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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 发帖数: 25644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OneFlyingPig (time),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哈哈,习胖极可能是福州十几个警察谋杀栽赃差点得逞的罪魁祸首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an 3 18:45:04 2016, 美东)
何律师惧怕压力太大、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不再代理本案了。
2001年3月初,徐承平见陈信滔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报警无人受理,就将抢劫来的
车辆又开回车场销赃和送人。
制造“220”假案,使徐承平取得“一箭三雕”的成效:杀掉卞礼忠,使徐在黑道
上名声大发;巧取豪夺500多万,让陈信滔告状无门;用抢来的车辆财物送人,营造更
加强大的保护网,以维护垄断市场的霸主地位。
王振忠叛逃美国之后,“522”专案组查明:徐承平多次通过王振忠的情妇郝文贿
赂王振忠。如2001年案发前,徐承平就先送一辆小轿车(风神兰鸟)给王振忠,并直接
在王振忠面前表示希望“做掉”陈信滔;“220”抢案以后徐承平又送一辆车给王
振忠。情妇郝文(即陈信滔被抢走的车号为闽A25798的红色尼桑云豹)。王振忠还嫌不
够,就将金源大酒店送给他的一套价值百万余元的商品房以高于市价的价格“卖”给徐
承平,而徐承平付款后,该房屋的产权一直没有改变,至今仍为王振忠所有。
陈信滔被抢走的车辆,被徐承平送给刘雄一辆、郑军两辆、沈思忠一辆、刘希志(晋安
区副区长)一辆、晋安区城管大队长×××一辆、晋安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叶海瑜一辆
……
陈信滔说:这些人,何功何德能分到我被抢走的车辆呢?在与黑帮交易中,他们都充当
了什么角色?徐承平可是按功行赏的,比如“220”案发之后,就送给郑军现金5万
元、刘雄2万元、陈红卫信用卡10万元…….,上述受贿者除刘雄、郑军之外,为何没有
受到法律的制裁?!
蒙冤入狱
2001年2月20日,陈世滨带两名刑警在陈信滔住所周围彻夜布控守侯,无功而返。2月21
日,刘雄下令到处搜捕陈信滔。
卞礼忠为什么被射杀?警方为什么要搜捕陈信滔?
按照警方最初的说法,这是一起“持枪敲诈、抢劫案”。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下称
晋安分局)一份标注日期为2001年2月21日、由陈世滨、段海潮等三名警官填写的“现
场勘察笔录”中说,案发当天下午5点30分,徐承平向晋安分局陈世滨等报告,福州市
旧车交易市场里发生持枪敲诈案;
“晚11时许,我局刑大技术中队接大队通知赶往……犯罪嫌疑人卞礼忠持枪抢劫被害人
徐承平,又开枪拒捕,被大队干警当场击毙。”
勘察笔录上注明了两样关键证据:在卞礼忠尸体旁边发现的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六发子
弹及散落的9万元人民币。
2月22日,福州数家媒体纷纷刊发晋安公安分局办公室副主任高孟祥撰写的消息,一篇
题为《一持枪劫匪被击毙》的消息说,“几名身份不明的歹徒持枪窜进旧车交易市场,
抢劫市场经理……当警员围捕正准备逃窜的歹徒时,一名劫匪持枪与警方人员对抗,被当
场击毙;刑警生擒两名劫匪……”另一篇题为:《持枪抢劫,毙了活该》报道说,这是
一个持枪抢劫的团伙,“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警方)将一歹徒击毙在旧车交易大厅
左侧的旧车部内,同时活捉两名歹徒……”,报道还配发了一幅卞礼忠被击毙照片,真
