方舟子博士的这种信口雌黄的科
普就是文字垃圾!
很明显,方舟子博士借《白马酒店》诡辩,就是故意搅浑水,就是故意转移人们的视线
,就是居心叵测。
四、方舟子博士把别人的错话当真理了
【方舟子的无知无耻】:
孙维说的是铊溶液。在多人作证铊溶液就随便放在桌上,别人也可以进入实验室拿走铊
溶液后,张捷改口说其实验所用的铊溶液因为浓度太低,要用固态铊盐来投:“下毒的
铊无法使用铊试剂受害人体内的铊含量一瓶试剂不够用;大约需要1.5升,两大啤酒瓶
大量液体不好携带也不好投毒只能使用固体”、“铊盐固体上锁保存证明外人无法取得
”。
但是孙维能够“合法接触”到的只是铊溶液,她不掌管储存固态铊盐的毒品柜钥匙,“
清华大学化学系的一位老师也告诉朱令父母,清华的化学毒品管理很严,两个人拿毒品
柜的钥匙,同时开方可取出。”(《新民周刊》2006年1月)既然投毒只能用固态铊盐
,孙维即使能设法搞到,也和其他学生一样只能是“非法”的,她就不再具有唯一性,
不能再以此认为其嫌疑比其他学生大。
从孙维一直在讲铊溶液看,可知她和其他人一样想当然地以为朱令是被用铊溶液投毒的
。如果像张捷所说只能用铊盐投毒的话,反而可说明她并不知情。
另外,由于铊盐也用来作为化工原料,以前还用来做鼠药,所以要获得铊盐,并非要从
化学实验室拿。中国矿大铊投毒案使用的铊盐,就是从网上向化工厂购买的。
所以,声称“孙维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这条理由也是不能成立的。强调孙维是
“唯一合法能接触铊的人”的人,反而有栽赃之嫌。
【我的剖析】:
直言不讳地说,张捷的那段话是错误的。张捷是律师,肯定是学文科出身的,他不懂化
学,更不知道硝酸亚铊口服慢性中毒致死量,他说那样的错话还是可以原谅的。但是以
化学内行自居的方舟子博士把张捷的错话当真理,就十分愚蠢了,就十分荒诞了。事实
上是怎样呢?
童爱军课题组用的铊盐溶液是硝酸亚铊,浓度是0.05mol/L,也就是13.3g/L。硝酸亚铊
口服慢性中毒致死量为47mg/kg,假如朱令的体重50kg,那么致死量就是2.35g。若用童
爱军课题组用的硝酸亚铊溶液投毒,那么需要2.35 g÷13.3g/L=0.177L=177ml。众所
周知,小矿泉水瓶大多是500 ml,也就是说,凶手用500 ml的小矿泉水瓶从实验室里偷
出半瓶0.05mol/L硝酸亚铊溶液,就足够了。可见,方舟子博士根本就不会基本的化学
计算,这样的基本的化学计算高中差生也会,方舟子博士当年是怎样考上大学的?靠作
弊吧?
硝酸亚铊溶液是无色透明液体,从外观上看,与矿泉水完全一样。假如我是凶手,假如
我是朱令的舍友,假如我强烈妒忌朱令的容貌或者多才多艺,或者我暗恋的同学却喜欢
朱令,那我会拿一瓶矿泉水到实验室,在没有他人的时候喝掉或者迅速倒掉矿泉水,5
然后迅速倒进半瓶硝酸亚铊溶液,然后大摇大摆地拿回宿舍,即使路上遇到很多人,但
是谁会想道那半瓶透明液体不是矿泉水呢?再然后呢?再然后很简单,在朱令不在宿舍
的时候迅速地倒进朱令的暖水瓶里就行了,只需3秒钟就可潇洒地完成了投毒动作……
方舟子博士作恶多端,肯定有不少仇人,所以我在这里做个声明:如果方舟子博士的仇
人看了我的文章,模仿我的假如,给方舟子博士投毒,我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我想孙维作为一个化学系学生,绝对不会说:“在多人作证铊溶液就随便放在桌上……
”如果真这样说了,那就令人费解了。大学做化学实验是都是在规范的实验台上,在做
实验的时候某种试剂瓶可能暂时放在实验台上,但是实验完毕之后,必须把试剂瓶放到
试剂架上去!大学的化学实验室有两种:一种是学生集体做实验的大实验室,通常很多
学生在同一个大实验室做同一个实验。即使大实验室也不允许外人随便进入,最后一个
离开实验室的人负责锁门。四年大学,在我们做实验的时候从来没有外人随便进入我们
的实验室。另一种是老师或学生做课题研究的小实验室,小实验室更不会有外人随便进
入。我的毕业论文选题就是在小实验室做的,我们四个同学一个选题,能进入我们的小
实验室只有我们四个同学和指导老师。我的选题就是一个仪器分析项目,名字叫《电位
滴定法测定磷肥中的有效磷》,我学要的分析仪器孙维和他的同学肯定都清楚。我们需
要的化学试剂经指导教师签字以后去试剂仓库领取,领取试剂的同学要在《试剂领取记
录博》上签字。能接触我们用的特殊试剂的只有我们四个同学和指导老师。我们用的化
学试剂很多是剧毒试剂,还有一些事能吃的(如葡萄糖、蔗糖等),但是我们大学四年
,从来就没有出现过药品丢失的情况。
再就是,国家对生产和销售剧毒物质的企业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朱令被投毒时代的私营
企业很少,主要是国营、集体企业,那时候生产和销售剧毒物质的国营和集体都能严格
遵守的法律规定,购买剧毒物质必须有单位的证明(或者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使用剧毒物
质特别许可证)。现在是市场经济,生产和销售铊制品的企业肯定有很多是私营企业,
极个别利令智昏的人违规销售剧毒物质也不算是怪事。所以说,方舟子博士用现在的市
场混乱现象类比朱令被投毒时代,显然也是居心叵测,也是故意混淆视听。
五、方舟子博士太不了解化学专业学生的基本功了
【方舟子的无知无耻】:
原来那个杯子是孙维自己后来找出来的。如果凶手是孙维,她把杯子找出来干什么?说
找不到不就完了?据说这个杯子就是投毒渠道,但是清洗过了,所以检测不到铊。如果
孙维是凶手,她敢保证杯子就能洗得不留一点铊的痕迹?她又没有用仪器测过,也没有
贝志诚同宿同学吴向军的神眼(曾自称在4月底在朱令宿舍看到朱令的水杯到处都是铊
),敢保证杯子上不残留哪怕一点点铊?正常智力的人都会知道最保险的办法是让杯子
彻底消失,扔到河里、垃圾箱里,谁能找得到?即使警方检查时惊慌失措暂时把杯子丢
到床下,以后把杯子处理掉的时间还有得是。
所以如果“调查报告”所述的杯子失而复得的经过是真实的话,反而证明了孙维的清白
,说明是有人故意要栽赃给她,而她毫不知情。
所以这起号称离奇的失窃案,不仅不能用以证明朱令宿舍是投毒现场,反而让人觉得是
凶手用栽赃的方法想要误导人们以为朱令宿舍是投毒现场。
【我的剖析】:
洗刷化学仪器是化学专业学生的一项基本功,就像每个中国人都会用筷子吃饭一样,不
仅孙维敢保证杯子上不残留“哪怕一点点铊”,孙维的所有同班同学也敢保证杯子上不
残留“哪怕一点点铊”,任何一个化学专业的学生敢保证杯子上不残留“哪怕一点点铊
”。否则就是不合格的化学专业学生。我想,孙维绝对不敢公开说他不能保证杯子上不
残留“哪怕一点点铊”,否则,那就是等于不打自招了。
通过“一点点铊”可以看出方舟子博士根本不懂定量分析化学。事实上,对任何物质的
任何定量分析方法都有一个“最低检出限”,当某种物质的浓度低于分析方法的最低检
出限时,就视为“未检出”。假如我是投毒者,那么我处理朱令的水杯的方法是:用饱
和食盐水冲洗两遍,再用自来水冲洗四遍,这样就能保证“未检出”了,我就高枕无忧
了。方舟子博士若是不信,可以找任何机构做实验。事实上,我们化学系学生洗刷化学
仪器的功夫多着呢!不管化学仪器有什么样的附着物,我们都能轻松搞定,都能确保不
残留“哪怕一点点”。
方舟子博士的这段蠢话,会让孙维的所有同班同学耻笑,会让全世界的化学专业的学生
耻笑。我在6年前驳斥方舟子博士诋毁中医的文章时,就指出了很多方舟子博士在化学
方面的许多无知,但是6年后的方舟子博士继续这种无知无耻,看来方舟子博士是决心
将这种无知无耻进行到底了,决心无知无耻一生了。朱令案已经是举世关注的人命关天
的大案,方舟子博士用这样的无知无耻为孙维当辩护,这难道不是弄巧反拙吗?难道不
更加剧人们对孙维怀疑?
