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 发帖数: 8336 | 1 问题:什么是十诫?
回答: 十诫是圣经中的十条律法,神在以色列民族刚离开埃及之后赐给他们的。十诫
基本上是对旧约律法中六百多条戒律的总结。前四条诫命是关于我们跟神的关系。后六
条诫命是如何处理我们彼此间的关系。十诫纪录在圣经出埃及记20:1-17和申命记5:6
-21,如下文:
(1)“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反对敬拜除了真神以外的其他神。
所有其他的神都是假神。
(2)“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
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
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
千代。”这条诫命反对制造偶像,用偶像代替神。我们制造不出任何能精确描绘神的像
。造偶像代表神就是敬拜假神。
(3)“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这是一条反对妄用主名的诫命。我们不要轻慢神的名。我们提到神时要充满尊敬和荣耀
来表示我们对神的敬畏。
(4)“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
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
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
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这条诫命是要守安息日(星期六,一周的最后一天)
,作为献给主的日。
(5)“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这条诫命是
孝顺和尊敬父母。
(6)“不可杀人。” 这条诫命反对预谋杀害他人。
(7)“不可奸淫。”这条诫命反对与除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性关系。
(8)“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反对未征得别人的许可不能拿走任何不属于我们的东西。
(9)“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这条诫命反对为别人做不真实的见证。实质上是一条
反对撒谎的诫命。
(10)“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这条诫命反对要求得到不属于你的东西。贪婪可导致上面诫命所说的:谋杀、奸淫、
和偷窃。如果做某件事是错的,那么有做那件事的欲望也是错的。 |
n********n 发帖数: 8336 | 2 出埃及記 20:2-17
2.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4.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下、水中的百物。
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
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6.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7.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们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8.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9.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
10.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和
你城市里寄居的客旅、無論如何都不可工作。
11.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
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12.當尊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13.不可謀殺。
14.不可姦淫。
15.不可偷盜。
16.不可陷害人。
17.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
n********n 发帖数: 8336 | 3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十诫:「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1.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2.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3.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4.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5. 当孝敬父母;
6. 不可杀人;
7. 不可奸淫;
8. 不可偷盗;
9.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10. 不可贫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
一. 思考问题
1. 十诫中前四条诫命的基本宗旨是什么?分别的含意如何?
2. 旧约时代的安息日和新约时代的主日之间的关系如何?
3. 现今的世代,我们要怎样守安息日,使之成为圣安息日?
4. 在实际的应用上,把时间全然献给神包括那些事情?
二. 引言
「十诫」中的前四条诫命,基本的宗旨是「尊重神」,所以第一条诫命、第二条
诫命、第三条诫命、第四条诫命,诫命的内容: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
自己雕刻偶像,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诫命的含意:在人生取向上尊重神;在思想上尊重神;在言语上尊重神;在时间的
运用和生活作息上尊重神
三. 内容
1. 「安息日」从何时开始?
神在西乃山颁布律法以前,以色列人有没有守安息日呢?其实,「当记念」表明
是一个命令(以动词作开始),记念什么?以下是例证: 1.创2:3说「神赐福给第七日,
定为圣日,因为在这日神歇了衪一切创造的工..。」 2.出16:22-30记载:神在第七天不
降吗哪,因为衪把那日定为安息日. 因此,我们当知道,自从创世以来,就有安息日的
设立了。
2. 「安息日」从何时更换?
在旧约时代,每一个周的第七天是犹太人记念神创造天地和拯救他们脱离埃及为
奴的日子,守为「安息日」(参申5:15);然而到了新约时代,基督徒在每周的第一天聚
在一起敬拜神,以记念耶稣的复活(参约20:19,徒20:7,启1:10),守为「主日」.两者
间有什么关系呢?应该遵守那一个呢?按阿奎那(Thomas Aquinas)和威斯敏斯特信条认
为,「主日」其实就是基督的「安息日」。
A. 教义小问答说:「从创世至基督复活为止,神把一周的第七天定为安息日;自
此以后,衪又定了一周的第一天为基督徒的安息日。」
B. 奥古斯丁认为:诫命里的「安息」,其实是预表我们因信靠基督而享有的安息
,所以跟其它旧约的礼仪一样,在今天已经被取消了。
C. 安息日会的主张:仍然继续遵守每周六为安息日,因为该教派仍强调教导旧约
的诫命,包括不食肉等传统。
3. 「安息日」当作什么事?
既然「主日」是基督徒的「安息日」,所以我们的行事要像耶稣,衪的安息日不
是用来进行娱乐活动,而是用来祈祷敬拜神和行善事,如「教义小问答」所说:「作你
必须作的和怜悯人的事情」(参路4:16,13:10-17,14:1-6).Matthew Henry说:「安息
日被定为圣日,为了使它能成为圣的工作日。」
4. 「安息日」的实际应用?
基督徒不但是恩赐和金钱的管家,也是「时间」的管家,清教徒对时间的应用有
的好榜样.以弗所书5:15-16说:「你们要谨慎行事,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
。」其中的「光阴」原文是「时间加上机会」,而「爱惜」一词是「购买」之意,整句
的意思是「从时间和机会的荒废中买赎回来」,因为现今的世代,撒但希望我们每分钟
都被误用,然而我们却要使每分钟都蒙神记念.这不是要逼使我们在生活中填满各种活
动,而是要过有规律的生活,即工作时工作,敬拜时敬拜,休息时休息,让我们控制时
间,而不让时间来操纵我们。
四. 生活应用
既然第四诫命是要在时间的运用和生活作息上尊重神,所以当在六日工作之先,
先有敬拜衪的时间,因为我们所有的时间都是衪所赐的,就应该归还给衪,并运用在衪
的身上。
五. 作业 -- 从圣经中去思想,怎样把时间献给神?
1. 以弗所5:15-20
2. 以赛亚58章 |
n********n 发帖数: 8336 | 4 神与人之间
十诫:「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1.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2.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3.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4.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5. 当孝敬父母;
6. 不可杀人;
7. 不可奸淫;
8. 不可偷盗;
9.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10. 不可贫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
一. 思考问题
1. 许多人误把神当作一股巨大的能力,其实神是有位格的,那人应该如何与有位
格的神交往?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关系?
2. 神用什么来维系衪与人之间的关系?建立这种关系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3. 当法利赛人尽心遵守律法时,为何耶稣还责备甚至咒诅他们?
