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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y版 - 中国人爱上访很有历史:看大清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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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军战俘对对朝鲜战争的回顾与思考华夏族被蛮族灭主要是政治体制问题,和骑马骑驴关系不大
归国战俘总代表张泽石对朝鲜战争和人生感悟(ZZ)明朝末年也曾经大量扩招太监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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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一百话题: 充军话题: 长安话题: 告状话题: 主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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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发帖数: 80
1
最近看有人讨论古代上访,我就翻了翻大清律例。发现里面居然有很大一段说这类事情
。有个特别的名目,叫“越诉”。“越”用的很妙。
首先说了,必须从下往上一级一级的告。越级上告笞五十,不管告的对错。
再往下看,各种告状的花样和今天差不多。规定包括以提意见方式告状的(假以建言为
由),跪在政府驻地的(跪午门、长安等门,及打长安门内石狮鸣冤者),在政府驻地
上吊抹脖子的不死也要关三年。
带着刀在政府驻地上访的,一百板子充军。
这段看了有点让人哭笑不得,似乎写的是今天的事:
。。。曾经法司、督抚等衙门问断明白,意图翻异辄于登闻鼓下及长安左右门等处自刎
、自缢、撒泼、喧呼者,或因小事纠集多人,越墙进院、突入鼓厅,妄行击鼓谎告者。
。。
让老人妇女小孩告状也很有历史,故意让老弱残疾出面告状的,要拿本人问罪。
很有特点的是,条文都很注重揪出幕后黑手,严惩策划和领头的。好比:
如有在刑部、都察院、步军统领各衙门前故自伤残者,拏获严追主使。
匿名信是现在比较常见的告状方式,清代好像不行。大清律例说投匿名信告状的直接绞
监候,不管真假。见了匿名信就得烧了,敢带到官府里要打一顿严惩。抓到写信的官府
还有赏银。
拦领导车队告状也很有历史。冲进皇上车马队伍里告状的,杖一百充军,告的事情不给
立案,还要追查幕后黑手。
反正各种条文很多,我随手copy and paste点。网上的都没标点,断句是我加的。文字
虽然不深,但是一个标点都没有看得很累。知道哪里有标点本麻烦告诉一下。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5%A4%A7%E6%B8%85%E5%BE%8B%E4%BE
圣驾出郊,冲突仪仗、妄行奏诉者追究主使、教唆、捏写本状之人,俱问罪。各杖一百
,发近边充军。所奏情词不分虚实,立案不行。
圣驾临幸地方,虽未陈设卤簿,如有民人具呈妄行控诉者,照冲突仪仗例,杖一百,发
近边充军。
越诉
凡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即实亦]笞五十[须本管
官司不受理或受理而亏枉者方赴上司陈告]。
若迎车驾及击登闻鼓申诉而不实者杖一百[所诬不实之]事重[于杖一百]者从[诬告]重[
罪]论。得实者免罪[若冲突仪仗自有本律]。
条例
凡车驾行幸瀛台等处,有申诉者照迎车驾申诉律拟断。车驾出郊行,幸有申诉者照冲突
仪仗律拟断。
擅入午门、长安等门内叫诉冤枉,奉旨勘问得实者枷号一个月。满日杖一百。若涉虚者
杖一百,发边远地方充军。其临时奉旨止拏犯人治罪者,所诉情词不分虚实,立案不行
。仍将本犯枷号一个月发落。
凡跪午门、长安等门,及打长安门内石狮鸣冤者,俱照擅入禁门诉冤例治罪。若打正阳
门外石狮者,照损坏御桥例治罪[按枷一个月发落]。
凡奸徒身藏金刃,欲行叩阍,擅入午门、长安等门者不问所告虚实,立案不行。仍杖一
百,发近边充军。若违禁入堂子跪告者杖一百 。
凡假以建言为由,挟制官府及将暧昧不明、奸赃事情污人名节、报复私仇者,文武官俱
革职,军民人等皆发附近充军。其有曾经法司、督抚等衙门问断明白,意图翻异辄于登
闻鼓下及长安左右门等处自刎、自缢、撒泼、喧呼者,或因小事纠集多人,越墙进院、
突入鼓厅,妄行击鼓谎告者,拏送法司,追究主使、教唆之人。与首犯俱杖一百,徒三
年。余人各减一等。如有捏开大款、欲思报复,并将已经法司督抚衙门断明事件意图翻
异,聚众击鼓者将首犯照擅入午门长安等门叫诉冤枉例发边远地方充军,余人亦各减一
等发落。如究出教令主使之人,身虽不行亦照首犯治罪。至各省军民人等赴京控诉事件
[按:此未经断明赴京控诉者与上问断明白似有不同],如有在刑部、都察院、步军统领
各衙门前故自伤残者,拏获严追主使。教唆之人与自伤未死之本犯堩照在登闻鼓下及长
安左右门自刎缢例减一等,杖九十徒二年半。余人再减一等。如自戕之犯身死,亦究明
主使、教唆、及预谋各犯,分别治罪。傥诬告之罪有重于本罪者仍各从其重者论。
军民人等千己词讼,若无故不行亲赍并隐下壮丁,故令老幼残疾妇女家人抱赍奏诉者,
俱各立案不行。仍提本身或壮丁问罪。
投匿名文书告人罪
凡投[贴]隐匿[自己]姓名,文书告言人罪者绞[监候]。[虽实亦坐]。见者即便烧毁。
若[不烧毁,将送入官司者杖八十。官司受而为理者,杖一百。被告言者[虽有指实]不
坐。若[于方投时]能连[人与]文书捉获,解官者官给银一十两充赏。
S****e
发帖数: 10596
2
挺有意思