方舟子博士学的是生物化学,他没有做过基础化学实验,更没有学洗刷化学仪器的功夫
,所以他闹出这样的笑话也是可以理解的。方舟子博士的老脸皮厚如城墙,他不怕闹笑
话。他嘴尖皮厚腹中空,却以无所不懂的万能学者而自居,今后肯定还会闹出类似的N
个科学笑话。按现在年轻人的网络骂词,方舟子博士就是一个科学傻逼,如果不出科学
笑话,那就不是方舟子了。
六、胡言乱语的是方舟子博士
【方舟子的胡言乱语】:
朱令在1994年12月和1995年3月先后住过两次院,一开始争论的是一次中毒还是二次中
毒。当时童宇峰是力主二次中毒的,号称已问过了很多专家:
“我为了确认到底是不是二次中毒,蓄意投毒,问了我们的老师,14处,当年参加救助
的国外的医生,还有那个医学杂志上的作者Dr. Cunnion,我还拿病情的描述,和职业
病所的检验结果请教了毒理学专家,得到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朱令的两次发作,表现的正是急性中毒症状,也有激烈的肠胃反应。陈震阳说朱令体内
的铊是正常人的一千倍,但并不能由此就称“受害人的体内铊含量远远超过致死量”,
即使远远超过致死量,反而更不能说明是多次小剂量投毒,因为如果是多次小剂量投毒
,在达到致死量之前,早就表现出各种慢性中毒症状了。换血八次还有大量毒素,又怎
么证明这是一个不断投毒的过程?换血是住院期间换的,难道是在医院投的毒?何况换
血只能是置换出血液中的铊,并不能置换出其他组织、器官的铊。
总之,这个多次投毒的论证,只是一个缺乏常识的人胡言乱语,是先想要缩小嫌疑人范
围,然后再去找理由。
【我的剖析】:
为什么说胡言乱语的是方舟子博士?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其一,方舟子博士根本不明白有毒重金属在人体中的代谢机理
为什么任何毒物对人(和动物)都有一个“致死量”?因为人(和动物)的身体都有自
动排毒的本能,当毒物低于“致死量”时,人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人体的自动
排毒的本能会不断把毒物通过小便、大便、汗水排出体外,毒物在体内逐渐减少,中毒
症状则逐渐减轻,直至康复。朱令第一次严重铊中毒症状就是靠身体的自动排毒的能使
中毒症状逐渐减轻的。朱令的同学给我的一个资料是这样记述朱令第一次严重铊中毒症
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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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4年11月24日起,年仅21岁的朱令突然出现了一种怪病的迹象。起先是肚子疼,吃
不下饭;接着(12月5日)胃部不舒服;最后(12月8日)她的头发开始脱落,并在几天
内掉光。
12月11日夜,北京音乐厅,清华大学民乐队的专场演出,朱令带着帽子遮盖光头,上台
表演了一曲古琴独奏《广陵散》。她的父母也在观众席中,对于近两日腹痛加剧带病参
演的女儿,母亲十分担心,“我知道她特别难受”。但为了和同学一起搬道具回学校,
朱令只在后台与妈妈见了一面。
第二天,让朱明新意外的是,头天还不肯回家的女儿,自己一个人回来了,原来她已经
疼得受不了了。
12月23日,巨疼难忍的朱令入住北京市同仁医院消化内科病房,虽然没有查出病因,但
医院的治疗多少还是有一些帮助。
住院一个月以后,朱令的病情得到缓解,疼痛也逐步消失,并长出了头发。朱令的主治
医生认为她的病已经好转,朱令本人因为担心功课落下太多要留级,坚决要求出院。于
是朱令于1995年1月23日出院,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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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人体质不同,新陈代谢功能也不同,排毒能力也不同。第一次铊中毒没有确诊,
医生没有采取有效的排毒措施,但是朱令身体非常强健,所以身体排毒能力很强,所以
铊毒逐渐减少,所以“病情得到缓解,疼痛也逐步消失,并长出了头发”,所以才死里
逃生。如果没有第二次大剂量投毒,朱令身体的自动排毒功能会使体内铊毒进一步逐渐
排出体外,朱令也就会慢慢恢复健康。
朱令的同学给我的资料是这样记述朱令第二次严重铊中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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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在家中休息了一段时间以后,与1995年2月20日新学期开始的时候返回清华大学。
回到清华以后,朱令还是非常虚弱,胃部间隙性的疼痛,而且头发也仅仅长了一点点,
成为一个和尚头。
所以朱令大部分时间都在宿舍躺着复习功课。早饭就喝从家中带来的壮骨冲剂,中饭和
晚饭都让室友帮忙从食堂买来。除了上厕所以外,基本不离开宿舍!年轻女孩子上个厕
所能要多少时间,3到5分钟而已。
所以朱令几乎是足不出户的呆在寝室里面,这个细节让后来的案件嫌疑人的范围大为缩
小。
当时朱令情况并不算好,很多人都看出来了。环境系女生张博回忆:意外看到朱令剃了
个光头,戴着顶帽子,还以为她是故意打扮前卫。我心里嘀咕,她真是特别酷!