二. 引言
位格与位格之间的连系,没有比「爱」的连系更有深度,更具改造力,我们与神
之间的关系就是与神三个位格:圣父,圣子,圣灵之间爱的关系,仿佛照神自己三个位
格之间爱的关系而成,所以是亲密无比。
三. 内容
从旧约到新约时代,神用什么来维系这种亲密的关系?就是用「诫命」,从旧约
的「十诫」到新约的「两条最大诫命」,就是出自这样的背景。
1. 「十诫」的真义- 是神向自己所爱和拯救之人所发的命令
A. 「十诫」隐藏着神对人类所抱的愿望及人对神的感激:遵守「十诫」,就是满
足神的要求(一至四条),和满足人的要求(五至十条),这并不是要博取神的欣赏,好象
我们欠了衪的债一样,这乃是因为衪爱我们,所以我们便向衪表示感激。
B. 「十诫」也维系着"恩典-救赎"的关系之工具:当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就蒙召归
入圣灵里,借着圣灵与圣父和圣子相交;其实,这等于把信的人塑造成圣子在世上时与
圣父相交的情况一样.「爱而顺服」及「乐意忠心和全然奉献」就是耶稣在世时对天父
的态度。
2. 「十诫」- 是维系神与人亲密的关系
A. 建立「人际关系」的五个基本要素:接纳,要求,承诺,取悦,道歉。
B. 神对人的关系:根据这五个要素,分述如下
a. 「接纳」:神透过耶稣基督的救赎而接纳我们进入神的家。
b. 「要求」:神要求我们一生服事衪。
c. 「承诺」:神保证我们蒙保守,得供应,(如彼后1:4)「(衪那)又宝贵又极大
的应许。」
d. 「取悦」:神(圣子)又将自己全然交出,带领我们进入衪丰富的喜乐里去。
e. 「道歉」:当然神绝对不须向我们道歉,因衪所赐的是莫大的而荣耀的恩典。
C. 人对神的关系:根据这五个要素,分述如下
a. 「接纳」:接纳三一真神的耶和华为我们的神。
b. 「要求」::每天为着我们一切的需用向神祈求,并倚靠衪的供应。
c. 「承诺」:立志忠心信服神,并靠衪的能力屦行自己的承诺。
d. 「取悦」:无论作何事,都以讨神喜悦为目标。
e. 「道歉」:常常承认自己的罪,并向神表示歉意,最后离开这些罪恶,还要求
神救我们脱离它的捆绑。
3. 「十诫」- 法利赛人对它的误解
A. 法利赛人以为:「死守律法」就是服事神,然而半点爱神的心也没有.其实,他
们把「神和人的关系」变成一种无位格的关系,连自己的人格也贬低了,因此遭耶稣责
备和咒诅。
B. 耶稣的强调:人与神之间的爱,应当是为神的缘故去爱别人,响应神对人的爱
,这是「十诫」的真正精神。
四. 生活应用
当神把我们这些罪人迁到衪爱子的国度时,就建立了与神亲密的关系,如圣子在
世上时与圣父相交的情况一样.我们若要把对神的关系塑造成「爱而顺服」及「乐意忠
心和全然奉献」的态度,就要随时借着圣灵与圣父和圣子相交,并且按着主所吩咐的,
遵行天父的旨意,这是诫命基本的精神。
五. 作业 -- 从圣经中去思想
1. 以「爱」遵行律法的真义 申命记十一章
2. 没有爱心的遵行律法有何结局 马太廿三章 |
n********n 发帖数: 8336 | 5 律法和爱
十诫:「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1.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2.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3.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4.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5. 当孝敬父母;
6. 不可杀人;
7. 不可奸淫;
8. 不可偷盗;
9.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10. 不可贫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
一. 思考问题
1. 「处境伦理」如何把人类非议的行为合理化?你要如何找出它的错误?
2. 「爱心」和「律法」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它们如何建构道德中枢?
3. 神所设立的诫命表明了什么?耶稣对诫命的态度如何?
二. 引言
「十诫」在今天的社会并不受人欢迎,部份原因是因十诫是「律法」,告诉什么
事情该作,什么事情不该作,这是人罪性中的一个表征.以致有人要以「爱心的引导」
来取代「律法的引导」,以为那是更合情合理的作法,所以才有人提创「处境伦理」的
行为规范。
三. 内容
到底「处境伦理」是什么?真正「律法」和「爱心」有何关系和区别?
