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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6723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Mayingba (吳鐘學),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文明社会里的自然法则——岳秀园杀人事件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Aug 18 20:08:39 2018, 美东)
http://tieba.baidu.com/p/5830791705
文明社会里的自然法则——岳秀园杀人事件
据网传,岳秀园杀人这事儿,起因很简单。本是邻里纠纷,楼上漏水,楼下多次去交涉
。结果不只被楼上辱骂,据说还被楼上找“社会人”打了一顿。8月6日上午,双方再次
发生口角。楼下忍无可忍,返回家取上菜刀。于是,布衣之怒,血溅五步。
当事人为一男一女,分别为92年与70年生人。微信中流传的2分零四秒的视频我看了几
遍,最初受害人大喊杀人啦,救命啦,但作案人并没有太过猛烈的动作。20秒左右时,
案犯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受害人说我给你看病,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对方,接下来听到的
就是“咔咔”的菜刀砍在肉与骨头上的声音。路过一老人试图将案犯拉开,案犯将老人
推开后,受害人遭到更为猛烈而连续的砍击。直致没有叫喊,倒在血泊中。
从视频观察,受害者至少被砍五十刀。案犯之凶狂,着实令人胆寒。不过冰冻三尺,非
一朝一夕。邻里纠纷上升为一场震惊全市的血案,究竟为什么?
如果网传情况及微信视频案犯自述属实,以文明社会的规则,受害人向案犯承认自己的
失误,并与物业协商,找工匠补漏,赔偿对方损失即可。事情处理了,双方皆大欢喜,
也就没有命案发生了。但受害人没有选择文明社会的规则,反而选择了自然社会的规则
——我就这么横,你来找我?不服我揍你!
《淮南子》里说:“凡是有生命的动物,受到外来侵犯时,有角的则顶,有牙的则咬,
有毒的则螫,有蹄的会踢,这是动物的天性”。亚当·斯密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
人之身,这样的报复,似乎是上天命令我们恪守的伟大法则”。尼采说得更难听:“一
个不能防御自己或为自己复仇的怯懦者,分明缺乏了人类天性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成为
精神上的残疾。”可见,古令中外这些圣贤先哲,都主张人在受到外来侵犯时,本能地
报复与还击。人类早期的《汉谟拉比法典》规定:“打掉同等地位者牙齿的人将会被敲
掉牙齿,挖去别人眼睛的人也要被挖出眼睛。”就是这一自然法则的具体体现。
弱肉强食,恃强凌弱,以众暴寡。岳秀园杀人事件中的受害人,既然在文明社会里选择
了自然规则来处理邻里纠纷,邻居以自然法则来还击报复,完全在情理之中。网传案犯
在被受害人纠集“社会人”毒打之后曾报警,结果以邻里纠纷处置,不了了之。情况如
果属实,就颇耐人寻味。至少我个人认为:在国家法律机器难以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个
人进行复仇是伦理道德所提倡的正义行为。
贴吧也有一些争议,说什么一个人应该有份稳定的工作,心胸宽广一些,甚至有人说远
离垃圾人。此类言论颇为奇怪,中国人有句古话,宁恶远亲,不恶近邻。邻居没有好工
作,是他自己的事情。能帮了帮他些,不能帮也无所谓。因为邻居不如自己,就去欺负
邻居,这不是找死吗?奉劝抱此类观点乃至以此处世的人,一个人若认为自己有钱有势
,就可以肆无忌惮地骑别人头上拉屎,能活着是运气,被砍是迟早的事儿。
至于那些说远离垃圾人的,你得先弄清楚什么是垃圾人。不遵守文明社会的规则,骑别
人头上拉屎的人,绝对是垃圾人,容忍这些垃圾人为所欲为的,更是连狗都不如。比如
山东于欢案,有人掏出生殖器怼在他母亲脸上,如果于欢不拔刀而起,还要忍气吞声的
话,那他就是个狗都不如。一个良好运转的政府与社会,应该加以最切实的注意,防止
“远离垃圾人”这种精神上的残废、畸形在人民之间蔓延传播。
还有一些人说为什么没人上前制止。以我认为,在当前法律法规下,“见义勇为”,并
不是必尽义务。而且,面对持刀行凶的人,大多数人也没有能力制止。冲上前去,基本
是送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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