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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 发帖数: 42149 | 1 被害人家属冲上去要抓住刘金,被法警劝阻。昨天,农民工刘金在一中院受审,他自称被拖欠工钱,还常遭欺负,所以将三名工友“教育”致死。
自称老板拖欠工钱,农民工刘金涉嫌将熟睡的老板及其亲戚、工友三人打死。昨天上午,57岁的刘金因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刘金1955年出生在黑龙江农村,案发前来京打工。他在三河一家劳动中介登记后,62岁被害人邢某的儿子、包工头小邢通过中介找到了他,双方口头约定一天工资100元,任务是打井,当时共有四人(刘金及三名被害人)一起做工,其中邢某、李某分别是包工头小邢的父亲和姑父。
“说好一天一开工资,干了18天,一次也没开!”庭审时,刘金仍旧抱怨,并承认自己因此杀了三人。
检方指控,被告人刘金因对工友邢某(男,殁年62岁)、李某(男,殁年55岁)不满,而起意报复杀人。2012年4月17日0时许,刘金在昌平区马池口镇某绿化工地打井平台的帐篷内,趁邢某、李某熟睡,持铁棍多次猛击二人头部。
期间,同住在该帐篷的宋某(男,殁年57岁)被惊醒,刘金怕宋告发,持铁棍多次猛击宋头部,致三人颅脑损伤死亡。作案后,刘金被控制。
公诉人介绍,在开庭前,被害人家属曾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之后又撤销了起诉,表示不希望与被告人达成谅解,本案昨日庭审只审理刑事部分。
本案将择日宣判。
■ 庭审现场
嫌疑人法庭受审先笑后哭
笑看旁听席,说到母亲时放声大哭;检方认为其没有精神问题
昨日10时30分许,刘金被法警押入法庭,他满脸皱纹、有些佝偻,环视旁听席一周,也没找到自己的亲友,于是歪在法警身上。审判长问他知道自己为何受审时,他说“我没有罪名呀,我给他干活,他不给我钱,欺负我”。
棍袭三人 坐到天亮
刘金称,当时挖井的共四人,两个都是包工头小邢的亲戚,他一个人显得特别孤立,他个头矮,经常被嫌弃。
按照其辩护人的说法,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案发前一天。几个人干活时井绳还没拉好,包工头就松开了绳子,导致刘金被绊倒,衣服、鞋子沾满泥土。
“能忍就忍了,这次实在太欺负人。”刘金称,这次被井绳绊倒后,他还跪下求对方说“明天就剩最后一天,大家要各奔东西了,你把工钱给我吧”。包工头对他说“要钱你到十字路口(乞讨)去”。
刘金称,这些话刺伤了他,他想“教育教育对方”,但担心白天打不过小邢,晚上小邢又不在帐篷住,就盯上了小邢的亲友。
案发当晚,四名工人轮流值夜班,4月16日21时许刘金睡觉,4月17日0时许轮到他值班。据其当庭供述,他在帐篷外转了一圈,发现一根约一米长的铁棍,就趁着邢某等睡觉之机,偷偷进帐篷,冲着邢某的头部打了几下,又朝着其他工友的头部下手。
刘金说,“当时就是想教育教育他,打两下得了,没想失手了”。公诉人问他“为何准备工具?之前有没有想过报复他们?”刘金承认“有”。
刘金承认,见三人倒在血泊后,他在弥漫着血腥味的帐篷里坐到天亮,“看着天都亮了,再坐下去也不是个事”,他倒车去了东北农村,后被警方控制。
检方建议处以极刑
听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刘金说“我耳朵背,恳请你们说话时声音大一点”。审判长特意允许他将凳子往前拉一点,离法官近些。
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刘金一直“很放松”:公诉人出示证据材料时,他东张西望;当宣读尸检材料等关键证据时,他仍笑眯眯地张望旁听席,审判长问他“刘金,看什么呢?”他缓缓说“我看看我的民事原告人来没”。此时,旁听席上的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地大喊“这儿呢”,刘金仍一脸笑容,审判长训诫道“你严肃点好吗?”
他唯一一次情绪激动,是在当公诉人讯问他与被害人之间有何过节时。他说,当时同意来打井并没签书面合同,“工资也不给我,我家里还有82岁的母亲,还得看病,我一个工都舍不得耽误”。
说到老母亲,刘金放声大哭,说话也开始哽咽。
对于刘金当庭又哭又笑的表现,公诉人表示在提讯刘金时也已发现,也对其“平静地述说杀人经过”感到惊讶,但检方认为,刘金并没有精神问题。
检方认为,刘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判我死刑?消灭剥削和压迫,《国际歌》里不也是这么唱吗?”刘金反驳道。“我犯了法了,应受处罚,但他工资能不能给我?”
听到这里,一直在旁听席上默默啜泣的被害人家属,一怒之下冲上去要抓住刘金,被法警劝阻。
■ 庭审交锋
疑犯是否“激愤杀人”
据刘金的指定辩护律师称,刘金确实没有领到工资,加上他平时总是受欺负,所以才“激愤杀人”,他的行为区别于有预谋的犯罪,如果其他的工友能够对他多一些关爱,或许不会导致本案的发生。
“人情冷漠是本案的诱因,加之刘金能够当庭自愿认罪。”辩护人建议法院判处死刑并适用缓刑。
对此,公诉人坚决表示反对,其认为本案中并无其他证据能证明刘金受到了欺负,甚至他所说的拿不到工资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而且即便如此也只是民间矛盾,不足以导致他实施杀人,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被害人本身不存在过错。
同时,公诉人恳请法庭注意,刘金供述称自己曾想过白天作案,但因怕打不过对方而选在了凌晨被害人熟睡之际,因此从他实施作案的时机、工具等上可以看出他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因此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建议法院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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