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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643 | 1 方舟子与韩寒之争,各方的粉丝支持阵营自然不在话下,更关键的是其他外面的力量是
怎么样的。韩寒是带有巨大的商业价值的,他的出名是给书商等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
益的,反而方舟子的打假招恨很多人,这里面本身就是不对等的。
这次韩寒说方舟子诽谤,更愿意把方舟子的质疑行为定义为诽谤的,是那一些腐败分子
,就如肖传国告赢方舟子诽谤,但是事后的发展证明这个诽谤的判决是很荒唐的,腐败
分子是不愿意被质疑的,他们要借助韩寒和方舟子的事件,定义出没有绝对证据就不能
质疑,就要是诽谤的背后,实际上是保护他们自己,是保护腐败!想一下很多的上访上
告,当事人有完全足够的证据的情况下是很少的,罪犯和被害人二人之间的犯罪和侵犯
,受害人的证言证据效力不能大于犯罪嫌疑人的时候,离开了公安的证据和侦察是不可
能有足够的证据的,罪犯能够说受害人诽谤和诬告吗?所以对于方舟子的质疑应当是有
疑点就可以了,把质疑人的举证搞得严格到必须有绝对充足的证据,实际上就是保护这
些贪官腐败分子,腐败分子是要借助粉丝和公众大家对于韩寒的好感和同情,把自己的
腐败利益添加其中,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各种人的表演,尤其是方舟子曾经打假过的人群
的表演。
对于诽谤罪必须是恶意的行为,对于善意的行为质疑错误,是不应当承担诽谤责任的。
因此韩寒要告赢方舟子诽谤必须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清白以外,还要提供足够的
证据来证明方舟子的恶意,现在很多声音是只要是相信韩寒的,就认定方舟子是诽谤,
这是不对的,方舟子毕竟是找到了韩寒文章中的各种疑点,并没有虚拟事实和偷换概念
,质疑的做法也是方舟子一贯的行事作风更没有采取双重标准,如何能够说方舟子是恶
意呢?对于问题的质疑本身是不能被定义为恶意的,否则我们搞舆论监督是做不到的,
公众的舆论是不可能所有的的质疑都是正确的,公众质疑出现错误就能够说是恶意的诽
谤吗?
有人提出对于质疑是需要一个底线的,这个底线是什么?笔者认为这个底线就是程序正
义,在质疑的时候没有造谣,疑点有合法明确的来源,没有对于不同的人和事采取双重
标准,要自己内心确信达到心证的去质疑,在此之外,你是难以证明其带有恶意的。例
如:美国俄勒冈州联邦地方法院日前裁定一名博主在博客上发表的关于一家企业的言论
属于诽谤,须赔偿原告250万美元,被判诽谤罪的克丽丝特尔·考克斯运营着数个与
法律相关的博客网站。因为她在博客上发表数篇文章,严厉指责投资企业黑曜石金融集
团及其联合创办人凯文·帕德里克,称对方在处理一起破产案时行为不检点。这个有罪
的判决的背后是质疑者不提供消息的来源,同时她又不是记者不受新闻保护法的保护,
所以被定罪,但是这个案件与方韩之间的案件是不可比的,因为方舟子所有的质疑疑点
都来自韩寒等人公开发表的言论,有明确合法的来源出处。真正的诽谤罪的成立,是没
有所质疑的内容的合法来源的,对于公开信息发表任何个人言论,应当属于言论自由!
如果是胡乱质疑没有道理,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质疑者只能是自取其辱。
对于一个公众人物,起码要经得起善意的质疑,就如我们大家都知道的西方国家公民可
以随便的骂总统,这些骂总统的人需要掌握总统劣迹的充足证据否则就是诽谤吗?因此
这里显然有人滥用了诽谤的概念。质疑之所以能够对于某个公众人物造成很大的影响,
本身就是他的一点众多引发连锁反应,没有疑点为支撑的质疑本身也不可能对于一个公
众人物造成伤害,相反被名人质疑一直是吸引眼球创造经济效益的终南捷径,就如本次
韩寒被质疑,他又可以将《三重门》的手稿再出版再赚钱,至于这个手稿是否能够畅销
,是赚大钱还是赚吆喝,实际上是与其著作关键性的疑点多不多有关。
这里我们还要注意到的就是方舟子的质疑更多的不是质疑韩寒本人,而是质疑韩寒作品
的创作过程是否为其本人所写,这更多的应当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就如我们考证某个
作品是否由画家本人所绘,并不造成对于画家的诽谤,方舟子是在质疑一个进入公众流
通领域的作品,大家对于这个作品评头论足只能有好评吗?差评就是诽谤?怀疑这个作
品是不是作家本人所写就是诽谤吗?例如大家对于《红楼梦》后四十回到底是谁所写一
直有争论,这是没有定论的事情,难道质疑的红学者就是侵犯高鹗的名誉和在诽谤他吗?
我们再进一步的讲,大家就可以发现以往不断质疑政府的一些媒体现在全部站到了韩寒
的一边,尤其是一些疑似美分党也在韩寒一边,这一次他们是难得的一致,他们称这样
的质疑是:“与他们的先邪一样,他们不懂言论自由边界,不懂所谓公共利益该到哪里
止步,毫无半点尊重私权的意识,是否害己尚待将来,而害人已是现实。这种做法若不
加阻止而形成社会惯习,时机合适时,可能会产生比“文革”更为疯狂的“转基因文革
”,以更大邪恶能量释放。”这里对于方舟子的转基因有看法,但是以转基因等同于文
革就是妖魔化的攻击了,在这里我们要看到的就是这些人的立场不是一贯和统一的,他
们质疑政府的时候,质疑一些中国国家利益的时候,质疑一些反对他们的人和他们需要
妖魔化的人,从来不是这样的要考虑其中的私权问题,就如其说方舟子是转基因文革一
样,是带有明显的立场上的双重标准,如果有双重标准的存在,倒是可以作为诽谤的恶
意之证据的。文革真正的问题是迫害质疑者,而不是鼓励质疑,文革中质疑权威者都成
为了反革命,有关人恰恰是故意的颠倒事实的说反了,保护公民合法质疑的权利,才是
真正的保护私权,文革的灾难恰恰是没有人能够对于权威理论、说法以及各种侵犯私权
的行为进行质疑。这些人是有更险恶的立场和用心的。
对于方舟子与韩寒的诽谤案件,我们要谨防一个恶例的开始,方的人品和转基因什么的
是另一回事, 但用司法手段阻止别人的质疑会开危险的先例,文革的灾难和反右的错误
都是人为的把质疑者妖魔化和迫害质疑者合法化所造成的灾难,不论我是否相信方舟子
所质疑的内容如何,但是我绝对要维护方舟子质疑的权利,以司法干预和滥用诽谤威胁
,封杀社会对于权威和公众人物、事件、出版物等的质疑,必定是法治的倒退,在此需
要谨防借助韩寒粉丝的个人感情,夹带各种私利封杀社会对于各种问题的质疑,封杀这
些质疑恰恰是腐败分子的需要,封杀质疑过分夸大私权,也是要扰乱社会进步发展的一
小撮人的需要,我们的文明进步,就是在不断的质疑当中成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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