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 发帖数: 273 | 1 TSC 1B,NOID见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0/Immigration/32814631.html
NOID里,错误无数,感觉IO就没读PL,也不重视推荐信。最初的PL里,律师用一整页解
释了满足三年工作经验,PHD老板和现任boss的信都提交了,NOID最后却说,没有提交
任何evidence,证明三年工作经验。NOID里说虽然提交了7封独立推荐信,但不说明任
何问题。NOID里还说虽然有人cite了你的文章,但这不代表别人的work是基于你的
paper。
律师还指出了其中一个原则性错误,IO对review,authorship和contribution这3条,
分别使用了二步法判断。第一步都承认过了,第二步都不过。按照USCIS的memo,第二
步应该是整体判断,并不是对claim的3条分开单独判断。
关于NOID提出的Impact factor都是1到3,我重新打印了JCR的ranking,证明我发的文
章和review的journal,很多都是top percentage的,其中有1 of 133; 5 of 133; 3
of 81; 7 of 99等。
律师是公司请的美国移民律师,虽然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但是PL也还写的规规矩矩,
我要求添加的证据,都写上了。
Response材料今晚Fedex overnight寄出。Anyway,紧张的又忙了一个月,希望好运。 |
g**g 发帖数: 119 | |
x***h 发帖数: 9020 | 3 bless
【在 l*******e 的大作中提到】 : TSC 1B,NOID见 :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0/Immigration/32814631.html : NOID里,错误无数,感觉IO就没读PL,也不重视推荐信。最初的PL里,律师用一整页解 : 释了满足三年工作经验,PHD老板和现任boss的信都提交了,NOID最后却说,没有提交 : 任何evidence,证明三年工作经验。NOID里说虽然提交了7封独立推荐信,但不说明任 : 何问题。NOID里还说虽然有人cite了你的文章,但这不代表别人的work是基于你的 : paper。 : 律师还指出了其中一个原则性错误,IO对review,authorship和contribution这3条, : 分别使用了二步法判断。第一步都承认过了,第二步都不过。按照USCIS的memo,第二 : 步应该是整体判断,并不是对claim的3条分开单独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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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发帖数: 2042 | |
l****g 发帖数: 717 | |
j******o 发帖数: 1788 | 6 big bless,这次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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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8 发帖数: 17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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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7 发帖数: 1226 | |
z***b 发帖数: 4667 | 12 b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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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0 发帖数: 327 | |
k******e 发帖数: 8870 | |
g*********s 发帖数: 859 | |
A***a 发帖数: 1687 | 16 B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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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 发帖数: 866 | |
g***i 发帖数: 1972 | 18 bless!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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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发帖数: 84 | 19 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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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25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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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发帖数: 2852 | |
s****i 发帖数: 1130 | |
x*****a 发帖数: 3056 | |
d***i 发帖数: 437 | |
d****5 发帖数: 202 | 25 b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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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 发帖数: 1721 | |
y******1 发帖数: 64 | 27 Big Bless! also to my RFE response |
t******m 发帖数: 2402 | |
w****2 发帖数: 5760 | |
e*******3 发帖数: 1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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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发帖数: 842 | |
d********f 发帖数: 43471 | 32 1b你写这么多推荐信干嘛,人家根本就没要求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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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 发帖数: 1447 | |
T******8 发帖数: 1858 | |
w*********o 发帖数: 830 | 35 BLESS
也希望自己的早绿
TSC 1B,NOID见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0/Immigration/32814631.html" x-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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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817 | |
m*******6 发帖数: 314 | 37 b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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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 发帖数: 1419 | 38 Big bless!