同班同学,物理化学课代表陈忠周回忆说,很多同学都觉得她脸色有点苍白,没想到她
已经病得那么严重。
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新学期开始以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朱令的怪病又突然发作
,而且发作的格外强烈,几乎让他送命。
3月6日,朱令突然感到腿部剧疼难忍,并感到强烈的眩晕,朱令父母急忙将其送往北医
三院求治。
但北医三院还是无法确定朱令的病因,主治医生坦率的告诉朱令父母,让他们尽快去北
京医学最高水平的医院,也就是协和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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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3月6日朱令又出现更严重的铊中毒症状,只能说明他体内的铊毒突然又突然增多
,又达到了致死程度,这只能说明可怜的朱令又被歹毒的凶手第二次暗算!
很显然,方舟子博士根本不明白有毒重金属在人体中的代谢机理,所以他是无知的,是
愚蠢的,所以他胡言乱语。如果他不是无知的,不是愚蠢的,那只能是他在故意颠倒是
非,故意混淆视听,那只能说明他是为了臭钱而无耻!难道还有第三种可能吗?
其二,方舟子博士不明白铊的毒代动力学
血中的铊不与血清蛋白结合,而以离子状态存在。象钾一样,被吸收的铊大部分蓄积在
细胞内!因此血铊含量不能准确反映它在体内负荷量和摄入量。动物实验表明,铊经胃
肠道吸收后随血液迅速分布于全身,由于铊对组织器官的亲和力不同及组织细胞对铊富
集能力上的差异,组织器官中铊浓度具有显著差异。铊在动物和人体组织分布相似,以
肾脏中含量最高,其次是肌肉、骨骼、肝、心、肠、胃、脾、睾丸和神经组织,皮肤和
毛发中含一定量的铊,而脂肪组织中含量极微。由此不难看出,即使将朱令的血液一次
全部更新,那也只能排除很少的一部分铊,绝大多数的铊依然广泛存在朱令的各种体细
胞内,依然严重毒害着朱令的个种器官细胞,尤其是神经细胞。
很显然,方舟子博士根本不明白铊的毒代动力学,所以他是无知的,是愚蠢的,所以他
胡言乱语。如果他不是无知的,不是愚蠢的,那只能是他又在故意颠倒是非,又故意混
淆视听,那只能说明他是为了臭钱而无耻!难道还有第三种可能吗?
其三,他跟本不懂用普鲁士蓝解铊毒的化学原理
普鲁士蓝的化学名叫亚铁氰化铁,无毒。普鲁士蓝(亚铁氰化铁)在溶液中会吸附钾、
钠、铵离子。人体中含有大量的钾、钠离子,普鲁士蓝进入人体后会立即吸附人体中含
有的大量的钾、钠离子。若人体遭受铊中毒,则铊离子立即进入血液,并慢慢进入细胞
内。普鲁士蓝进入人体后后立即进入血液,则血液中的铊离子立即置换被普鲁士蓝吸附
的钾、钠离子。或者说,吸附着钾、钠离子的普鲁士蓝一旦遇到铊离子,则立即释放钾
、钠离子,而捕捉铊离子,捕捉了铊离子的普鲁士蓝会很快随尿液排出体外,所以普鲁
士蓝清除血液中的铊离子的速率很快,效果很好。若人和动物受到铊中毒后,立即饮服
普鲁士蓝,就会很快康复。但是如果大量铊离子进入细胞之后,那么普鲁士蓝清除铊离
子的速率也就随之大大降低,所以要长时间饮服普鲁士蓝慢慢清除。朱令铊中毒两个多
后才在贝志诚的努力下确诊,所以绝大多数的铊离子已经进入细胞,所以朱令才饮服普
鲁士蓝一个多月。另外,普鲁士蓝清除铊离子的速率还与细胞的新陈代谢周期有关,众
所周知,人体不同组织的细胞新陈代谢的周期也有所不同,细胞新陈代谢的周期越短,
则普鲁士蓝清除铊离子的速率越快。脑细胞新陈代谢的周期最长,所以铊毒对大脑的毒
害较严重。从理论来说,神经细胞是不死亡的,因为神经细胞是不能再生的细胞,神经
细胞一旦被铊毒害,则很难再回复。我发现很多网友祝愿朱令早日康复,祝愿虽然是美
好的,但是科学结论是残酷的。直言不讳地说,朱令的大多数神经细胞已经被铊毒摧毁
了,不可能再康复,朱令今生是彻底完了,她能九死一生顽强地活到现在,已经是人间
奇迹。很显然,方舟子这个蠢货根本不懂用普鲁士蓝解铊毒的化学原理。坦率地说,当
今世界上像方舟子博士这样的无知无耻的“学者”很罕见!在当今世界上,还有哪个“
学者”比方舟子博士更无知无耻???
其四,方舟子博士否定陈震阳教授的鉴定简论是无耻之极
事实上,朱令的二次以上中毒是早在1995年案发以后不久就由铊中毒鉴定专家陈震阳教
授确认了,而并非由童宇峰到现在才确认。 童宇峰什么时候开始关注这个事? 是在
2006年孙维网上声明以后……
朱令的同学给我的资料是这样记述朱令第二次严重铊中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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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的父母不死心,他们通过热心人得知北京市职业病卫生防治所的陈震阳教授可作做
铊中毒鉴定后,在一位好心的协和医生的暗中帮助下,取得朱令的尿液,脑脊液,血液
,指甲和头发,于1995年4月28日来到北京市职业病卫生防治所进行检验。
当天,陈震阳教授即出具了检测报告,认为朱令的两次怪病实际上为两次铊中毒,第二
次中毒后朱令体内铊含量远远超出致死剂量,并认为朱令不是自杀,就一定是有人蓄意
投毒。
同时陈震阳教授第一时间建议,朱令应该立即服用普鲁士蓝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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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没有一个科学家质疑、否定铊中毒鉴定专家陈震阳教授鉴定结论,我国的公安机
关也没有否定。方舟子博士从来没有从事过与科研、教学沾边的正当职业,他公然否定
铊中毒鉴定专家陈震阳教授鉴定结论,这只能是不自量力的表现,只能是无耻之极的表
现。
我深信陈震阳教授鉴定结论不是盲目崇拜,而是科学的理性的认可:一方面,医生根据
陈震阳教授的正确指导用普鲁士蓝迅速清除了朱令体内的铊毒。另方面,我了解铊中毒
机理,我清楚陈震阳教授是怎样确定朱令是二次中毒的。我断言陈震阳教授是通过测定
朱令指甲和头发才确定朱令是二次中毒的。指甲和头发是人体内各种元素不同时期“记
录表”。正常人饮食结构正常,则指甲和头发中的元素含量不会出现显著的变化。但是
如果由于受饮食结构显著变化、疾病或者意外中毒等因素影响,则不同时期体内的各种
元素的含量会有显著变化。不断生长的指甲和头发会真实地把体内的各种元素的含量变
化情况记录下来,陈震阳教授正是通过测定朱令指甲和头发才确定朱令是二次中毒的。
公安的法医也通常通过测定被害者的指甲和头发寻找破案线索,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就干
了公安的法医,他通过测定被害者的指甲和头发破获了很多重大案件。方舟子博士对定
量分析化学肯定是一窍不通,他这方面无知是可以原谅的。但是他信口否定铊中毒鉴定
专家陈震阳教授鉴定结论是不自量力的,是居心叵测的,是不能原谅的!
