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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 发帖数: 58 | 1 在警察开枪击毙他人率较高的美国,也有人在提出类似的质疑。
警察作为高危职业,自身安全也时常受到威胁。警察面对的抉择是,如何在避免不当使
用枪支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与使用枪支来维护社会秩序、人民群众的安全之间寻找平衡。
有些嫌疑人,即便被击伤,甚至是受了重伤,仍然不会停止抵抗。而且在更多情况下,
当失去理智的嫌疑人被警察射中非致命部位后,反而会进一步抵抗,进一步与警察搏斗
,结果反而会加大制服的难度。
很多警察在选择开枪时,自身也已经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而且很多嫌疑人面对警察时
,也会出其不意地突袭警察。这跟你在电影里看到的完全不一样。电影里,警察通常会
先与嫌疑人有语言上的冲突,然后再交火。可在现实中,警察可能还正和嫌疑人打招呼
,对方就已经先开枪了。而且在交火时,大家多是盲射,根本没有“仔细瞄准对方不致
命身体部位”的心态和时间。所以,要求警察在遭到袭击的情况下,仍能淡定找准对方
的安全部位再看枪的建议,是脱离现实的。
如果非要要求警察可以在极端紧张的情况下,仍能准确将子弹射中嫌疑人不致命、但能
限制他们行动的部位,那就需要很长时间的专门的射击培训。可光培训还远远不够,他
们还得花更多的时间去练习,以保持自己这种精准的射击状态。可问题是,目前警察很
少接受到这样的训练。很多人离开警校后,甚至就再未接受过射击练习。此外,很多警
局也没有培训警官射术的开销,而且子弹也是要花钱的,价格也还蛮贵的,所以给警察
练习射击用的子弹就更少了……当然,有些热爱自己职业的警察,可能会自己找地方练
习,但大多数警察仅仅将自己的职业当成养家的工作,所以如果公家不提供培训,他们
也就没动力去自己补课。
人体上任何一个部位被子弹击中后,都可能会出现“致命”的情况。
比如,我曾经听到有人质问:为什么警察不开枪打中嫌疑人的膝盖?这样不就可以限制
他的行动,将他制服,还不用担心会夺取他的生命了?所以警察开枪击毙嫌疑人的情况
,就是滥用武力。
可现实是——且不说子弹射中膝盖后会引发多么令人难以忍受的痛感,且不说这样做可
能会导致嫌疑人终身残疾、沦为废人——就算是完全小心地瞄着膝盖打,也存在很高几
率会射中嫌疑人腿部大动脉的可能性,而这便会导致嫌疑人丧命——即便是子弹仅仅擦
破了大动脉的血管,都可能致死。这种死亡的几率与开枪射中腹部或胸膛的可能性差不
多。
所以,即便你并不想开枪击毙对方,只是想开枪威慑对方,可一旦子弹射在对方的身上
,通常来说就会有30%的几率会命中对方所谓“不致命”部位上的“致命”部位,导致
对方死亡。
因此,如果你选择开枪,就绝不能抱有仅仅是“警告对方”的想法,或是仅仅出于“只
想击伤他”的目的,而是必须做好接受对方被击毙的思想准备。这也就是说,你只能在
自保或保护他人的紧要关头才可以开枪。
而一旦你确定要开枪了,也最好是瞄准对方腹部附近的位置,因为瞄其他的地方很容易
失误。此外,很多情况下,仅仅一枪是无法阻止失去理智的对手的。
最后,想要在实战中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下,开枪命中一个“移动中的小目标”,是非
常非常有难度的。
很多不懂行的人其实都被影视剧给忽悠了,所以他们很难理解现实的残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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