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e 发帖数: 35261 | 1 福建见义勇为被刑拘那事,一月发生。侵害人非法闯入民居对女方施暴,女方喊强奸,
小伙子见义勇为以暴制暴制止侵害。结果女方和见义勇为小伙怕事没报警,侵害人为报
复搞了个可信度存疑的伤情鉴定告小伙子伤害。警方走流程刑拘采证报检察院,检察院
在规定期限根据证据决定见义勇为不予批捕决定。结果微博发酵就变成了公安检察院瞎
作为的舆情了。法盲不明白,侵害者逍遥法外是因为被侵害人和见义勇为者怕事,不采
证报案起诉侵害者。法盲也不明白,没有这刑拘14天,多少犯罪嫌疑人会逍遥法外。如
今的微博成了谁嗓门大谁有理的公堂,不需要看多方呈堂证供,不需要走法律流程,执
着一面之词卖些惨就变成了有理,就成了社会国家欠我的。中国的法治社会的确还有很
长一段路要走。 | m*******n 发帖数: 41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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