很显然,胡言乱语的是方舟子博士。方舟子博士是在故意混淆视听。太无耻!太可恶!
无耻至极!!可恶至极!!
七、方舟子博士根本不懂氯化亚铊的物理性质、毒性及用途
【方舟子的无知无耻】:
指控方为了把投毒现场锁定在朱令宿舍,声称在朱令住院之前,还有三次中毒:据说,
在1994年10月,朱令有过两次原因不明的暂时性失明,这是铊中毒症状,铊盐下在隐形
眼镜盒(“调查报告”的说法)或隐形眼镜液(童宇峰的说法)里头。11月,朱令开始
大量地掉头发,却无全身症状,铊盐是下在洗发液里的。
显然,指控方以为既然失明、掉头发是铊中毒的症状,那么眼睛失明就是眼睛与铊接触
,掉头发就是头皮与铊接触,哪里出问题就是哪里和毒品接触,这是不懂生理学的想当
然的无稽之谈。铊中毒之所以会导致失明,是因为摄入铊后随血液流到眼睛,损伤视神
经引起的;之所以会掉头发,是铊影响角蛋白的合成引起的。如果铊能够通过眼睛进入
体内损伤视神经的话,它首先要穿过角膜、虹膜、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对这些地
方造成损伤,眼科医生会认为有外伤,岂会认为原因不明?事实上,由于角膜有丰富的
神经末梢,只要铊能够渗透过角膜上皮细胞,就会感到眼睛受到刺激,会肿胀、疼痛,
隐形眼镜还能戴得住吗?皮肤能完全吸收铊,如果头皮接触到铊,那不止是头皮那里出
问题,身体各处都会出现症状。
从化学的角度看,说把铊盐下在眼镜液、洗发液里也是无稽之谈。眼镜液、洗发液里含
有多种化学成分,能与铊盐发生化学反应。比如,眼镜液、洗发液都含有氯化钠,氯化
钠与铊盐反应会生成紫色的氯化亚铊沉淀,你看到眼镜液、洗发液里有紫色的东西,还
敢用吗?
【我的剖析】:
##氯化亚铊并不是不溶于水的沉淀,而是微溶入水。常温下氯化亚铊的溶解度约为0.3
,也就是100g水中能溶解0.3g氯化亚铊。饱和氯化亚铊溶液的浓度大约是0.3%,这个浓
度的氯化亚铊溶液已经足以对眼睛和头发造成严重毒害,所以若铊盐溶液意外溅进眼睛
,务必立即用水冲洗!谁都知道,浓度很低的食盐(氯化钠)也有咸味,浓度很低的食
盐(氯化钠)溶液也对眼睛有点刺激作用,所以戴隐形眼镜的人对此肯定很有体会,就
是刚戴上的时候有点不太舒服。但是铊盐无味,低浓度的铊盐对眼睛几乎无任何刺激。
如果方舟子博士不相信可以立即亲身验证体验。方法很简单:把饱和氯化亚铊溶液像眼
药水一样滴到眼里去,2-3妙后立即用水冲洗!
事实上,微量的铊就能引起毛发脱落,正是因为氯化铊溶解度小,所以医学上通常被皮
肤病医生用作毛发脱除剂。
再说氯化亚铊在水溶液中是白色沉淀,而不是紫色。氯化亚在空气中是白色粉末,只有
遇到光的时候才变为紫色。
由此看来,方舟子博士实在是太无知了!太愚蠢了!方舟子博士真是不知人间有羞耻事
啊!这样的无知无耻的诡辩,太搞笑了!
八、方舟子博士又借铊诋毁中药
【方舟子的无知无耻】:
方舟子博士在《搜狐微访谈:方舟子谈铊中毒》(方舟子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2e7ew.html)一文中说:
英华2004:向 @方舟子提问: 我们如何预防铊中毒?
方舟子:如果不是从事用到铊盐当原料的职业,又没有仇家,日常生活中很少有铊中毒
的可能。我要提醒大家的是,某些植物具有富集铊的能力,其中铊的含量极高,是寻找
铊矿的指示植物,这些植物也被用来做中草药,吃中药增加了铊中毒危险。这是远离中
药的另一个理由。
【我的剖析】: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古今中外就没有出现过因为吃中药造成铊中毒的案例。
植物中的铊含量很少,现代医学已经证明,很少量的铊(低于100μg/g)不会对人体产生
毒性作用。现代科学证明,一些正常人体中也含有铊。1995年4月28日由陈震阳教授出
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北京地区人群尿中铊含量为0~5微克/升,而朱令的尿液中铊含量是
275微克/升。“0~5”中的“0”并不表示一点都没有,而是指“未检出”,就是指低于
检测方法的最低检出限。比如说,假如陈震阳教授用的检测方法的铊的最低检出限0.02
微克/升,那么当人的尿中铊含量为0.01微克/升时,就视为“未检出”,就视为“0”
。注意,在这里仅仅是假设。人体有自动排毒功能,很少量的铊(低于100μg/g)会被肾
脏排出体外,所以不会对人体产生伤害。再说,食物中的膳食纤维能大量吸收铊等重金
属,随大便排出体外。汗水也是人体自动排毒的一种方式,人体中的钾、钠、钙等常量
元素和锌、铜、铬、砷等微量元素会不断地通过尿液(和汗水)排出体外。这就是人和
动物的正常的新陈代谢活动。
再就是,有些铊盐早已经作为药品被广泛应用于现代医学。例如,氯化亚铊注射液(
201Tl)就是一种常用药品。氯化亚铊注射液作为诊查心肌梗死患者心肌细胞活性的放
射性医药品之一,早已经被广泛用于临床。因为氯化亚铊能够被癌细胞吸收,所以氯化
亚铊还常用于做癌的图像诊断。据说,用氯化亚铊检测癌细胞,已经是一个常规体检项
目。如果方舟子经常体检的话,他也许被注射了氯化亚铊,只是他自己不知道罢了。方
舟子博士谈铊变色,说明他对现代药物化学一窍不通!方舟子博士借铊诋毁中药,说明
他根本不知道铊在现代医学中的广泛应用,真是一个恬不知耻的老蠢货啊!
