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 发帖数: 2797 | 1 我发觉这么个现象,美国媒体特别喜欢给各种事件不幸遇难的人刨根问底,头版先给你
配个大照片,然后详细带你认识这位遇难者。住址也是,信息直接公布在郡县网站上,
支票上还把它印上去,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公开自己住址信息的好不好。 |
l*y 发帖数: 21010 | 2 因为美国人不觉得这些是隐私。我现在也倾向于美国人的看法。
【在 x*********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发觉这么个现象,美国媒体特别喜欢给各种事件不幸遇难的人刨根问底,头版先给你 : 配个大照片,然后详细带你认识这位遇难者。住址也是,信息直接公布在郡县网站上, : 支票上还把它印上去,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公开自己住址信息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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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 发帖数: 118 | 3 中国公民在波士顿爆炸中遇难 家属不愿公开姓名
http://news.qq.com/a/20130417/000367.htm
【在 x*********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发觉这么个现象,美国媒体特别喜欢给各种事件不幸遇难的人刨根问底,头版先给你 : 配个大照片,然后详细带你认识这位遇难者。住址也是,信息直接公布在郡县网站上, : 支票上还把它印上去,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公开自己住址信息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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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发帖数: 21627 | 4 一些名人的SSN都能查得到
【在 x*********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发觉这么个现象,美国媒体特别喜欢给各种事件不幸遇难的人刨根问底,头版先给你 : 配个大照片,然后详细带你认识这位遇难者。住址也是,信息直接公布在郡县网站上, : 支票上还把它印上去,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公开自己住址信息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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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0426 | 5 这些遇难者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隐私范围比普通人小,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在 x*********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发觉这么个现象,美国媒体特别喜欢给各种事件不幸遇难的人刨根问底,头版先给你 : 配个大照片,然后详细带你认识这位遇难者。住址也是,信息直接公布在郡县网站上, : 支票上还把它印上去,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公开自己住址信息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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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 发帖数: 21010 | 6 有道理?
【在 s*******n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些遇难者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隐私范围比普通人小,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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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发帖数: 37364 | 7 明星是公众人物,平时得了大量抛头露面的好处。突然横死的,也成了公众人物,平时
没得好处,还要曝光隐私,也合理? |
s*******n 发帖数: 10426 | 8 这个是有道理,这个以前国内的媒体也讨论过。法律规定,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范围要比
普通人小,比如他们的肖像、姓名等等是可以公开的信息,不受法律保护。
为什么公众人物的隐私范围就要比普通人小呢?我们又应该怎么界定什么是隐私、什么
不是隐私呢?
我们所有人生活在一起组成一个社会,必然会相互影响,这个是基本前提。对于我们每
个人来说,我们都有两方面的信息需求:1.我们有权利知道那些会影响到我们生活的事
件或人的信息。2.我们有权利保护自己的信息不让他人知晓。
很显然,这两者是相互矛盾的。所以这就需要界定一个隐私的范围,即什么样的信息应
该公开,什么样的信息应该保护。目前来说,这个界定的主要方法就是看这个事件、这
个人是否是公众事件、公众人物。因为,公众事件、公众人物的影响力大,会关系到我
们每个人的生活,所以我们有权利知道这样的信息,这样的信息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而影响它的传播。而同样的信息,但是是属于非公众事件、公众人物的,因为其对其
他人影响小,所以要被划入隐私的范围予以保护。
而公众人物又分两种,一种是自己本身就是公众人物的,已经有社会影响力的,比如明
星、政府官员;另一种就是被公众人物的,比如社会事件的当事人。
所以波士顿爆炸案的中国女孩现在很明显是公众人物,所以她的姓名、肖像不是隐私。
但她的家人不是公众人物,他们的姓名、肖像是隐私,不能随便公开报道,但这里面还
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她的家人不是政府官员,如果她的家人是政府官员,那就也属于公
众人物而不被保护了。
最后,即使是公众人物,他们也不是完全没有隐私权,只不过他们的隐私范围比普通人
小罢了。
【在 l*y 的大作中提到】 :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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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 发帖数: 240 | 9 不对吧。在加州county的网站上你查不出property owner的姓名,这是加州法律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