1. 「处境伦理」是对「十诫」的误解-以为「爱心」比「律法」更合理
A. 何谓「处境伦理」?即是把「十诫」或「圣经中关乎行为的教训」看作一种时
间性的规条,认为这些教训的宗旨不过是要表彰爱心而已。
B. 「处境伦理」另有主张:认为一切规条都有例外,假如有别的方法可以把更多
好处带给人的话,就不必遵守「十诫」了.因此,不论在什么处境下,都得问一问,守
律法是不是最佳的作法?结果,表面上只凭「观察」去评定行为,其实是把自己的行为
「合理化」,为放纵情欲找借口,是从撒但来的方法,是西方社会道德腐败的产物,不
能取代圣经的基本原则.毕竟冷酷而奉公守法的人,比起热心而无法无天的人,所造成
的损害还少。
C. 「处境伦理」的错误:用「爱心」来跟「律法」对立是错误的,因为两者的关
系本不是如此,况且也误解了「律法」的实意。
2. 「律法」和「爱心」两者的关系-爱心和律法不是死对头,而是盟友,一起架
构道德中枢。
A. 遵行「律法」需要「爱心」作动力:否则就成了「法利赛主义」,只叫人遵行
律法,不需要切实去「爱邻舍」,也可以达到「完全」(遵行律法)的地步,所以遵行「
十诫」需有「爱心」作为遵行的基本动机。
B. 实行「爱心」需要「律法」作眼睛:因为「爱」(包括基督徒的agape爱和肉体
情欲的eros爱)是盲目的,你要以基督的爱去爱人,并不表示你就懂得真正造福别人的
方法,除非遵行神所订下的规范和途径,否则爱心不会发挥功能,「十诫」就是神订的
规范。
3. 「十诫」所表明的真理-有两方面:
A. 神的律法表明衪的性情:反应衪自己行事的准则,为要告诉人类那些事情是衪
所喜爱或憎恶的.因此,律法是引导我们「成圣」的指南,叫我们完全与神达成一致,
这就是神在人里面的真实形像。
B. 神的律法适合人的本性:那是人类被造的原则,所以只有当我们遵行律法时,
人生才能得到真正的满足,我们蒙救赎的目的也是为此。
4. 耶稣对「十诫」的态度-谁有资格指出「十诫」的瑕疵?只有耶稣,然而衪断
言「十诫」带着永恒的权柄(太5:18-20),也是信仰的中心(太19:17-19).在衪的教训中
,处处显明衪对诫命的看重,并且说:「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衪了。」(约壹 5
:3):
A. 「第三诫」:马太福音5:33-36,23:16-22
B. 「第四诫」:路加福音6:6-10
C. 「第五诫」:马太福音15:3-9
D. 「第六,七诫」:马太福音5:21-30
四. 生活应用
遵守诫命是唯一真正实行爱怜舍的途径,「因为爱人就完全了律法。」(罗13:8,
10),即爱人的表现包括:不犯奸淫,不杀人,不偷窃和嫉妒等罪.爱人不能用纵容对方
作借口,反而要规范人的行为作出发点,因为人有罪性.道德上的纵容表面使人觉得十
分自由和满足,实际上是残害人性和社会,因为人每次触犯诫命,都会变得更粗鄙和低
劣,只有神的律法能真正引导人走向自制和谐的人生。
五. 作业 -- 从圣经中去思想「爱和诫命」
1. 约翰壹书2-3章
2. 加拉太书5:2-6:10 |
n********n 发帖数: 8336 | 6 十诫 ——《旧约》中神的启示
在《圣经》旧约出埃及记第二十章可以找到十诫。神将以色列人从埃及的奴役中解救
出来后,在西奈山上直接将十诫赐给他们:
“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
第一:‘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
物。’
第三:‘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第四:‘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第五:‘当孝敬父母。’
第六:‘不可杀人。’
第七:‘不可奸淫。’
第八:‘不可偷盗。’
第九:‘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第十:‘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十诫——《新约》中基督作了总结
大约在一千四百年之后,在马太福音22章,有关于十诫的总结;那天耶稣面对宗教的
“专家们”:
“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
,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
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思考基督的教导,它揭示了神赐给以色列子民的前四条诫命都包含在耶稣的话中:“你
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后六条诫命也包含在他的话中:“要爱人如己。
”
十诫: 神律法的渊源
十诫最早记录在出埃及记中。当以色列人从埃及的奴役中逃脱之后,在西奈山神向他
们赐下诫命。十诫是神通过摩西赐给以色列人的道德法令,藉此他们可以享受丰盛和圣
洁的生命。十诫的意义在于它形成了犹太人生活、律法和信仰的基础。十诫被刻在石碑
上,因为以色列人公然违抗神,摩西在盛怒之下把石碑打碎。之后石碑重建,在神的命
令下保存在盟约之舟中。其中有四条诫命主要关于人和神的关系,另外六条诫命主要关
于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十诫:神对圣洁的标准
十诫也被称为律法。在古代以色列,违反律法是严重犯罪。无论从任何角度偏离了十
诫都是犯罪,并且亏缺了神对圣洁的标准。因为知道人无法做到完全遵守律法,利未族
的教士建立了一套祭祀体系做仲裁。通过这个体系,神允许古代以色列人对他们所犯的
罪进行悔改。例如,适当的献祭包括屠杀一只没有污点的幼羊。祭祀一代接一代地继续
下去,就像人们不能停止犯罪一样。这个血的祭祀体系不是意味着野蛮,而是象征罪的
重负。犹太人每年一度的赎罪圣日就是专门弥补罪过的日子。
尽管神赐十诫给以色列人,但它的使用范围不仅仅限于犹太人。十诫反映了神对所有
人的圣洁标准。因为神是宇宙中道德行为的权威,全人类都要以此为标准。依照《圣经
》,在神的律法下无人豁免。有些人说十诫对他们不适用,因为他们的成长背景没有“
宗教”。但是,《圣经》揭示了我们对律法的需求写在我们的心里(罗马书2:25),
