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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 发帖数: 169 | 1 去年在国内拿到一个美国independent contractor的offer,合同为期一年,总金额20
万。
然后合同就签了
后来在准备签证发现,independent contractor没办法办理H1签证,
然后美国方就通过email联系,“我们只能把你当成employee,才能办理工作签证。
但是由于雇佣employee,需要12%额外的政府要求的税费,所以我们可以给你17。6w的
员工合同”,这12%也就是2.4w成本需要你自己承担。当时在国内,并且发现这个问题
也已经是10月份了,自己也没搞清楚到底这12%是什么税费,就签了第二个employment
contract,替换掉原来的。
但是来了之后才发现,所谓的12%是各种federal social security/unemployment tax
,medicare,state tax什么的加和,但是当时美国方面有2个错误:
1. 很多都是有封顶cap的,比如social security(年收入超过10几万的,雇主就不需要
再交了,失业税更低,超过几千就封顶了)失业税什么的,把12%算到总合同,严重夸
大了成本。
2. 这些税率是基于employment contract的金额来的,这就导致了实际上,他们扣掉的
比率是=2.4/17.6 = 13.64%,把20w作为基数完全是个错误。
现在想和美国方面把超出的这部分要回来,但是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
主要的concern有:
1. 这12%只是在email中提过,在新合同中没有,不知道是否会作为一种agreement承认
(因为第一个合同金额,和email中的12%,正好support了第二个合同17。6w的金额).
2. 还有一点,美国方在email中提到,我们扣掉的钱完全都是给employer的各种成本,
我们并没有赚你的钱。(这是最近我向美国方提出质疑后,他们的回复。估计当时他们
还没意识到自己算错了)。
3. 这12%的细分,也是我向美国方提出质疑后,他们在一封邮件中说道的,但是根据这
个明显就是有错误了。
4.这算不算是事实上隐瞒必要信息?(可能没有故意,但是事实上确实信息错误)。
5. 我想要达到的效果是,现有的employment合同不变(因为改变合同金额 又要向移民
局提交更改),年底项目结束,让美国方把多扣掉的钱以relocation fee发给我。
求版上各位达人支招!
拜谢拜谢!! | n*******k 发帖数: 1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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