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 发帖数: 421 | 1 update:
感谢下面ziwang和其它热心ID,又做了点功课,我朋友的情况应该算非恶意的parole被
拒,所以unlawful stay是从被拒+1那天开始计算的。无论如何F2A的485估计也是没戏
了。DS2019虽然没过期,但是递交过485,估计没可能批签证了。目测只能回国CP或者
h1b入境。目前她有一个哺乳期的美籍孩子,不知道能不能申请人道主义灾难啥的
waiver一类的。
移民局拒信的大概内容,就是说因为at the time of filing,我朋友没有成功的waiver
,所以是ineligible to file,因此要拒掉。
傻逼律师,纽约Ban Liqin. 真是TM的败坏我老名头,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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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case,被律师搞砸了,简单介绍下背景:
J1--F2A, 在waiver的FR批下来前,485被律师自己给递上去了,然后不撤销,说没事
儿。FR在485递交2周后批下来,waiver在485递交3周后批下来。
9月份,485 RFE说缺waiver,然后我朋友递交了waiver。
我朋友10月份J1离境,然后AP入境,EAD工作。1月份再次AP出入境
2月初面试,因为入境不到14天,面试官当场取消-重约面试,说病毒原因。同时说
waiver是一个问题,要在下次面试的时候解决掉。
目前还没有重约面试。
今天收到通知,485被deny。目前推测还是那个waiver的事情。
朋友在弯曲,请问版上有没有什么办法推荐或者local律师推荐?原律师已经拉黑我朋
友了,我估计。 |
L**********g 发帖数: 498 | |
t**********n 发帖数: 1718 | |
f**h 发帖数: 46 | 4 笑了。
【在 t**********n 的大作中提到】 : 让你朋友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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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发帖数: 421 | 5 呵呵,就是mit上脏心烂肺的索南太多,我朋友才不愿意来的。
我这个人脸皮厚,相信就算粪坑里也总会有好人的:)
: 笑了。
【在 f**h 的大作中提到】 : 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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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发帖数: 421 | 6 整个事情确实很狗血,关键律师还是我推荐给朋友的,简直败坏我老名头。。。
还不如我给他搞能,本来就是没有任何悬念的case
: 尼玛哪个律师这么2逼、爆丫的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尼玛哪个律师这么2逼、爆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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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 发帖数: 92 | 7 我认识弯区的一个白人小律所。但是我感觉很好。有需要的话 私信我。 |
c******n 发帖数: 499 | 8 不就是时间顺序没搞对么
再交一遍485好了么
【在 x****2 的大作中提到】 : 整个事情确实很狗血,关键律师还是我推荐给朋友的,简直败坏我老名头。。。 : 还不如我给他搞能,本来就是没有任何悬念的case : : : 尼玛哪个律师这么2逼、爆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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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发帖数: 421 | 9 关键是我朋友现在已经没有身份了啊?
F2A允许这种没有身份的状态吗?我记得EB是允许的
【在 c******n 的大作中提到】 : 不就是时间顺序没搞对么 : 再交一遍485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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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499 | 10 deny到再交这段时间是unlawful present 早点提交吧
提交后pending期间是可以合法在美国的啊
就那么几天unlawful present没啥大关系的吧
【在 x****2 的大作中提到】 : 关键是我朋友现在已经没有身份了啊? : F2A允许这种没有身份的状态吗?我记得EB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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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发帖数: 421 | 11 我朋友去年十月就已经AP入境,EAD工作了,现在拒,按说应该追溯到去年十月那个时
候吧?
: deny到再交这段时间是unlawful present 早点提交吧
: 提交后pending期间是可以合法在美国的啊
: 就那么几天unlawful present没啥大关系的吧
【在 c******n 的大作中提到】 : deny到再交这段时间是unlawful present 早点提交吧 : 提交后pending期间是可以合法在美国的啊 : 就那么几天unlawful present没啥大关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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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 发帖数: 3509 | 12 FB(不包括immediate relative)申485严格的必须递交时有合法身份,且历史上从来
没有(划重点)out of status,更不要说unlawful presence了。
EB的485比FB宽松得多,EB只要求递交时最近一次合法入境后没有超过180天的out of
status:一是有180天的优待,二是不看最近一次合法入境前的情况(俗称洗白)。
你朋友这个情况只能转CP去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了。唯一的例外是485本身的拒绝是错
误的,那可以motion to reconsider。 |
a****r 发帖数: 4965 | 13 RRFE的Waiver,USCIS确认收到了么?
没收到485拒信钱,你怎么知道是律师的问题呢?
