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个月回美,芝加哥海关,去了小黑屋,没问问题,盖了方方的advacned parolee的
章,写了aos.
昨天再回美芝加哥入关,海关直接盖了admit的章,就是和以前有f1 visa一样的椭圆章
,写了个LPR,没有进小黑屋,问了海关盖章的,我是不是应该盖ap的章,他说you
donot need it this time.然后我就直接到取行李回家了。是不是这次这个海关官员搞
错了啊??!lpr应该是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绿卡进度这几个月也没啥改变啊。
求指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