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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7628 | 1 2011年01月13日01:38 来源:新京报 作者:张媛
昨日,被告人闫永喜和情妇毛旭东在法庭受审,闫永喜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
等4200余万元。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昨日,北京一中院,被媒体称为“京城第一贪”的门头沟原副区长闫永喜受审,涉
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涉案金额共计4200余万元。
小闫永喜15岁,扎着马尾、皮肤白皙的毛旭东,也站在被告人席上。她是闫永喜的
情人。闫永喜涉案的4200余万元中,3600余万与这名情人有关。
村委会主任、镇书记、副区长、区委常委,这是闫永喜案发前的履历。
“副区长”、“研究生学历”……昨日庭审甫一开始,闫永喜洪亮、流利地陈述自
己的身份。
他称,自己当官就是想为经济发展多做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但其落马后,除本人涉嫌的巨贪案外,还牵出多名在门头沟镇、永定镇任职的涉案
官员。其中就包括昨日一同受审的,门头沟永定镇经济工作办公室原主任、门头沟新城
南部地区拆建工作办公室原负责人李昕、门头沟永定镇冯村原党委副书记、经济合作社
原社长闫永成。
村里致富的领军人物
闫永喜个子不高,身体发福。
一整天的庭审中,48岁的他始终保持高昂情绪,对公诉人的每项诘问都有一套说辞。
“他敢想敢干。”冯村多名村民评价闫永喜。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是闫永喜仕途开始的地方。
冯村村民说,闫家兄弟三人,闫永喜排行老二,早年家境并不富裕。一位曾在初中
教过闫永喜的老师称,上学时他成绩较差、常受欺负。
1983年,在生产队里当瓦工的闫永喜得知村里要把饭馆、沙石厂等集体企业承包给
个人经营,就以1.6万元包下了村头饭馆。
十几年经营饭馆,让闫永喜成为百万元户。1997年3月,闫永喜开始担任冯村村委
会主任。
冯村村民称,在闫永喜带领下,村里大力引进投资。该村现任负责人称,村里发展
京西旅游、酒店业、房地产业,除了在本村,甚至还在北京、福州购买了十几万亩商业
地产用于出租。
村民们从平房搬入冯村新居社区,每家每年都能分红。
据此前新华社报道,通过16年的改革,1992年冯村人均纯收入不足千元,发展到人
均纯收入超过3万元,2008年经济总收入达15亿元的经济强村。
冯村里曾给每个村民发过一本数百页的《冯村之路》,介绍冯村发展模式选准领军
人物、构建现代企业等。
“空手套白狼”发展模式
“我是冯村人,从我当官第一天,就想把经济搞上去,建成全国第一村,体现我的
人生价值。”昨日庭审中,闫永喜大声说。
1月7日,冯村嘉园等新型社区,广场上上年纪的村民正跟着广播做操。
村民们回忆,冯村鼎盛时期,除常请姜昆等演员办堂会外,每年“五一”、“十一
”还请国旗护卫队表演升国旗。
伴随着闫永喜的落马,繁荣的泡沫瞬间破灭。
一份2010年5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冯村不仅流动资产为零,还有各项负债逾8
亿元。
冯村现任负责人称,冯村是不少农村发展的一个缩影,走的是“拆迁—地产开发—
房地产绑架经济—再拆迁—再引资开发”,“空手套白狼”的发展模式。
该负责人透露,十多年来,村里账面上确实曾给村民分红,但村民不仅失去了土地
,且至今仍未能全部实现农转非,致使一些老人长期没有医保。
成也拆迁败也拆迁
冯村的“繁荣”,让闫永喜仕途亨通。
从村委会主任,到永定镇党委书记、门头沟区副区长、门头沟区委常委,拆迁始终
伴随着闫永喜的仕途。
检方指控,2004年下半年,闫永喜向一房地产开发商索要普通住房两套,共计价值
64万元人民币。
当时,闫永喜已是门头沟区永定镇党委书记。他称,当时冯村搞拆迁,他作为领导
要主动带头支持拆迁,担心周转期间无处居住。听说该开发商拖欠弟弟闫永成工程款数
百万,于是便想到了用房子置换工程款。
经查证,最终这两套落到了闫永喜名下。
2006年,担任副区长的闫永喜,负责城乡建设,分管建委、联系国土资源分局和规
划分局。同时,他还是门头沟新城南部地区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拆迁
工作。
骗拆迁款贴补情妇
昨日法庭上,32岁的毛旭东身材高挑、皮肤白皙,比身旁的闫永喜高半头。