【在 x****2 的大作中提到】 : 我朋友去年十月就已经AP入境,EAD工作了,现在拒,按说应该追溯到去年十月那个时 : 候吧? : : : deny到再交这段时间是unlawful present 早点提交吧 : : 提交后pending期间是可以合法在美国的啊 : : 就那么几天unlawful present没啥大关系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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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发帖数: 421 | 14 在等拒信。
主要是我俩想了好久,实在找不到其它理由啊,连面试都没面试就被拒了。
我问问她waiver的rfe回复移民局收到没。但是rfe的时候,他的waiver肯定已经正式批
准了。
关键律师还是我推荐给他的,真是败我老名头。。。
: RRFE的Waiver,USCIS确认收到了么?
: 没收到485拒信钱,你怎么知道是律师的问题呢?
【在 a****r 的大作中提到】 : RRFE的Waiver,USCIS确认收到了么? : 没收到485拒信钱,你怎么知道是律师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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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发帖数: 421 | 15 呃,谢谢。他在等拒信。local联系了几家律师 也让他等拒信,再说。
我朋友来美国没几年,来了J1就直接给开了5年,按说没有out of status的机会。
: FB(不包括immediate relative)申485严格的必须递交时有合法身份,且历史
上从来
: 没有(划重点)out of status,更不要说unlawful presence了。
: EB的485比FB宽松得多,EB只要求递交时最近一次合法入境后没有超过180天的
out of
: status:一是有180天的优待,二是不看最近一次合法入境前的情况(俗称洗白
)。
: 你朋友这个情况只能转CP去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了。唯一的例外是485本身的拒
绝是错
: 误的,那可以motion to reconsider。如果用waiver批准正式回复了RFE,不应
该因为
: 这个拒绝485。
【在 z****g 的大作中提到】 : FB(不包括immediate relative)申485严格的必须递交时有合法身份,且历史上从来 : 没有(划重点)out of status,更不要说unlawful presence了。 : EB的485比FB宽松得多,EB只要求递交时最近一次合法入境后没有超过180天的out of : status:一是有180天的优待,二是不看最近一次合法入境前的情况(俗称洗白)。 : 你朋友这个情况只能转CP去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了。唯一的例外是485本身的拒绝是错 : 误的,那可以motion to recons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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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 发帖数: 3509 | 16 我的意思是如果这个485的拒绝是正确的,他是无法像上面的人说的那样交一份新的485
的,因为他目前就是out of status + unlawful presence。非immediate relative的
FB 485是一天都不允许的。
【在 x****2 的大作中提到】 : 呃,谢谢。他在等拒信。local联系了几家律师 也让他等拒信,再说。 : 我朋友来美国没几年,来了J1就直接给开了5年,按说没有out of status的机会。 : : : FB(不包括immediate relative)申485严格的必须递交时有合法身份,且历史 : 上从来 : : 没有(划重点)out of status,更不要说unlawful presence了。 : : EB的485比FB宽松得多,EB只要求递交时最近一次合法入境后没有超过180天的 : out of : : status:一是有180天的优待,二是不看最近一次合法入境前的情况(俗称洗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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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发帖数: 421 | 17 收到拒信了,我看见了,明确说是waiver的事情。。。。
信上说waiver递交移民局的时间,必须早于485递交移民局的时间。。。。
【在 a****r 的大作中提到】 : RRFE的Waiver,USCIS确认收到了么? : 没收到485拒信钱,你怎么知道是律师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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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 发帖数: 4965 | 18 这个没什么好办法去Appeal,Appeal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
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曝光律师了。
【在 x****2 的大作中提到】 : 收到拒信了,我看见了,明确说是waiver的事情。。。。 : 信上说waiver递交移民局的时间,必须早于485递交移民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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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发帖数: 421 | 19 唉,真要命,我当初差点就劝我朋友cancel check了。。。。我当时也是觉得不至于,
就没那么极端。傻逼律师。。。。。。
问你下,我朋友现在到底算什么身份啊?
我看“INA 212(A)(9)”上面写的:“For aliens who have properly filed an
application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to that of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LPR), the entire period of the pendency of the application, even if the
application is subsequently denied or abandoned, provided the alien (unless
seeking to adjust status under NACARA or HRIFA) did not file for adjustment
"defensively”, 这样子的话,整个period of application算是合法的。
我朋友原本的J1-2019是20年底到期,AP的I94是给到了21年。
485 deny通知上写的是: AP和EAD document立刻失效,但是有这么一段,说“
evidence showed, when you file your application, you were lawfully present,
......, has not yet expired, ......, You are authorized to remain in the
United States until that date (or any further extension)”。
然后拒信后面attached了一段CFR 212.5(e), 说Parole shall be automatically
terminated (i) upon departure, or (ii) expiration of I94。
所以,你知道我朋友现在到底算啥身份不?而且我为啥感觉我朋友目前并没有处在
unlawful stay或者out of status的状态呢?