【在 c********c 的大作中提到】
: 最近看有人讨论古代上访,我就翻了翻大清律例。发现里面居然有很大一段说这类事情
: 。有个特别的名目,叫“越诉”。“越”用的很妙。
: 首先说了,必须从下往上一级一级的告。越级上告笞五十,不管告的对错。
: 再往下看,各种告状的花样和今天差不多。规定包括以提意见方式告状的(假以建言为
: 由),跪在政府驻地的(跪午门、长安等门,及打长安门内石狮鸣冤者),在政府驻地
: 上吊抹脖子的不死也要关三年。
: 带着刀在政府驻地上访的,一百板子充军。
: 这段看了有点让人哭笑不得,似乎写的是今天的事:
: 。。。曾经法司、督抚等衙门问断明白,意图翻异辄于登闻鼓下及长安左右门等处自刎
: 、自缢、撒泼、喧呼者,或因小事纠集多人,越墙进院、突入鼓厅,妄行击鼓谎告者。

a***a
发帖数: 1879
3
关键是没分权, 地方百姓告官无路,
只好越级上访了
m**********j
发帖数: 8645
4
分权其实也有自己的问题。
最简单的。
投票人把自己认为最有希望的人选上当了总统,要改变现状,要change。
但这个人当了总统又能做什么呢?
他什么都不能做。因为没有权力做。

【在 a***a 的大作中提到】
: 关键是没分权, 地方百姓告官无路,
: 只好越级上访了

l*****i
发帖数: 20533
5
民告官,理论上只要逐级上告就没问题。越级上告是另一个问题。
明朝《大明律》对官民斗的规定更邪门:如果民愤极大,乡族长老可以率人直接把官员
抓起来,送京城发落。这颇有文革气息,不愧也是农民革命胜利建国。不同之处在于明
朝后来的‘核心’们没有人‘拨乱反正’,所以朱元璋定的这个规矩就成了祖宗成法一
辈辈被传下去。最后还被顺治朝糊里糊涂抄袭,直到乾隆才明确改过来,不许私自抓,
只许申诉。

【在 a***a 的大作中提到】
: 关键是没分权, 地方百姓告官无路,
: 只好越级上访了

c********c
发帖数: 80
6
朱元璋搞过这一套。不过好像在大明律以外,应该是朱元璋搞的《大诰》。还出过一个
学《大诰》积极分子,叫陈六寿还是什么的,学习大诰学出了觉悟,把家乡一个小吏押
到南京,还受到了朱88表扬,写进了《大诰续编》,成了典型英模。
不过我记忆里,这一套只对“吏”(办事跑腿的杂鱼),对“官”是不行的。