TSC 1B,NOID见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0/Immigration/32814631.html" x-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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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110 | 39 big b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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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1982 | 40 bless~
【在 l*******e 的大作中提到】 : TSC 1B,NOID见 :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0/Immigration/32814631.html : NOID里,错误无数,感觉IO就没读PL,也不重视推荐信。最初的PL里,律师用一整页解 : 释了满足三年工作经验,PHD老板和现任boss的信都提交了,NOID最后却说,没有提交 : 任何evidence,证明三年工作经验。NOID里说虽然提交了7封独立推荐信,但不说明任 : 何问题。NOID里还说虽然有人cite了你的文章,但这不代表别人的work是基于你的 : paper。 : 律师还指出了其中一个原则性错误,IO对review,authorship和contribution这3条, : 分别使用了二步法判断。第一步都承认过了,第二步都不过。按照USCIS的memo,第二 : 步应该是整体判断,并不是对claim的3条分开单独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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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 发帖数: 6612 | 41 "律师还指出了其中一个原则性错误,IO对review,authorship和contribution这3条,
分别使用了二步法判断。第一步都承认过了,第二步都不过。按照USCIS的memo,第二
步应该是整体判断,并不是对claim的3条分开单独判断。"
我读了一下你贴出来的NOID,觉得是律师误读了。IO第一步承认的是满足基本条件(必
要条件),是定性的判断;第二步分析的是条件虽然满足了,但是不够强,或者缺乏强
的证据,具体怎么不够强,IO当然要一个一个分析啦,这里不在是分开的判断,而是对
你的强弱程度的一个定量性的分析。如果你的律师连这个基本性的东西都弄错,很担心
他对NOID回复的把握是不是处理得很好。(反过来说,如果第一步定性的承认了,第二步
就不能定量的否认,那么大家只要有发表文章,有审稿,就该过了!)
个人感觉你的律师比较弱,连NOID的信都能误读,感觉可能对你吹得不够狠,没有突出
你的工作,没有突出你的国际影响。另外,显然,你的推荐信太多了--虽然我不知道具体
原因,但是我的律师要求我只用5封推荐信(中国一,日本一,欧洲一,美国二)。减
少推荐信的数目,可能会更有针对性。
最后,祝好运。你这条件,在TSE上EB1a都完全没有问题。
【在 l*******e 的大作中提到】 : TSC 1B,NOID见 :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0/Immigration/32814631.html : NOID里,错误无数,感觉IO就没读PL,也不重视推荐信。最初的PL里,律师用一整页解 : 释了满足三年工作经验,PHD老板和现任boss的信都提交了,NOID最后却说,没有提交 : 任何evidence,证明三年工作经验。NOID里说虽然提交了7封独立推荐信,但不说明任 : 何问题。NOID里还说虽然有人cite了你的文章,但这不代表别人的work是基于你的 : paper。 : 律师还指出了其中一个原则性错误,IO对review,authorship和contribution这3条, : 分别使用了二步法判断。第一步都承认过了,第二步都不过。按照USCIS的memo,第二 : 步应该是整体判断,并不是对claim的3条分开单独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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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发帖数: 273 | 42 NOID的信,我没贴全。NOID里,IO对review,authorship和contribution,用了3个大
标题分割,分别单独地做了第二步的判断。
【在 a****o 的大作中提到】 : "律师还指出了其中一个原则性错误,IO对review,authorship和contribution这3条, : 分别使用了二步法判断。第一步都承认过了,第二步都不过。按照USCIS的memo,第二 : 步应该是整体判断,并不是对claim的3条分开单独判断。" : 我读了一下你贴出来的NOID,觉得是律师误读了。IO第一步承认的是满足基本条件(必 : 要条件),是定性的判断;第二步分析的是条件虽然满足了,但是不够强,或者缺乏强 : 的证据,具体怎么不够强,IO当然要一个一个分析啦,这里不在是分开的判断,而是对 : 你的强弱程度的一个定量性的分析。如果你的律师连这个基本性的东西都弄错,很担心 : 他对NOID回复的把握是不是处理得很好。(反过来说,如果第一步定性的承认了,第二步 : 就不能定量的否认,那么大家只要有发表文章,有审稿,就该过了!) : 个人感觉你的律师比较弱,连NOID的信都能误读,感觉可能对你吹得不够狠,没有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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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发帖数: 40 | 43 big bless!
