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 发帖数: 1 | 1 2年前2005,开车到Texas A&M U(college station)看一位朋友,在学校的parking lot
路边,一个cop硬说我没有在stop sign的路口没停。可是我老早就看见那个警车紧紧跟
在我后面,我当然是停了。所以心里不服,第二天就写了份信plea not gulty.之后一
直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去年由于工作关系就离开了Texas.
昨天突然收到一份信,里面是2张ticket,一个是那个stop sign,一个是$700 court
ticket, reason: fail to show in court, March 29, 2007. 我晕!
打电话去court问,一个美国女人说,他们给我以前的地址寄过notice,而且notice被退
回了。但是还是要罚$700! 原因是没有告诉他们我的地址变了。
我觉得这个有些无理,就算不去court最多就当这个人guilty,吃罚单好了,那个fail
to court太不能接受了。(感觉简直是欺负人!)
在此想请过来人给分析一下,我该怎么办。感激不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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