让人触目惊心。
随后,几家电视台也播放了上述消息。
2001年3月7日,晋安分局发出附有陈信滔、陈信华兄弟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榕公晋协字
(2001)013号协查通报,称:2月20日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敲诈案,陈信华、陈信滔二人
有重大作案嫌疑,请各地公安机关协助布控捉拿陈氏兄弟。
卞礼忠有没有敲诈、抢劫并持枪拒捕,陈信滔当时不敢肯定,但自己和哥哥却绝对是被
冤枉了——500多万资产被抢的受害者,怎么倒成了持枪敲诈、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和
幕后指挥者?陈信滔决定要拿出军人的气概去讨回公道,“就算死,我也要死个清清白
白,我就不相信公安局里连一个好人也没有。”
3月下旬,陈信滔通过昔日部队领导向时任晋安分局副局长的陈红卫陈述冤情,并表示
要到分局报案,他的500多万元财产被“洗劫”了。陈红卫当即作出三项承诺,第一、
陈氏兄弟“进来”,分局上下绝对不搞刑讯逼供;第二、他本人绝不搞冤错假案;第三
、陈信滔500万财产的去向,分局一定要查清楚。
3月25日,陈信滔按事先约定的时间到晋安分局去“报案”,但却被告知“过两天再来
”。陈信滔说“后来我才知道,之所以推迟两天大有玄机”,事后查明,晋安分局一些
人利用这两天的空挡做了两件事:一是给徐承平通风报信,二是精心策划组织媒体播发
歪曲事实的报道。
3月27日,陈信滔在昔日部队领导、战友的陪同下,带着被抢财物清单和“我的几点说
明”等书面材料,到晋安公安分局报案并说明情况。可是,等部队领导和战友一走,当
天下午,他就被带到鼓山派出所留置室。那是一间12平方米的小房间,里面关了18人,
阴暗潮湿,臭气熏天(吃喝拉撒都在里面),墙上血迹斑斑。陈信滔在这里呆了48小时
,其间被轮番审讯;随后就失去自由,在看守所里开始了三年冤狱之灾。
颠倒黑白
晋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长陈世滨和刑警魏凡灼,带着2001年3月27日福州晚报
上刊登的、由高孟祥撰写的《围歼劫匪》一文、来提审陈信滔,“要他好好看看报纸,
老老实实认罪”。
至此,陈信滔才突然醒悟陈红卫为何要把部队首长带他去报案的时间推迟到3月27日——
《围歼劫匪》一文,将案发起因归结为“祸起协议”。
请看下列几段描述:2000年9月初,徐经理与一个叫陈信滔的人联营旧车交易市场的业
务。当时两人签订了违约罚款50万元人民币的协议,并规定三七开股份,即陈占三成股
份,徐占七成股份。但至2000年11月徐已投入资金130万元,但陈在徐的一直催追下只
投入14万元。见此情形,徐就向陈要求把三七开的投资余额给他,但陈都以种种理由加
以回避。后来,陈得知旧车交易市场将迁往黄山,担心投资会亏本,所以就更不会再拿
余款给徐。
时至2001年2月17日,福州市旧车交易市场工商所徐所长打电话给徐经理,要徐经理立
即回旧车交易市场,说刚才陈信滔等3名男子来市场,要求徐赔偿50万元给陈信滔,因
徐违约。徐经理急匆匆地赶回交易市场后,得知那3名男子已离开,但留下卞礼忠的名
字及其传呼、手机号码,要求徐经理立即与卞联系。当时,徐得知卞礼忠是“黑社会”
的“老大”,心想,自己是商人,今天这帮‘黑社会’撞上门来,往后日子怎么过呀。
第二天一早,徐给“卞老大”挂电话,请“卞老大”晚上6时许去酒楼吃饭,商谈所谓
“违约金”赔偿的事。饭后他们就到旧车交易市场,在徐经理的办公室里,“卞老大”
双手插腰,面对徐经理开腔道: “协议合同我看过了,叫我表哥(指陈信滔)进来,
他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否则我打断你的腿”。“陈信滔说你违约你就违约,违约了就
要罚50万元”。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陈信滔及其弟接到“卞老大”的电话便赶了过来,一进门陈便指着
