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boards

本页内容为未名空间相应帖子的节选和存档,一周内的贴子最多显示50字,超过一周显示500字 访问原贴
ChinaNews2版 - 为恐怖分子张目的浦志强就该严惩
相关主题
如此恶性的案子为什么能得到最轻微的判决?(zz) (转载)一個站長在臨終前的遺言(图)
周世锋们是如何一步步堕向深渊的顺德副局长拥两处房产属实,其妻移民已申报
重庆男子因跟帖被劳教 警方频称要怪就怪王立军翟岩民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进行法庭调查 被告人当庭承认检方指控
猛:初中生发造谣帖转500次被拘被告人翟岩民当庭承认颠覆国家政权
薄垮台一片欢腾 堪比当年四人帮覆灭被告人翟岩民当庭承认颠覆国家政权
重庆一大学生因跟帖被刑拘 因到了春节要“凑数”王宇拒再做境外反华势力走狗 说:无论境外颁什么奖都不接受
八问浦志强?这篇文章有点意思!“资本大鳄”的丧钟已敲响!
看看学生救济助学金是怎么被挥霍的!(图)“鸡霸”垄断活鸡销售获利450万 头目被判死刑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浦志强话题: 煽动话题: 寻衅滋事话题: 仇恨话题: 民族
进入ChinaNews2版参与讨论
1 (共1页)
t*****1
发帖数: 39
1
网传一名叫浦志强的前律师14日在法院接受庭审。这本来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是
在一些人的嘴里却变成了“政治迫害”,浦志强的获罪在他们看来,仿佛“天塌了”,
他们追求的所谓“自由”受到了“侵犯”。为此,他们坐不住了。然而,真相到底如何
呢?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浦志强所涉及到的罪名主要有二个:一个比较常见:“寻衅滋事
”;而另一个则比较特殊:“煽动民族仇恨”。我们就先来说说这个特殊的“煽动民族
仇恨”。
其实,翻翻刑法就知道,“煽动民族仇恨罪”通俗地说就是:只要实施了煽动民族仇恨
、民族歧视等行为且情节严重,就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用一个高大上的
词表述,就叫做“行为犯”。关于这一点,可以说是铁证如山。浦志强在互联网上发布
的内容是“有图有真相”,容不得半点抵赖,对此浦志强和他的辩护律师应该都是心知
肚明。但是,也有浦志强的支持者说:“老浦发了上万条微博,挑出这么几个去认定他
犯罪,实在可笑。”其实,真正可笑的正是这些发言者的逻辑,需知遵纪守法是公民的
义务,而不是讨价还价的资本。刑事司法不是菜市场买菜,买你几十棵大白菜,就可以
“饶几头大蒜”;更不是乡下的小作坊,允许有“次品率”;刑法是铁律,是红线,只
要实施了违法犯罪的行为,就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浦志强因为那为数不多的几条微博
而锒铛入狱,不是搞“文字狱”,而是因为他面对发生在昆明等地的恐怖袭击,非但不
去谴责恐怖主义和恐怖分子,反而去为犯罪分子令人发指的暴行寻找“合理依据”,妄
图洗白恐怖主义的恶行,激化民族矛盾,这不是煽动,又是什么?!中国有句古话,叫
“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我国法律没有对煽动民族仇恨的入罪标准做出量化规定
,即使是只有1篇文章,只要内容符合犯罪构成也照样应当治罪!因此,如果有人要怪
,不应该去怪司法机关,而应该去怪浦志强,正是他亲手投下的这几粒“老鼠屎”,暴
露了他的本心,也毁坏了他在某些人眼中的形象。
下面,再说说“寻衅滋事”。一般人的理解,寻衅滋事应该都是些“随意殴打他人、辱
骂恐吓、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一类的行为。乍看上去,似乎浦志强作为律师跟这些行
为不怎么沾边。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3年就已经发布司法解释,将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认定为“以寻衅
