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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 发帖数: 36 | 1 湖南株洲育红小学一名三年级女孩因为迟到,被老师罚站数分钟,结果,让这老师没有
想到的是,被其罚站的女孩的父亲是派出所副所长,而仅仅因为这几分钟就给自己换来
了七个小时派出所审讯室的关押。这消息一出,不由让人对司法机关权力任性感到担忧
,基层派出所执法就没有监督?如此任性,仅仅给予有关方面对外称的当事人、派出所
所长停职这样的处理吗?
客观地说,老师对迟到的学生罚站也有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
定,禁止体罚学生。但是,该条规定也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
义务教育经费,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禁止侮
辱、殴打教师。那么,株洲渌口派出所副所长在得知自己孩子被罚站后,就驱警车直入
学校,将罚其孩子站的女教师带走,并关入审讯室7小时。是否涉嫌违反教育法呢?
据被关审讯室7个小时的女教师自己称,自被关进审讯室后,“全程被人监视,限制人
身自由,没给过一口水,一粒饭……”,由此看,派出所副所长将罚自己孩子站的女教
师关到审讯室,不是其一个人的行为,而是利用自己手中职权,动用了不少警力而有的
行为。这种随便动用公权力为自己孩子出气的行为是否违纪,甚至违反警察法,需要有
关权威部门给出解释。
《人民警察法》明确,“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
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法》还明确,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从该法规定看,
警察有权将人带到公安机关有明确的限定,即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
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其中,第
九条更是明确,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对其继续盘问的有四种情形,一是被指控有犯
罪行为的;二是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是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是携带的物品有可
能是赃物的。如果将对罚站学生的女教师同这些规定进行比对,很难找出罚站学生的女
教师可以按照《人民警察法》的哪一款规定可以被带到派出所关押到审讯室七个小时。
退一步说,即便女教师罚站学生触犯了某个法律,但《人民警察法》明确,要将有关人
员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或者审讯,是有前提的,这前提是要经该公安机关批准。从株
洲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婷对媒体采访时的回应称,纪委已介入,涉事副所长已被停职,
接受调查这些情况看,该副所长将女教师带到派出所关至审讯室七个小时,应该是未经
批准,系个人行为。
由这个副所长的行为,我们似乎可以想到之前某书记女儿事件。由于幼儿园老师称要单
独安排座位,引发女孩母亲不满,搬出女孩担任某地副书记的父亲,结果迅速引爆网络
热议,最终,某书记因此而被组织审查调查。现在想想,幸亏当时女孩的母亲只是搬出
来某书记,假如那个女孩的父亲是派出所的什么官,说不定要安排女孩单独座位的那个
幼儿园老师,也会被带到派出所给关进审讯室。
“从派出所出来的那一刻,泪水从来没有停止过……我从来没有因为孩子迟到,打过哪
个孩子一巴掌!我勤勤恳恳教书,为什么会受到这样的待遇”。被关审讯室七个小时放
出来的女教师不仅感到委屈,更对受到如此对待感到不解。对此,有网友认为,“无缘
无故限制人身自由7小时……应该检察院介入”。是否应该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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