徐经理的鼻梁道:“坏仔来了,你才会怕。现在不是50万元的问题,按哥们的意思,现
在要罚你150万元人民币。而且,还要把三成的股份让给我的表弟(指卞礼忠)作为一
份见面礼。”
听了这话,徐经理只觉眼前一黑,无力地瘫倒在藤椅上。不知过了多久,他才从梦中惊
醒了过来。这时他想起了警察,便心急如焚地拨通了晋安分局的电话”。
案情很快上报到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张东鸣听了案情汇报后拍案而起,迅速要求晋安分
局立即组织打黑专业队,上足警力,重拳出击。
晋安分局刑警大队长刘雄根据分局领导的要求,迅速成立专案组,几位侦察员通过调查
得知,这伙持枪抢劫敲诈团伙以卞礼忠为首,均由“两劳”放回人员组成,这伙歹徒均
持有军用制式手枪,是高度危险的围捕对象。
分局局长冯明、副局长陈红卫要求参战刑警以顽强的意志和必胜的信心投入围捕行动。
晚7时许,参战刑警按照指挥部的要求事先进入旧车交易市场,开展预伏守侯。
当时针指向晚10时,一条黑影闪进旧车交易市场,这条黑影便向徐经理的办公室窜去…
…正是持枪歹徒卞礼忠。此人人高马大,只见他怒目圆睁,从腰间拔出一支六四式手枪
对着徐经理道:‘妈的!还不赶快先交出50万元钱来,是不是要吃几颗子弹才会乖点儿
’……将徐经理逼往墙角后,便大肆在办公室里搜索起来。歹徒从一柜子里翻出一个装
有营业款的蓝色手提包,内有现金9万余元。搜出钱后,歹徒狠狠甩了徐经理一记耳光
……徐经理突然向门外尖叫着飞奔出去,高声示警求救。说时迟,那时快,刘大队长迅
速命令预伏守侯的行动组刑警采取行动…….
“不准动,立即放下枪来,向公安机关投降”指挥员命令道。
歹徒卞礼忠举起手中的枪对准公安民警,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随着一阵枪响,负偶顽
强的劫匪应声倒下,一命呜呼……行动组刑警将缴获的六四式手枪捡起退出弹夹检验时
,从枪膛里飞出一颗子弹来,有人不禁惊呼道:“哇,好险”。
按《围歼劫匪》一文描叙。“220”是组织严密的“层层上报、逐级部布署”的职
务行为和警务行动。全案情节描写生动,只可惜与陈信滔有关的情节却明显的造假,互
相矛盾的编造真不少。
一、卞被击毙的地点
同一个高孟祥,在《一持枪劫匪被击毙》中说“将一歹徒击毙在旧车交易大厅左侧的旧
车部内”;而在《围歼劫匪》中,又变成在徐经理办公室里。
在旧车交易市场,大家都知道:哪有徐承平的办公室呢?那明明是副经理林密的办公室
,夜里又哪来9万元的营业款呢?又何来“从(徐的办公室)柜子里翻出一个装有营业
款的蓝色手提包?”
二、粉饰不平等协议
《围歼劫匪》一文中用“(联营协议)规定三七股份,即陈占三成股份,徐占七成股份
”的表述,混淆了《联营协议》中关于徐、陈两人投资三七开(徐三陈七),而利润却
是倒三七开(徐七陈三)的真实情况。陈信滔至今还保留着的三张“总额为45万元、并
有徐承平签名”的收据,否定了《围歼劫匪》一文关于他只交纳了14万元的说法。陈信
滔说,2001年2月18日下午,徐承平约请卞礼忠在酒楼吃饭,陈信滔兄弟根本没有到场
,更没有强要150万元之事。他至今搞不清楚:高孟祥为何要如此造谣编造?
三、到底谁在抢劫呢?
卞礼忠到底有否持枪抢劫和敲诈勒索,当时陈信滔搞不清楚;但是,自己500多万资产
被洗劫却是事实,到底谁是劫匪呢?
陈信滔看完报道大叫冤枉,刘雄却指着陈的鼻子骂:“你太调皮了。你知道徐承平是什
么人吗?他是我们晋安分局重点保护的对象!你今天犯在我手上,我怎么弄都弄你一个
十年八年(徒刑)!你到社会上问问,我哪一件案子不是办成铁案?”
《围歼劫匪》一文,编造的生动案情细节,被有关部门采信了。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
起诉意见书(2001)榕晋预起字第264号的所述主要情节也与之相同。此案还作为“打
黑除恶首战大捷”上报,骗取上级部门的认可和嘉奖。先定性、定基调,大造舆论欺上
瞒下,再以此统一口径(供),收集、拼凑有罪材料(罪行),怎么能不造成冤假错案
呢?“220抢案”造假者和有开枪的人反而立功受奖,怎能不天怒人怨呢?