【在 a****r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没什么好办法去Appeal,Appeal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 : 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曝光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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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499 | 20 你第一帖已经说去年10月回国 然后ap入境
所以入境那个时候起J-1已经没有了 你朋友的状态是AOS
现在485被拒 ap立即失效 所以是out of status and unlawful present
我觉得 他当初不回国的话 现在还是J-1 那485再交一遍就好了
resident
unless
adjustment
【在 x****2 的大作中提到】 : 唉,真要命,我当初差点就劝我朋友cancel check了。。。。我当时也是觉得不至于, : 就没那么极端。傻逼律师。。。。。。 : 问你下,我朋友现在到底算什么身份啊? : 我看“INA 212(A)(9)”上面写的:“For aliens who have properly filed an : application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to that of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 (LPR), the entire period of the pendency of the application, even if the : application is subsequently denied or abandoned, provided the alien (unless : seeking to adjust status under NACARA or HRIFA) did not file for adjustment : "defensively”, 这样子的话,整个period of application算是合法的。 : 我朋友原本的J1-2019是20年底到期,AP的I94是给到了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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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发帖数: 421 | 21 对的,最一开始,我也一直是像你这么理解的,就是485被拒,AP失效,AOS立刻非法。
但是刚才做了点功课,你看一下我贴的那几段
1. 485拒信是2月份开出来的,说我朋友可以合法停留到原本的DS2019过期,我朋友10
月份的入境肯定是有记录的。
2. 485拒信明确说的是,AP document从发出通知的那一天失效(并没说之前也无效)
,但是并没有说现在的身份如何,也没说需要立刻departure或者启动removal process
啥的
3. 拒信的attachment提到parole状态并不是立刻终止。
4. DHS解释,合法递交485,就算被拒,期间的停留时间也是合法的,不计算unlawful
present
5. (这点是我自己猜的),就是parole入境不是admitted,所以根本就没有status,
既然没有status,又从何而来的out of status呢?
所以我现在也有点晕,话说一直以来认为的,“485被拒,AOS立刻回溯--非法”,这条
逻辑线的法律来源和出处在哪里啊?
【在 c******n 的大作中提到】 : 你第一帖已经说去年10月回国 然后ap入境 : 所以入境那个时候起J-1已经没有了 你朋友的状态是AOS : 现在485被拒 ap立即失效 所以是out of status and unlawful present : 我觉得 他当初不回国的话 现在还是J-1 那485再交一遍就好了 : : resident : unless : adjus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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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 发帖数: 3509 | 22 1. J身份肯定是没了,DS2019上的时间肯定也没有意义了。485拒信发出前不一定查过
她的出入境记录,或是查了也未必把每一段都修改到符合申请人实际情况。拒信里面和
拒绝不是直接有关的部分基本上都是提供信息性质的,没有严格的法律效力。申请人情
况千奇百怪,这些USCIS officer也不是律师,每个案子上的时间也有限,所以根本不
会也不可能提供严丝合缝的信息。
2. parole不是立即中止这一点倒是很有意思。一般485带的AP入境给的parole期都是入
境起1年。问问申请人护照里是不是有个一年期的parole章。这一条线值得追一追,也
许可以凭借这一点交一份新的485。
3. unlawful presence并没有开始(如果按上面的parole仍然有效理论),或是仅仅从
485拒绝之日起开始(如果不考虑parole有效理论)。如果485是在本身有合法身份的情
况下提交的,被拒并没有什么回溯。
4. out of status字面意思就是没有status,没有status自然是out of status。所有
parolee都是out of status。你这确实触及一个很多人概念模糊的问题,就是out of
status和unlawful presence不是同义语。另外out of status本身只是个大框,其实也
是多义词,比如parolee的out of status,身份过期的out of status,和违反身份的
out of status完全可能有不同的后果。这里不展开了。
并没有485被拒回溯的问题,如果满足485是在本身有合法身份的情况下提交这个前提。
这些人原来的意思大概是如果单纯依赖485 EAD工作,如果485被拒那会立即碰到某些实
际生活上的麻烦。不知道怎么越传越厉害还有回溯什么的了。
10
process
unlawful
【在 x****2 的大作中提到】 : 对的,最一开始,我也一直是像你这么理解的,就是485被拒,AP失效,AOS立刻非法。 : 但是刚才做了点功课,你看一下我贴的那几段 : 1. 485拒信是2月份开出来的,说我朋友可以合法停留到原本的DS2019过期,我朋友10 : 月份的入境肯定是有记录的。 : 2. 485拒信明确说的是,AP document从发出通知的那一天失效(并没说之前也无效) : ,但是并没有说现在的身份如何,也没说需要立刻departure或者启动removal process : 啥的 : 3. 拒信的attachment提到parole状态并不是立刻终止。 : 4. DHS解释,合法递交485,就算被拒,期间的停留时间也是合法的,不计算unlawful : pres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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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发帖数: 421 | 23 嗯,我朋友咨询律师呢,不知道弯曲你知道啥local靠谱点的律师不?
