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i***s 发帖数: 39120 | 1 中国政府要求包括在香港工作的海外居民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补交个人所得税的消息成为近期中国社交媒体上关注度较高的话题。尤其是针对香港中方雇员的行动,让许多海外华人担心自己马上就要成为“割韭菜”的对象。
彭博社日前援引知情人士报道称,中国正在追踪一些居住在境外公民的征税情况,让许多虽然在国外工作,但从未按照中国大陆税法纳税的公民感到惊讶。
知情人士向彭博社透露,有许多中国的国有企业在香港这一世界上税率最低的地区之一运营。近一段时间,有许多国有企业的员工收到了要求申报其2019年全球收入,并按照中国国内税法补交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在中国知识问答型社交媒体平台知乎上,出现了标题为"重磅!中国开启全球征税时代!"的帖子。在援引彭博社相关报道的同时,还公开了一条疑似为某家香港中国国企向员工发出的"关于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事宜的告知函"的截屏。其中写道: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中国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应与境内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并按年度进行申报纳税。其中2019年个人境外所得应于2020年7月10日前完成申报纳税。
"告知函"的截屏特别指出,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责任为员工个人,员工应"充分了解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的政策要求和申报流程,并按要求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工作,避免产生法律责任及影响个人信用。"另外还规定"申报人员范围为2019年在香港发薪的非香港永久居民中国籍员工。"
如今适用于中国国企香港雇员的规定其实已经由中国总理李克强于2018年12月18日宣布推出。当时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公布的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外有个人所得收入的公民,需要需要按照相关法律向中国财政部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的范围包括工资、稿酬、特许权使用、经营所得、财产转让和租赁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
2020年1月17日,中国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又补发了《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着重关注解释境外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的各项事宜。其中明确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当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义务人的定义
中国官方对有纳税义务居民的定义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中国当局宣布将于2020年11月1日开始第七次人口普查,并发表明文要求已经定居海外或获得它国国籍的公民注销中国户口,在有些观察人士看来也是为贯彻落实税法做好准备。
根据中国相关税法规定,居民根据免税额和税率等规定需要为个人收入支付最高45%的个人所得税。而彭博社报道称,香港这一税率的最高额度只有中国大陆的三分之一,为15%。中国当局如今大力贯彻向境外公民征税,意味着在香港等地工作的中国公民需要面临巨大的补税压力。尤其是在工作所在地国家税率大幅度低于中国国内税率的情况下。
向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是国际上比较通用的做法,包括德国、美国在内的国家都有相关的严格规定。在德国,未按要求申报境外收入的做法属于违法,需要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中国2018年年底推出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其实也已经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但目前没有全面落实到位。
又一波"割韭菜"?
一位在北京提供金融咨询服务的业内人士告诉德国之声,彭博社有关香港个税税率最高为15%的报道有些失实,根据收入不同,香港2018至19年度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率在2%至17%之间。但中国官方最新的做法确实已经引起许多境外华人的注意和一定程度上的恐慌,尤其是对于在海外有房产及投资收入的华人来说,中国政府如今严格执行新规在很多人眼中是"又一波割韭菜"的做法。
彭博社援引香港逸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个人财富规划服务部负责人贾泽亮报道称,规定中有关向薪水、股息和房地产销售收入征税的说法,可能迫使许多公司需要承担巨额额外的税负,或造成中国外派人员纷纷放弃中国大陆为居住地的风险。
而同时对于普华永道这样的提供国际会计师咨询服务的公司来说,新的趋势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该公司的全球出行服务部负责人朱锦华向彭博社表示:"已经看到有大量的公司寻求我们的建议。"他解释说,十几年前,中国起草旧版的税法时,当时还没有那么多人在海外工作。后来相关的法规出台后,也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这可能也是为什么有许多人完全没有意识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原因。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