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 发帖数: 9656 | 1 文章提交者:十年砍柴
加帖在猫眼看人【凯迪网络】http://www.kdnet.net
6月15日,东莞市大朗镇一家台资企业展明五金制品厂,一位贵州籍工人刘汉黄用刀捅
死了两位捅伤一位高管。缘由是这位工人发生工伤事故致右手手掌残断,要求企业赔偿
17万元,企业只给9万。
这种采取暴烈的方式解决纠纷当然不可取,它给三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悲剧。问题是,
在当下的用工环境、法治环境下,刘汉黄何种做法既可取又有效?刘遭遇工伤好几个月
了,找资方多次协商不成。有人也许会说,你可以找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呀?这种说法
基本类同于“何不食肉糜”。对中国公权力机关稍有了解的都知道,各地劳动行政部门
乃至法院、公安几乎是资方的家丁,维护资方的利益唯恐不周到----这实质上是维护他
们自己的利益,因为需要政绩,需要财政收入。而对劳工权益被伤害的事情,想方设法
推托,各种法有明文的保障条款常常成为法律白条。而工会在坚强的执政党领导下,基
本上是摆设。劳工自己组建维权组织又不被允许。----这在一个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写
入宪法的国度,真是莫大的讽刺。在此情形下,刘汉黄打官司,能赢吗?即使能赢,成
本多高?他在杀人之前一天,采取了珠江三角洲弱势者常用的方式:众目睽睽下声言跳
楼,引起关注。但这种方法被官方斥之为“跳楼秀”,以此途径寻求救济的可能性越来
越小。
那么,当声言跳楼的“自杀”方式不奏效时,再往前走一步,那就是与汝皆亡的“杀人
”。
我不愿意相信那几个被杀被伤的台湾籍高管就是贪婪无耻的冷血者,他们平时或许温文
尔雅,汶川大地震踊跃捐款也未可知。但是,资本的本性是逐利的,当一种制度不能让
资本有节制地逐利,而是放纵资本的血本大口,那么资本的贪欲是无穷无尽的,尽量省
钱那不就是投资者的理性选择么?
我设想一下,这几位台湾高管和他服务的企业,如果在台湾本土,甚至并不比中国发达
的印尼、越南、印度等地,他们敢如此对待工人么?
针对中国各地政府前些年洋洋自得、夸耀于人的“低工资优势”,秦晖先生认为这种说
法不确切,确切得说是在中国投资,用工有“低人权优势”。在东南亚和南亚那些国家
办厂,工资未必比中国高,甚至还要低。但那里的工会可不是摆设,劳工为了维护权利
,在工会领导下罢工是家常便饭。当地政府也不敢动辄出动警察,为投资者保驾护航将
罢工者抓起来。相比较而言,这个国家确是投资的乐土。
但官方和投资者忘记了中国早有物极必反的古训,一种严重失衡的秩序是难以长久维系
的,而且带来的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以此案为例,如果东莞这些地方,劳工权益的保
护到位了,劳工们多数相信政府只是一个公正的裁决者,劳工有自己的工会。那么,刘
汉黄这样的极端方式就很难发生。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枪毙了刘汉黄,还有李汉黄、
张汉黄。对一个打工仔来说,右手掌断了意味着什么,我想对再冷血的官员们,也不需
解释了吧。这样的工伤,投资者出于逐利本性对赔偿金还要锱铢必较,当地政府往往屁
股坐在投资者一边。一个穷困潦倒、身体残疾的工人无路可走时,他要做什么谁能挡得
住?
当刘汉黄越来越多时,官员们还能对外商夸耀此地的投资环境绝佳么? |
w*****e 发帖数: 1009 | |
h****i 发帖数: 1674 | 3 不同意,我国敌人权和资源的比较优势还会持续很长时间。西方国家找不到可以替代我
国的国家,因此资源优势不是那么容易就改变的,屁民没有足够的力量改变政治制度,
基于制度的低人权优势也会持续下去。这个时间可能是10-20年。也就是基本到2030年
左右,我国要么牛比,天下无敌,要么爆发,一夜回到解放前。 |
C********g 发帖数: 9656 | 4 自从吉林一个开宝马的mm撞了修自行车的车摊还叫来父母殴打摊主,被摊主嚓嚓嚓三刀
全部宰掉后,据说国内开高级私家车的跟农用车或者各种人力车相撞后,如果私家车受
损,车主都会跟对方协商把现场安排成私家车负全责的状态再报警处理,这样就由私家
车的保险来负责修车费用。
当然保险费要涨,但是即使交到车报废那年,还是比自己出钱修车划算。如果叫对方修
车,对方肯定出不起钱,逼急了……
【在 h****i 的大作中提到】 : 不同意,我国敌人权和资源的比较优势还会持续很长时间。西方国家找不到可以替代我 : 国的国家,因此资源优势不是那么容易就改变的,屁民没有足够的力量改变政治制度, : 基于制度的低人权优势也会持续下去。这个时间可能是10-20年。也就是基本到2030年 : 左右,我国要么牛比,天下无敌,要么爆发,一夜回到解放前。
|
d****i 发帖数: 4354 | 5 如果中国有类似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人人有权拥有枪支,那么一党独裁,人治大于法
治的现象都不可能存在
【在 C********g 的大作中提到】 : 文章提交者:十年砍柴 : 加帖在猫眼看人【凯迪网络】http://www.kdnet.net : 6月15日,东莞市大朗镇一家台资企业展明五金制品厂,一位贵州籍工人刘汉黄用刀捅 : 死了两位捅伤一位高管。缘由是这位工人发生工伤事故致右手手掌残断,要求企业赔偿 : 17万元,企业只给9万。 : 这种采取暴烈的方式解决纠纷当然不可取,它给三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悲剧。问题是, : 在当下的用工环境、法治环境下,刘汉黄何种做法既可取又有效?刘遭遇工伤好几个月 : 了,找资方多次协商不成。有人也许会说,你可以找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呀?这种说法 : 基本类同于“何不食肉糜”。对中国公权力机关稍有了解的都知道,各地劳动行政部门 : 乃至法院、公安几乎是资方的家丁,维护资方的利益唯恐不周到----这实质上是维护他
|