刑讯逼供
卞礼忠死后一个多小时,他的二哥卞礼彬最先得到消息赶到现场。警察正将尸体往一辆
救护车上抬,卞礼金抢上前去掀开覆盖尸体的白布,警方因此说“卞礼彬是同伙”,将
他扣押了24小时,放回来时脸上被打得肿肿的。两天后,卞礼忠的亲人在省立医院停尸
房看到他的尸体,发现上面有47个弹孔,左半身成了“马蜂窝”。
当晚跟随卞礼忠前去的林季援、冯文虎说:“当时卞礼忠根本没有提50万元的事,因为
陈信华自己也有一点股份在里面,想将股份转让给卞,卞是来看看可不可以接收股份的
;倒是徐承平说愿意出10万元,叫卞不要插手——徐将协议拿来给卞看,说按照协议规
定卞根本没有钱可赚,卞说徐“做得太过分了”而拒绝徐的收买。但是,他俩被抓住后
,遭到残酷的刑讯逼供,逼他们要承认去敲诈抢劫、承认受陈信滔指使……”。
冯文虎被抓住时,当场就被打了一顿,后又被带到岳锋派出所,数名警察用枪柄、枪托
击打他的头、背,还将他像虾米一样捆绑吊在空中,拳打脚踢。第二天早晨,陈世滨、
魏凡灼、林新、郑军等又将冯文虎吊起来打,冯文虎受不了,趁被放下地来继续打的瞬
间,抢到窗边一拳击碎玻璃,抓了一块就吞进肚子,意图自杀;却不料仍然遭到暴打,
打黑队长林新冷笑说,“你做梦也别想医治了,就算你死了,我们也要把你吊起来打”。
林季援被带到晋安分局,被警察用黑布套蒙头毒打,他只听见郑军说“给你们面子你不
要,我就一梭子打死你”,然后就失去了知觉。天天轮番暴打,林季援受不了,用头撞
墙自尽,又被抓住暴打。很长一段时间,林季援站不起来,小便出血。
一个多星期后,晋安刑警才将冯文虎、林季援移送给福州第一看守所,看守所见这两人
伤势太重而拒绝接受,晋安公安局才不得不把他俩送去劳改系统的建新医院治疗。
冯文虎说:“2001年3月19日出院,又遭到刑讯逼供。他们要我承认去敲诈抢劫……后
来干脆就不问我,直接填好了强迫我签字……我没有办法,只好说“再逼我就跳楼”。
2001年3月23日,徐承平拿了几条烟来,几名警察抽了烟,打得更高兴(起劲)了,把
我吊起来,像踢足球一样踢来踢去,一边踢一边笑,使我感到莫大的耻辱”。
林季援说,他们被告知卞礼忠是持枪抢劫并开枪拒捕被击毙时,立即就明白是“被人设
局陷害了”,因为我和“呱呱”(冯文虎)都知道卞礼忠身上根本没有枪,怎么会开枪
拒捕呢?
要整死他
为了达到霸占财产的目的,徐承平一心要整死陈信滔。但是,当初徐承平原本对抢劫和
敲诈的定义及量刑幅度都搞不清楚,就到刘雄办公室问:“卞礼忠来敲诈勒索,能不能
击毙?”