因此,我们的良心最终定要我们的罪。且慢,既然我们大部分人,在某个程度上,都努
力过美好的生活,为我们的家庭和社区作积极的贡献,如果我们都尽力了,神怎么还能
挑剔呢?根据神的神圣标准,“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3:23
)。而且,神不仅仅关心我们的行为,而且还关心我们心灵的状态。新约中,当耶稣强
调憎恨等于谋杀、欲望等于奸淫时,引用了律法。我们都曾有过这些想法。确实,依照
神的标准,我们都曾犯罪。
十诫:揭示我们对救主的需要
回顾了十诫之后,有些人辩论:神明明知道人不可能完成他制定的标准,他是不公平
的。一位慈爱的神却要惩罚人生来便有的邪恶秉性,这难道不残忍么?对这个复杂问题
的答案落在耶稣基督身上。事实上,耶稣来到地上就是要解决这个进退两难的局面。如
同为了赎以色列的罪而献祭的完美羔羊,耶稣十全十美无瑕疵,因为他是无罪的。如同
羔羊,他为了赎罪而牺牲。与羔羊不同的是,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为全人类永远战胜
了罪的力量。《圣经》告诉我们为什么基督要做牺牲:“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
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十诫:无责备的爱
对许多人来说,十诫是对我们过犯的定罪符。一些人有负罪感,他们相信神永远不会
接受他们。另一些人轻率地选择拒绝神,因为他们觉得不可能遵守律法。具有讽刺意味
的是,神赐人十诫却从未想要处罚人类,而是要证明人类是有罪的。十诫如同一面镜子
“反射”我们心灵的状态。当我们面对十诫省察自己,会意识到缺点和对救赎的需求。
耶稣基督就是我们的救主。因此,神赐下十诫不是为惩罚人类,而是向我们展示他的爱
。因为“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 |
n********n 发帖数: 8336 | 7 十誡
出二十2-17、申五6-21
上帝給予摩西的一些誡命。十誡曾在舊約中出現兩次,第一次在出埃及記(出二十
2-17),描述上帝把誡命賜給以色列人;第二次則在申命記(申五6-21),背景是更新
上帝人之約的典禮。以色列人重申他們忠於上帝的約誓時,摩西提醒他們這些誡命的要
旨與意義。在原來的文字中,十誡被稱為「十句話」(因而又名"Decalogue")。根據
聖經經文,這些是上帝所說的「話」,或律法,而非一個人類的立法程序。聖經說上帝
把十誡寫在兩塊法版上。這不是指每一塊版寫上5條誡命,而是每一塊版都寫上了全部
10條誡命;第一塊法版屬於賜律法者──上帝,第二塊法版則屬於接受者──以色列人
。這10條誡命乃關乎人類生活的兩個基本範圍:首5誡關於人與上帝的關係,後5誡則關
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帝第一次把十誡賜給以色列人,是在出埃及不久,在西乃山上
與他們立約的時候。雖然西乃之約的日期不能確定,但大概的日子約在主前1290年左右
。若要瞭解這十誡,必須首先瞭解頒賜十誡的背景。
十誡的背景
十誡與約是不能分割的。上帝在西乃山上與以色列人立約,彼此建立了一種特殊的
關係。上帝給以色列人一些承諾,但也要求以色列人履行一些義務。雖然以色列人的義
務似乎是一大堆法律條文,但其實其簡潔而明確的要點就在十誡之中。十誡為所有希伯
來律法定下了最基本的原則,五經中仔細的條文主要是闡述如何把這些原則應用在某些
獨特的處境之中。因此,在古代的以色列中,十誡的責任是為一個關係提供方向和指引
。以色列人遵守誡命並不是純粹為了順命可以給他們積累某些功德。他們遵守誡命,是
為了發現在神人關係中那種豐盛和滿足的生命。古代以色列的誡命不是基於道德而有的
一套倫理法律或忠告。
約是立於上帝與一個民族之間的;誡命對該民族的生活有直接的影響。因此,誡
命最初的功用跟現代國家的刑事法相近。以色列是一個神權政體,其真正的君王是上帝
(申三十三5)。誡命為該國的國民提供了指引。此外,破壞誡命就是犯罪,得罪國家
和國家的君主──上帝。因此,刑罰是嚴厲的,因為破壞誡命便威脅了約之關係和該國
的存在。明白這國家的背景,對瞭解誡命最初的形式是重要的。
十誡的意義
十誡以一句前言來開始(出二十2;申五6),聲明賜律法者是上帝。祂向一群已經
與祂建立了關係的子民頒佈誡命。賜律法者是領人出埃及的上帝,祂曾將其子民從埃及
為奴之地拯救出來,並賜他們自由。這前言是重要的,因為它指出上帝所賜的律法是以
愛和恩典的行動居先。誡命是賜給一群已蒙救贖的子民,上帝並不是為了成就救贖而賜
下誡命。學者採取了不同方式來數算這些誡命。根據某些系統,前言也算為第一誡。然
而,以第一句話為所有十誡的前言似較恰當。在其後的註釋中,首先是有十誡原本意義
的解釋,接著是其當代意義之說明。
第一誡:除了耶和華以外,不可有別的上帝(出二十3;申五7)
第一誡採取了消極的形式,明明地禁止以色列人敬拜外邦諸神。這誡命的重要性
在於約的本質。約的核心是一個關係,從聖經的角度看,關係的重點是忠誠。如十誡的
前言所指,上帝對其子民的忠誠已在出埃及的事件中表明。上帝隨之也要求其子民在約
之關係中對祂忠誠,過於要求其他東西。因此,這誡命雖然以消極的措辭來表達,但卻
充滿了積極的含義。這誡命位於十誡之首是重要的,因為它建立了一個原則,這原則在
社會性的誡命中(第六至十誡)是尤其顯著的。第一誡的當代意義在於關係上之忠誡。
在人類生活的中心,必須要保持與上帝的正常關係。生活中若有任何破壞那基本關係的
事情,就是違反這誡命。因此,外邦「諸神」也可以指破壞這上帝人關係之優越性的一
些人,或甚至是事物。
第二誡:禁止拜偶像(出二十4-6;申五8-10)
第一誡已消除了敬拜耶和華以外之諸神的可能性。第二誡則禁止以色列人為耶和
華造像。以世上任何物件的任何形狀或形式來為上帝造像,都是把創造主低貶為比祂創
造之宇宙更微小的東西,人若這樣做,就是敬拜受造物,而不是創造主。以色列人必受
到極大引誘,以某種偶像的形式來敬拜上帝,因為在古代近東所有宗教中,都充滿了各
種偶像。但以色列的上帝是一個超越和無限的本體,不能被貶損和限制於宇宙中一個形
象或形式。任何這等貶損上帝的做法都是對上帝一個徹底的誤解,以致所敬拜的「神明
」已不再是掌管宇宙的上帝。在現今的世界裏,引誘的形式已改變了。很少人會拿起工