【在 l*****i 的大作中提到】
: 民告官,理论上只要逐级上告就没问题。越级上告是另一个问题。
: 明朝《大明律》对官民斗的规定更邪门:如果民愤极大,乡族长老可以率人直接把官员
: 抓起来,送京城发落。这颇有文革气息,不愧也是农民革命胜利建国。不同之处在于明
: 朝后来的‘核心’们没有人‘拨乱反正’,所以朱元璋定的这个规矩就成了祖宗成法一
: 辈辈被传下去。最后还被顺治朝糊里糊涂抄袭,直到乾隆才明确改过来,不许私自抓,
: 只许申诉。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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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最近看有人讨论古代上访,我就翻了翻大清律例。发现里面居然有很大一段说这类事情
。有个特别的名目,叫“越诉”。“越”用的很妙。
首先说了,必须从下往上一级一级的告。越级上告笞五十,不管告的对错。
再往下看,各种告状的花样和今天差不多。规定包括以提意见方式告状的(假以建言为
由),跪在政府驻地的(跪午门、长安等门,及打长安门内石狮鸣冤者),在政府驻地
上吊抹脖子的不死也要关三年。
带着刀在政府驻地上访的,一百板子充军。
这段看了有点让人哭笑不得,似乎写的是今天的事:
。。。曾经法司、督抚等衙门问断明白,意图翻异辄于登闻鼓下及长安左右门等处自刎
、自缢、撒泼、喧呼者,或因小事纠集多人,越墙进院、突入鼓厅,妄行击鼓谎告者。
。。
让老人妇女小孩告状也很有历史,故意让老弱残疾出面告状的,要拿本人问罪。
很有特点的是,条文都很注重揪出幕后黑手,严惩策划和领头的。好比:
如有在刑部、都察院、步军统领各衙门前故自伤残者,拏获严追主使。
匿名信是现在比较常见的告状方式,清代好像不行。大清律例说投匿名信告状的直接绞
监候,不管真假。见了匿名信就得烧了,敢带到官府里要打一顿严惩。抓到写信的官府
还有赏银。
拦领导车队告状也很有历史。冲进皇上车马队伍里告状的,杖一百充军,告的事情不给
立案,还要追查幕后黑手。
反正各种条文很多,我随手copy and paste点。网上的都没标点,断句是我加的。文字
虽然不深,但是一个标点都没有看得很累。知道哪里有标点本麻烦告诉一下。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5%A4%A7%E6%B8%85%E5%BE%8B%E4%BE
圣驾出郊,冲突仪仗、妄行奏诉者追究主使、教唆、捏写本状之人,俱问罪。各杖一百
,发近边充军。所奏情词不分虚实,立案不行。
圣驾临幸地方,虽未陈设卤簿,如有民人具呈妄行控诉者,照冲突仪仗例,杖一百,发
近边充军。
越诉
凡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即实亦]笞五十[须本管
官司不受理或受理而亏枉者方赴上司陈告]。
若迎车驾及击登闻鼓申诉而不实者杖一百[所诬不实之]事重[于杖一百]者从[诬告]重[
罪]论。得实者免罪[若冲突仪仗自有本律]。
条例
凡车驾行幸瀛台等处,有申诉者照迎车驾申诉律拟断。车驾出郊行,幸有申诉者照冲突
仪仗律拟断。
擅入午门、长安等门内叫诉冤枉,奉旨勘问得实者枷号一个月。满日杖一百。若涉虚者
杖一百,发边远地方充军。其临时奉旨止拏犯人治罪者,所诉情词不分虚实,立案不行
。仍将本犯枷号一个月发落。
凡跪午门、长安等门,及打长安门内石狮鸣冤者,俱照擅入禁门诉冤例治罪。若打正阳
门外石狮者,照损坏御桥例治罪[按枷一个月发落]。
凡奸徒身藏金刃,欲行叩阍,擅入午门、长安等门者不问所告虚实,立案不行。仍杖一
百,发近边充军。若违禁入堂子跪告者杖一百 。
凡假以建言为由,挟制官府及将暧昧不明、奸赃事情污人名节、报复私仇者,文武官俱
革职,军民人等皆发附近充军。其有曾经法司、督抚等衙门问断明白,意图翻异辄于登
闻鼓下及长安左右门等处自刎、自缢、撒泼、喧呼者,或因小事纠集多人,越墙进院、
突入鼓厅,妄行击鼓谎告者,拏送法司,追究主使、教唆之人。与首犯俱杖一百,徒三
年。余人各减一等。如有捏开大款、欲思报复,并将已经法司督抚衙门断明事件意图翻
异,聚众击鼓者将首犯照擅入午门长安等门叫诉冤枉例发边远地方充军,余人亦各减一
等发落。如究出教令主使之人,身虽不行亦照首犯治罪。至各省军民人等赴京控诉事件
[按:此未经断明赴京控诉者与上问断明白似有不同],如有在刑部、都察院、步军统领
各衙门前故自伤残者,拏获严追主使。教唆之人与自伤未死之本犯堩照在登闻鼓下及长
安左右门自刎缢例减一等,杖九十徒二年半。余人再减一等。如自戕之犯身死,亦究明
主使、教唆、及预谋各犯,分别治罪。傥诬告之罪有重于本罪者仍各从其重者论。
军民人等千己词讼,若无故不行亲赍并隐下壮丁,故令老幼残疾妇女家人抱赍奏诉者,
俱各立案不行。仍提本身或壮丁问罪。
投匿名文书告人罪
凡投[贴]隐匿[自己]姓名,文书告言人罪者绞[监候]。[虽实亦坐]。见者即便烧毁。
若[不烧毁,将送入官司者杖八十。官司受而为理者,杖一百。被告言者[虽有指实]不
坐。若[于方投时]能连[人与]文书捉获,解官者官给银一十两充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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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有意思

