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2 发帖数: 12072 | 1 "不过,我们对民间辟谣联盟的质疑和反思,主要源自其既构成了对公私权利的侵权;
又妨碍了信息基于趋势互动的交易机制的运行,牵制了激励相容的市场净化机制之构建
。简单地说,许多有待证实的不实信息和谣言是有具体的受害主体的,如某人在网上发
布他人的不实信息和谣言,但若无具体受害人和法院的授权,民间辟谣者就给发布信息
者以“造谣”定性,不仅侵犯了法院的审判和调解权,而且侵犯了受害人权利,毕竟若
受害人不申诉法院也不能无能为力,何况民间辟谣者;而且即便获得受害者委托,民间
辟谣机构也只能用事实来反驳,而不能以辟谣者资格认定信息发布者发布的信息属于谣
言,否则将侵犯信息发布者的言论自由。至于针对公权机构和公共服务体系等发布的不
实信息和谣言,民间辟谣机构也无权以“辟谣”者身份来辟谣。道理很简单,信息受害
者为公共主体并不是没有申诉主体的,拥有公权力的相关政府机构对相关信息和问题进
行澄清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民间辟谣者未经公权机构授权代行辟谣,不仅侵犯了公权
机构利益,而且有与公权机构抢饭碗之嫌。"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10805/031610265293.shtml |
c**e 发帖数: 5555 | |
h****n 发帖数: 128 | |
w****2 发帖数: 12072 | 4 南方系而已。还有很多很好的文人。
【在 h****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靠 : 文人tmd 吃多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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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1 发帖数: 671 | 5 这帮pussy们到底知道什么是pussy价值吗?
看了这些造谣有理的论断之后,感觉就是一帮烂货瞎起哄啊。 |
d******a 发帖数: 32122 | 6 想起了肖斌
【在 w****2 的大作中提到】 : "不过,我们对民间辟谣联盟的质疑和反思,主要源自其既构成了对公私权利的侵权; : 又妨碍了信息基于趋势互动的交易机制的运行,牵制了激励相容的市场净化机制之构建 : 。简单地说,许多有待证实的不实信息和谣言是有具体的受害主体的,如某人在网上发 : 布他人的不实信息和谣言,但若无具体受害人和法院的授权,民间辟谣者就给发布信息 : 者以“造谣”定性,不仅侵犯了法院的审判和调解权,而且侵犯了受害人权利,毕竟若 : 受害人不申诉法院也不能无能为力,何况民间辟谣者;而且即便获得受害者委托,民间 : 辟谣机构也只能用事实来反驳,而不能以辟谣者资格认定信息发布者发布的信息属于谣 : 言,否则将侵犯信息发布者的言论自由。至于针对公权机构和公共服务体系等发布的不 : 实信息和谣言,民间辟谣机构也无权以“辟谣”者身份来辟谣。道理很简单,信息受害 : 者为公共主体并不是没有申诉主体的,拥有公权力的相关政府机构对相关信息和问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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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 发帖数: 30882 | |
w****2 发帖数: 12072 | 8 南方系出马为黑龙江倭寇碑洗地,叫嚣:有本事去砸那破纪念碑(指人民英雄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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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 : 让南方系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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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 发帖数: 5601 | 9 造谣有理, 辟谣有罪?
民间辟谣难道不是言论自由吗?