485拒信说的是AP document立刻失效,但是EAD document是18天之后失效,还挺逗。所
以这么看就是移民局也不认为身份立刻非法吧,否则EAD没道理还能继续有效半个月?但
也没准这是基于移民局错误的认为我朋友J1身份仍然存在。
我朋友有那个DA章和网上I94,都是一年。
我又读了下那个附件,关于parole的,说的是2条。(1)是自动失效,是离境或者过期。
(2)是文字通知失效,由xxxx办公室发出(似乎不是移民局),这种情况下是滚回申请
parole那一时刻的非遗民身份。
: 1. J身份肯定是没了,DS2019上的时间肯定也没有意义了。485拒信发出前不一
定查过
: 她的出入境记录,或是查了也未必把每一段都修改到符合申请人实际情况。拒信
里面和
: 拒绝不是直接有关的部分基本上都是提供信息性质的,没有严格的法律效力。申
请人情
: 况千奇百怪,这些USCIS officer也不是律师,每个案子上的时间也有限,所以
根本不
: 会也不可能提供严丝合缝的信息。
: 2. parole不是立即中止这一点倒是很有意思。一般485带的AP入境给的parole期
都是入
: 境起1年。问问申请人护照里是不是有个一年期的parole章。这一条线值得追一
追,也
: 许可以凭借这一点交一份新的485。
: 3. unlawful presence并没有开始(如果按上面的parole仍然有效理论),或是
仅仅从
: 485拒绝之日起开始(如果不考虑parole有效理论)。如果485是在本身有合法身
份的情
【在 z****g 的大作中提到】 : 1. J身份肯定是没了,DS2019上的时间肯定也没有意义了。485拒信发出前不一定查过 : 她的出入境记录,或是查了也未必把每一段都修改到符合申请人实际情况。拒信里面和 : 拒绝不是直接有关的部分基本上都是提供信息性质的,没有严格的法律效力。申请人情 : 况千奇百怪,这些USCIS officer也不是律师,每个案子上的时间也有限,所以根本不 : 会也不可能提供严丝合缝的信息。 : 2. parole不是立即中止这一点倒是很有意思。一般485带的AP入境给的parole期都是入 : 境起1年。问问申请人护照里是不是有个一年期的parole章。这一条线值得追一追,也 : 许可以凭借这一点交一份新的485。 : 3. unlawful presence并没有开始(如果按上面的parole仍然有效理论),或是仅仅从 : 485拒绝之日起开始(如果不考虑parole有效理论)。如果485是在本身有合法身份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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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 发帖数: 3509 | 24 EAD是可以独立于合法身份存在的,比如DACA的EAD,所以不能说明什么。
律师靠不靠谱有点碰运气,我也不认识肯定靠谱的。
不然你把parole相关的那个附件贴上来大家看看。
【在 x****2 的大作中提到】 : 嗯,我朋友咨询律师呢,不知道弯曲你知道啥local靠谱点的律师不? : 485拒信说的是AP document立刻失效,但是EAD document是18天之后失效,还挺逗。所 : 以这么看就是移民局也不认为身份立刻非法吧,否则EAD没道理还能继续有效半个月?但 : 也没准这是基于移民局错误的认为我朋友J1身份仍然存在。 : 我朋友有那个DA章和网上I94,都是一年。 : 我又读了下那个附件,关于parole的,说的是2条。(1)是自动失效,是离境或者过期。 : (2)是文字通知失效,由xxxx办公室发出(似乎不是移民局),这种情况下是滚回申请 : parole那一时刻的非遗民身份。 : : : 1. J身份肯定是没了,DS2019上的时间肯定也没有意义了。485拒信发出前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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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发帖数: 421 | 25 跟parole相关的attachment就是
8-CRF-212.5(e)
您帮着看看立即的对不对,我们一群外行在猜。。。
全部的信我晚上再贴吧,在手机里,还要ps往电脑里导,有点麻烦。。。
【在 z****g 的大作中提到】 : EAD是可以独立于合法身份存在的,比如DACA的EAD,所以不能说明什么。 : 律师靠不靠谱有点碰运气,我也不认识肯定靠谱的。 : 不然你把parole相关的那个附件贴上来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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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 发帖数: 3509 | 26 乍看一下没有明确notice的话,入境时给的1年parole期是起作用的。
【在 x****2 的大作中提到】 : 跟parole相关的attachment就是 : 8-CRF-212.5(e) : 您帮着看看立即的对不对,我们一群外行在猜。。。 : 全部的信我晚上再贴吧,在手机里,还要ps往电脑里导,有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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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499 | 27 我有类似的情况问过我的律师
律师说485被拒 aos失效 unlawful presence是从aos失效那天算起 不是从失去j-1那天
算起
10
process
unlawful