【在 c********c 的大作中提到】
: 最近看有人讨论古代上访,我就翻了翻大清律例。发现里面居然有很大一段说这类事情
: 。有个特别的名目,叫“越诉”。“越”用的很妙。
: 首先说了,必须从下往上一级一级的告。越级上告笞五十,不管告的对错。
: 再往下看,各种告状的花样和今天差不多。规定包括以提意见方式告状的(假以建言为
: 由),跪在政府驻地的(跪午门、长安等门,及打长安门内石狮鸣冤者),在政府驻地
: 上吊抹脖子的不死也要关三年。
: 带着刀在政府驻地上访的,一百板子充军。
: 这段看了有点让人哭笑不得,似乎写的是今天的事:
: 。。。曾经法司、督抚等衙门问断明白,意图翻异辄于登闻鼓下及长安左右门等处自刎
: 、自缢、撒泼、喧呼者,或因小事纠集多人,越墙进院、突入鼓厅,妄行击鼓谎告者。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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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没分权, 地方百姓告官无路,
只好越级上访了
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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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权其实也有自己的问题。
最简单的。
投票人把自己认为最有希望的人选上当了总统,要改变现状,要change。
但这个人当了总统又能做什么呢?
他什么都不能做。因为没有权力做。

【在 a***a 的大作中提到】
: 关键是没分权, 地方百姓告官无路,
: 只好越级上访了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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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理论上只要逐级上告就没问题。越级上告是另一个问题。
明朝《大明律》对官民斗的规定更邪门:如果民愤极大,乡族长老可以率人直接把官员
抓起来,送京城发落。这颇有文革气息,不愧也是农民革命胜利建国。不同之处在于明
朝后来的‘核心’们没有人‘拨乱反正’,所以朱元璋定的这个规矩就成了祖宗成法一
辈辈被传下去。最后还被顺治朝糊里糊涂抄袭,直到乾隆才明确改过来,不许私自抓,
只许申诉。

【在 a***a 的大作中提到】
: 关键是没分权, 地方百姓告官无路,
: 只好越级上访了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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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搞过这一套。不过好像在大明律以外,应该是朱元璋搞的《大诰》。还出过一个
学《大诰》积极分子,叫陈六寿还是什么的,学习大诰学出了觉悟,把家乡一个小吏押
到南京,还受到了朱88表扬,写进了《大诰续编》,成了典型英模。
不过我记忆里,这一套只对“吏”(办事跑腿的杂鱼),对“官”是不行的。

【在 l*****i 的大作中提到】
: 民告官,理论上只要逐级上告就没问题。越级上告是另一个问题。
: 明朝《大明律》对官民斗的规定更邪门:如果民愤极大,乡族长老可以率人直接把官员
: 抓起来,送京城发落。这颇有文革气息,不愧也是农民革命胜利建国。不同之处在于明
: 朝后来的‘核心’们没有人‘拨乱反正’,所以朱元璋定的这个规矩就成了祖宗成法一
: 辈辈被传下去。最后还被顺治朝糊里糊涂抄袭,直到乾隆才明确改过来,不许私自抓,
: 只许申诉。

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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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问题是不止总统,立法分支的参众议员你也可以选

【在 m**********j 的大作中提到】
: 分权其实也有自己的问题。
: 最简单的。
: 投票人把自己认为最有希望的人选上当了总统,要改变现状,要change。
: 但这个人当了总统又能做什么呢?
: 他什么都不能做。因为没有权力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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