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3 发帖数: 12756 | 1 有问题的是 , 烧国旗没问题,烧彩虹旗就是hate crime
言论自由是真正保守派坚持的宪政基石
很多事情你不喜欢,不痛快,但是不等于别人没有这个权利去做。 |
f**a 发帖数: 2498 | 2 是的。还有煽动所有服装设计师不给米兰妮服务被说成有勇气,拒绝给彩虹人做蛋糕就
是歧视。类似的例子太多了。
【在 V**3 的大作中提到】 : 有问题的是 , 烧国旗没问题,烧彩虹旗就是hate crime : 言论自由是真正保守派坚持的宪政基石 : 很多事情你不喜欢,不痛快,但是不等于别人没有这个权利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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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 发帖数: 15326 | 3 属实!细思恐极
【在 f**a 的大作中提到】 : 是的。还有煽动所有服装设计师不给米兰妮服务被说成有勇气,拒绝给彩虹人做蛋糕就 : 是歧视。类似的例子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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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发帖数: 2791 | 4 底下说烧彩虹棋不犯法。
https://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1009142059AAYApiY
【在 V**3 的大作中提到】 : 有问题的是 , 烧国旗没问题,烧彩虹旗就是hate crime : 言论自由是真正保守派坚持的宪政基石 : 很多事情你不喜欢,不痛快,但是不等于别人没有这个权利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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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 发帖数: 4478 | 5 什么时候烧彩虹旗成为hate crime了。。。
【在 V**3 的大作中提到】 : 有问题的是 , 烧国旗没问题,烧彩虹旗就是hate crime : 言论自由是真正保守派坚持的宪政基石 : 很多事情你不喜欢,不痛快,但是不等于别人没有这个权利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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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 发帖数: 2018 | 6 我完全同意。什么时候社会的大多数对烧国旗,烧彩虹旗,烧圣经,烧可兰经
都不当个事,这世道就有救了。
【在 V**3 的大作中提到】 : 有问题的是 , 烧国旗没问题,烧彩虹旗就是hate crime : 言论自由是真正保守派坚持的宪政基石 : 很多事情你不喜欢,不痛快,但是不等于别人没有这个权利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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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3 发帖数: 12756 | 7 没错!
一切按照法律行事, 不得以非法律条文来迫害任何人,才是世俗宪政国家
【在 S*******i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完全同意。什么时候社会的大多数对烧国旗,烧彩虹旗,烧圣经,烧可兰经 : 都不当个事,这世道就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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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 发帖数: 2438 | 8 嘴里说我要杀了你并不构成杀人罪,
杀人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用言论反对一个国家或它的象征并不构成犯罪,
用行动反对国家构成颠覆罪,
因为宪法保证的是言论自由,而不是行为自由
烧国旗是行为,而不是言论,并不受宪法保护。
斯卡利亚大法官也学了克林顿的,定义什么是言论先(定义什么是性行为先,口交不是
性行为) |
V**3 发帖数: 12756 | 9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
对于“行动“ 的定义,不能推而广之 --- 如果归谬的话, ”说话“ 也是行为
另外纠正一个小小的缺失: 嘴里说我要杀了你,这个在很多国家都属于威胁,是触犯
明文法的
【在 k******0 的大作中提到】 : 嘴里说我要杀了你并不构成杀人罪, : 杀人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 用言论反对一个国家或它的象征并不构成犯罪, : 用行动反对国家构成颠覆罪, : 因为宪法保证的是言论自由,而不是行为自由 : 烧国旗是行为,而不是言论,并不受宪法保护。 : 斯卡利亚大法官也学了克林顿的,定义什么是言论先(定义什么是性行为先,口交不是 : 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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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 发帖数: 2438 | 10 说“杀了你”可能犯法,但不会是杀人罪
【在 V**3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 : 对于“行动“ 的定义,不能推而广之 --- 如果归谬的话, ”说话“ 也是行为 : 另外纠正一个小小的缺失: 嘴里说我要杀了你,这个在很多国家都属于威胁,是触犯 : 明文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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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发帖数: 1667 | 11 左逼掌权就是流氓独裁政权,我说合法就合法,说不合法就不合法 |
A******1 发帖数: 106 | 12 It is simple. From now on, charge them with arson and hate crime instead of
flag protection act. |
s*********y 发帖数: 149 | 13
of
【在 A******1 的大作中提到】 : It is simple. From now on, charge them with arson and hate crime instead of : flag protection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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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 发帖数: 10729 | 14 既然烧国旗这一行为可以解释为言论自由。那么蛋糕案应该以第一修正案来解释。店家
有表达自己的权利。
否则什么支持民主党的3K党员的票也不用投了。为啥?肯定是歧视啊。既然反歧视大于
第一修正案,那么它们的投票权也必然应该被剥夺。 |
e*****e 发帖数: 2791 | 15 哎。。。。蛋糕案的店家拒绝提供服务,那已经是行动了,与言论自由无关。
说我杀了你不是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那是威胁恐吓。言论自由不保护恐吓与诽谤。
烧彩虹旗不犯法,虽然会引起议论甚至有关单位的注意,但不犯法。
这整一楼里一堆热血沸腾的法盲,个个急于想归咎于系统,于是什么 common sense 也
不顾,就一个劲儿胡说八道。
【在 T*********I 的大作中提到】 : 既然烧国旗这一行为可以解释为言论自由。那么蛋糕案应该以第一修正案来解释。店家 : 有表达自己的权利。 : 否则什么支持民主党的3K党员的票也不用投了。为啥?肯定是歧视啊。既然反歧视大于 : 第一修正案,那么它们的投票权也必然应该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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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发帖数: 2791 | |
M*****l 发帖数: 4478 | 17 烧国旗是言论。因为烧这个动作除了损害国旗,表达观点外没有别的意义。
但在加油站烧国旗,或者拿烧着的国旗点燃别人的房子,这就不是言论,而是行为。因
为烧这个动作有了实际意义,可能构成纵火罪。
【在 k******0 的大作中提到】 : 嘴里说我要杀了你并不构成杀人罪, : 杀人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 用言论反对一个国家或它的象征并不构成犯罪, : 用行动反对国家构成颠覆罪, : 因为宪法保证的是言论自由,而不是行为自由 : 烧国旗是行为,而不是言论,并不受宪法保护。 : 斯卡利亚大法官也学了克林顿的,定义什么是言论先(定义什么是性行为先,口交不是 : 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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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k 发帖数: 2932 | 18 既然烧国旗没问题,那就来点刺激的,到清真寺门口烧quran。 |
T**********1 发帖数: 2406 | 19 蛋糕案 originates from Commerce Clause, not 1A.
【在 T*********I 的大作中提到】 : 既然烧国旗这一行为可以解释为言论自由。那么蛋糕案应该以第一修正案来解释。店家 : 有表达自己的权利。 : 否则什么支持民主党的3K党员的票也不用投了。为啥?肯定是歧视啊。既然反歧视大于 : 第一修正案,那么它们的投票权也必然应该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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