【在 x****2 的大作中提到】 : 对的,最一开始,我也一直是像你这么理解的,就是485被拒,AP失效,AOS立刻非法。 : 但是刚才做了点功课,你看一下我贴的那几段 : 1. 485拒信是2月份开出来的,说我朋友可以合法停留到原本的DS2019过期,我朋友10 : 月份的入境肯定是有记录的。 : 2. 485拒信明确说的是,AP document从发出通知的那一天失效(并没说之前也无效) : ,但是并没有说现在的身份如何,也没说需要立刻departure或者启动removal process : 啥的 : 3. 拒信的attachment提到parole状态并不是立刻终止。 : 4. DHS解释,合法递交485,就算被拒,期间的停留时间也是合法的,不计算unlawful : pres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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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发帖数: 72 | 28 J1肯定是作废了 你上次离境就失去了J1身份 除非再去大使馆签证 所以这条不用想了
入境用的AP就是说没有admit,也没有status,或者说是aos,所以主要看ap是不是立刻
作废 作废之前都是合法的不存在追述问题 |
w*****t 发帖数: 10 | 29 想问一下,如果用EAD一直工作然后I485被拒了,那么out of status是从用EAD的时候
开始算还是I485被拒的时候开始算呢?
【在 z****g 的大作中提到】 : FB(不包括immediate relative)申485严格的必须递交时有合法身份,且历史上从来 : 没有(划重点)out of status,更不要说unlawful presence了。 : EB的485比FB宽松得多,EB只要求递交时最近一次合法入境后没有超过180天的out of : status:一是有180天的优待,二是不看最近一次合法入境前的情况(俗称洗白)。 : 你朋友这个情况只能转CP去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了。唯一的例外是485本身的拒绝是错 : 误的,那可以motion to recons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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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499 | 30 看你的ead是基于什么的已经当时的身份
所谓的status就是身份
假如一个f1有opt ead和485 ead 他要一直保持f1身份那他就一直是有status
据我了解 uscis无法知道他工作的时候用的是opt ead还是485 ead
但他要干了和opt无关的工作 就认为他从那时起用的是485 ead f1身份就终止了 他进入
aos
aos本身就是out of status或者他这时候就是no status
【在 w*****t 的大作中提到】 : 想问一下,如果用EAD一直工作然后I485被拒了,那么out of status是从用EAD的时候 : 开始算还是I485被拒的时候开始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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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发帖数: 421 | 31 所谓的out of status是从用了EAD开始,但是unlawful stay是从485被拒+1天开始算。
中间的时间算“period of authorization stay”,这个DHS是有说法的。
【在 w*****t 的大作中提到】 : 想问一下,如果用EAD一直工作然后I485被拒了,那么out of status是从用EAD的时候 : 开始算还是I485被拒的时候开始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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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 发帖数: 10 | 32 那配合ziwang的说法,在进入AOS之后:
FB交了485之后被拒,永远没有再用FB交485的机会了,只能CP入境拿卡
EB交了485之后被拒,可以出境再用允许移民意向的visa入境再交485,比如H1b
是这么理解么?
【在 x****2 的大作中提到】 : 所谓的out of status是从用了EAD开始,但是unlawful stay是从485被拒+1天开始算。 : 中间的时间算“period of authorization stay”,这个DHS是有说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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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发帖数: 421 | 33 Fb我是这么理解的,但是FB一样可以出境再h1b回来。EB不需要一定要出境,因为有个
245k还是啥的,waiver掉了180天的非法停留。
就是说不是EB不算非法停留,只是移民局不太在乎。
: 那配合ziwang的说法,在进入AOS之后:
: FB交了485之后被拒,永远没有再用FB交485的机会了,只能CP入境拿卡
: EB交了485之后被拒,可以出境再用允许移民意向的visa入境再交485,比如H1b
: 是这么理解么?