毛旭东家人说,她是长春人,本科时学营销专业,毕业后通过人才市场找工作到了
门头沟,最开始应聘总经理助理一职,随后便和闫永喜走到了一起,还将家人接到门头
沟生活。
据悉,闫永喜、毛旭东确立情人关系已有六年。
2006年下半年,已担任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毛旭东,每月工资为
6000元,因没有任何提成,找到闫永喜。
据在场的李昕(门头沟新城南部地区拆建工作办公室原负责人)等人供述,当时闫
永喜称“小毛管我要俩钱”,还扭头问毛旭东“弄个七八十万行吧”,毛旭东在一旁点
点头。
随后,他们想到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等合同,骗取拆迁补偿款的方式弄钱。闫永喜屡
次提醒“你(李昕)给弄吧,把手续做好了”。
毛旭东用母亲马桂芳的身份证,骗取了拆迁补偿款74万元,并将这笔钱拿去炒股。
检方指控,从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间,闫永喜、毛旭东等人,涉嫌3次虚构拆
迁补偿事实、伪造补偿协议,骗取拆迁补偿款580余万元。其中,包括帮弟弟闫永成(
门头沟永定镇冯村原党委副书记、经济合作社原社长)骗取拆迁款241万元。
对此,昨日法庭上,闫永喜等均表示异议。
除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拆迁款外,闫永喜被指控,个人决定以镇政府的名义,将公
款3000万元给毛旭东使用。
2006年,毛旭东的公司遇到资金困难,据其称当时想做煤炭生意,需要3000万。她
将想法告诉了闫永喜,此时闫永喜已经担任区委常委,同时兼任镇党委书记职务。
昨日,闫永喜否认系其个人行为,“我没单独决定,只是向镇长打过招呼,主观上
这也是为镇里的经济发展。”他说。
收钱、收房、收美元
法庭上,闫永喜还被指控多次为一些公司及个人提供业务帮助,涉嫌收受“好处费
”556万余元(含美元7万元)及索要住房3套(价值124万余元)。
对于被指控的数额,闫永喜并未全部都承认。对于被指控索要房屋,他更表示“我
自己住一小别墅,我也看不上(那些房)”。
但闫永喜承认,曾帮毛旭东购房。
“她在北京没房,我恰好跟开发商是发小。”他说,2006年10月左右,他看中门头
沟一套房子,估价约40万。他找到开发商法定代表人胡连喜,“先给20万,其余的随后
再说”,不料“时间长了,他也没提”,也就没有再补足差额。
据悉,开发商胡连喜已被另案处理。
综上,公诉人认为,闫永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
公共财务、索要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均特别巨大,应当
被追究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庭审中,闫永喜多次表示,自己年轻时就干个体户,家中并不缺钱,有房有车,“
就想为当地经济发展多做贡献,我都不知道怎么弄成这样”。
1月7日,冯村一独门独户的二层小楼,门口仍挂着“全国文明村冯村五好家庭户”
的大红色奖章。这就是闫永喜的家。
妻子正带着工人修补水管,她不愿接受采访,只说了一句“他是好人,为村里经济
做了大贡献”。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张媛
闫永喜被控三宗罪
1 受贿
被指控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多次为一些公司及个人提供业务帮助,收受“好
处费”556万余元及索要住房3套。
2 挪用公款
被指控2006年,以永定镇政府的名义,将3000万公款供给毛旭东任法定代表人的公
司经营使用。
3 贪污
被指控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间,3次虚构拆迁补偿事实、伪造补偿协议,骗取
拆迁补偿款580余万元。
1997年3月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党支部书记
2004年1月
永定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门头沟区委常委
2006年12月
门头沟政府副区长、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2008年6月
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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