【在 l*******e 的大作中提到】 : TSC 1B,NOID见 :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0/Immigration/32814631.html : NOID里,错误无数,感觉IO就没读PL,也不重视推荐信。最初的PL里,律师用一整页解 : 释了满足三年工作经验,PHD老板和现任boss的信都提交了,NOID最后却说,没有提交 : 任何evidence,证明三年工作经验。NOID里说虽然提交了7封独立推荐信,但不说明任 : 何问题。NOID里还说虽然有人cite了你的文章,但这不代表别人的work是基于你的 : paper。 : 律师还指出了其中一个原则性错误,IO对review,authorship和contribution这3条, : 分别使用了二步法判断。第一步都承认过了,第二步都不过。按照USCIS的memo,第二 : 步应该是整体判断,并不是对claim的3条分开单独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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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 发帖数: 198 | |
V*******A 发帖数: 551 | |
s******1 发帖数: 501 | |
w**u 发帖数: 1831 | |
a****o 发帖数: 6612 | 48 分别单独地分析与in totality并不矛盾。
打个浅显的比方,某学校录取分数线是语文不低于60,数学不低于60,两门总分要高于
160. IO的分析是说语文高于60但是低于70,数学高于60但是低于90,所以总分低于160
. 即使是in totality的考虑,也要指出那个或者某个方面的不足。
如果IO措辞不当,在后面自己否认自己,说你语文或者数学低于60,那么你律师说的是
对的。但我在你贴出的信里,尤其是最后一段,没有看到对你基本满足三个条件的否定
。IO否定的是申请人是否优秀是否有国际影响力的部分。
【在 l*******e 的大作中提到】 : NOID的信,我没贴全。NOID里,IO对review,authorship和contribution,用了3个大 : 标题分割,分别单独地做了第二步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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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发帖数: 273 | 49 最后一段是在authorship里的。NOID的信里,大概是这样的:
1.Review
第一步判断,通过。
现在对review做第二步判断。我贴出NOID的第一个however;
因为IF是1-3,所以第二步不过。
2.contribution
第一步判断,通过。
现在对contribution做第二步判断。我贴出NOID的第二个however;
虽然有7个独立推荐信,IO还摘抄了很多推荐信的内容,但是还是不能说
明你牛,所以第二步不过。
3. authorship
第一步判断,通过。
现在对authorship做第二步判断。我贴出NOID的第三个however;
因为IF是1-3,所以第二步不过。
律师列举了USCIS的memo,里面的要求二步法的第二步,是看totality,所有证据taken
as a whole,并不是对每一条claim,分别用第二步。
律师提出IO的这个错误,核心是二步法的第二步,并不是对每一条claim去独立运用的
。NOID里,对3个claim,分别单独的运用了第二步。
当然,像你说的,IO可以说语文第二步里不满足90,数学第二步里不满足90,所以总体
不过。核心问题是,按照USCIS的memo,第二步,是看totality,而不是每一个claim分
开单独做第二步判断。
160
【在 a****o 的大作中提到】 : 分别单独地分析与in totality并不矛盾。 : 打个浅显的比方,某学校录取分数线是语文不低于60,数学不低于60,两门总分要高于 : 160. IO的分析是说语文高于60但是低于70,数学高于60但是低于90,所以总分低于160 : . 即使是in totality的考虑,也要指出那个或者某个方面的不足。 : 如果IO措辞不当,在后面自己否认自己,说你语文或者数学低于60,那么你律师说的是 : 对的。但我在你贴出的信里,尤其是最后一段,没有看到对你基本满足三个条件的否定 : 。IO否定的是申请人是否优秀是否有国际影响力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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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 发帖数: 613 | 50
Bless
【在 l*******e 的大作中提到】 : TSC 1B,NOID见 :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0/Immigration/32814631.html : NOID里,错误无数,感觉IO就没读PL,也不重视推荐信。最初的PL里,律师用一整页解 : 释了满足三年工作经验,PHD老板和现任boss的信都提交了,NOID最后却说,没有提交 : 任何evidence,证明三年工作经验。NOID里说虽然提交了7封独立推荐信,但不说明任 : 何问题。NOID里还说虽然有人cite了你的文章,但这不代表别人的work是基于你的 : paper。 : 律师还指出了其中一个原则性错误,IO对review,authorship和contribution这3条, : 分别使用了二步法判断。第一步都承认过了,第二步都不过。按照USCIS的memo,第二 : 步应该是整体判断,并不是对claim的3条分开单独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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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13712 | |
a****o 发帖数: 6612 | 52 如果申请人任何一项里面证明了有国际影响力,或者三项合起来证明有国际影响力,那
么就需要批准申请。所以,在NOID中,IO想要说明申请人三项合起来也没有足够的国际