刘雄向他解释什么是抢劫,什么是敲诈以及量刑标准——敲诈勒索罪最多判10年,抢劫
罪可判十几年甚至无期(徒刑)和死刑……只有持枪顽抗才可以当场击毙。
因此,徐承平一开始就想把陈信滔和卞礼忠一起“做掉”,所以“220”晚上徐不
断给陈挂电话想诱其上钩,陈信滔因手机关机而躲过“死局”后,徐承平又千方百计地
要让他被“重判”。
徐承平找王振忠帮忙,要把陈信滔案件往“抢劫”上靠。因此,警方最初定性就是“持
枪抢劫和黑社会团伙” ,《围歼劫匪》之类报道也就应运而生了。
为了达到要整死陈信滔的目的,徐承平多次召集手下干将、员工和有关人员串供、做伪
证。
请看下列几个镜头:
卞礼忠被击毙后,徐承平召集徐丁光、林密、徐光、王旌红、刘秀敏到林密办公室,徐
承平问林密“你有没有看见他们带枪到交易市场来?”,林密开头说“没看见”,徐承
平说“别人都有看见,你为什么没看见?”林密只好说“那就有看到。”第二天,他们
几个人接到徐承平通知,全部到岳峰派出所作笔录。在晋安法院开庭前一天,徐承平又
召集他们,叫他们第二天上法庭作证时除说“卞礼忠有带枪”外,还叫他们作证说“陈
信滔兄弟二个要敲诈徐承平150万而不是50万”,有“叫坏仔来要叫徐承平坐轮椅。”
徐承平还指使“马仔”庄圣锋等人要按上述口径做伪证,并到晋安刑警大队做了笔录,
在晋安法院开庭时出庭作了伪证。
晋安法院、福州中院的裁判文书证实,因徐光、徐丁光、庄圣峰等人的伪证被晋安区公
安分局、法院采信,致使陈信滔、陈信华两次被晋安法院定罪判刑。
2001年3月29日,陈信滔、陈信华被移送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兄弟俩在看守所呆了三
年,其间经历了三次起诉、三次更换起诉书;六次退回补充侦察、八次开庭审理、;两
次发回重审,没被整死,确是奇迹。
徐承平落网后,参与做伪证人员纷纷倒戈反击说:“做伪证内容是按徐承平要求讲的,
当时他们没有在场,陈信滔,陈信华有否对徐承平讲这些话,他们根本不知道。”徐丁
光也供认说:“作为几次在场者,他认为卞礼忠只是帮徐承平与陈信滔经济纠纷作调解
,没有其他非份要求。”
法庭内外
2001年4月18日,陈世滨、魏凡灼两人到看守所提审陈信滔,得意洋洋地,宣读逮捕决
定书。陈信滔责问说:“我是一个受害人,怎么反而遭到逮捕呢?你们怎么能不顾事实
、枉法办案?”
魏凡灼冷冷地说:“事情没那么简单,够你喝一壶的!”扔下一张逮捕证,要陈信滔签
字:陈悲愤在逮捕证上签下:“我堂堂正正,何来敲诈勒索?苍天一定有眼”。
魏凡灼又拿出一张刑事拘留证叫陈信滔补签,陈信滔指出他们违反法律程序——3月29
日刑拘,4月18日才补签。魏凡灼冷笑道:“你太天真了!这种地方是你说了算还是我
说了算?你还跟我讲法律?!”
陈信滔在刑拘证上老老实实写道:“我是3月29日被刑拘,4月18日晋安公安局才让我签
字。”陈世滨和魏凡灼伸手来抢,但因为隔着铁栅栏够不着,吼道:“这样做,只会增
加你的罪行”。
2001年7月23日,晋安分局向晋安检察院送交起诉意见书,认定陈信滔犯有敲诈勒索罪
,已经不是最初的“黑社会团伙”和抢劫罪了。
8月上旬,晋安检察院起诉科科长严玉瑛、副科长陈锦榕来提审陈信滔,听了陈的申诉
后,两人眼睛都睁大了,她们安慰陈:“我们也知道这个案子有蹊跷,会将它搞清楚的
”。
8月下旬晋安检察院副检察长唐建新来了,唐的第一句就是:“你是转业干部,又是成
功企业家,我不敢相信、也很难想象你会去敲诈,我是第一次到看守所来见在押嫌疑人
,来听你申诉的。”
前几天,刚好律师向陈信滔透露:现在外面盛传你这个案件是公安造的假案,要陈大胆
地向检察院反映。陈信滔就斗胆地写了一份十几页的申诉材料,交给唐建新副检察长,
指出该案中的许多破绽,表明自己是受害者,没有参与敲诈。
2001年9月15日,晋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起诉陈信滔。陈信滔想莫非申诉又落
空了?他又注意到起诉书中说,陈敲诈勒索的起因是“陈信华认为徐陈协议对陈信滔不
利”,与晋安分局起诉意见书中“陈信滔认为徐陈协议对陈信滔不利”不同。为什么起
诉书要把他与福州北站敲诈勒索团伙扯在一起,被称为“林从目……陈信滔、陈信华敲
诈一案”呢?