其实方舟子博士的这诸多种无知无耻并不是偶然的,他的无知无耻也广泛体现在他诋毁
中医的文章中。比如说,“砷”就是方舟子博士诋毁中意的一个重要“法宝”。概而言
之,方舟子博士的愚蠢观点是“砷”是剧毒物质,有些中草药中含有“砷”,所以吃中
草药会造成砷中毒。事实上是怎么回事?事实上砷是人体和动植物体内所需要的一种必
须的重要微量元素,如果人体和动植物体内缺乏砷,就会发生病变。比如说,人的某些
疾病就是因为缺乏砷造成的,病人吃了富含砷的中草药,正好及时补充了砷,所以药到
病除了。蠢猪不知道自己的体内需要砷,方舟子博士也不知道自己的体内需要砷,从这
一点来看,方舟子博士与蠢猪没有什么区别。方舟子博士又借铊诋毁中医,说明他不知
道自己的体内含有铊。
再说,事实上现代科学对构成人体的化学元素的认识是逐渐深入的,人体内必须的化学
元素到底有着多少,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大概有50多种。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
某些元素在人体内的生理功能还不清楚;二是,定量化学分析方法还不够先进。我猜想
,既然北京地区人群尿中铊含量为0~5微克/升,那么也许有一天有人找到了一个更先进
的定量化学分析铊的精密方法,从而证明任何人的体内都含有铊,也许铊像砷一样也是
一种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坦率地说,我的这个猜想有点荒唐,但是没有大胆的猜想,
就没有科学的进步。事实上伟大的科学发现都是突破现有的科学旧框子……
概而言之,方舟子博士有两个巨大悲哀:其一是,不懂装懂,信口雌黄。他对中医一窍
不通,却诋毁中医。他的化学功底连现在的高中生都不如,他却以化学内行的身份为“
朱令案唯一嫌疑人”孙维辩护,所以丑态百出,所以丢人现眼。方舟子博士以化学内行
的身份信口开河,不了解化学的人也许认为他学识渊博,但是他在我的眼里就是一个化
学白痴,他在朱令的同学和老师的眼里也是一个化学白痴,他在任何化学专业人士的眼
里都是一个化学白痴!他这样的无知无耻的辩护,只能是越辩越黑,只能让更多的人更
怀疑孙维,只能让更多的人更仇恨孙维,只能让更多的人更同情朱令。其二是,没有一
点科学的精神。我大学毕业,已经28年了,二十多年来,我始终对我的大学老师怀有感
激之情,我感激他们不仅仅是因为他们传授给了我一些知识,主要是的他们培养了我的
自学能力。大学里学的那点知识只是我的知识积累的很少很少的一部分,我的绝大多数
的知识都是后来自学的。我在大学里没有学习铊的知识,我为了探求朱令案真相,查阅
了一些资料,很快就搞清楚了。我查阅铊资料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利用万方和维普搜索
相关论文。方舟子如果有一点点严谨的科学的精神,他完全可以采用我这样简单方法很
快搞清楚铊,就不至于丑态百出了。
我早已经发现方舟子博士的人生定位很明确,就是打着学术打假、科普的两个旗号,其
真实目的只有三个:一是,为美国转基因技术垄断公司孟山都打开中国市场卖命。他是
世界上唯一的科普转基因的“学者”。二是,通过诋毁中医为美国跨国医药公司卖命。
三是,靠出卖良心换钱。我有时觉得方舟子博士很可怜,因为他没有正当的职业,没有
正当的固定的收入,所以为了一点臭钱,就不得不像小丑一样做无知无耻的表演,实在
是太可怜了!
我驳斥方舟子的文章坚持嬉笑怒骂的风格,因为他诋毁中医的的手段太无耻太下流。我
在本文中也用了不少不文明的骂词,因为他搅浑朱令案的文章也太无耻太下流。我驳斥
方舟子的文章在我的网站(博客)发表以后,都用新浪短信告知他。我发现方舟子的一
个显著特点,只要抓住了他的软肋,他就不敢实名反驳,充其量组织网络流氓匿名骂我
一顿。我在本文中把他的无知无耻剖析的基本清清楚楚,我断言他也绝对不敢实名反驳
,只能生闷气。我觉得只有用点不文明的骂词,方能更好的羞辱方舟子博士的无耻人格
,方解我的心头之恨。再就是,朱令父母看了方舟子的无知无耻的文章肯定生气,如果
朱令父母看了我这篇羞辱方舟子的文章,肯定会得到一点安慰。不管怎么说,写文章用
不文明的骂词就是一种不文明,恳请网友谅解吧。
另外,方舟子现在构陷为朱令奔走的贝志诚、童宇峰、张捷等人,污蔑为朱令呼吁的网
民是网络暴民。我不很了解贝志诚、童宇峰、张捷这三个人,但是我肯定他们是好人。
朱令案是举世关注的惨案,不管用什么方式帮助、声援朱令的人都是好人。事实上,方
舟子和他的新语丝骨干才是没有道德底线的网络暴徒,才是带着博士帽的不学无术的居
心叵测的网络流氓。2007年4月5日我将拙作《敲响诋毁中医者的丧钟》全文发表在我的
网站,当时我发现方舟子的牛博博客人气最旺,我就在牛博建了博客,并将《敲响诋毁
中医者的丧钟》的自序、目录和内容简介发表在我的牛博博客,并告知方舟子,我想通
过博客的方式与他进行正常的学术辩论,谁知他居然立即组织了十多个国家地区的数十
个网络流氓到我的博客骂街。骂词极其下流!还在我的博客用肮脏的英文骂我。他们肮
脏的骂词至今还保存在我的牛博和新浪博客中。更无耻的是,方舟子还在牛博建了一个
还专门谩骂我的英文博客。牛博博客的后台管理能显示留言、评论者的IP,我发现在专
门谩骂我的英文博客中的三个骨干分子的IP都是方舟子读博的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的。
我由此断定方舟子和他的新语丝骨干是一个有严密组织的跨国网络流氓团伙。北京警方
回应清华朱令案:证据灭失无法侦破。如果这是真的话,可以寻找间接证据,网络流氓
方舟子就是一个重要的线索。方舟子为什么突然有这样的无知无耻的荒唐行为?难道不
值得深思吗?再就是,朱玲的同学还告诉我,说司马南、吴法天、胡锡进等人同时与方
舟子联手构陷贝志诚。这些人都是没有道德底线的没有一点科学素养的居心叵测的三流
文痞,我没时间与这些无耻小人打嘴官司。这么多臭味相投的家伙突然聚在一起,共同
实施这样的十分默契的黑帮一样的行动,这的确很耐人寻味!司马南之流还是臭名昭著
的反民主反宪政的无耻之徒,这些恶棍搅浑朱令案,只能激发更多正义之士的愤怒。这
些老家伙是一群臭味相投的无知无耻的老混球,司马南曾经跟随方舟子诋毁中医,我曾
经在一篇驳斥他的文章中揭露过他的无知无耻,骂他是不学无术的老混混。我听到方舟
子、司马南的名字就觉得恶心,我多年来一直没有勇气实名写文章声援朱令,正是因为
方舟子、司马南用无知无耻的伎俩在朱令案中搅浑水,才让我在一怒之下写了这篇文章
。众所周知,张绍忠将军是著名的乌鸦嘴,他挺谁谁完。我发现司马南、吴法天等心怀
鬼胎的左棍也是乌鸦嘴,薄某人东窗事发,也许与这些乌鸦嘴有重大关系。如果北大的
孔斜眼再加入朱令案搅浑水,那就更好了,那么朱令案的真相可能就要大白天下了……
最后请贝志诚等人不要回应方舟子的构陷。方舟子在朱令案就是充当了一个搅屎棍的角
色,他的险恶用心就是混淆视听,转移人们的注意力。比如说,方舟子质疑贝志诚通过
互联网向国外发求助信的问题,什么求助信的英文语法有问题,什么求助信不是美国人
翻译的,什么邮件多少问题,什么各种邮件的比例问题,什么邮件筛选问题,什么翻译
问题,等等。其实这都是极其无聊的傻瞎扯淡!事实证明,通过贝志诚的努力挽救了朱
令,这就足够了!邮件多少问题与朱令案的真相有什么关系?各种邮件的比例问题与朱
令案的真相有什么关系?邮件筛选、翻译等问题与朱令案的真相有什么关系?如果贝志
诚对这些问题与方舟子纠缠,那正好上了方舟子的当。我非常了解方舟子胡搅蛮缠的伎
俩,所以我不对这些问题与方舟子纠缠,所以请贝志诚等人一定接受我的建议,千万不
要回应方舟子的构陷。我的这一篇文章就足以能让世人认清方舟子的丑恶嘴脸和险恶用
心。我非常了解方舟子,这篇文章在我的网站和博客发表后,我会用电邮和新浪短信告
知方舟子,方舟子看了此文之后,嚣张气焰肯定没有了,但是继续写些无病呻吟的文章
还是可能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证明他的确是被收买了,拿人家的钱就必须装作很
卖命的样子折腾一段时间,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我又想起了一件事,朱令的同学还对我说,朱令的性格有些孤傲,和两个女同学的关系
非常不好,我想这与朱令被毒害有重要关系。朱令案之后又出现了多起校园投毒案,所
以年轻人(特别是在校大学生)今后务必以朱令案为警示,注意待人处事的方式。特别
要注意与同宿舍的人保持好关系,即使感到某个人很坏,表面上也要灵活处理,要让对
方不产生下死手的想法。古人云: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对某方面特别优秀的人来说,