影响力,必须三项中一项一项的全部否定。IO只是形式上给人以错觉,但是实质上并没有
违反totality的精神--原因见我类比的例子。
也就是说,基于两步法和totality的精神,你的情况只要反驳一条以上,或者三项综合
起来反驳成立就可以了。(好比你证明有一门100分,因为另外一门过了最低线60分,
那么总分自然160分以上)。
【在 l*******e 的大作中提到】 : 最后一段是在authorship里的。NOID的信里,大概是这样的: : 1.Review : 第一步判断,通过。 : 现在对review做第二步判断。我贴出NOID的第一个however; : 因为IF是1-3,所以第二步不过。 : 2.contribution : 第一步判断,通过。 : 现在对contribution做第二步判断。我贴出NOID的第二个however; : 虽然有7个独立推荐信,IO还摘抄了很多推荐信的内容,但是还是不能说 : 明你牛,所以第二步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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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 发帖数: 290 | |
f******n 发帖数: 640 | |
s******2 发帖数: 161 | |
H******9 发帖数: 8087 | 56 bless
【在 l*******e 的大作中提到】 : TSC 1B,NOID见 :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0/Immigration/32814631.html : NOID里,错误无数,感觉IO就没读PL,也不重视推荐信。最初的PL里,律师用一整页解 : 释了满足三年工作经验,PHD老板和现任boss的信都提交了,NOID最后却说,没有提交 : 任何evidence,证明三年工作经验。NOID里说虽然提交了7封独立推荐信,但不说明任 : 何问题。NOID里还说虽然有人cite了你的文章,但这不代表别人的work是基于你的 : paper。 : 律师还指出了其中一个原则性错误,IO对review,authorship和contribution这3条, : 分别使用了二步法判断。第一步都承认过了,第二步都不过。按照USCIS的memo,第二 : 步应该是整体判断,并不是对claim的3条分开单独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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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0 发帖数: 327 | |
c****e 发帖数: 964 | |
x***h 发帖数: 9020 | 59 bless
【在 l*******e 的大作中提到】 : 最后一段是在authorship里的。NOID的信里,大概是这样的: : 1.Review : 第一步判断,通过。 : 现在对review做第二步判断。我贴出NOID的第一个however; : 因为IF是1-3,所以第二步不过。 : 2.contribution : 第一步判断,通过。 : 现在对contribution做第二步判断。我贴出NOID的第二个however; : 虽然有7个独立推荐信,IO还摘抄了很多推荐信的内容,但是还是不能说 : 明你牛,所以第二步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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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 发帖数: 14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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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 发帖数: 396 | |
x***h 发帖数: 9020 | 62 bless
【在 c******7 的大作中提到】 : B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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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发帖数: 1516 | |
A**n 发帖数: 1643 | 64 bless
【在 l*******e 的大作中提到】 : TSC 1B,NOID见 :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0/Immigration/32814631.html : NOID里,错误无数,感觉IO就没读PL,也不重视推荐信。最初的PL里,律师用一整页解 : 释了满足三年工作经验,PHD老板和现任boss的信都提交了,NOID最后却说,没有提交 : 任何evidence,证明三年工作经验。NOID里说虽然提交了7封独立推荐信,但不说明任 : 何问题。NOID里还说虽然有人cite了你的文章,但这不代表别人的work是基于你的 : paper。 : 律师还指出了其中一个原则性错误,IO对review,authorship和contribution这3条, : 分别使用了二步法判断。第一步都承认过了,第二步都不过。按照USCIS的memo,第二 : 步应该是整体判断,并不是对claim的3条分开单独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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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7 发帖数: 559 | |
o******t 发帖数: 161 | |
i*****h 发帖数: 418 | 67 b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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