【在 w*****t 的大作中提到】 : 那配合ziwang的说法,在进入AOS之后: : FB交了485之后被拒,永远没有再用FB交485的机会了,只能CP入境拿卡 : EB交了485之后被拒,可以出境再用允许移民意向的visa入境再交485,比如H1b : 是这么理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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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 发帖数: 10 | 34 按照ziwang的说法,EB和FB提交485的时候必须一直有status,这个比没有非法停留要
求更高。EB可以通过重新入境洗白没有status的经历,但FB没法洗白。这样的话FB提交
485真的得面试官认为没问题后才能进入AOS,不然有风险且代价很大啊。
H1b
【在 x****2 的大作中提到】 : Fb我是这么理解的,但是FB一样可以出境再h1b回来。EB不需要一定要出境,因为有个 : 245k还是啥的,waiver掉了180天的非法停留。 : 就是说不是EB不算非法停留,只是移民局不太在乎。 : : : 那配合ziwang的说法,在进入AOS之后: : : FB交了485之后被拒,永远没有再用FB交485的机会了,只能CP入境拿卡 : : EB交了485之后被拒,可以出境再用允许移民意向的visa入境再交485,比如H1b : : 是这么理解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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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发帖数: 421 | 35 "EB和FB提交485的时候必须一直有status"
这个理解肯定不对啊。你去读一下485的instruction,里面file的第一条件就是
inspected into US, either admitted or paroleed.
【在 w*****t 的大作中提到】 : 按照ziwang的说法,EB和FB提交485的时候必须一直有status,这个比没有非法停留要 : 求更高。EB可以通过重新入境洗白没有status的经历,但FB没法洗白。这样的话FB提交 : 485真的得面试官认为没问题后才能进入AOS,不然有风险且代价很大啊。 : : H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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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 发帖数: 10 | 36 仔细看了一下,我的说法有误
我理解的ziwang说的EB交485的一个条件是上次入境之前没有超过180天的out of
status。那么如果使用AOS超过180天了,这条就不符合,所以就得出境再进
至于FB,ziwang的说法是要历史上从来没有out of status。那就意味这一旦使用了AOS
,无论如何就没法再提交485了
没仔细自己研究,等ziwang来解释一下这个理解对不对吧
【在 x****2 的大作中提到】 : "EB和FB提交485的时候必须一直有status" : 这个理解肯定不对啊。你去读一下485的instruction,里面file的第一条件就是 : inspected into US, either admitted or parol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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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 发帖数: 3509 | 37 综合考虑一下,我认为附件只是把法规照抄了一遍,并不是说这个申请人的parole没有
结束。拒信正文说的AP提前失效,就包含了通知parole结束,因为用AP入境的parole是
完全pursuant to AP的,AP提前结束入境给的parole也提前结束了。
如果还不确定,建议把拒信全文贴上来。
【在 z****g 的大作中提到】 : 乍看一下没有明确notice的话,入境时给的1年parole期是起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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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 发帖数: 3509 | 38 这个问题其实回到了OOS的含义了,建议先学习一下几个有关联但含义不同的词的意思
再问问题:
1. out of status (in the sense that the alien does not have or no longer has
a nonimmigrant status,这个范围较宽,两个身份转换之间pending时间隔期,
parole期都属于这个,网上说的OOS有时是这个,这个概念对不出境延/转非移民身份比
较重要)
2. out of lawful status (网上讨论OOS有时说的又是这个,这比1要窄,485拒绝理
由中的历史OOS指的是这个)
3. unlawful presence (比2更窄,计算是不是有3年或10年的inadmissibility bar只
看这个)
回到你的问题,假设485是在有合法非移民身份的时候交的,那概念1的OOS是从使用EAD
开始的,概念2和3从485被拒开始。
【在 w*****t 的大作中提到】 : 想问一下,如果用EAD一直工作然后I485被拒了,那么out of status是从用EAD的时候 : 开始算还是I485被拒的时候开始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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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 发帖数: 3509 | 39 注意看的是试图再交的485或CP的类别,而不是被拒的485的类别。比如EB 485被拒,想
