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4 发帖数: 2883 | 1 关于我们这个案子的法律依据,有网友说的那些必须要有Imminent danger才能够告的
根据都不适用于我们这个案子,因为我们这个案子涉及的是种族灭绝,种族屠杀。而联
合国大会在2011年已经通过关于言论自由决议,以下几种言论不属于freedom of
speech/expression:
Exceptional types of expression that States are required to prohibit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1. Child pornography
2. Direct and public incitement to commit genocide
。。。。。。。。。
等等。http://voicesthatpoison.org/about/excerpt-from-the-report-of-the-special-rapporteur-on-the-promotion-and-protection-of-the-right-to-freedom-of-opinion-and-expression/
这个决议美国可没有保留条件不承认这条煽动种族屠杀的例外。既然自己承认了,就不
能现在又反言。如果对此有不同意见,那该去联合国理论。而我们就已经有了此案的法
律依据。
incitement to commit genocide就已经犯罪了,不需要种族灭绝已经出现,而且政府
与个人一样负责。不久前还有记者,电台工作者被国际法庭判这个罪,因为他们在雷旺
达种族屠杀之前进行过煽动。
美国既然自己已经签署了这个决议法案,就是已经认可它成为了美国自己的法律,因为
所有美国签署的国际条约都是美国法律。
也就是美国已经认为Direct and public incitement to commit genocide这种speech
不是free speech,而是一个罪行。
那如果美国现在要推翻我们这个案子说这是言论自由的话,岂不是与自己承认的国际条
约相违背了吗? |
f********4 发帖数: 2883 | 2 也就是说,什么Imminent danger标准都是美国国内标准,我们这个案子依据的是国际
法的标准。而且不是1964年的,而是最近的。
这个国际法是美国已经由签署联合国条约,在联合国大会上通过决议等等方式正式认可
了的,它现在如果要反言,美国这样一个自我标榜世界人权领袖的国家,也会是一个国
际丑闻。
所以,ABC等等要道歉,知道闹大了绝对很尴尬。
所以我一开始就说,这个案子根本不可能到trial.只要我们把握住程序正义,不被他们
利用“程序错误”撤销案子,就只会是庭外和解。 |
c****s 发帖数: 834 | 3 DING
【在 f********4 的大作中提到】 : 关于我们这个案子的法律依据,有网友说的那些必须要有Imminent danger才能够告的 : 根据都不适用于我们这个案子,因为我们这个案子涉及的是种族灭绝,种族屠杀。而联 : 合国大会在2011年已经通过关于言论自由决议,以下几种言论不属于freedom of : speech/expression: : Exceptional types of expression that States are required to prohibit under : international law : 1. Child pornography : 2. Direct and public incitement to commit genocide : 。。。。。。。。。 : 等等。http://voicesthatpoison.org/about/excerpt-from-the-report-of-the-special-rapporteur-on-the-promotion-and-protection-of-the-right-to-freedom-of-opinion-and-expre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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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 发帖数: 2883 | 4 也就是说,如果美国认为Direct and public incitement to commit genocide这种言
论是受到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就不能签署条约,同意这是犯罪。
承认这是罪行了,就是认为这不受第一修正案保护,不是言论自由了。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要赶紧出来声明说这是个unscripted秀,因为Direct and public
incitement to commit genocide这个罪,是要求是故意为之的,就是有这个intent。
如果是小孩自己说的这个责任就轻多了,但是他们编辑播出,也同样是成人的责任。就
是经过他们编辑播出,就已经是成人的责任,成人的intent了。
所以我一开始就说,这两点:种族屠杀,scripted有脚本的,对我们至关重要。
只要我们的诉状里有这些指控,他们除了制造“程序错误”来撤销案子,还有什么办法
? |
f********4 发帖数: 2883 | 5 另外,美国是最近2011年才签署联合国反种族灭绝条约,我相信美国联邦法庭还没有相
关的案例法,即有人去法庭告过。
所以这样一个案件,是要在案例法上开先例的。
还有,有人在这里说我们没有standing告ABC。
我们每一个中国人以及中国人的后裔都有standing,因为我们都是受害者。所有这些受
害者集合起来就是class action,集体诉讼。而我们授权的组织就代表我们。
这样的集体诉讼,美加都太多了,最典型的是某个商品危害了一大批人,这些人每个人
都可以告那个商家,大家集合起来就是集体诉讼,由什么消费者联盟一类的代表就去告
了,赢了大家分钱。这样的例子至少电视上也看到过吧。
我相信,ABC已经开始调动一些一切,包括自己的安全利益,都可以出卖的华人,来买
买提上以自己人的姿态游说,误导我们的抗议力量。
警惕! |
b******g 发帖数: 780 | 6 若unscripted, Jimmy Kimmel就只能一人背黑锅了
是他开口问should we allow the Chinese to live?
public
【在 f********4 的大作中提到】 : 也就是说,如果美国认为Direct and public incitement to commit genocide这种言 : 论是受到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就不能签署条约,同意这是犯罪。 : 承认这是罪行了,就是认为这不受第一修正案保护,不是言论自由了。 :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要赶紧出来声明说这是个unscripted秀,因为Direct and public : incitement to commit genocide这个罪,是要求是故意为之的,就是有这个intent。 : 如果是小孩自己说的这个责任就轻多了,但是他们编辑播出,也同样是成人的责任。就 : 是经过他们编辑播出,就已经是成人的责任,成人的intent了。 : 所以我一开始就说,这两点:种族屠杀,scripted有脚本的,对我们至关重要。 : 只要我们的诉状里有这些指控,他们除了制造“程序错误”来撤销案子,还有什么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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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 发帖数: 2883 | 7 还有,美国任何法律条款,只要被立法机构通过成为法律,就被认定为与美国宪法是没
有冲突的。哪怕一个州的法律也是这样。就像诽谤罪,就是成为法律以后就被认定是与
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不冲突的。如果任何人认为这是有冲突的,就必须专门去法庭诉讼
要求法庭宣布这个法律为无效。
美国签署的国际条约也同样。一旦签约,国际条约就成为了联邦法律的一部分,在美国
国内有法律效力。
美国法庭怎么可能宣布这个反种族灭绝条约无效呢?不可能的。 |
t********s 发帖数: 4503 | |
D***m 发帖数: 1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