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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78 | 1 “他深知,就他们几个坐过牢的具有深刻‘推墙’思想理论的人势单力薄,若想实现他
自己的‘理想’,就必须煽动更多的人。”证人翟岩民如是说。
3日上午,胡石根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在天津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指控了胡
石根的3起具体犯罪事实:指派勾洪国赴境外参加由分裂分子等参与反华培训;在“七
味烧聚会”中提出“国家转型三大因素”和“建设未来国家五大方案”;授意翟岩民组
织人员前往庆安进行非法聚集炒作、对抗国家政权机关。
在法庭辩论中,辩护人提出胡石根参与具体犯罪事实不多、所起作用及社会危害性
较小的辩护意见。对此,公诉人依法据理,深刻揭示了胡石根犯罪行为的思想危害、现
实危害和国际危害。
——思想危害,广泛传播所谓“国家转型”等颠覆理论。
“胡石根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一些不法律师、职业访民,散布其所谓‘国
家转型’等颠覆理论,并强化了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公诉人在法庭辩论阶段指出。
证人的证言印证了胡石根的真正想法。
证人翟岩民说:“他网罗各个群体中具有‘推墙’思想的人,利用各种场合给我们
灌输‘推墙’思想,给我们洗脑,利用我们这些人完成他的中国‘和平转型’美梦。”
公诉人认为,翟岩民、刘永平、勾洪国等人正是在胡石根所谓“国家转型”等系统
化颠覆理论的“指导”下,实施了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国家政权稳
定、危害国家安全。
——现实危害,形成具有组织性质的颠覆国家政权势力。
公诉人指出,以胡石根为代表的非法宗教活动骨干与以周世锋、李和平为代表的少
数不法律师及翟岩民为代表的一些职业访民积极联络、相互勾结、彼此策应,通过微信
等即时通讯软件进行沟通联系,并定期组织聚会、聚餐,交流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经验
,从而形成具有组织性质的颠覆国家政权势力。
“2015年2月,我在北京‘七味烧’菜馆召集胡石根等人聚会吃过一次饭。我
们谈论的都是反党、反体制的问题。”证人勾洪国在证言中说,“胡石根总结了一个国
家和平转型的‘三大因素’‘五大方案’。”
公诉人认为,胡石根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犯罪并非“单打独斗”。他以非法宗教活动
为平台拉拢一些职业访民,壮大颠覆力量;周世锋、李和平等少数不法律师寻找、炒作
热点案事件,制造矛盾冲突;胡石根授意、指使翟岩民组织一些职业访民恶意炒作热点
案事件,与少数不法律师配合策应,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破坏了国家
政治制度和社会稳定,危害了国家安全。
“宁可十年不将军,不可一日不拱卒。”这是胡石根多次鼓吹的“推墙”言论。多
名证人证言显示,胡石根深知自己乃至非法宗教活动力量薄弱,不足以“推墙”,却企
图通过炒作一起起热点案事件,不断激化社会矛盾,通过“剔缝掏砖”的方式逐渐实现
“颜色革命”。
——国际危害,成为境内外反华分子直接利用的重要阵地。
公诉人指出,胡石根指派勾洪国赴境外参加集“藏独”、“疆独”代表等反华势力
为一体的培训,意图联络各种反华势力,学习交流对抗政府经验,接受推翻政权思想和
方法的训练,培植代理人员,实施危害国家政权犯罪活动,严重影响国家形象。
“胡石根本人无法出境,他就是想将我培养成为一个在国外‘民权’组织活动时他
的代言人以及在国内推行‘民主’运动的骨干。”勾洪国在证言中说,“通过让我参加
这类培训,接受熏陶。一旦国内爆发‘公民运动’,可以利用我在培训中的所见、所学
来组织大家对抗政府。”
公诉人当庭指出,胡石根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应
当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h**********i 发帖数: 183 | 2 翟岩民在供述中说,律师、“公民”、访民都有共同的“推墙”思想,都在所谓的“民
运”圈,每次事件都是律师先挑起事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公民”、访民跟进,继
续炒作、发酵事件,“这是一个固定的模式”。
“把事情炒起来以后,律师、‘公民’、访民在网上继续炒作,由律师、‘公民’
开会对事件进行组织、策划、预谋,决定具体分工。我负责现场总指挥,对抗现今的法
律,抹黑公安机关形象,把事情炒大,引起更多的人围观此事,百姓上街,造成官民冲
突,让国际社会介入,推翻共产党领导,进行颜色革命。”翟岩民说。
无论是苏州还是潍坊的案件,都与翟岩民没有任何关系,然而被告人为何如此热衷
参与其中?被告人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说,主要是自己做生意失败后,把不满转化为对
体制和政府的怨恨,最终接受“推墙”思想,追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从事颠覆国家政权
的违法犯罪活动。
证据显示,2015年2月1日,翟岩民在北京“七味烧”餐厅参加由胡石根、周世锋、
李和平等15人参与的聚会,围绕“律师如何介入劳工运动”和“律师如何介入敏感案事
件”等议题进行商议。胡石根提出“公民力量壮大、统治集团内部分裂、国际社会介入
”系国家转型的三大因素,“转型、建国、民生、奖励、惩罚”系建设未来国家的五大
方案。翟岩民对胡石根等人的言论积极响应,并提出挑选有经验的人安插到“劳工运动
”中,以形成对抗政府的势力。
“‘七味烧’聚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吃饭。”翟岩民说,这是一次交流、讨论“推
墙”思想的重要会议,就是以饭局为幌子,实际上是把周世峰、李和平这样的律师、胡
石根这样的“民运”领袖、我这样的“民运”行动派召集在一起谈论“推墙”思想,目
的就是推翻共产党。在会上,与会人员对2014年的“推墙”运动进行总结,对2015年进
行策划,制定策略、方向。
公诉人当庭指出,被告人翟岩民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
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
确实、充分,应当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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