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 发帖数: 1511 | 1 http://www.immigration-law.com/Archive%20XIII.html
05/09/2006: Traditional Practice of Filing Two I-140 Petitions Based on Same
Labor Certification Under Review by USCIS HQ
•Traditionally, the USCIS has been allowing the employer to file EB-2
and EB-3 petitions using the same EB-2 labor certification approval. However
, the NSC indicates that this policy is currently reviewed by the USCIS HQ
and may be revisited with the potential consequences of termination of its
traditional practice and policy. It is another bad news.
•Pending the policy changes, NSC will request the employer to chose
one I-140 petition out of the two I-140 petitions and the second I-140
petition will be held in abeyance until the HQ policy is fixed. Bad news
after bad news.
•Filing two I-140 petitions by the same employer using the two
different labor certification applications: No problem. NSC will adjudicate
both. |
H******i 发帖数: 4704 | 2 看样子USCIS行动比较迟缓,七年半过去了还没有定论。
奇怪的是这条信息只提到了NSC。
根据这条信息, 移民局一直允许一个劳工卡可以生出EB2和EB3的I-140,关键字是and,
即两者可以并存。
但是这个政策移民局准备调整。
那么调整的方向是什么呢?
一个可能是一个劳工卡只能生出一个EB2的I-140或者一个EB3的I-140,不可以生出两个。
第二个可能是一个劳工卡可以生出EB2和EB3的I-140,即可以生出两个, 但是生出两个
之后不可以递交两个I-485。
根据NSC的执行细则,好象第二个可能比较接近。特别是它用了held in abeyance而不是
revoke. |
f**u 发帖数: 2769 | 3 原文通篇没有一个地方提到I-485,不知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事实上,移民局允许一
个人同时file多个I-485,但只会批一个,并拒绝其余的。其实即使允许,申请人也没
有必要提交多个I-485,因为可以relink。
我对原文提到的这个事情表示怀疑,因为网上所有提到这件事的地方都是转载Oh Law的
文章,而Oh Law本身并不是一个非常credible的source。
个。
【在 H******i 的大作中提到】 : 看样子USCIS行动比较迟缓,七年半过去了还没有定论。 : 奇怪的是这条信息只提到了NSC。 : 根据这条信息, 移民局一直允许一个劳工卡可以生出EB2和EB3的I-140,关键字是and, : 即两者可以并存。 : 但是这个政策移民局准备调整。 : 那么调整的方向是什么呢? : 一个可能是一个劳工卡只能生出一个EB2的I-140或者一个EB3的I-140,不可以生出两个。 : 第二个可能是一个劳工卡可以生出EB2和EB3的I-140,即可以生出两个, 但是生出两个 : 之后不可以递交两个I-485。 : 根据NSC的执行细则,好象第二个可能比较接近。特别是它用了held in abeyance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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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4704 | 4 原文主要谈调整的方向, 不是讨论现行制度.
最后一段adjudicate 指的就是I-485. 意思是两个PERM各支持各自的I-140,在这种情况
下NSC接受两个I-485. 这段话的意思是两个PERM各支持各自的I-140递交两个I-485不是
调整对象.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原文通篇没有一个地方提到I-485,不知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事实上,移民局允许一 : 个人同时file多个I-485,但只会批一个,并拒绝其余的。其实即使允许,申请人也没 : 有必要提交多个I-485,因为可以relink。 : 我对原文提到的这个事情表示怀疑,因为网上所有提到这件事的地方都是转载Oh Law的 : 文章,而Oh Law本身并不是一个非常credible的source。 :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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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 发帖数: 2769 | 5 adjudicate的意思是“make a formal judgment or decision about a problem or
disputed matter”,所有的case都可以被adjudicate。USCIS里面负责处理案子的人员
叫adjudicator。485的那个动词是“adjustment”,二者不是一个意思。
【在 H******i 的大作中提到】 : 原文主要谈调整的方向, 不是讨论现行制度. : 最后一段adjudicate 指的就是I-485. 意思是两个PERM各支持各自的I-140,在这种情况 : 下NSC接受两个I-485. 这段话的意思是两个PERM各支持各自的I-140递交两个I-485不是 : 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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