2001年10月17日,晋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数百人前来旁听。福州市所有的旧车交易
商在徐承平的强迫下也都来了,希望以此警告这些交易商,凡是和他(徐)作对的人,
就是这个下场。陈信滔说:“徐承平在法庭上指指点点,跟法官说,陈信滔他们不是敲
诈勒索团伙而是黑社会,被法庭制止了。”
法官问陈信滔和公诉人,陈怎么进的公安局,陈回答是去报案,而公诉人找出晋安分局
的认定念道:“在公安人员动员下,陈信滔、陈信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
官打断公诉人:“没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又没有承认犯罪,不要念了”
庭审中还出现了一个大笑话:福州汽车北站的犯罪嫌疑人林从目和陈信滔案的嫌疑人在
法庭指认时互不相识,主审法官皱起眉头问公诉人:“明明不认识,怎么要扯在了一起
?”公诉人面现尴尬:“这个,由你法院来定吧”。
庭审成了喊冤会,林季援在法庭上第一句是“我是冤枉的”,第二句是“完全是圈套”
,第三句是“罪犯是徐承平”,第四句是“保护伞是公安局”。开庭结果,完全出乎徐
的意料之外。
庭审一结束,徐承平就强迫福州市30多名旧车交易商联名写了一封告状信,说陈信滔是
敲诈勒索团伙、黑社会后台老板,严重威胁企业安全、破坏经济秩序。
这封要求“严惩陈信滔黑社会团伙”的告状信,被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振忠通
过时任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宋立诚转呈给福建省委领导,省委领导批示:“从
严从速打击。”领导批示成了制造假案者手中的“尚方宝剑”。徐承平到处散布流言蜚
语,污蔑晋安区检察院、法院在偏袒陈信滔——“检察院不以抢劫罪起诉,而以敲诈勒
索罪起诉,是避重就轻;晋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后迟迟不判,想拖到不了了之。”
徐承平要求“把陈信滔一案移到市检察院去审理,由福州中院作一审,不想重判也得重
判”。为了在检察院、法院审理期间能达到整死陈信滔的目的,徐承平让王哥(王振忠
)出面,约请市中院王余汉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在福州潮福城(当时全
市最高档的酒家)吃饭,王振忠带其情妇郝文来了,仅一餐饭就花了七八千元。
与此同时,晋安区检察院起诉科长严玉瑛以及本案办案检察官陈锦榕对徐承平来了个下
马威:她们向徐提出两个问题,第一检察院做了调查,徐在旧车交易市场根本没有办公
室,事发当晚射杀卞礼忠的办公室分明是林密的办公室,为什么徐承平和警方一口咬定
是在徐承平的办公室?第二,事发当晚,为什么徐通过警方迫不及待地将陈信滔那些车
一扫而空?“徐承平一听火了,拍着桌子骂她们。严玉瑛后来对媒体说:“第二天上面
就有人到检察院来查,说有人举报陈锦榕收了陈信滔的黑钱。”
唐建新后来对媒体证实,不仅陈锦榕被查了很长时间,整个区检察院都受到很大的压力
。晋安区法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说,法院当时“左右不是人”:判陈信滔有罪,
证据不足、法理不容;判无罪,上有压力,下有媒体及社会舆论的指责。法院到晋安区
政法委诉苦,政法委出面协调,将晋安分局副局长陈红卫请到办公室,不料陈红卫大吵
大闹:“这是受到公安部表彰的铁案,你们敢判陈信滔无罪?”晋安区政法委一位官员
说:“在强大的压力下,政法委也顶不住退缩了”。
在“尚方宝剑”重压下,晋安区法院只能用缓兵计,于11月9日将案件退回区检察院,
检察院又将案件退回晋安区公安分局补充侦察。
当案件再度回到区检察院时,检察院已无路可退——因为按照规定,同一案件不能两次
退回补充侦察——在公、检、法三家争论不休的情况下,只好将案件呈报给福州市检察
院;市检察院也采取“退回补充侦察”策略。
这回晋安公安分局办案人更离谱了,竟指使、诱逼王振国(王振忠堂弟)、魏长生、刘
秀敏、庄圣锋等人编造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听到陈信滔向徐承平敲诈150万元”