要再交preference FB 485,那需要考虑preference FB而不是EB的情况。
preference FB (即不包括公民的immediate relative):如果485被拒的时候没有维
持之前的非移民身份,确实永远失去再交preference FB 485的机会了,要拿
preference FB卡,只能CP。
EB(其实只讨论EB1-3,EB4另有复杂规定,EB5的情况在此处其实和preference FB一样
):有245(k)洗白,重新用非移民签证入境可以重交485。非移民签证甚至不需要允许
移民倾向,只要注意如果是不允许移民倾向的签证,1)入境时不能有present intent
想要交485,2)入境后到交485之间需要有合理的时间间隔(90天以上),以免被指入
境时有misrepresentation。
【在 w*****t 的大作中提到】 : 那配合ziwang的说法,在进入AOS之后: : FB交了485之后被拒,永远没有再用FB交485的机会了,只能CP入境拿卡 : EB交了485之后被拒,可以出境再用允许移民意向的visa入境再交485,比如H1b : 是这么理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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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 发帖数: 3509 | 40 485被拒,被拒时没有合法身份,之后确实仍然可以用H1B重新入境,但是因为没有245(
k)保护,H1B(或其他任何非移民签证)入境后是无法成功获得preference FB的485批
准的(交了一定拒)。
H1b
【在 x****2 的大作中提到】 : Fb我是这么理解的,但是FB一样可以出境再h1b回来。EB不需要一定要出境,因为有个 : 245k还是啥的,waiver掉了180天的非法停留。 : 就是说不是EB不算非法停留,只是移民局不太在乎。 : : : 那配合ziwang的说法,在进入AOS之后: : : FB交了485之后被拒,永远没有再用FB交485的机会了,只能CP入境拿卡 : : EB交了485之后被拒,可以出境再用允许移民意向的visa入境再交485,比如H1b : : 是这么理解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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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 发帖数: 3509 | 41 我没有说“EB和FB”吧,我一直想说的是preference FB和EB1-3不同。
另外再强调一下看的是想要再交的那个485的种类,不是被拒的485的种类。交FB 485的
风险不在于这个485是FB,而是在于这个人很大可能没有通过EB1-3交485的途径。
【在 w*****t 的大作中提到】 : 按照ziwang的说法,EB和FB提交485的时候必须一直有status,这个比没有非法停留要 : 求更高。EB可以通过重新入境洗白没有status的经历,但FB没法洗白。这样的话FB提交 : 485真的得面试官认为没问题后才能进入AOS,不然有风险且代价很大啊。 : : H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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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 发帖数: 3509 | 42 上面几贴应该解释得比较清楚了.
再补充/更正一条,对于EB1-3 485申请者,245(k)洗白的是最近一次入境前所有不构成
3年或10年bar的身份违例(包括逾期,非法工作等等),以及最近一次入境后180天以
内的身份违例。
对于无法使用245(k)洗白也不适用其他例外的人(比如preference FB 485申请者),
历史上任何一天身份违例都构成拒绝485的理由,具体可见INA 245(c)(2), (c)(8)。
AOS
【在 w*****t 的大作中提到】 : 仔细看了一下,我的说法有误 : 我理解的ziwang说的EB交485的一个条件是上次入境之前没有超过180天的out of : status。那么如果使用AOS超过180天了,这条就不符合,所以就得出境再进 : 至于FB,ziwang的说法是要历史上从来没有out of status。那就意味这一旦使用了AOS : ,无论如何就没法再提交485了 : 没仔细自己研究,等ziwang来解释一下这个理解对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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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 发帖数: 10 | 43 感谢解答
关于你说的OOS有三种,那对于EB申请485来说,最近一次入境后OOS不超过180天才能提
交,这里的OOS是哪种呢?Preference FB 485申请者不能有OOS历史,这里的OOS又是哪
种呢?
感觉都是第一种,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
【在 z****g 的大作中提到】 : 上面几贴应该解释得比较清楚了. : 再补充/更正一条,对于EB1-3 485申请者,245(k)洗白的是最近一次入境前所有不构成 : 3年或10年bar的身份违例(包括逾期,非法工作等等),以及最近一次入境后180天以 : 内的身份违例。 : 对于无法使用245(k)洗白也不适用其他例外的人(比如preference FB 485申请者), : 历史上任何一天身份违例都构成拒绝485的理由,具体可见INA 245(c)(2), (c)(8)。 : : 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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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499 | 44
~~~~~~~~~~~~~~~~~~~~~~~~~~~~~~~~~~~~~~~~~~~~~~~~~~~~~
请问交过485 b,f,j这种签证还能批得下来吗?