具,用木頭來為上帝造像。然而,這誡命仍然有效,這誡命所針對的危機也常常存在。
一個人可以用言語來建立一個上帝的形象,把上帝塑造成一個如木頭和石頭所製造的偶
像一樣牢固的樣子。雖然聖經沒有禁止人用言語來談論上帝,但若一些言語,或個人對
這些言語之理解,造成一個牢固的結構,則也是為上帝造了像。以言語偶像的形式敬拜
上帝,是破壞了第二誡。上帝是超越和無限的,比任何受造物用來形容祂的言語更偉大
。因此,第二誡是為保持上帝的偉大和奧妙而設的。
第三誡:不可妄稱上帝的名(出二十7;申五11)
一般人以為第三誡是要禁止污言穢語或褻瀆的話;然而,這誡命該是關乎上帝之
名的使用。上帝已賜給以色列一個超乎尋常的權利;祂向以色列人啟示了祂的名字。這
名字在希伯來文中以4個字母來代表,就是YHWH;在譯本中則以耶和華、雅巍或主來代
表。知道上帝的名字是一種權利,因為這意味以色列所敬拜的,不是一個無名或遙遠的
神祇,而是一個有名字的存在體。然而,這權利又可能引致一個危機,就是濫用了上帝
的名。在古代近東的宗教裏,人常使用法術。行使法術包括人為了達到自私的目的,在
某些活動裏利用上帝的名,他們相信使用一個上帝的名可以控制那上帝的能力。因此,
第三誡所禁止的,是行法術,就是人為了個人和無價值之目的,透過上帝的名意圖控制
祂的能力。上帝樂於施予,但卻不容許人操縱或控制祂。在基督教裏,上帝的名字也同
樣重要。人藉著上帝的名可以在禱告中親近上帝。但濫用禱告的權利,包括為了一些自
私或無價值的目的而呼求上帝,或藉上帝的名發假誓,罪狀跟古代社會的行使法術相同
。無論行使法術或隨私意禱告,上帝的名都被濫用了,第三誡也就遭到破壞。積極地說
,第三誡是提醒人,認識上帝的名是一個極大的權利,我們不應輕看或濫用。
第四誡:遵守安息日(出二十8-11;申五12-15)
在古代近東的宗教裏,沒有誡命像這誡命,此外,這是第一個以積極的語句來表
達的誡命。人日常生活的時間多半是用於工作上,但第七日則要分別出來。在第七日,
人要停止所有工作,並守這日為聖日。這日之所以是聖日,跟設立這日的理由有關。聖
經提出了兩個理由,這兩個理由起初看似不同,但兩者間卻有相關之處。在十誡的第一
個版本裏(出二十11),守安息日是為了記念上帝的創造;上帝在六日之內完成了創造
,第七日便安息了。在第二個版本裏(申五15),安息日是為了記念出埃及的事件。兩
個版本的相關主題是創造:上帝不單創造了世界,還「創造」了祂的子民以色列,方法
是把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救贖出來。這樣,希伯來人每逢第七日便要回想上帝的創造;
他們這樣做,便是反省自己存在的意義。在基督教裏,「安息日」的概念多半已從第七
日轉移至第一日,就是主日。這轉移是關乎基督教思想的改變,就是認為耶穌基督復活
的日子是主日早上。這改變是適切的,因為現在基督徒每個主日或「安息日」,所回想
的,是上帝創造之工的第三幕,即在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所建立的「新的創造」。
第五誡:孝敬父母(出二十12;申五16)
第五誡形成了首4誡(主要關乎人與上帝的關係),與後5誡(主要關乎人與人的
關係)之間的橋樑。驟眼看來,第五誡好像只是關乎家庭的關係:兒女要尊敬父母。雖
然這誡命建立了家庭關係中尊重父母的原則,但可能亦是關乎父母教導兒女忠信守約的
責任(申六7),讓這宗教可以世代相傳。但信仰上之教導要求受教者有尊重和尊敬的
態度。因此,第五誡不單關乎家庭的和諧,也關乎把對上帝的信仰傳遞給往後的世代。
我們毋需把第五誡的意義轉變為現代化。現在形形色色的教育都已在家庭以外進行,這
誡命便作為一個嚴肅的提示,提醒人要有和諧的家庭生活,並且,父母和子女在宗教教
育方面有不同的責任。
第六誡:不可殺人(出二十13;申五17)
這誡命只是禁止人「殺人」,但殺人一詞卻含有謀殺的意義。第六誡所用的詞語
主要不是關乎在戰爭或刑罰上殺人,因為這兩項會在摩西律法的其他部分處理。這詞可
用以指謀殺和殺人。由於殺人可能會出於意外,所以並不可能禁止,這方面也會由其他
條例來處理(申十九1-13)。因此,第六誡是禁止謀殺,即為了個人利益和自私的目的
而取去別人的性命。積極地說,第六誡是保障立約群體中每一個成員都有生存的權利。
在現今社會裏,幾乎所有法律都包含類似的條款,成為了國家的法例,而不單是宗教或
道德上的律法。耶穌則指出這誡命所包含的更深層意義:不單謀殺的行動被禁止,就是
萌生犯罪的念頭,也是一種罪行(太五21、22)。
第七誡:不可姦淫(出二十14;申五18)
姦淫基本上是不忠的表現。在姦淫罪行裏的一個或兩個人,是不忠於另一個人或
群體。在所有這等罪行中,顯示不忠是最壞的罪。因此,姦淫包括在十誡的禁令中,其
他與性有關的罪惡或罪行則不包括在內。第七誡在社會意義上與第一誡平行。正如第一
誡要求人絕對忠於與獨一真神的關係,第七誡是要求人在婚姻之約上有相同忠貞的態度
。這誡命在現今的適切性是明顯的,但耶穌又再指出第七誡所暗示在思想方面的範疇(
太五27、28)。
第八誡:不可偷盜(出二十15;申五19)
第八誡在立約群體中建立一個關乎財產的原則:一個人在某些事情上有一個權利
,是其同國的人不可為自己的私人利益而侵犯的。雖然這誡命是關乎財產,但其中的焦
點是個人的自由。偷盜中最壞的一種行為是「偷人」(約相等於現今的綁架);那就是
(以武力)把一個人奪去,並把他賣作奴隸。申命記二十四章7節更詳盡地談及這罪行
及其相關的律法。故此這誡命並非只關乎保護私有的財產,更是保障人類的自由,免受
奴役或被擄。第八誡禁止人為私人的利益而控制或利用別人的生命。正如第六誡禁止謀
殺,第八誡是禁止一種可稱作「社會性謀殺」的罪行,即在上帝子民的群體中剝削了一
個人自由生活的權利。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出二十16;申五20)
這誡命並不是一般所指的不准說謊。聖經原來的用詞明確地顯示這誡命是關乎以
色列的法律系統。這誡命禁止人在法庭的審判過程中作假見證,因而確立了一個真誠的
原則,暗示人在任何環境下也不可說假話。在任何國家裏,律法必須根據真實的證據來
執行。若律法不是基於真理和公義,生命和自由的基礎便遭損壞。若法律的見證是真實
的,便不會有誤審的情況出現;若是虛假的,人類最基本的自由便失去了。因此,這誡
命是保障以色列有完整的法律系統,防止個人的自由受到侵害。多數現代的法律系統都
保存了這原則,如在法庭上作證時必先起誓。但最後,本誡命也指出在所有人際關係中