滋事罪定罪处罚”。那么,我们再来看看浦志强的行为,难道这真如其支持者所说:“
不过就是骂了几个人而已”吗?浦志强所辱骂的,既有辛勤奉献大半辈子、80多岁高龄
的劳动模范,也有与其意见相左的作家,用语粗俗低劣、为人不齿,浦志强一方面口口
声声高喊“言论自由”,但是对于意见不合之人则立即恶语相向、污言诋毁,丝毫不给
他人以“自由”。最具讽刺意味的则是浦志强的那些“粉丝们”,面对浦志强的不冷静
,他们非但没有规劝,反而通过不理性地转发和评论,将浦志强对他人的辱骂炒成了网
上的公共事件,亲手打开了让浦志强步入监狱的大门。不知道他们在转发时可曾想过受
害者的感受?一个共和国公民的尊严就应当被另一群公民这么糟蹋和污蔑吗?法律能不
管一管吗?这不是“言论自由的边界”问题,因为这早已不是什么自由,而是赤裸裸的
暴力,是对公序良俗和司法的公然挑衅。从这个意义上讲,定浦志强一个“寻衅滋事”
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那些在网上张口闭口“文字狱”的人,真的不明白吗?司法机关对浦志强判处刑罚,惩
罚的正是他通过发微博等形式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从而给国家、社会和他人造成
恶劣影响的行为。由此可见,浦志强案真心不是“文字狱”,所谓“文字狱”的争论,
不过是偷换概念罢了,至此可以休矣!
在网上,还有一群人为浦志强鸣冤叫屈,他们是浦志强曾经代理过的案件当事人。浦志
强曾经为他们做过辩护,曾经帮助他们打赢了官司,因此在他们眼中,浦律师是个好人
,曾经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伸出过援救之手。也许,浦志强曾经是个称职的律师,是个
好人,但是“好人”就一定不会犯罪吗?就可以任意践踏国家的法律吗?浦志强作为一
名律师,也算是知法懂法,但可惜的是他自己并不愿意守法,在外界一些人对他的吹捧
下,在国际上一些势力的鼓动下,他虽然把自己微博名字定义为“小小律师”,然而在
内心深处,他何尝不是把自己当成了“特殊公民”,忘记了自己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华人
民共国公民,忘记了自己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
浦志强的辩护律师在为其脱罪时还提出过一个观点,说“老浦承认他的个别言论有错,
但这不是犯罪。”说的倒也轻松!罪与错,一字之差,千里之遥。对任何一起案件的判
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既不能把一般的错误
上升为犯罪,也不能把犯罪行为降格为过错。浦志强的判决可以说是罚当其罪。
浦志强案,是一个标杆!然而绝不是一些人嘴里“打压言论自由”的标杆。恰恰相反,
浦志强案告诉世人:公民必须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任!即使有部分舆论企图混淆视听,即
使有一批人愿意为他摇旗呐喊,即使有其他千百种理由……但是,法治的尊严是神圣的
,浦志强案就是这样一个依法治国的标杆!
1 (共1页)
进入ChinaNews2版参与讨论
相关主题
“鸡霸”垄断活鸡销售获利450万 头目被判死刑薄垮台一片欢腾 堪比当年四人帮覆灭
最高法:诽谤信息转发500次可判刑系实证研究确定重庆一大学生因跟帖被刑拘 因到了春节要“凑数”
支持香港争普选 大陆多名活动人士被拘八问浦志强?这篇文章有点意思!
无锡滴滴群司机怂恿他人强奸女乘客,被拘10日看看学生救济助学金是怎么被挥霍的!(图)
如此恶性的案子为什么能得到最轻微的判决?(zz) (转载)一個站長在臨終前的遺言(图)
周世锋们是如何一步步堕向深渊的顺德副局长拥两处房产属实,其妻移民已申报
重庆男子因跟帖被劳教 警方频称要怪就怪王立军翟岩民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进行法庭调查 被告人当庭承认检方指控
猛:初中生发造谣帖转500次被拘被告人翟岩民当庭承认颠覆国家政权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浦志强话题: 煽动话题: 寻衅滋事话题: 仇恨话题: 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