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boards

本页内容为未名空间相应帖子的节选和存档,一周内的贴子最多显示50字,超过一周显示500字 访问原贴
Military版 - 没人贴人大释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
相关主题
News: 关于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50万菲佣获准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交部回应斯诺登离港:中央尊重港府依法办事
TG call 了 bluff -- 全国人大发布香港基本法释法说明所谓的香港一国两制,就到2017年
香港普选当然可以, 但是得有条件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告香港市民书:灭亡抑或反抗
中英联合声明有说五十年不变吗香港人怎么觉得白皮书是胡来呢?
读一下联合声明吧人民日报: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
全国人大:“港独”挑战基本法中央不能坐视不管zt新华社2017年香港特首候选人提名权只授予提名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人大常委会对香港普选特首作出决定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宣誓话题: 基本法话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话题: 百零
进入Military版参与讨论
1 (共1页)
F**********1
发帖数: 55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
四条的解释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
零四条的解释(草案)》的议案。经征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
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
款的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香港特别行政
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
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规定,作如下解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拥护中华人
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既是该条规
定的宣誓必须包含的法定内容,也是参选或者出任该条所列公职的法定要求和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相关公职人员“
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具有以下含义:
(一)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就职的法定条件和必经程序。未进行合法有效宣誓
或者拒绝宣誓,不得就任相应公职,不得行使相应职权和享受相应待遇。
(二)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人必须真诚、庄重地进行宣誓,
必须准确、完整、庄重地宣读包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容的法定誓言。
(三)宣誓人拒绝宣誓,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宣誓人故意宣读与
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所作
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
(四)宣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监誓人面前进行。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
任,对符合本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有效宣誓;对不符合本
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所规定的宣誓,是该
条所列公职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法律承诺,具有法律约束
力。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
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现予公告。
1 (共1页)
进入Military版参与讨论
相关主题
人大常委会对香港普选特首作出决定中英联合声明有说五十年不变吗
2017年香港特首实行普选读一下联合声明吧
李飞回应“香港领导人是否需要爱共产党”:不言而喻全国人大:“港独”挑战基本法中央不能坐视不管zt新华社
美方支持根据基本法在香港普选 中方强调属内政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
News: 关于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50万菲佣获准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交部回应斯诺登离港:中央尊重港府依法办事
TG call 了 bluff -- 全国人大发布香港基本法释法说明所谓的香港一国两制,就到2017年
香港普选当然可以, 但是得有条件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告香港市民书:灭亡抑或反抗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宣誓话题: 基本法话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话题: 百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