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发帖数: 68 | 1 呵呵,非也非也,日本建立租界是“有法可依”的~~~
1843年《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允许外人在五口租屋租地,这是租界的肇始,此条款结
合《五口通商章程》中的领事裁判权和治外法权,成为租界的雏形,再加上这两个条约中
规定的军舰停泊权,成为租界驻军的法律依据,后来的列强攫取的片面的最惠国待遇使得
列强都有权侵占租界,日本于1871年来华缔约,也想强迫清政府给它所谓的最惠国待遇但
是清政府没有理它,它讨了个没趣,后和中国缔结《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总得来
说还是平等的,所以负责订约的伊达宗臣一回国就被迫辞职了。甲午中国战败后,在《马
关条约》签订的次年,中日签订《通商行船条约》,日本终于得到它所垂涎已久的“一体
均沾”的片面最惠国待遇,获得了租界的建立权,呵呵,这就是上海日租界的法律依据~~
~ =) |
b*****e 发帖数: 5476 | 2 在上海日本的确没有自己的租界。偶记得大概是这样的,租界建立初期,在上海的美国人
不多,美国懒的管理,于是英美合并,成立了公共租界。后来辛丑战败,公共租界再扩,
并且成为了国际公共租界,所以上海只有法国有自己的租界,其它国共用公共租界,只不
过各国侨民有自己的聚居区。不过公共租界的行政机关工部局主要还是掌握在英国人手里
。上海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不断的偷偷越界筑路,然后就强行把相关地区并入租界,导致租
界范围越来越大,后来国民政府时代上海市政府修建了环形的中山路,以阻止租界的擅自
扩大,并且通过中山路把上海的中国人控制区闸北,南市和新市区江湾连乐起来,现在中
山路上都是高架桥了吧。中国另外的一个国际公共租界是厦门鼓浪屿。顺便说一句,日本
在甲午后在华积极建立租界,如武汉,天津,不过清政府故意租给它偏僻贫瘠之地,所以
日本在华的租界并没有如英租界那么大的影响力。
结
中
得
但
来
马
体
~~
,
。
【在 m****t 的大作中提到】 : 呵呵,非也非也,日本建立租界是“有法可依”的~~~ : 1843年《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允许外人在五口租屋租地,这是租界的肇始,此条款结 : 合《五口通商章程》中的领事裁判权和治外法权,成为租界的雏形,再加上这两个条约中 : 规定的军舰停泊权,成为租界驻军的法律依据,后来的列强攫取的片面的最惠国待遇使得 : 列强都有权侵占租界,日本于1871年来华缔约,也想强迫清政府给它所谓的最惠国待遇但 : 是清政府没有理它,它讨了个没趣,后和中国缔结《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总得来 : 说还是平等的,所以负责订约的伊达宗臣一回国就被迫辞职了。甲午中国战败后,在《马 : 关条约》签订的次年,中日签订《通商行船条约》,日本终于得到它所垂涎已久的“一体 : 均沾”的片面最惠国待遇,获得了租界的建立权,呵呵,这就是上海日租界的法律依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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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 发帖数: 68 | 3 呵呵,非也非也,日本建立租界是“有法可依”的~~~
1843年《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允许外人在五口租屋租地,这是租界的肇始,此条款结
合《五口通商章程》中的领事裁判权和治外法权,成为租界的雏形,再加上这两个条约中
规定的军舰停泊权,成为租界驻军的法律依据,后来的列强攫取的片面的最惠国待遇使得
列强都有权侵占租界,日本于1871年来华缔约,也想强迫清政府给它所谓的最惠国待遇但
是清政府没有理它,它讨了个没趣,后和中国缔结《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总得来
说还是平等的,所以负责订约的伊达宗臣一回国就被迫辞职了。甲午中国战败后,在《马
关条约》签订的次年,中日签订《通商行船条约》,日本终于得到它所垂涎已久的“一体
均沾”的片面最惠国待遇,获得了租界的建立权,呵呵,这就是上海日租界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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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发帖数: 5476 | 4 在上海日本的确没有自己的租界。偶记得大概是这样的,租界建立初期,在上海的美国人
不多,美国懒的管理,于是英美合并,成立了公共租界。后来辛丑战败,公共租界再扩,
并且成为了国际公共租界,所以上海只有法国有自己的租界,其它国共用公共租界,只不
过各国侨民有自己的聚居区。不过公共租界的行政机关工部局主要还是掌握在英国人手里
。上海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不断的偷偷越界筑路,然后就强行把相关地区并入租界,导致租
界范围越来越大,后来国民政府时代上海市政府修建了环形的中山路,以阻止租界的擅自
扩大,并且通过中山路把上海的中国人控制区闸北,南市和新市区江湾连乐起来,现在中
山路上都是高架桥了吧。中国另外的一个国际公共租界是厦门鼓浪屿。顺便说一句,日本
在甲午后在华积极建立租界,如武汉,天津,不过清政府故意租给它偏僻贫瘠之地,所以
日本在华的租界并没有如英租界那么大的影响力。
结
中
得
但
来
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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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m****t 的大作中提到】 : 呵呵,非也非也,日本建立租界是“有法可依”的~~~ : 1843年《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允许外人在五口租屋租地,这是租界的肇始,此条款结 : 合《五口通商章程》中的领事裁判权和治外法权,成为租界的雏形,再加上这两个条约中 : 规定的军舰停泊权,成为租界驻军的法律依据,后来的列强攫取的片面的最惠国待遇使得 : 列强都有权侵占租界,日本于1871年来华缔约,也想强迫清政府给它所谓的最惠国待遇但 : 是清政府没有理它,它讨了个没趣,后和中国缔结《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总得来 : 说还是平等的,所以负责订约的伊达宗臣一回国就被迫辞职了。甲午中国战败后,在《马 : 关条约》签订的次年,中日签订《通商行船条约》,日本终于得到它所垂涎已久的“一体 : 均沾”的片面最惠国待遇,获得了租界的建立权,呵呵,这就是上海日租界的法律依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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