要有真誠這重要素質。
第十誡:不可貪婪(出二十17;申五21)
第十誡在其原初的背景中顯得有點奇怪。這誡命禁止人貪戀一些屬於鄰舍(即以
色列同胞)的人或物件。在一份關乎刑法的法典中,這樣一條誡命並不常見。前9條誡
命大部分都是禁止人作出一些行動,犯罪的行動若被查出,可引致控訴及其他法律程序
。但第十誡則相反地,禁止一些欲望,或貪婪的心理。在人類的律法中,是不可能根據
人的欲望來起訴,因為要找出證據,根本是不可能的。雖然第十誡所指出的罪行不可能
在希伯來人的律法系統中進行起訴,但上帝──那「大法官」──卻可知曉一切。這誡
命的特徵在於其治療性的本質。罪行產生了才去處理,是不足夠的;律法也必須致力消
除罪惡的根源。幾乎所有罪惡和罪行的根源,都在人內心的自我和欲望裏。因此,上帝
禁止人產生犯罪的念頭。若貪婪的慾念漸漸消除,人便可以被引導轉向上帝。
十誡的原則
每一條誡命之間的關連,可見於整個十誡的基本原則。十誡的原則是愛,這也是以
色列宗教的核心。上帝愛以色列人,並呼召他們進入愛裏。祂又把一個超乎所有其他命
令的誡命加諸以色列身上:「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申六
5)那是以色列宗教命令的中心。至於如何愛這位不可見、不可摸的上帝,十誡已解釋
了一部分。對一個愛上帝的人來說,十誡指示了一種生活方式,若能活出這方式,便可
反映人對上帝的愛,並使人對上帝的愛有更深的經歷。因此,十誡也是基督教的中心。
耶穌根據申命記六章5節重述這愛的命令,並稱之為「第一和最大的誡命」(太二十二
37、38)。所以,十誡在基督教中仍用作一個指引,指示一個路向,使人在其中可表達
自己對上帝的愛,也可經歷上帝的愛。
按:耶穌把誡命綜合為一條,就是要:「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其
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廿二37-39)。這包括了愛上帝、愛人、愛自己等三
方面的愛,因此,有學者把十誡分為三部份:第1-3誡是論及愛上帝,第4誡是論及愛自
己,第5-10誡是論及愛人;因此,第四誡「當守安息日」的精髓是要人學習照顧自己。 |
n********n 发帖数: 8336 | 8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一. 思考问题
1. 对当时以色列人而言,在充满异教崇拜的列国中,指着神的名起誓另有它意吗
?
2. 为什么神要求我们遵守自己所起的誓?永生神与起誓有何关系?
3. 妄称神的名是否与那些指着衪的名所起的诺言有关?为什么?
4. 法利赛人认为,誓言只要不是明显地指着神的名而起的,就是违背了也不算为
有罪,你怎样反驳他们错谬的主张呢?
二. 引言
「耶和华」(YHWH都是子音组成,不能发音)的名字,连大祭司都只在一年一度的
救赎日中提一次(利 23:27)而已,然而在祝福或咒组中指着耶和华的名,是律法所容许
的(申 11:26).原本这诫命是关乎在起誓中,指着耶和华的名而发誓(利 19:12),因为
在当时以色列人所处异教崇拜的列国中,指着耶和华的名而不指其它神的名发誓,是对
耶和华神的敬拜(参耶4:2). 对以色列人而言耶和华是活神,若指着衪的名所起的誓而
至终没有遵守,是直接怀疑这位永生神的存在(撒下 2:27),所以遵守誓言对以色列人
非常重要.然而,对现代人而言,第三诫命的真义已延伸到我们日常生活中说话的态度
,和对所说的话应负的责任,这是我们要深思的。
三. 内容
第三诫命「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是禁止神的名字被运用在任何空洞,鄙视
或虚伪的事情上,其中「妄称」就是「胡乱的称呼」.神的名至少在三方面时常被妄称
:
1. 在「不敬虔」的事上
就是不重视神的智能和美善,在言语和思想上污辱了神.若因神容许某些事情临到
我们身上,而向神恼怒,那我们已触犯了第三条诫命了. (例证)当约伯的儿子还在世时
,约伯为他们献祭,恐伯他们「心中弃掉神」(伯 1:5).后来,当约伯的儿子们都死了
,他的妻子在悲苦中催逼约伯「弃掉神」而死,约伯不肯听从.约伯的妻子就是被「自
我中心」的罪性所操纵,因此当神容许某些事情临到她或别人身上时,就向衪恼怒。
2. 在「污言秽语」的事上
就是利用神圣洁的名字作为污秽的字眼,来表达人不圣洁的情绪. (例证)在今天
的西方世界,每天所听到妄称神的名的谈话,有「噢神啊!」,「呃,基督啊!」等,西
方人以此表示感叹,好象东方人说的「天啊!」.虽然这不一定是最大的罪,然而,当我
们若经常细心思想神在掌管一切,包括人的沮丧(depression),为要使我们成圣(参来
12:5-11,罗8:28)的话,那我们就会越来越能够保持冷静,既使在最烦人的时刻,都能
够得胜。
3. 在「屦行诺言」的事上
假如我们为了一些事,而呼求神并向衪许愿,那么背信食言是对神极度的不尊敬
了,如「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亵渎你神的名,我是耶和华。」(利19:12,耶5:2,
亚5:4),神不会以妄称衪名字的人为无罪。
(例证)耶稣驳倒法利赛人的主张,因他们认为,只要不明显提及神的名字,既使
毁坏指着圣物而起的誓言,也不算为有罪.然而,不管神的名字有没有被提及,一切诺
言都是在衪面前许的,所以都与衪有关(参太5:33)。
四. 生活应用
第三诫命是纠正我们说话的态度,在我们与别人交谈的日常生活中,讲话时常言
不由衷,天花乱坠,对所谈的事也一知半解,甚至在没有把握的事上替人作保,以致说
话不负责任,叫那些信任我们的人感到失望.然而,圣经对许诺的事十分认真,神要求
我们尽心遵守自己所起的誓,否则社会就全然瓦解.并且神要我们看见,衪是全然可靠
的,因此不可胡乱称呼衪的名,为我们的说话态度,订下严谨的规范,这是第三诫命的
真义。
五. 作业 -- 从圣经中去思想,为何说话要谨慎?
马太福音12:22-37 |
n********n 发帖数: 8336 | 9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一. 思考问题
1. 经不起坏消息打击的病人,我们是否应该告诉他真实的病情?如果为了他的好
处,而没有告之实情,是否违反了第九条诫命?
2. 在伊甸园中,撒但为什么向夏娃撒谎?你认为撒谎的主要动机是什么?
