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e 发帖数: 379 | 1 希望前辈们能给些意见,本来想淡化处理,只提到所研究的项目有一定保密性,所以引
用数量有限,可是律师建议反复在推荐信中提到文章的影响因子,用以证明申请人的引
用并不低于平均(可是也不高),并且多次提到引用的数量(看上去很低)。
个人觉得反复提到弱点还是比较不妥,不知道是不是该坚持自己的看法,多谢大家给点
建议! |
p*******q 发帖数: 472 | 2 个人看法: 引用比审稿还重要。引用才能证明你的original contribution.
如果引用少,当然不能回避,反而要下功夫发掘,这点上你的律师是对的。如果引用了
有高if的杂志,遍布各大州的作者,那是很好的证明。
【在 x**e 的大作中提到】 : 希望前辈们能给些意见,本来想淡化处理,只提到所研究的项目有一定保密性,所以引 : 用数量有限,可是律师建议反复在推荐信中提到文章的影响因子,用以证明申请人的引 : 用并不低于平均(可是也不高),并且多次提到引用的数量(看上去很低)。 : 个人觉得反复提到弱点还是比较不妥,不知道是不是该坚持自己的看法,多谢大家给点 : 建议!
|
x**e 发帖数: 379 | 3
首先多谢您的回复,问题就是按照律师的建议,也没有达到美化弱点的效果,所发杂志
的if并不突出,而且也没有办法用领域的平均引用证明自己的contribution(个人的引
用数量只是不比平均的低而已),请问这种情况下,再刻意去强调是不是就有点画蛇添
足了。
单单强调项目有保密特点,所以一些核心研究成果没办法发表,从而导致引用不高,这
样说是否真的很牵强呢?
再次感谢
【在 p*******q 的大作中提到】 : 个人看法: 引用比审稿还重要。引用才能证明你的original contribution. : 如果引用少,当然不能回避,反而要下功夫发掘,这点上你的律师是对的。如果引用了 : 有高if的杂志,遍布各大州的作者,那是很好的证明。
|
p*******q 发帖数: 472 | 4 我最近考古了一下,现在流行的rfe都是original contribution不够,review is
routine job something like that.
所以律师才遮掩建议你。我理解他为什么遮掩做。
original contribution就得 citation+good RL+good PL.
没citation不是不行,但是RL和后面的PL没法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律师肯接的话,就按他说的做了。把能备份的资料都备份好,如果这次不成功下次就
DIY了。
bless
【在 x**e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多谢您的回复,问题就是按照律师的建议,也没有达到美化弱点的效果,所发杂志 : 的if并不突出,而且也没有办法用领域的平均引用证明自己的contribution(个人的引 : 用数量只是不比平均的低而已),请问这种情况下,再刻意去强调是不是就有点画蛇添 : 足了。 : 单单强调项目有保密特点,所以一些核心研究成果没办法发表,从而导致引用不高,这 : 样说是否真的很牵强呢? : 再次感谢
|
x**e 发帖数: 379 | 5 再次感谢回复,您分析的很到位。
【在 p*******q 的大作中提到】 : 我最近考古了一下,现在流行的rfe都是original contribution不够,review is : routine job something like that. : 所以律师才遮掩建议你。我理解他为什么遮掩做。 : original contribution就得 citation+good RL+good PL. : 没citation不是不行,但是RL和后面的PL没法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 律师肯接的话,就按他说的做了。把能备份的资料都备份好,如果这次不成功下次就 : DIY了。 : bless
|
L*****s 发帖数: 285 | |
x**e 发帖数: 379 | 7 多谢回复
【在 L*****s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的律师当时也是这样建议的,觉得还是有道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