intent
【在 z****g 的大作中提到】 : 注意看的是试图再交的485或CP的类别,而不是被拒的485的类别。比如EB 485被拒,想 : 要再交preference FB 485,那需要考虑preference FB而不是EB的情况。 : preference FB (即不包括公民的immediate relative):如果485被拒的时候没有维 : 持之前的非移民身份,确实永远失去再交preference FB 485的机会了,要拿 : preference FB卡,只能CP。 : EB(其实只讨论EB1-3,EB4另有复杂规定,EB5的情况在此处其实和preference FB一样 : ):有245(k)洗白,重新用非移民签证入境可以重交485。非移民签证甚至不需要允许 : 移民倾向,只要注意如果是不允许移民倾向的签证,1)入境时不能有present intent : 想要交485,2)入境后到交485之间需要有合理的时间间隔(90天以上),以免被指入 : 境时有misre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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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 发帖数: 3509 | 45 这两个说的都是第二种。
第一种的意义主要涉及不出境延/转非移民身份。
那一楼的帖子我又再次修正了一下。
【在 w*****t 的大作中提到】 : 感谢解答 : 关于你说的OOS有三种,那对于EB申请485来说,最近一次入境后OOS不超过180天才能提 : 交,这里的OOS是哪种呢?Preference FB 485申请者不能有OOS历史,这里的OOS又是哪 : 种呢? : 感觉都是第一种,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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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 发帖数: 3509 | 46 批准难度大大提高,但是情况有显著变化,或已经经过足够长时间后,也不是不可能获
得批准的。另外你要考虑到B签证10年,F、J签证5年,很多人之前申请了签证,485被
拒后这些签证可能仍然是有效的(当然485被拒此次入境的签证会失效,但一个人可以
有不止一个有效非移民签证,只要不同类就行)。
~~~
【在 c******n 的大作中提到】 : : ~~~~~~~~~~~~~~~~~~~~~~~~~~~~~~~~~~~~~~~~~~~~~~~~~~~~~ : 请问交过485 b,f,j这种签证还能批得下来吗? : i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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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 发帖数: 4965 | 47 你朋友485被据,最后一次是AP入境又用了485 EAD,理论上现在没身份了(除非USCIS
拒信里有明确说你朋友还能呆到哪天)。
建议找个靠谱的移民律师咨询一下,看看还有没有希望再重交一次485(现在Waiver已
经拿到了)。
resident
unless
adjustment
【在 x****2 的大作中提到】 : 唉,真要命,我当初差点就劝我朋友cancel check了。。。。我当时也是觉得不至于, : 就没那么极端。傻逼律师。。。。。。 : 问你下,我朋友现在到底算什么身份啊? : 我看“INA 212(A)(9)”上面写的:“For aliens who have properly filed an : application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to that of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 (LPR), the entire period of the pendency of the application, even if the : application is subsequently denied or abandoned, provided the alien (unless : seeking to adjust status under NACARA or HRIFA) did not file for adjustment : "defensively”, 这样子的话,整个period of application算是合法的。 : 我朋友原本的J1-2019是20年底到期,AP的I94是给到了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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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 发帖数: 10 | 48 如果是第二种的话,那么变成AOS较长时间然后485被拒后是可以不离境再次申请EB类的
485的?
【在 z****g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两个说的都是第二种。 : 第一种的意义主要涉及不出境延/转非移民身份。 : 那一楼的帖子我又再次修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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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 发帖数: 4965 | 49 提供一个Data Point:
当年F律所的Paralegal说,如果EB 485悲剧,又没有保持有效的H1B身份,只能先离境
再合法入境后(比如H1B Visa),才能再交485。
【在 w*****t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是第二种的话,那么变成AOS较长时间然后485被拒后是可以不离境再次申请EB类的 : 48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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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 发帖数: 3509 | 50 USCIS memo里的:
...
Therefore, for purposes of the 180-day counting period, calculation of the
number of days for failing to maintain status or violating a nonimmigrant
visa will stop (强调1)as of the date USCIS receives a properly filed
adjustment of status application.
...
For example, if an alien applied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three days prior
to the expiration of his or her nonimmigrant status and the adjustment of
status application was eventually denied, the alien will not be considered
to be in lawful status after the expiration of the nonimmigrant status.
Consequently, if the same alien files a second application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the period after which the nonimmigrant status expired and during
which the first adjustment of status application was pending counts against
(强调2)the 180-day period when considering relief under 245(k) in the
adjudication of the second adjustment of status application.
所以,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当前操作下这里是混合了第一种和第二种。如果这个180天OOS
按第二种数,485可以批准且获得批准的话,那这个180天OOS就按第二种数;如果485最
终被拒绝,这个180天OOS又会按第一种数,让你通常不可以不离境就交第二个485。
所以说移民法这种相对简单的法里面也是有很多复杂的细节和不一致性的。其实完全可
以上诉,argue这个memo里此处规定是不符合245(k)的要求的。只是似乎目前还没有人
就这个问题上诉。
【在 w*****t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是第二种的话,那么变成AOS较长时间然后485被拒后是可以不离境再次申请EB类的 : 48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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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发帖数: 421 | 51 给您私信了
【在 h*******0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认识弯区的一个白人小律所。但是我感觉很好。有需要的话 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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