更要注意保持低调,尤其注意妒忌心特别强的人。贝志诚说,朱令中学时代是活泼开朗
的女孩,朱令的姐姐意外死亡后,朱令的性格变得有些孤僻了,我相信这是真的。朱令
父母原本有两个美丽、活泼、聪明的女儿,原本是一个幸福的家庭,本来应该有一个美
满的晚年,但是却到了现在的悲惨境地……我认为方舟子、司马南等搅屎棍比凶手还可
恶、可恨,凶手当年投毒有年轻人一时冲动的成分,但是方舟子等老搅屎棍都是早已经
过了“不惑之年”的中年人了,他们是老谋深算,用心险恶,坏事做绝……假如真有因
果报应的话,方舟子等老搅屎棍都会不得好死!都会下十八层地狱!
事实上,最先把孙维定为“朱令案唯一嫌疑人”的既不是朱令及其家人,也不是贝志诚
等人,而是北京警方,所以方舟子这种无知无耻的诡辩,表面上是构陷贝志诚,实质上
是在羞辱北京警方。北京警方对这样的羞辱能保持淡定,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雅量。希
望北京警方发言人今后再好好在学习一下法律,我认为“无罪推定”的法律原则只适用
检察院和法院,不实用警方,警方无权“无罪推定”,警方的唯一职责就是寻找证据破
案,对侦破难度特别大的案件可以暂时悬起来,但是无权以“无罪推定”为由结案。据
我所知,美国等真正宪政文明的国家(包括港澳台)的警方都无权“无罪推定”。如果
有高人声明,警方有权“无罪推定”是中国特色,那我就无语了。近年来我也许得了一
种特殊的“精神病”:一看到(或者听到)“中国特色”这四个字,立即就反胃,就想
吐,就什么话也不想说了……
2013年6月5日
附录:方舟子博士搅浑朱令案的三篇文章:
1、《义务为“朱令案唯一嫌疑人”孙维当一次辩护人》(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2e7l1.html)
2、《一种致命元素的传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2e7nh.html)
3、《搜狐微访谈:方舟子谈铊中毒》(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2e7e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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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yorker13 (纽约客) 于 (Thu Jun 6 09:33:35 2013, 美东) 提到:
方舟子精神错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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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xiaoxiaoyu (我爱小小鱼) 于 (Thu Jun 6 09:39:14 2013, 美东) 提到:
文章不错,可惜是姚有为,与方舟子本身就有过节。
方舟子攻击中医还可以理解哗众取宠,这次在朱玲案件中的行为,非常反常,我觉得不
是疯了,狂了,就是拿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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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su (xsu) 于 (Thu Jun 6 10:06:14 2013, 美东) 提到:
I think he's trying to defend Sun Wei. Look at this statement he made:
"众所周知,小矿泉水瓶大多是500 ml,也就是说,凶手用500 ml的小矿泉水瓶从实验
室里偷
出半瓶0.05mol/L硝酸亚铊溶液,就足够了。"
Wow, so you don't need Thallium in solid form, just get a relatively small
amount of Thallium solution, that's sitting openly on the table, would be
enough for this crime.
So anyone who knew where the Thallium sit could and should be considered a
suspect. It makes absolutely no sense then to consider Sun Wei as the only
one who can access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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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mx (没大没小) 于 (Thu Jun 6 10:12:27 2013, 美东) 提到:
这篇文章没啥问题。可是堂堂化学博士,怎么会给中医辩护呢?中医和化学怎么联系上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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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en9 (marten9) 于 (Thu Jun 6 10:44:42 2013, 美东) 提到:
孙不需要是唯一能接触铊盐的人,重要的是她能接触铊盐。
然后是她在受害人身边有偷毒条件;
宿舍盗窃案最终锁定嫌疑人就是身边人;
多条加起来才最终圈定了她。
o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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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su (xsu) 于 (Thu Jun 6 11:24:16 2013, 美东) 提到:
Wrong, wrong and wrong.
What you are doing here is first look for a person with access to Thallium,
then find ways to link that person to the crime. This type of deduction is
why this case never got solved. Because you have started the investigation
with an artificially narrow circle of potential suspects.
The first priority of the investigation should have been to determine where
the crime occurred. This is the most important step in crime investigation.
Right now, what we have is simply an assumption that since Zhu ling did
not go out a lot before the second episode of poisoning, then it must have
occurred in the dorm room itself. There are no proof, because nobody really
bothered to verify it. The only "proof" people point to is the later
reported "break-in". But that can only work as supporting evidence, not the
primary evidence establishing the crime scene.