3. 第九条诫命以「不」作开始,似乎是消极的,然而却有积极的意义,那是什么
?
4. 当不说谎情况会更坏时,我们要怎么办?不说谎最根本的方法是什么?
二. 引言
圣经中的喇合把以色列的探子藏起来(约书亚记第二章),向当地政府隐瞒实情,
以致自己的政府最后被打败,是否违反了第九条诫命?其实,「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有它积极面的意义。
三. 内容
本诫命是基于一个原则,那就是「说真话是神圣的」,以下是解释:
1. 诫命的来源
是出自出埃及记20:16和申命记5:20,「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中的「假」是「不
真实」的意思,申命记解作「不诚实」,是指构成谎言的那种欺骗的动机而言.NEB(新
英语圣经)翻译作「提出假证供」(give false evidence),好象在法庭中,法官对证人
提出说真话的要求,使审判能公平一样.到了新约,耶稣在登山宝训说:「你们的话是就
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 5:37)。
2. 撒谎的动机
撒谎的灵是出自撒但,在伊甸园的第一个谎言就是来自撒但,他是说谎之人的父(
约 8:44),撒但引诱人说谎是要使人背逆神.所以人互相撒谎有两个原因:
A. 存心不轨:如果说谎是要陷害别人,就是存心不轨,为要争取自己的利益.犹
太人就是在利益受到打击时,制造假见证来陷害耶稣和司提反(太26:59,徒6:13)。
B. 骄傲:如果说谎是要影响别人,感动别人,以便利用他,使他不能揭穿你丑恶
的一面,那就是骄傲了.恐惧,耻辱,报复,自大,虚伪和为了炫耀自己,而故意说得
娓娓动听等,都是促成说谎的动机。
3. 实情和爱心
若要真诚待人,就要面对一个问题:有些人是不适宜知道全部实情的!例如经不起
坏消息打击的病人,我们是否应该告诉他真实的病情?如果为了他的好处,而没有告之
实情,是否违反了第九条诫命?当我们得隐瞒真相时,这种做法是否与本诫命有抵触?
是有抵触的,但我们要更进一步探讨本诫命的真义。
4. 诫命的真义
表面看来本诫命是消极的,然而有它积极面的意义:即我们应该为邻舍寻求利益.
假如我们说真话会伤害某些人,而爱心又催促我们隐瞒实情时,我们就要凭借本诫命的
积极精神,为邻舍求好处. <举例>喇合直截了当的谎言(约书亚2:4-5),在新约得到雅
各书作者的赞扬(雅各2:25),这是一个最好,也最不含恶意,而又是向有关的人表露爱
心最真摰的方法. 因此,我们要探讨的,是我们所处的社会已不是「绝对善」的社会,
我们所处的大环境是「险恶的社会」(Evil Society),当我们不能选择绝对善时,我们
只能选择最少伤害的恶.因此,我们的作法是:
A. 当不说谎情况会更坏时,我们才撒谎.但又不像「处境伦理学」者所言,只要
目标正确,手段也必然全正确,因为毕竟说谎是一件恶事。
B. 撒谎帮助人比撒谎陷害人较好,但撒谎就是撒谎,不管多么需要,总是坏的,
是不对的.明智的人会感到自己被玷污了,需要立即求耶稣的宝血洁净。
C. 因此,在不需要面对撒谎的决择之先,我们可以按主教导我们的祈祷:「不要
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以免像除了犯罪之外就别无出路似的。
四. 生活应用
我们的神是说真话,无谎言,守诺言的神(提多1:2,民数23:19,撒上15:29),因
此我们这些按衪的形像被造的人,也希望看到衪高尚的性情在我们身上,因为没有诚实
和真理,就没有敬虔的生活,而且「一切喜好说谎言编造虚谎的」都不得进神的城(启
22:15,21:27).所以,求主帮助我们过敬虔的生活。
五. 作业 -- 从圣经中去思想何谓「假见证」:
1. 列王纪上21:1-24
2. 使徒行传6:8-15 3.马太26:57-75 |
o********e 发帖数: 257 | 10 先祖與先知 第二十七章 頒佈律法
.....
耶和華顯示了自己,他不但在威榮中顯出是一位設立律法和審判者,而且也顯明自己為
他百姓慈悲的保護人。他說:“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20:2)他們已經認識他為他們的響導和拯救者,他也曾領他們從埃及地出來,
從海中開一條路給他們行走,而淹沒了法老和他的全軍,如此就顯明自己遠超出埃及的
一切神明之上,──如今向他們頒佈他律法的,就是這一位上帝。〖9〗
這時所頒佈的律法,並不單是為希伯來人的利益。上帝固然重看他們,要他們保守
並遵行他的律法,但他也要他們把這律法看作是為全世界保留的一種神聖委託。十誡的
訓辭是適合於全人類,又是為教導並治理全人類而頒佈的。十條誡命誠然簡明,廣泛而
有權威,也包括世人對上帝和同胞的本分;而且都是以愛的大原則為基礎的。“你要盡
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10:27;申6:4-5
;利19:18)這些原則都詳細地貫徹於十條誡命之中,而且適於全人類的情況和環境。
〖10〗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11〗
耶和華是自有永有的真神,他是惟一並非被造的真神,惟有他是萬有的根源和萬有
的維護者;惟有他配受最高的尊敬和崇拜。人曾被禁止讓任何事物在他的愛心或事奉上
占首位。我們所愛好的任何事物若足以減低我們對上帝的愛,或妨礙我們對上帝應有的
事奉,那事物就成了我們的神。〖12〗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
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13〗
第二條誡命禁止用偶像或形象敬拜真神。許多外邦國家聲稱,他們的偶像不過是他
們所敬拜之神明的肖像或象徵而已;但上帝已經聲明,這樣的敬拜就是罪。凡想用具體
的東西來代表永恆上帝的,就必降低人對上帝的觀念。人心若轉離耶和華無窮的完全,
就必被引誘去敬拜受造之物,而不敬拜造物之主。人對上帝的觀念既已降低,他的人格
也必因而墮落了。〖14〗
“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上帝與他子民之間所有密切而神聖的關
係,是以婚姻的關係來表示的。偶像的崇拜就是屬靈的姦淫,所以經上以“忌邪”二字
表示上帝對這事的憎惡是非常恰當的。〖15〗
“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兒女受父母錯行的影響是
無可避免的,只要他們不參與父母的罪行,他們就不至為父母的罪受刑罰。但兒女時常
會隨從父母的腳步。由於遺傳和榜樣,兒女就常與父親的罪有分。錯誤的傾向,敗壞的