的谎言,把其塞进卷宗,于2002年2月上报市检察院公诉处。市检察院顶不住,只好于3
月20日将此案上报省检察院。
出现转机
2002年5月22日,王振忠携1000多万美金、情妇郝文(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以及众多机密文件潜逃到美国,办案人员从王振忠的家里,搜出3000多万元人民币……
5月26日,福建省纪委、福州市公安局成立5.22专案组,调查王振忠的问题。徐承平首
先被抓获。徐承平举报任燕榕受贿。紧接着,旧车交易市场工商所长徐丁光以及徐承平
的手下徐光,当初为徐承平作伪证的王振国等人也相继被缉拿归案。中纪委等部门在福
州欣起了反腐败浪潮,福州市先后两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吴文达、宋立诚,以及公安
局长庄如顺、前副局长吴玉霖,曾经主管公诉“陈信滔敲诈勒索”案的晋安区检察院副
检察长陈峰等,先后被拿下。紧接着,一个关键人物——刘雄的副手、以“铁汉”形象
和刘雄并称“福州警界双雄”的晋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任燕榕落马,办案人员从他
家中搜出2000多万元人民币。一个月后,任燕榕举报刘雄“敢干”,专案组获得了“2
20枪案”是假案的突破口。”
与此时,福州政坛出现了一个重大的转折点,福建省公安厅分管刑侦的副厅长牛纪纲被
任命为福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牛上任不久,就查处了福州车管所腐败窝案以及福
州交警支队长林孜腐败案,使陈信滔看到了转机和希望。
在看守所号房里“最有权力”者,除了看守警察,就是“号长”,蒙冤的陈信滔此时已
升为431号房的“号长”。随着“522”专案的进展,与王振忠情妇郝文的丈夫顾伟
也以涉嫌“包庇罪”和“销赃罪”被关进431号房。按照号房“惯例”,新来犯人要向
“号长”报告自己案情。“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陈信滔从顾伟口中获悉许多徐承平
与王振忠勾结的内幕——徐承平送车给郝文,郝文出逃后,该车又被顾伟卖掉等重要消
息。至此,陈信滔才知道自己冤情是如何发生的。
2002年7月间的一天,陈信滔突然从431号房被调到432号,莫非是“与我案件有关的人
被关进来而要我回避”,陈信滔交待号友要对新来犯人盘问清楚。陈信滔因而意外获悉
:“来者名叫潘伯榕——卞礼忠被击毙时,因为那支枪,是他们借给徐承平的—— —
—徐承平根据郑军的策划,叫徐光去准备一支手枪。徐光找叶祥华借枪,叶祥华就将从
潘伯榕处拿来的银白色仿六四式手枪借给徐光。后该枪被徐承平交给郑军,郑军把它放
在被击毙的卞礼忠身边,被作为“220抢案”的罪证被警方收缴了。过一段时间,
叶祥华向徐光讨枪,徐承平只好拿13000元,叫徐光赔给叶祥华,算是购枪费用。”潘
伯榕的话,证实卞礼忠是被谋杀的,“220抢案”是个假案。
7月底,福州市“社会上响当当的人物”陈某,也被关了进来了,他在监视居住期间曾
与徐丁光等做伪证者关在一起(第二看守所鸭棚),他告诉陈信滔许多徐承平制造“2
20假案”的内幕以及王振忠个人恩恩怨怨和如何出逃的真情。
在人山人海里,在失去自由后,在押几千人中,为何偏偏让陈信滔与这几个涉案的最主
要证人能够碰到一起,这是偶然巧合,还是无意安排?这些难得的重要信息,为陈信滔
打赢官司和向公安部长周永康举报夯实了基础。
几多悲欢
2002年6月20日,省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市检察院。7月初,市检察院又将案卷退回晋安局
补充侦察。7月中的,案卷又回到市检察院。9月初,市检察院又将案卷退回给晋安检察
院。
9月10日,晋安区检察院重新起草一份起诉书。10月中旬,晋安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案
。11月15日,在本应作出判决的情况下又将案件退回区检察院。
12月9日、15日,晋安区法院两次开庭审案,到2003年1月16日,晋安检察院以“补充证
据”为由建议法院延期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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