If there was a solid investigation into exactly where the crime occurred,
and had that investigation solidly proved the crime occurred in the dorm,
then the case would have almost solved itself at that point. Nobody would
have had any dou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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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quel (暴力云) 于 (Thu Jun 6 11:35:32 2013, 美东) 提到:
又开始顾左右而言它了。你就直接说说能丛试验台上拿他溶液的还有谁有投毒机会和动
机吧。
你说出个人来,我们帮你分析。别总扯什么外星人也可能投毒之类的。
,
is
investigation
where
investigation.
re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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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wxm (wuyi) 于 (Thu Jun 6 11:44:49 2013, 美东) 提到:
穷疯了。估计现在后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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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su (xsu) 于 (Thu Jun 6 11:46:12 2013, 美东) 提到:
When you can't even say with 100% confidence where the poisoning occurred,
how can you say with any confidence about who has the opportunity to do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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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bo (菠萝) 于 (Thu Jun 6 11:50:53 2013, 美东) 提到:
强顶!好文!专业!详尽!笑看方狗子被打脸,坐等方狗子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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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bo (菠萝) 于 (Thu Jun 6 11:55:04 2013, 美东) 提到:
故意忽略整篇文章呈现的排山倒海般的证据,而专挑某一处微不足道的细节纠缠甚至故
意曲解,是方狗及其走狗习惯性使用的最无耻最下贱的伎俩。
另:发现方狗及其走狗与中共五毛打手有很大很大的重叠性。偶然乎?必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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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buto (tobuto) 于 (Thu Jun 6 12:09:03 2013, 美东) 提到: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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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machine2 (流光飞舞) 于 (Thu Jun 6 12:12:04 2013, 美东) 提到:
up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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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su (xsu) 于 (Thu Jun 6 12:20:27 2013, 美东) 提到:
When you start with the wrong assumption, no matter how sound your logic
might be, you get worthless res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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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bo (菠萝) 于 (Thu Jun 6 12:22:03 2013, 美东) 提到:
故意忽略整篇文章呈现的排山倒海般的证据,而专挑某一处微不足道的细节纠缠甚至故
意曲解,是方狗及其走狗习惯性使用的最无耻最下贱的伎俩。
方狗及其走狗与中共五毛打手有很大很大的重叠性。偶然乎?必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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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machine2 (流光飞舞) 于 (Thu Jun 6 12:25:04 2013, 美东) 提到:
So you are sure your assumption is not wrong? Well, as an insider, please
come out provide more details.
If you are not an insider, my assumption is as good as yo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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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bo (菠萝) 于 (Thu Jun 6 12:25:19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我知道。所以我说很大很大的重叠性,没说100%的重叠性。支持孙维的和支持土共
暴政的基本是一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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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su (xsu) 于 (Thu Jun 6 12:29:06 2013, 美东) 提到:
I'm not saying my assumption is right or wrong. I'm just saying the
deduction used in the first post based on faulty/incomplete information.
Edit: by first post, I really meant the first post that started to use this
line of deduction to conclude Sun was gui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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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bit8 (兔子) 于 (Thu Jun 6 12:50:09 2013, 美东) 提到:
都这么久了,还在纠结朱令铊中毒啊?
如果你不是拿钱发帖,就应该表扬你对铊的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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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machine2 (流光飞舞) 于 (Thu Jun 6 12:54:59 2013, 美东) 提到:
You are not saying your assumption is right or wrong, but you are saying
others' assumptions are wrong. Well, Let's be realistic, nobody thinks his
assumption is wrong, unless he admits that.
In this particular case, nobody has complete information except for the
person or people who committed the crime. But other people still are
entitiled to their opinions. Also there is something called educated guess,
which many scientific discoveries stem from.
t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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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Beaver (我不是Otter) 于 (Thu Jun 6 12:56:17 2013, 美东) 提到:
说的太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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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en9 (marten9) 于 (Thu Jun 6 13:25:10 2013, 美东) 提到:
Could you give/imagine an explanation of dorm room "break-in"?
,
is
investigation
where
investigation.
re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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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quel (暴力云) 于 (Thu Jun 6 13:52:57 2013, 美东) 提到:
你咋知道没有100% confidence?宿舍之外的可能性早就排除了。那个什么趁在民乐团
热药的时候下毒的谣言早就被人驳斥了。你也少来扯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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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quel (暴力云) 于 (Thu Jun 6 13:54:12 2013, 美东) 提到:
你先说说你是不是拿钱发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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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winx (你在铊乡还好吗?) 于 (Thu Jun 6 14:06:49 2013, 美东) 提到:
看完了,写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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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dom009 (颠仆不能折) 于 (Thu Jun 6 14:36:49 2013, 美东) 提到:
亲友团,义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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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x (do the noodle dance) 于 (Thu Jun 6 14:41:34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化学博士够水的,当个作家可能还不错,至少有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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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dom009 (颠仆不能折) 于 (Thu Jun 6 14:44:03 2013, 美东) 提到:
呵呵,投毒绝对比不上你这个当时还没毕业的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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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su (xsu) 于 (Thu Jun 6 14:49:12 2013, 美东) 提到:
Obviously you can prove that if you are 100% confident.
Then let's see your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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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su (xsu) 于 (Thu Jun 6 14:52:22 2013, 美东) 提到:
,
I'm just pointing out the obvious flaw in those "educated gu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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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ttren (xiaoyu) 于 (Thu Jun 6 15:40:48 2013, 美东) 提到: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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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hilindia (彼得) 于 (Thu Jun 6 15:49:34 2013, 美东) 提到:
方骗二的这个招术在英语里叫quibble。
就是诡辩术的一种,不讨论关键问题实质性的问题(比如为孙维辩护那你就得讨论孙维
本人的种种奇怪举动吧,这个方骗二就是全部绕过),专门在对手说的上万句话里挑些
小毛病无限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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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ierbaby (rainier) 于 (Thu Jun 6 16:07:59 2013, 美东) 提到:
Why not? Justice is not done yet.
都这么久了,还在纠结朱令铊中毒啊?如果你不是拿钱发帖,就应该表扬你对铊的执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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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quel (暴力云) 于 (Thu Jun 6 16:22:18 2013, 美东) 提到:
这都贴了多少次了,你这总跟寒淋似的假装没看见可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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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su (xsu) 于 (Thu Jun 6 16:26:53 2013, 美东) 提到:
Then it should be easy to repost it, isn'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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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machine2 (流光飞舞) 于 (Thu Jun 6 16:28:03 2013, 美东) 提到:
oh g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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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Beaver (我不是Otter) 于 (Thu Jun 6 16:29:55 2013, 美东) 提到:
这活人是川剧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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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machine2 (流光飞舞) 于 (Thu Jun 6 16:31:03 2013, 美东) 提到:
I don't see any convincing facts in your posts other than allegation "you
are wrong, your facts are wrong, you deductions are wrong, and you are just
wrong."
秋菊打官司,祥林嫂找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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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machine2 (流光飞舞) 于 (Thu Jun 6 16:32:09 2013, 美东) 提到:
哈哈。不知道肺活量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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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quel (暴力云) 于 (Thu Jun 6 16:35:22 2013, 美东) 提到:
太散,懒得找。况且贴了这么多次你都能假装没看到,我又何必re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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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su (xsu) 于 (Thu Jun 6 16:48:52 2013, 美东) 提到:
Common excuse when you know in your heart that what you can find isn't
really that convin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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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su (xsu) 于 (Thu Jun 6 16:50:30 2013, 美东) 提到:
just
Only if you don't think positively identifying scene of crime is important
in solving a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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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salisa123 (Edelweiss) 于 (Thu Jun 6 16:56:22 2013, 美东) 提到:
贊
"没有真相的社会任何人都没有安全感,声援朱令也是声援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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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hilindia (彼得) 于 (Thu Jun 6 16:56:24 2013, 美东) 提到:
Nobody is obliged to convince you.