情欲,墮落的品行,以及身體的疾病和退化現象,都能“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這
一個可怕的事實,應有強大的力量來遏止人不效法犯罪的行為。〖1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第二條誡命既禁止人敬拜假
神,意即吩咐人要敬拜真神。凡忠心事奉上帝的人,就可以得到他慈愛的應許,這應許
不象上帝對恨他的人所發的咒詛,僅及三四代,而是要直到千代的。〖1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18〗
這一條誡命,不但禁止起假誓和普通的咒駡,而且也禁止人以輕率疏忽的態度稱呼
上帝的名,而不體會其嚴肅的意義。我們若在普通的談話之中漫不經心地提起上帝的聖
名,或在瑣碎的事上憑他起誓,或時常疏忽地反復提他的聖名,這都是侮辱他的行為。
“他的名聖而可畏。”(詩111:9) 人人都該默想他的威儀,他的純全和聖潔,以致內
心得以被他崇高的品德所感化;而以恭敬嚴肅的態度提說他的聖名。〖19〗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
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中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
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
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20〗
這一條誡命並沒有把安息日看作一個新的制度,乃是說明它在創世的時候就已設立
。人記念並遵守這日,乃是要記念創造主的大工。它指明上帝為創造天地的主宰,把真
神和一切假神分別出來。凡是遵守第七日的人,就借此證明他們是敬拜耶和華的人。所
以只要地上還有人事奉上帝,安息日就是人類效忠上帝的記號。在十條誡命中,只有第
四條具有設立律法者的聖名和稱號。惟有這一條誡命說明是以誰的權威頒佈律法。可見
第四條誡命之中附有上帝的印鑒,這印鑒蓋在律法上,證明它的真實性和控制力。〖21〗
上帝已經賜人六天的光陰可以作工,他要他們把自己的事務在六個工作日中作完。
必要的處理和慈善的事,在安息日原是可以作的,患病的和受苦的人,隨時都需要予以
照料;可是不必要的工作是絕對要避免的。“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
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
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可是,這禁令並非到此為止,先知還加上一句:“
不說自己的私話。”(賽58:13)那些在安息日討論業務或籌謀計劃的,在上帝看來,
就等於實際上從事業務了。我們若要守安息日為聖,就必須連思想也不用在屬世的事上
。而且這一條誡命包括一切在我們家內的人。在神聖的時間內,家裏的人都要把屬世的
事務放在一邊。全家都要在上帝的聖日,用樂意的心來事奉他。〖2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23〗
父母受兒女的敬愛,應該過於其他的人。上帝親自把教養兒女的責任託付給父母,
所以他規定在兒女幼年時,父母對他們乃是居於上帝的地位。凡否定父母應有之權威的
人,就等於否定了上帝的權威。第五條誡命不單要兒女尊敬順服他們的父母,而且要親
切地愛他們,減輕他們的憂慮,愛護他們的名譽,並要在他們老年的時候奉養他們,安
慰他們。這一條誡命也吩咐人尊敬官員,首長,以及一切凡上帝賦予權柄的人。〖24〗
使徒說:“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2)以色列人希望不久要進入迦南
,這一條誡命對於順從的人,乃是長久承受那美地的保證;但是它還有一個更大的意義
,這應許也包括上帝的一切真以色列人在內,應許他們在將來沒有罪惡咒詛的地上,承
受永生。〖25〗
“不可殺人。”〖26〗
凡足以減短人壽命的不正當行為;怨恨復仇的精神,或損害他人的企圖,或幸災樂
禍的意念,(因為“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以及不肯照顧貧乏和受苦之人的私
心,甚至一切自我放任的行為,不必要的克苦,與有礙健康的過分勞動,──這一切,
在不同的程度上,都是違犯第六條誡命的。〖27〗
“不可姦淫。”〖28〗
這一條誡命不單禁止姦淫的行為,也禁止一切肉欲的思想和意念,或任何引起這些
情欲的行為。人不但要在外表的生活上聖潔,更要追求內心隱藏的意念與情感的潔淨。
基督曾將上帝律法的廣泛義務教導世人說,淫念與淫視同不法的行為,一樣是違反誡命
的。〖29〗
“不可偷盜”〖30〗
第八條誡命禁止一切明搶暗竊的行為。這條誡命不僅定了拐帶人口和販賣奴隸是罪
惡的行為,同時也禁止一切侵略的戰爭。第八條誡命明定偷竊與搶劫為罪惡的行為。它
命令人類在生活的調節上保持嚴格的誠實。它禁止商業上的欺詐行為。命令人清償正常
的債務與應付的工價。同時它又宣佈一切乘他人的無知,軟弱,或不幸而作利己之圖,
在天國的記錄上都算為欺詐的罪行。〖31〗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32〗
在任何事上說謊,以及一切欺騙鄰舍的企圖或動機,都包括在這一條誡命之內。虛
謊的本質就是存心欺騙人。眼之一眨,手之一動,或臉上的表情,都同說話撒謊的行為
一樣。一切故意誇大其辭,或暗諷示意,只要圖謀造成錯誤或予人以誇大印象的,都是
虛謊,即或說的是事實,而所用的方式卻足以令人發生誤會,這也是謊言。這條誡命禁
止人用誣衊誹謗,惡意猜度,或散佈謠言來損害他人的名譽。就是故意隱匿真情,使他
人因而受害,也是違反第九條誡命的罪行。〖33〗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34〗
第十條誡命針對著萬惡之根,禁止一切自私的欲望,因為一切犯罪的行為都是發端
於此。那順從上帝律法,不向他人所有物妄起貪欲的人,決不會對同胞有冒犯的行為。
〖35〗
這就是那偉大的立法之主顯示他奇妙的能力和威儀,于雷轟火焰之中頒佈的十條神
聖律法。上帝在宣佈律法的時候,同時也顯示了他的權能和榮耀,以便他的百姓永遠不
忘記這一幕景象,並使他們對設立律法的主,創造天地的神,常存高度的敬畏感。同時
他也要向全人類顯明他律法的神聖性,重要性,和永遠性。〖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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