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i****1 发帖数: 84 | 1 ▲饶毅教授。资料图。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时值冬月,初雪将至未至,网上忽传饶毅教授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实名举报三位同行论文造假。根据饶毅教授的回应,这是一份尚未发出的草稿,而基金委亦在第一时间表示“正在了解相关情况”。
但鉴于近日接连两起被关注的院士造假、剽窃事件,此事的引爆堪称“学术地震”。令学界乃至普通民众不能不关切的是,相关部门何以应对接二连三如雪崩般的科研造假争议?国家近年来相继出台的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和规则又如何有效落实?
科研成果被视为知识的前提是真实不虚
众所周知,科学是人类探究知识的活动。任何科研成果被视为知识的前提是,科学共同体乃至全社会相信它们真实不虚。作为一项集体性和无止境的事业,科学研究必须建立在诚信之上。惟有在恪守诚信的科研文化氛围中,科学家才能相信同行的研究是可靠的,社会才能相信科学家们的研究成果来自诚实的探究,才能确信社会对科教的巨大投入物有所值,给予科学研究更有力的支持。
作为后发国家,中国要迈向科技强国,科学家在全社会的崇高信誉和科学家之间的相互信任无疑不可或缺。
但不难看到,科研活动特别是成果发表和项目申请往往与科研人员的各种现实利益挂钩,难免使人偏离科研原有的方向。从“不发表就走人”的刚性机制,到各种帽子、位子和奖励令人心痒的诱惑,诸多物质的目标每每现实得不能再现实,难免使一些缺乏科学精神的人偷尝科研造假的禁果。
近四十年来,在科教兴国和创新驱动等战略的推动下,中国的科学研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步,但也因学风浮躁、急功近利而在科学道德和科研伦理上有很多历史欠账,甚至埋下“暗雷”。承认这一点,不单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对当下和未来应有的担当。而不得不指出的是,科学终究是一项追寻客观性的事业。不论是谁,成果一旦公开发表,都要准备接受同行的质疑,都得对其研究诚信与否负责。
▲网传饶毅教授学术打假的实名举报信。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科研诚信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实际上,科研诚信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起初,科学研究以基础研究和学术研究为主,科研诚信一方面依靠研究者自觉地遵循科学精神,另一方面通过同行评议等科学共同体的自治得以保障。
上世纪70年代以来,科学研究成为经济发展和国家竞争的主战场,致使科研从业人员剧增、应用研究增多和学术职位竞争加剧,也使科研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频发。为了扭转这一局面,各国管理部门、大学和科研机构逐渐建立起相应的举报、调查和惩处机制。
在实践中,这一机制有两个显见特征。
其一,及时回应和严肃查处。2014年,日本理化学研究所的小保方晴子宣称其成功培育出类似干细胞的多能细胞后,一度被追捧为有望冲击诺贝尔奖的“日本居里夫人”。但其成果很快受到同行质疑,迫于舆论压力,理化学研究所为此成立的专门调查委员会发现,其论文存在图像造假,不仅小保方受到处罚,她作为共同作者之一的导师因深感难辞其责而自绝。这一结局固然不应发生,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查处的严厉程度。
其二,依照严格的程序展开质询和辩论。在此过程中,相关被调查对象,无论地位高低,都应该依照及时而严格的程序,接受专门的调查委员会的质询,同时也可以提出反诉。上世纪80-90年代,在著名的“巴尔的摩案”中,诺贝尔奖得主、美国分子生物学家巴尔的摩因在他指导一篇有造假嫌疑的论文上署名,而接受了科学诚信办公室的调查,甚至不得不辞去洛克菲勒大学校长之职。
此案一度请美国特勤局取证,但被告后来提出上诉,最终以控方证据不足而被裁定为无罪。有人或许会为巴尔的摩叫屈,但要看到重要的是过程——依照程序严格查处这一必要的程序正义是遏制科研不端的制度保障。
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逐渐发展为科研大国,不少领域的论文数量名列世界前茅,但由于在科学精神和诚信意识上的先天不足和现实缺位,出现了抄袭剽窃、大量论文撤稿和轰动性研究不可重复等前所未有的挑战。
值得充分肯定的是,相关主管部门迎难而上,在科研诚信和科学道德学风建设方面不遗余力,从规范制定、管理部门与机构的设置到相应的政策研究、相关意见和实施规则的出台等等,付出了有目共睹的努力。
科研诚信问题积弊日久,处理需要实践智慧
面对这次出现的“雪崩”态势,我们必须在看到已付出的努力和已取得成效的前提下,有一个较为全面客观的认识。
首先,对科研诚信问题的及时回应已是大势所趋。我们看到,这些事件一旦出现,相关责任主体一般会做出正在了解和调查的回应,为问题的及时处理开了好头。
其次,按程序查处是这次系列事件中有可能进击的突破口。可以理解,鉴于科学共同体与主管部门、科学家形象与国家形象、条块管理和国家治理等之间有太多盘根错节的纠缠与张力,特别是科研造假嫌疑人的特定身份带来的各种顾忌,难免使各方相互观望。但为了有效改善我国科研诚信状况到国际国内观感,避免事件的过度炒作,不如对事不对人,依法依规、严格有序地处置。当然,在具体的处理中也需要一些实践智慧。
其三,要以稳中求进为基本策略。这次系列事件的爆发表明,科研诚信问题积弊日久,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操之过急难免过犹不及。
客观地讲,我国的科研诚信建设尚处于规范和规则制定阶段,科研诚信治理还在软法和硬法的中间地带。对于管理部门来说,要拿出日拱一卒的精神和持续前行的定力,通过对每次系列事件的积极稳健的应对,能够将诚信建设往前推动一小步就不算坏。而批评者和建议者可以适当往前冲,在现实的可行性中寻找折中。
放眼未来,中国的科学强国之路要靠每个人的拿出最大的努力、耐心和智慧;只要一步一个脚印,有理由相信,中国科研诚信的刚性约束力的形成会有水到渠成的一天。
这些是大道理,具体到饶毅教授实名举报院士学术造假这次事件,兹事体大,关乎学术严肃性,也不可不慎。我们期待有关方面能以权威调查,用缜密公正的结论来还原真相、抚平争议。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