Who the heck do you think you are any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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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hilindia (彼得) 于 (Thu Jun 6 16:57:30 2013, 美东) 提到:
Then you need to scrutiny the dorm theft case happened at the end of April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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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x (do the noodle dance) 于 (Thu Jun 6 17:41:38 2013, 美东) 提到:
啥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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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quel (暴力云) 于 (Thu Jun 6 18:32:02 2013, 美东) 提到:
convince你的兴趣我还真是一点都没有。你还是好好地convince你自己孙维不是凶手吧
,别回头精神分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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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10 (JM121) 于 (Thu Jun 6 18:50:28 2013, 美东) 提到:
啥文章啊,如果那么多学生对铊毒性如此了解,当年怎么会跑到国外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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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ierbaby (rainier) 于 (Thu Jun 6 19:38:08 2013, 美东) 提到:
这就是奇怪之处,她们的老师童爱军一定知道吧?协和的医生李舜伟是诊治铊毒的专家
。怎么就没能早点确诊呢?
啥文章啊,如果那么多学生对铊毒性如此了解,当年怎么会跑到国外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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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hilindia (彼得) 于 (Thu Jun 6 20:45:03 2013, 美东) 提到:
这你得问薛钢这个活宝。
咋把物化2班变成这个熊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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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b (ghb) 于 (Thu Jun 6 22:04:40 2013, 美东) 提到:
"金属铊和它的化合物都有毒,但是它的化合物有很多种,有氧化物、氢氧化物和多种
盐。不同的铊化合物的毒性也有差别,致死量也不同。再说。铊在化合物中有两中价态
:+1和+3。+3的毒性比+1的强很多。硝酸铊[Tl(NO3)3]的毒性要比硝酸亚铊(TlNO3)
强很多。"
一个小错误。Tl 毒性主要来源于 Tl(I) 而不是 Tl(III)。前者比后者更稳定,而三价
铊易于被还原为一价铊。但一价铊离子很容易取体钾离子的生物作用,尤其是用于神经
信号传导的钾离子通道。铊的神经性毒性也是因此而来。
但这些不影响作者做出的其它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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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chafish (CAF) 于 (Thu Jun 6 23:54:40 2013, 美东) 提到:
同感。天下有毒的化合物何止千万,难道化学系的学生都这么牛,能知道每一种的性质
毒理? 我不是化学系学生,希望有化学系学生特别是清华点的出来介绍一下。
就我自己上过的有限的普化课来说,记得当时也就是常见物质的性质毒性讲的多,不常
见的最多提一下微毒,剧毒之类的,何况铊这种罕见物质?还会详细到致死量,中毒症
状?就算实验用到,告诉你有毒就完了,难道你还会说致死量1000毫克,我来个100毫
克试试??
就我自己管理的实验室来看,美国化学品管理也算比较严格,每个实验室都是MSDS一大
摞,就算天天做实验的博后都不一定全部清楚,何况一个打酱油的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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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Fri Jun 7 01:28:57 2013, 美东) 提到:
有没有化学博士站出来证实一下,你知道你实验室中所有有毒化学药品的毒理,中毒机
制和临床症状?听说姚博士是个化学博士,能不能让大家在公开场合下考察一下姚博士
对自己实验室药品的毒理和临床的知识?
虽说不是学化学的,好歹还是在有机实验室干过,就凭这些经验,我就知道姚博士是在
扯淡。上至化学教授,下至学生,都不可能对所有有毒药剂的毒性能了解到这种程度。
要不然清华的化学系师生早就应该看出朱令的病因了。姚博士文章写得长,但是却没有
实事求是之心。据说应某人之邀,做出的却是诛心之论。
另一个关键问题,姚博士是怎么确定中毒是在宿舍发生的呢?有谁能做这个保证?目前
只看到一个证言,说朱令在煎药是全程监控,绝无可能被下药。写下这段话的人,朱令
每次煎药时你和朱令一直在一起吗?否则你怎么知道?
当然如果作案手段基本排除了宿舍外作案的可能性,比如如果能证明是天天下毒,专找
朱令的物品下毒,那也能证明投毒发生在宿舍。但是,第一专家证据是两次中毒,并不
支持频繁下毒的论断;第二,频繁下毒太匪夷所思,保存难,操作难度大,被发现的风
险大,误伤他人和自己的风险大,容易失控。而且如果真如姚博士所说,下毒者懂得铊
的毒理,明明一次投毒就可以至受害人于死地,却偏要选择这么个苯办法,这是什么缘
由?可见,姚博士只顾驳斥别人,忘了自圆其说。第三,让我们再退一万步,姑且承认
投毒发生在宿舍。那孙维跟同宿舍以及别的宿舍的同学比起来,嫌疑也只高一丁点。她
只在获取铊方面大概比其他人方便一点。还是没法锁定孙维。
有什么证据,不论直接间接,能够证明中毒不可能发生在其他地方,比如说文艺班宿舍
,或其他地方,只能发生在宿舍?又有什么证据,不论直接间接,能证明铊来自孙维实
验室,而不是其他地方?如果有这个证据,即使还不能肯定是孙维拿的,孙维的嫌疑也
会非常大了。很遗憾,我们至今没见过能证明上面两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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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ersusan (逐月箜) 于 (Fri Jun 7 03:22:40 2013, 美东) 提到:
姚有为只是在驳斥方舟子,而且驳得有理有据,方舟子在这件事上已经彻底没有任何的
信用了。
gjstx,你说的是朱令案件,与本贴不是一个论题,你偷换了概念。
你纠缠的还是一个可能性的问题,你觉得别人都有可能,反推孙维不可能是唯一的凶手
,是偷换逆反命题的概念。因为外星人都有可能,也不能说明孙维不可能是投毒的嫌疑
人。
你来来回回,第一,第二,第三,全是挖空心思的推测,绕来绕去,把什么可能不可能
的都说了一遍,也洗不掉孙维的嫌疑,陈词滥调,不值一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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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kingtree (低烈度折腾) 于 (Fri Jun 7 03:25:15 2013, 美东) 提到:
对自己经手的 东西还是会小心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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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uu (:-)) 于 (Fri Jun 7 13:22:43 2013, 美东) 提到:
good point!
I hate to read English on this site... but I can't type Chinese ei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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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tgui (bxtgui) 于 (Sat Jun 8 03:35:29 2013, 美东) 提到:
楼下对现场这么了解,莫非是凶手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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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Sat Jun 8 12:42:20 2013, 美东) 提到:
对现场了解的人是写那个所谓“真相”的作者之一。我不过是在引用那篇“真相”调查
而已。你该去问那些作者。你没看过那个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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