民间辟谣联盟难道不是非政府组织NGO吗? |
t***h 发帖数: 5601 | 10 总有一种谣言它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种八卦它让我们抖擞精神,总有一种狗仔它驱
使我们不断寻求“艳照、绯闻、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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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 发帖数: 12072 | 11 引文引自21世纪经济报道刘晓忠
这里一些网上评论:
@尼德兰苹果:【奇文赏析】21世纪经济报道《民间辟谣者不具备信用优势》http://t.cn/a8K8w1中心思想:造谣有理,辟谣该诛。最后一段是亮点:辟谣者自造谣言,先造谣再辟谣,从中攫取经济利益。我的回应:以后在辟谣之前,辟谣者必须先高呼一句:造谣者死一户口本。我们敢喊,真的。问题是,你们敢喊吗?[偷笑]http://weibo.com/1359860873/xi4L31v5B
造谣有理,辟谣违法【关中大侠】2011-08-0512:58:04'2260字节[242]
这人是个没脑子的SB,我这样说算造谣不?他辟谣违法不?【斯佩】2011-08-0513
:34:25'<无内容>[1]
我靠,写这个的人也太不要脸了,他自己自己这玩意是什么意思吗?【想当然】2011-
08-0513:12:08'<无内容>[0]
【在 w****2 的大作中提到】 : "不过,我们对民间辟谣联盟的质疑和反思,主要源自其既构成了对公私权利的侵权; : 又妨碍了信息基于趋势互动的交易机制的运行,牵制了激励相容的市场净化机制之构建 : 。简单地说,许多有待证实的不实信息和谣言是有具体的受害主体的,如某人在网上发 : 布他人的不实信息和谣言,但若无具体受害人和法院的授权,民间辟谣者就给发布信息 : 者以“造谣”定性,不仅侵犯了法院的审判和调解权,而且侵犯了受害人权利,毕竟若 : 受害人不申诉法院也不能无能为力,何况民间辟谣者;而且即便获得受害者委托,民间 : 辟谣机构也只能用事实来反驳,而不能以辟谣者资格认定信息发布者发布的信息属于谣 : 言,否则将侵犯信息发布者的言论自由。至于针对公权机构和公共服务体系等发布的不 : 实信息和谣言,民间辟谣机构也无权以“辟谣”者身份来辟谣。道理很简单,信息受害 : 者为公共主体并不是没有申诉主体的,拥有公权力的相关政府机构对相关信息和问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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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 发帖数: 1245 | |
t*****l 发帖数: 2658 | 13 好文人属于罕见种类了
无脑文科再加上有任务。。。想不南方都难
【在 w****2 的大作中提到】 : 南方系而已。还有很多很好的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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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 发帖数: 5601 | 14 肖斌是谁?
【在 d******a 的大作中提到】 : 想起了肖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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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 发帖数: 982 | |
s**********e 发帖数: 33562 | 16 两个新理论:
1 造谣有利,辟谣有罪
2 民主之前杀全家 |
l********k 发帖数: 14844 | 17 南方系:我、我老婆、我妈、我爸、我奶奶或许都被你的恶毒谣言所伤害,但我誓死捍
卫你造我谣的权利! |
p****o 发帖数: 1340 | 18 南方系是不是被中宣部渗透了。
【在 w****2 的大作中提到】 : "不过,我们对民间辟谣联盟的质疑和反思,主要源自其既构成了对公私权利的侵权; : 又妨碍了信息基于趋势互动的交易机制的运行,牵制了激励相容的市场净化机制之构建 : 。简单地说,许多有待证实的不实信息和谣言是有具体的受害主体的,如某人在网上发 : 布他人的不实信息和谣言,但若无具体受害人和法院的授权,民间辟谣者就给发布信息 : 者以“造谣”定性,不仅侵犯了法院的审判和调解权,而且侵犯了受害人权利,毕竟若 : 受害人不申诉法院也不能无能为力,何况民间辟谣者;而且即便获得受害者委托,民间 : 辟谣机构也只能用事实来反驳,而不能以辟谣者资格认定信息发布者发布的信息属于谣 : 言,否则将侵犯信息发布者的言论自由。至于针对公权机构和公共服务体系等发布的不 : 实信息和谣言,民间辟谣机构也无权以“辟谣”者身份来辟谣。道理很简单,信息受害 : 者为公共主体并不是没有申诉主体的,拥有公权力的相关政府机构对相关信息和问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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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 发帖数: 5601 | 19 造谣者是在捍卫他们自己造谣的权利. 如果别人辟谣, 那就是“侵犯人权”.
【在 l********k 的大作中提到】 : 南方系:我、我老婆、我妈、我爸、我奶奶或许都被你的恶毒谣言所伤害,但我誓死捍 : 卫你造我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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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 发帖数: 32122 | 20 两万,美国电视台居然不给他打马赛克,结果判了十年
【在 t***h 的大作中提到】 : 肖斌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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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 发帖数: 3614 | |
a****k 发帖数: 3457 | 22 对付谣言,只能是谣言,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