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 发帖数: 38403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rustInJesus 讨论区 】
发信人: earthtone (tongzi.树袋熊),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Re: 我在传福音中遇到的我也不会回答的问题,请忙帮!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Sep 1 18:05:56 2010, 美东)
关于这个问题,我自己的想法,就是,人几十年犯罪,神用永久受痛苦来惩罚,那就是
不公义的。但是,神同时设立了救恩,就是让人避免遭到永远受惩罚的结局,那神就是公义的,完全
没有不公平。
也就是说,神既有惩罚,也有拯救。是非常公平的。
那些最终受到刑罚的人,是因为拒绝神独生子的名。你是不信有神,所以你不觉得拒绝
神独生子是多大罪。但是你想假如有神(从你的角度说),拒绝他的独生子为你而死的救恩,是不是
很大的罪呢?
至于人几十年犯下的罪,是否要用永远来惩罚,这个时间的比较,我这样看,几十年和
永远相比,是很短,不过人的几十年和自己相比,并不短,这几十年的时间,足够反复思想自己是否
要接受这样的救恩,思想自己是否有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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